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陆丹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莱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56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2.16%。莱磁投资本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700,000股。本次质押后,莱磁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7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44.64%,占公司股本总数0.96%。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莱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陆丹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40,2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6.83%。本次质押后,莱磁投资及陆丹敏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700,000股,占莱磁投资及陆丹敏先生持股合计数5.72%,占公司股本总数0.96%。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莱磁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等情况。 二、本次质押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莱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