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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248,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433,338股后为239,566,662股,以此计算2024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总额为191,653,329.6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9,874,058.8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1,527,388.44元,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2.63%。其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成,则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91,653,329.60元,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9.29%。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是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所属范围下的C1432-速冻食品制造。 (二)行业发展状况 1、餐饮正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战略支柱产业 餐饮业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点领域,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近年来出台了《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鼓励绿色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办公集聚区、进交通枢纽等重要场所,加快发展早餐、团餐、特色小吃等服务业态,鼓励食品工业往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供给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方向发展,支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不仅如此,2024年以来随着国家一系列促消费政策的部署出台,餐饮经济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餐饮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显现。2024年3月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保障食品安全、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创新消费场景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的政策举措。202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鼓励地方传承发扬传统烹饪技艺和餐饮文化,培育特色小吃产业集群,打造“美食名镇”“美食名村”。随着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逐步部署出台,各地积极开展文旅、夜经济、展演、发放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推动了餐饮市场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餐饮收入55,718亿元,同比增长5.3%;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15,298亿元,增长3.0%。全国餐饮收入增速分别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0.3个、1.8个百分点。全国餐饮收入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4%,进一步凸显了餐饮业在消费市场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国家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稳定预期、激发活力等,国民经济将保持回升向好态势。受宏观经济影响,加上餐饮产业的独特优势,餐饮经济发展有望再上新台阶。 2、包点产品占据早餐市场主导地位,赛道呈稳健增长态势 包点是我国的传统食物,以发酵面团包入馅料捏制而成,制作流程包括和面、发酵、调馅、擀皮、捏褶、烹制等环节。我国疆域辽阔,各地风土人情迥异,饮食习惯各有不同,造就了我国包点种类多样,“兼容并包”的特性。从包子的食用特性看,包子既可当主食,亦可作小吃,消费场景广泛。且包子不受堂食局限、更易标准化,零售属性明显。基于以上种种特性,包点的市场需求十分庞大。 包点作为我国早餐消费市场的主要细分品类之一,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据红餐产业研究院“2024年餐饮消费大调查”,64.3%的受访者表示通常会选择包点类产品作为早餐,包点赛道整体呈现稳健的增长态势。红餐大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包点门店数超过12.7万家,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超过700亿元,同比增长5.1%。 随着餐饮市场连锁化水平的提升和上游供应链的不断完善,包点行业从以夫妻店为主转向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诞生了一批包括巴比食品在内的知名连锁品牌,为了拓宽消费场景,提升门店经营效率,包点品牌通过增加产品种类、延长营业时间等方式探索全时段经营。近年来,包点产业链的生产环节不断优化,生产制作工艺不断精益求精。同时,消费市场对产品的口味、质量要求不断提升,推动产业往提质增效的方向发展。 3、速冻食品行业规模不断扩容,2025年将突破2,000亿元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对方便、快捷食品的需求不断提升;同时,餐饮端对半成品食材的需求日益增强,半成品食材的兴起为速冻食品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根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最新发布的《2024年中国速冻食品消费趋势洞察研究报告》数据显示,中国速冻食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23年中国速冻食品市场规模已达1,835.4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2,130.9亿元。 与此同时,随着居民人均收入的增加、居民消费水平与饮食习惯的改变,时间成为了消费者面对饮食问题的重要考量因素,速冻食品能够较好地满足消费者对方便快捷的追求。相关数据显示,中国懒宅人群数量现已超过8亿人,这使得速冻食品的消费群体进一步增加,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广阔。 速冻食品行业目前行业集中度高,头部企业收益率较为可观,头部品牌效应明显,龙头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规模效应不断巩固市场地位,凭借强大的资金实力与研发能力,不断地推出新品,进一步扩大市场。 4、团体供餐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品牌化发展成为趋势 近年来,团餐市场规模及在整体餐饮中的占比呈现稳健发展态势,中烹协报告显示团餐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1.5万亿增至2023年的2.1万亿,占比由32.1%增至40.5%,团餐已成为餐饮市场的中坚力量。 目前我国团餐市场竞争格局仍然较为分散,头部企业规模效应不明显,市场集中度较低。此外,由于团餐企业间管理水平差异较大,普遍水平较低,不仅无法有效满足营养餐、多级有效监督、市场化竞争等标准,还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资源导向”招投标、成本管理压力大且无法有效分摊等问题。随着中国团餐用户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体验,客户需求推动团餐企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团餐行业将更加细分,一批具有管理优势、经营特色的餐饮企业将进一步发挥产业化、连锁化优势,扩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细分市场奠定竞争优势,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5、餐饮市场竞争加剧,质价比主导餐饮新趋势,行业整合升级方兴未艾 2024年以来餐饮行业竞争加剧,餐饮消费整体更趋于理性,客单价下滑,消费者更加注重质价比。为了迎合消费者对质价比的追求,餐饮企业纷纷选择降价以招揽顾客,行业竞争加剧,甚至出现“增收不增利”现象。在行业竞争加剧,利润下滑的背景下,品牌化和连锁化成为餐饮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消费者对于方便快捷、质量稳定且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餐饮需求增加,餐饮市场进入优胜劣汰的洗牌阶段,头部企业将充分展现强大的供应链优势和议价能力,缺乏竞争力的中小或个体户餐饮更容易被挤出餐饮市场,快速扩张开店的步伐将受限,高质量发展成为趋势,行业整合升级方兴未艾。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创立以来,秉承品质优先的经营理念,专注于中式面点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全方位锻造竞争力及影响力,在行业内拥有品牌、经营渠道、产品开发、质量管控、信息管理等多方面的优势,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是国内中式面点连锁企业领先品牌。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中式面点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标准化生产,全冷链配送,直营、加盟、团体供餐为一体”的经营模式,是一家“连锁门店销售为主,团体供餐销售为辅”的中式面点速冻食品制造企业。 