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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60,002,247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矿山工程服务、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与销售、防务装备为主要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民用爆破器材产品(含现场混装)、矿山基建剥离、矿井建设、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同时研发并销售导弹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弹药等防务装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矿服业务 (一)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公司矿山工程服务主要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采矿服务,部分施工领域采用专业分包模式。公司矿服业务涵盖地质勘探、方案设计与优化、矿山建设、采矿、选矿、环境治理及矿山整体运营管理等服务,同时提供包括混装炸药、新能源装备、矿业开发咨询、投融资方案设计与优化等增值服务。2024年持续深耕露采、地采、混装“三大业务”,持续完善产业链,稳扎国内市场并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 图一 肇庆大排智能矿山项目 ■ 图二 南宁马脚山矿无人驾驶项目 ■ 图三 新疆三塘湖煤矿项目 ■ 图四 塞尔维亚瑞基塔铜金矿项目 (二)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劣势 公司矿服板块经过多年稳定发展,目前矿服规模位列行业前茅。2024年度,公司矿服板块实现营收108.11亿元,突破百亿。 公司在矿服领域深耕多年,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能力。在特大型露天矿开采、深井施工、混装一体化等业务方向上,公司积极发展现场混装业务,利用矿服民爆一体化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公司秉承“大客户、大项目”战略,重点区域业务规模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在手订单逾300亿元,新签订单稳中有增;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率先打造全产业链智能矿山建设。此外,公司积极延伸产业链,并购矿山设计院,提升选矿业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矿山一体化服务解决方案。在海外市场方面,公司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海外市场布局,积极发展海外矿服业务。随着公司海外业务提升和国际化发展需要,公司国际化人才培养与储备、国际化合规体系建设方面也将面临一系列挑战。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矿服业务多年坚持以技术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服务;以市场占有率、营收规模、利润、现金流等为核心考核指标,多年来业绩持续稳步增长。增长主要驱动因素有:一是紧跟产业政策,积极发展现场混装业务,致力推行矿服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安全、高效的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二是深耕“露采、地采、混装”三大核心业务领域,秉承“大项目、大客户”战略,聚焦新疆、内蒙、西藏等富矿带重点区域,增强客户黏性,实现营收和资产质量双提升。三是紧跟国家政策,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海外市场布局,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四是坚持技术导向,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非煤矿山智能爆破项目于2024年3月入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矿山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名单”,同时获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五是延伸产业链,创新业务模式,实现地下混装、选矿、设计业务的突破。六是构建集团项目管控体系,既追求量的增长,也重视质的提升,持续跟踪优化项目生产经营成本结构,探索降本增效举措,注意经营风险管控,有效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二、民爆业务 (一)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是公司传统业务之一,是公司矿服业务的上游环节,现金流好,毛利率较高。民爆器材品种包括炸药和起爆器材两大类,其中炸药主要为固定线炸药和混装炸药,起爆器材主要为电子雷管。民爆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城市改造、地质勘探、爆炸加工及国防建设等领域。 公司民爆业务覆盖民爆产品生产、销售、流通及使用环节,推动实现一体化服务模式。公司积极调配产能,通过混装业务积极切入终端市场,增加终端客户黏性,发挥矿服民爆一体化优势,与矿服业务板块协同。 ■ 图五 乳化炸药生产线 ■ 图六 电子雷管生产线 ■ 图七 装车机器人 (二)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劣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产业链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及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控股权,新增炸药产能8.2万吨,并于2025年2月完成对雪峰科技控股权的收购,公司拥有炸药产能提升至69.75万吨,位列前列。公司并购雪峰科技后,将成为新疆地区爆破服务规模和产能规模最大的主体,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在新疆的市场地位,更好地把握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大开发的机遇。 民爆物品中的工业炸药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等均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另一方面,由于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与运输成本较高,其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了较大限制。因此,民爆行业的竞争一般限制在各自所在省份,市场区域化色彩浓厚,且不同市场区域呈现不均衡发展格局。公司产能遍布于内蒙、新疆、甘肃、西藏、广东等全国重点区域。近年,在西北地区民爆市场持续攀升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炸药包装型产能置换为混装产能,通过跨区域调配产能以满足不同区域需求,持续优化产能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保障大型矿山项目顺利落地。随着近年公司对民爆产业开展整合并购,公司在产能满足不同地区需求调配,以及产能规模等方面极具优势。 另一方面,公司民爆国际化进程已加速,但与国际民爆头部企业对比,在销售渠道及技术方面仍存在差距。对此,公司积极布局中亚、非洲区域民爆物品销售渠道,并加大吸引民爆优秀技术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加入。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民爆产品因其特性,安全要求高,具有牌照性和区域性特点,行业壁垒较高;且其为同质化产品,目前全国总体产能整体过剩,但局部市场如西部地区存在结构性产能不足。民爆业务的提升需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加强成本管控,同时通过产业整合并购,提升产能规模。同时,积极开发海外市场业务,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国内市场民爆业务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一是构建精益化成本管控体系,建立成本控制模型,以及推进“车间化2.0”改革,持续优化“7S”管理体系,以提升产品质量和加强成本管控。二是产业并购及优化产能布局。民爆市场呈现不均衡发展格局,沿海地区产能释放有限,西部等富矿带省份产能不足,公司积极寻求优质民爆企业并购标的,并持续优化产能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合计新增炸药产能8.2万吨,将其富余产能转移至新富矿带地区,进一步推动公司矿服业务发展,提升业务规模。2025年2月份完成了雪峰科技21%股份收购,加速实现公司民爆战略。 此外,2025年1月,公司收购秘鲁EXSUR公司51%股权。秘鲁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矿业开采是秘鲁的重要支柱产业,公司本次收购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军秘鲁民爆市场,公司亦在当地承接矿服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在当地矿服民爆业务协同,加速民爆业务国际化布局。 三、防务装备业务 防务装备业务是公司的战略转型重点板块,公司以子公司宏大防务科技为平台,布局了国内及国际军贸两大市场,产品包含传统弹药和智能武器装备。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自主研发了国内首条、国际领先的某型产品全自动化生产线,均实现了关节机器人流水化生产,开创了传统弹药类武器装备无人化高效生产的先例。公司持续加大对智能武器装备的研发投入,提升市场开拓能力,按照产品序列化发展目标拓展产品系列,实现产品多样化。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现代化经营管理体系,通过推动建设科研与质量管理体系、供应链管理体系、市场与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系统治理和运营体系等五大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能。同时,公司防务产品生产能力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的生产设施建设已陆续完成竣工验收;产品装备市场拓展稳中有进,进一步拓宽传统产品多元化研制路径;安全保密、产品质量形势向好;积极参加产品展,增强产品国际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防务装备板块不断加大产品体系重点配套产业投资力度,坚持围绕产业实体,充分发挥投资平台功能,聚焦产业配套、高端装备等领域发展。一是实现对江苏红光全资控股,全面进军炸药领域,多点发力为公司产品体系配套能力建设赋能,有利于提升宏大防务科技未来财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二是收购了广东省军工集团有限公司15%股权,对军工集团持股比例提升至55%,军工集团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3月,公司再收购了军工集团10%股权,对军工集团持股比例提升至65%。军工集团作为广东省国资发展军工产业的主要平台,结合广东省优势产业和集团优势资源,有利于壮大公司防务装备板块。三是设立参股子公司北京宏大天力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为了围绕公司弹药产业链开展相关配套系统研制业务,提升防务板块核心竞争力。 公司通过在国内、军贸在研和预研的新产品的实施落地,培育多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促进科研开发的积极性与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坚持采用并购上下游企业的方式扩大公司的产品种类及市场,为公司军品的发展拓展空间,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未来,这一板块将继续通过内部研发及积极推动相关业务并购等方式增强防务装备板块的产值和盈利能力。 ■■ 图八 智能武器装备产品 ■ 图九 黑索今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8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8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0.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2,932,490.75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5月30日为暂缓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349,53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14.83元/股。 公司已于2024年7月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7月1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59,652,710股增加至760,002,247股。 