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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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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095,521,749.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17,659,069.12元,减去2023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1,410,739,048.07元,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02,441,770.92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689,507,84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461,424,283.33元。
  公司2024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中审众环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0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80万元;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计费用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5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2024年,公司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业务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自查和评估,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和“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和“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5)0201644号),经审计的2024年度嘉宝莉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335,663,063.69元,与2024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13亿元的业绩承诺金额相差77,336,936.31元,嘉宝莉未完成2024年业绩承诺。
  根据协议约定,原始股东应向嘉宝莉进行业绩补偿,经测算并协商一致的补偿金金额为77,336,936.31元。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7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6项提案所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4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5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卢平
  联系电话:010-57868786
  传 真:010-57868866
  电子邮件:bnbm@bnbm.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为便于股东在网络投票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
  备注:
  1.在提案1至提案13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5-01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由董事长管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095,521,749.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17,659,069.12元,减去2023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1,410,739,048.07元,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02,441,770.92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689,507,84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461,424,283.33元。
  公司2024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2024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24度利润分配涉及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中审众环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0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80万元;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计费用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增长45万元。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5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2024年授信总额及2025年资金需求情况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本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所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各融资主体董事长及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每一笔授信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的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授权后进一步授权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决定具体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并办理具体的发行事宜。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00万平方米石膏纤维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5)0201644号),经审计的2024年度嘉宝莉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335,663,063.69元,与2024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13亿元的业绩承诺金额相差77,336,936.31元,嘉宝莉未完成2024年业绩承诺。
  根据协议约定,原始股东应向嘉宝莉进行业绩补偿,经测算并协商一致的补偿金金额为77,336,936.31元。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0)《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5-01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国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志新,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俊,中国注册会计师,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从事证券工作2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0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志新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志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0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80万元;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计费用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增长45万元,主要为2024年度包含新并入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审费用。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相关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5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5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新建材”)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2014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和“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51,199,219.22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1,840,7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8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1.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0.94亿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9月19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截至目前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曾用名: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原名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9年5月银行变更名称。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4]11777号),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5,974,897.51元。2014年12月3日及2014年12月5日,该款项已转至公司账户。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7,695,000,000.00元,期末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245,000,000.00元。累计确认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190,216,082.04元,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298,180.82元。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及“平台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
  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51,199,219.22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和“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和“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12016年2月1日及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40,796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63,184.5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1,952,000,00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1,952,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5,674,921.68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245,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45,000,000.00元,报告期内使用1,952,000,000.00元,收回本金1,952,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40,674,921.6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040,311,737.18元,本报告期内使用363,184.5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285,674,921.6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199,219.22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97,688.635.82元(其中以前年度为193,046,014.00元,本报告期为4,642,621.8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曾用名: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原名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9年5月银行变更名称。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五个项目;2016年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本年度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363,184.5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40,674,921.68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
  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99,121,883.04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703,213,316.90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690,966,445.86元,本年度投入资金313,934.50元,累计投入资金691,280,380.36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天津建材基地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的石膏板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3,295,254.4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6,79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3,382,044.49元。
  (2)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宜良建材基地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9,955,386.7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7,144.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0,182,531.22元。
  (3)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嘉兴建材基地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一条年产1.5万吨轻钢龙骨生产线以及一条年产200万平米装饰石膏板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3,626,348.29元。
  (4)陕西石膏板项目:陕西石膏板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生产状况良好。本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01,770,715.0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101,770,715.00元。
  (5)井冈山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本项目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2,318,741.36元。
  上述建材基地建设项目中,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地方政府区域规划变化致使供电施工条件不具备、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土地指标的招拍挂程序滞后等原因、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分批建设等原因、井冈山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土建招标方式确认流程较长等原因、陕西石膏板项目因规划及施工证件办理时间超过预期时间等原因,导致这五个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预期有所推迟。目前,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陕西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和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2、结构钢骨建设项目
  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80,061,433.86元,本项目以前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2016年2月公司决议变更本项目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实施的陕西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详见本报告“三、(一)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在2016年度将175,970,000.00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30,001,622.27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404,920,659.45元。未来科技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综合科研楼总包及精装修施工已完工,设备已调试完成并通过五方验收,园林绿化工程已完成;部分楼层精装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已经转固。
  未来科学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被列为北京市重点工程,公司研究决定,以该研发项目为契机,将该项目打造成为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采用目前建材领域新研发的新材料、新产品,由于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及使用超出预期时间,以及一期综合科研楼主体工程验收程序等原因,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本次发行预案的预期时间有所推迟。该项目已于2017年8月转固。
  4、平台建设项目
  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50,000,565.91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133,454,631.87元,本年度投入资金49,250.00元,累计投入资金133,503,881.87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品牌中心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00.0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100,000,000.00元。此项目以前年度已全部完成。
  (2)信息化建设项目:2024年北新建材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建信息化项目,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前期项目质保金。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3,454,631.8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25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503,881.8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全部完成。
  5、偿还银行贷款
  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635,000,000.0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635,000,000.00元。此项目以前年度已全部完成。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并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24,600万元(含24,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本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1,952,000,000.00元,期末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245,000,000.00元。本年度内累计确认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4,457,189.89元,期末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298,180.82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理财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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