公司以稳定的销售渠道为基础,安全可靠的产品品质为保证,强大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及数字化信息系统为支撑,打造国内中式面点连锁企业领先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2、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可以分为面米系列产品、馅料系列产品以及外部采购系列产品,具体包括自产的包子、馒头、粗粮点心等各种单品以及丰富的馅料系列产品,外部采购系列产品包括饮品、粽子、糕点等,共计逾百余种产品,形成了“蒸制面点和馅料系列产品为主,水煮面点系列、烘烤面点系列等产品为辅”的产品矩阵。 根据产品的主要供应渠道不同,公司产品又分为连锁门店产品、To B大客户产品及To C预包装产品。公司以客户需求及不同的消费场景为导向,持续丰富加盟门店产品,同时加强大客户产品的定制化研发能力,不断丰富全渠道SKU,以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 3、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自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面粉、猪肉、食用油、蔬菜、调料、包装物等,外购食品饮品主要为搭配面点产品食用的豆浆、粽子、糕点、饮料等,原材料及外购食品饮品均为自采。为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及外购食品饮品也由母公司统一采购,其余部分由各子公司自行筛选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零星采购,一方面满足了生产适合当地特色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降低了各项综合成本。 根据不同的标的,公司采购方式分为以下几种: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比价采购、竞争性谈判与协议供货相结合、其他采购方式。 公司设立了采购管理中心负责物资采购工作,通过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建立了科学的原材料采购价格监控机制;通过建立《合格供方名单》,对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供应商质量。公司与行业各细分品类的优质供应商之间形成了稳定长期的业务伙伴关系。 公司根据当期的库存量、订货量、生产计划、原材料及产品保质期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防范物资短缺或过剩的风险;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规定》《供应商管理规范》《采购溯源管理规范》《存货管理规定》《财务付款及报销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及日常管理、采购决策、验收入库、付款及各环节的授权审批等关键环节制定了严格的控制程序;与供应商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采购相关执行人要做好采购业务各环节的记录,通过信息化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 上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库存安全合理及物资采购品质,减少了供应商欺诈和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大幅提升了公司整体的采购水平,确保了公司各项生产的顺利进行。 (2)生产模式 公司面米系列产品、馅料系列产品等采取自主生产模式。公司已在全国布局建设了上海、东莞、天津、武汉、南京5个工厂,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产能建设,东莞工厂于2024年3月底已正式投放产能;公司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底建成投产;公司上海智能制造及功能性面食国际研发中心项目预计2026年上半年投放产能。公司业务范围覆盖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经济圈及华中地区。公司产品因时、因地进行本地化研发及生产,以满足各地区市场需求。 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及供应链体系,以销定产,各连锁门店在每日指定时间前向公司发送次日产品订单,团餐客户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公司下订单,各生产基地根据库存及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按需生产,质量安全部对产品的制造过程、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健康、新鲜的产品品质。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特许加盟为主,直营门店、大客户及零售销售为辅,同时开展第三方电商平台等线上销售的全渠道销售模式,全方位、多场景触达消费者。 1)特许加盟销售 特许加盟是指公司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授权加盟商开设加盟门店,在规定区域内使用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食品安全标准,在统一形象下销售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公司加盟商主要为个人加盟商,自主负责会计核算和税费缴纳。加盟商拥有对加盟门店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具体经营方面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公司对加盟门店采取10天信用期或即时结算的结算制度。 公司将面点成品产品、馅料、外购成品销售给加盟商,加盟商直接将从公司购买的成品或利用从公司购买的馅料加工成符合要求的成品后再销售给终端客户。 公司本着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对加盟商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开业前协助加盟门店选址、装修、办证;开业时,公司对加盟店进行技术辅导,营销策划,物料统一供应;开业后公司对加盟店定期培训,督导管理,物流配送等,与加盟商结成命运共同体,不断服务好加盟商,扩大品牌影响力。 公司有完善的加盟连锁管理体系,制定了《门店营运手册》《营运收费管理规定》《门店营运管理违规处罚规定》等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加盟门店日常营运过程中全面执行公司营运标准。 2)直营门店销售 直营门店由公司投资设立,公司对各直营门店拥有控制权,统一财务核算,享有门店产生的利润,并承担门店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公司通过直营门店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对直营门店采用“直营管理部、区域主管、门店”三级管理模式,直营管理部负责各直营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每个区域主管管理若干家门店。门店实行店长负责制,店长在区域主管及直营管理部负责人的指导协调下具体负责所属门店的日常运营工作。 3)大客户及零售销售 大客户及零售销售模式的目标客户场景主要是除门店业务以外能触达消费者的销售渠道,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商家、便利商超以及居家消费场景等。具体又分为团餐客户、食材供应链客户、便利连锁客户、餐饮连锁客户、零售平台客户等。公司设有大客户事业部,负责团餐客户开发与维护。公司通过在管理体系、人员组织、产品研发、生产物流等方面的优势,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研发及生产,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团餐客户中包括少量经销商客户,通过经销商销售渠道的补充,使得公司的销售网络进一步延伸、公司产品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对经销商销售产品为买断模式。同时,零售事业部积极开展新零售平台等线上销售渠道,力求全方位、多场景触达消费者。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1亿元,同比增长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29.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0亿元,同比增长18.0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8.53亿元,同比增长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2.65亿元,同比增长2.8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6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3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会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在任独立董事毛健、万华林和报告期内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陈晓漫、姚禄仕的2024年度的述职报告,并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评估,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晓漫已离任)》《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禄仕已离任)》《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华林)》《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拟订如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核定,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独立董事的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外部董事杨秀珍女士的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3.60万元(税前)。