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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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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首航新能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首航新能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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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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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3389,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3390。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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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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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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