3、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日、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雪峰科技21%股权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雪峰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已于2025年2月25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能提升至58万吨,位列前列。主要变动如下:(1)2024年2月,工信部批复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民爆关于粤东两厂撤点并线申请并给予4,000吨/年现场混装产能支持。(2)2024年4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宏大民爆收购了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60%的股权,新增炸药产能3.5万吨。(3)公司合并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两条炸药生产线获得工信部奖励2,000吨炸药产能奖励。(4)2024年9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宏大工程收购了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新增炸药产能4.5万吨。公司于2025年2月完成对雪峰科技的收购工作,产能提升至69.75万吨。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合计23,193,304.16元,到期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部返还募集资金账户。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521,545,027.11元,其中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3亿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0%,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非公开发行43,037,0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67,532,875.6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3,450,918.91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44,081,956.69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48,697.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公司已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三)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纪检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公司将优先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理财,有效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广东宏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风险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2025年3月27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三)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有关规定,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纪检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50亿元的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将优先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理财,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详情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560.00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499.3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6,060.69万元,计提减值金额合计约占归母净利润89,776.66万元的11.76%,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度。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单项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上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3,331.12万元、912.90万元。 (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组合评估信用风险,有客观证据表明预期其将会发生减值的,预期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55.29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89.82万元。 (4)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等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子公司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04.71万元。 (5)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49.97万元。 (6)合同资产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公司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016.19万元。 三、大额单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与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公司负责大石头露天煤矿基建基础设施工程、大石头露天煤矿常温区及高温区域岩石剥离施工工程以及其他应业主要求的爆破工程。 受宁夏地区环保政策影响,该项目处于临时关停状态,公司认为该项目的款项回收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就该事项提起诉讼,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判决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2,947,320.82元、违约金7,226,072.00元、垫资款利息9,771,090.00元及工程款利息;宁夏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禹学峰、禹学坤、朱艳、马宏伟、张宁生共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已对部分可执行财产拍卖,基于对剩余可供执行财产的评估及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对该项目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311.63万元,该项目单项计提比例从90%提升至1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计提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3,837.35万元。 四、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利润总额10,560.0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37,538,060.30元,按2024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金113,753,806.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9,438,932.22元,扣除2024年已分配利润573,534,287.64元,因此母公司2024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99,688,898.85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60,002,247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6,386,736股)后,即753,615,511股为基数。 3、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339,126,979.95元。 4、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89,850,082.15元(含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50,723,102.20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339,126,979.95元);公司本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为122,932,490.75元(不含交易费用)。故,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12,782,572.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8.26%。 (二)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注: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489,850,082.15元含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50,723,102.20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339,126,979.95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137,230,192.1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22亿元、人民币4.19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25%、2.58%。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炳旭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少娟女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黄晓冰先生;独立董事谢青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Nz3kVhvI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保密部 电话:020-38031687 邮箱:hdbp@hdbp.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了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交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提交至股东会审议。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为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为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3、本次会议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即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7.01项回避表决;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7.02项回避表决;公司关联股东张耿城先生、梁发先生对7.03项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议案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涉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身利益,故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17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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