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拟订如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核定的基本工资、经考核后的绩效薪酬、按公司标准的各项津贴等构成。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期内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刘会平先生、李俊先生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授信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授信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8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5,027,944.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248,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433,338股后为239,566,662股,以此计算2024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总额为191,653,329.6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9,874,058.8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1,527,388.44元,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2.63%。其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成,则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91,653,329.60元,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9.29%。 2、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0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巴比食品”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459.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4,404.7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8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7,267.61万元,其中:(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896.39万元;(2)2024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371.2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3,184.39万元,其中:(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2,983.24万元;(2)2024年1-12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201.15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321.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1.57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9015、75080122000379224、75080122000378748、75080122000378957、75080122000379168、75080122000378804、75080122000379377、75080122000379433),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茂”)于2021年2月5日与宁波银行吴中支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415834),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会同宁波银行吴中支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与各全资子公司分别就不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其中,“直营网络建设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巴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良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品牌推广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市良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阿京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本次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仅增加新的协议签署方,不涉及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900000610120100341981),并将南京中茂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080122000415834)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宁波银行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6月6日会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原拟投入上述项目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721.2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3.07%)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公司及实施“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的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饮武汉”)于2023年3月1日与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全资子公司中饮武汉在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00000610120100367020),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8748、75080122000379168、75080122000379377)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3月,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9433)剩余募集资金本息已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11月,公司“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9015)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8804)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2024年4月,“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87,217,437.60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已转入“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9月,公司“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00000610120100341981)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75080122000379224、75080122000378957、75080122000415834、75080122000378748、75080122000379168、75080122000379377、75080122000379433、75080122000379015、75080122000378804、2900000610120100341981监管户均已销户;2、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21.57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0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7,267.6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434.81万元。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282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2日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年4月,“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87,217,437.60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已转入“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专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结项后,募投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780.00万元调整至20,790.97万元,募投项目“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21.28万元调整至16,710.31万元。 “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支付周期的原因,有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款项在报告期内尚未支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1.57万元。报告期后,公司已于2025年1月17日将前述相关款项全部支付完毕。 综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全部结项。公司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拟投入“生产线及仓储系统提升项目”“食品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22,567.65万元与原拟投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212.35万元,即27,780.00万元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7.34%)和上述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新项目“巴比食品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721.28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新项目投资总额为45,000.0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9,721.28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武汉)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巴比食品202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巴比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巴比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 1、上表中的“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填报口径不含报告期内尚未支付相关款项,募投项目“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由于支付周期的原因,有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款项在报告期后截至2025年1月17日全部支付完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全部结项,公司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按照计划使用完毕; 2、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3、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 注: 1、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1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委托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最高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本次授权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3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授信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授信期限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信用、应收账款质押或为自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总额,并延长授信期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调整如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信用、应收账款质押或为自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至人民币5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本额度范围内自主选择具体合作银行及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贷款期限、利率、种类、担保方式等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4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8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 至2025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11日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1日9:00至12:00,13: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4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琳 联系电话:021-57797068 电子信箱:ir@babifood.com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7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拟订如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管理职务核定,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或其他报酬。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为167,145.0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66,970.04万元,占营业收入99.90%;其他业务收入为174.96万元,占营业收入0.10%。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 五、报告期加盟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 注: 1、华东区域门店除包含巴比品牌门店外,还包括并购方式合并的“蒸全味”品牌门店; 2、公司于2023年6月正式开放湖南省区域市场,为与公司内部管理口径保持一致,湖南市场门店数据已合并计入华南区域门店数据中; 3、公司2021年启动华中区域品牌并购项目拓展巴比品牌门店,华中区域门店除包含巴比品牌门店外,还包括并购方式合并的“好礼客”“早宜点”品牌门店。 六、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2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巴比食品”)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令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巴比食品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华兴源创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巴比食品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晶方科技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勉楼,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巴比食品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占铁华,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巴比食品提供年度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巴比食品、全柴动力、福达股份、迎驾贡酒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令莉、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勉楼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占铁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之外,占铁华先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8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未有增长;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未有增长;2025年度其他鉴证服务费用为15万元(含税),较上期鉴证服务费用未有增长,三项合计为人民币123万元(含税)。 综上,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及其他鉴证服务费用初步确定为合计人民币123万元(含税),如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变化,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市场原则及具体工作量在合理水平内调整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5338 公司简称:巴比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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