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3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企业,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002466.SZ)和香港联合交易所(9696.HK)两地上市。公司致力于“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长期发展战略,以“共创锂想”为责任理念,矢志成为“以锂为核心的有全球影响力的能源变革推动者”。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锂产业链的关键阶段,包括硬岩型锂矿资源的开发、锂精矿生产销售以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为清洁能源的转型发展提供可持续、高质量的锂解决方案。
  公司深耕锂行业已30余年,通过战略性布局中国、澳大利亚和智利的锂产业链,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精矿产品(含化学级锂精矿、技术级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含碳酸锂、氢氧化锂、金属锂、氯化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三类电子产品、新型储能、无人机、玻璃、陶瓷等终端市场。
  凭借高品质的产品、良好的口碑及销售覆盖范围,公司目前已与全球许多卓越的锂终端客户建立长期关系。公司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主要包括全球动力电池制造商、电池材料生产商、新能源汽车企业、跨国电子公司和玻璃生产商。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不断增长和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开启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模式,与整车厂合作并进入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头部企业的供应链系统。公司的产品在客户的供应链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保持着优质且质量稳定的往绩。
  (1)上游:锂资源布局
  公司同时布局优质的硬岩型锂矿和盐湖卤水资源,以位于澳大利亚的控股子公司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 “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 Talison Lithium Pty Ltd所拥有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锂业”)所拥有的中国四川雅江措拉矿为资源基地,并通过投资Sociedad Quí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以下简称“SQM”)和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权,进一步扩大了对境内外优质盐湖锂矿资源的布局。凭借优质且多维度的锂资源布局,公司已实现锂资源100%自给自足。
  (2)中游:锂化工产品产能扩张
  公司专注于锂化工产品加工多年,产品线涵盖电池级和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和工业级氢氧化锂、氯化锂和金属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多个终端市场,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储能系统、飞机、陶瓷和玻璃等。
  公司深耕锂化工产品加工行业多年,在中国和澳大利亚均设有加工厂。公司在中国的五家工厂分别位于:四川射洪、四川安居、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和四川盐亭。同时,西澳大利亚奎纳纳氢氧化锂生产基地逐步开始为下游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公司生产的锂化工产品销售至全球,通过长期与下游生产企业的合作,公司已逐步与全球各大电池材料制造商、跨国电池公司、新能源整车企业和玻璃玻纤及陶瓷生产商等下游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形成互惠互利的商业共同体。
  公司目前已建成锂化工产品产能约9.16万吨/年,加上已宣布的规划锂化工产品产能共计12.26万吨/年。此外,公司在四川绵阳设有一座主要从事大宗工业固废(锂渣)资源化综合再利用的工厂,积极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发展。该工厂拥有全球第一条自主知识产权年产3万吨的硅铝微粉生产线,是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创新载体和孵化基地。
  (3)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及战略布局
  除通过参股SQM和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权布局盐湖锂资源外,公司亦积极通过参股的方式布局新能源产业链上的新能源材料、动力电池、固态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此外,公司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主要包括全球动力电池制造商、电池材料生产商、新能源汽车企业、跨国电子公司和玻璃生产商。近年来,公司与多家锂电材料、锂电池制造企业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紧密联动。
  公司将持续挖掘新能源价值链上的战略布局机遇,包括新能源材料与固态电池等下一代电池技术的合作潜力,聚焦电动汽车及储能应用领域的投资契机,积极投身下游投资布局,以更有效地应对锂在新型电池应用中的未来走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切实回报股东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截至公司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641,221,583股(其中A股1,477,099,383股,H股164,122,2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A股股份467,966股后,公司A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1,476,631,417股,H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164,122,200股。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7月22日完成公司A股和H股的权益分派,其中A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3,452,412.95元 (含税),H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1,564,97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融资结构,丰富债务融资工具以保障现金流的稳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行。2024年3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其中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2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额度40亿元。2024年4月12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35%,期限为1年。
  3、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减少公司主营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组建了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对商品期货期权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财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各岗位配备了专业人员,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营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相关业务。
  4、公司开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技术、业务、关键岗位人员及公司境外子公司核心管理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
  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相关股份为根据公司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796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4,122.1583万股的0.0285%。其中,首批授予45.9766万股,约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8.2%;预留限制性股票0.82万股,约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8%,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20%。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关键岗位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后续纳入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批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71元/股。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批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H股限制性股份(新股)计划(以下简称“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激励股份的来源为本公司向信托基金发行的本公司H股普通股,激励股份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H股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关于本计划草案的H股公告当日本公司H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二)关于本计划草案的H股公告前60个交易日(含公告当日)的本公司H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根据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股份不超过350,000股H股,占采纳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0.021%,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0.213%。除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则第十条决定提前终止外,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采纳日期开始为期5年,且其后将不会再依据本计划授出激励股份。
  5、遂宁安居碳酸锂工厂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双方就公司在遂宁市安居区化工产业园区“新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以下简称“安居项目”或“本项目”)达成合作共识,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天齐锂业遂宁安居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遂宁安居区启动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工厂的建设工作。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天齐,项目内容为建设一个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的工厂;项目建设地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区安东大道化工产业园;项目建设目标为实现遂宁天齐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目标产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143,101万元人民币,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
  2022年7月-10月,公司管理层对该项目的进度、预算以及土建招标工作开展进行了评审,最后核定该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47,780.71万元。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27日竣工,并进入带料试车阶段。后经过反复调试和优化,安居项目首袋电池级碳酸锂产品通过公司内部实验室取样检查,并于2023年12月21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碳酸锂标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安居基地产品已对外销售,且已具有2.3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建成产能,并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安居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4年8月进行了预转固。
  6、关于措拉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已于2024年1月9日取得雅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备案。2024年3月18日,盛合锂业与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诺威”)和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成都签署完成了共建共享甲基卡矿区输变电项目的合作协议。三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并由该合资公司出资建设输变电项目,以满足各方的用电需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合资公司四川天盛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设立。2024年8月16日,盛合锂业取得了雅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规划建设特白沟尾矿库奠定基础。
  2024年12月9日,盛合锂业分别与斯诺威签署《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与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尾矿库项目合资协议》”)和《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和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以共同从事特白沟尾矿库规划建设开发及管理运营等相关业务及生产取水设施共享建设开发及管理运营等相关业务。其中,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盛合锂业和斯诺威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3亿元人民币和2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和40%。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由盛合锂业控股,并纳入盛合锂业合并报表范围。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盛合锂业和斯诺威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和12,00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和60%。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由斯诺威控股,并纳入斯诺威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和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尾矿库项目合资协议》《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鉴于甲基卡矿区的客观自然条件,包括尾矿库、生产取水设施不可或缺,矿区企业合作共建配套设施,是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式。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与斯诺威成立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和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措拉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速将公司的资源转换成客观的产能/产量供给,提升公司生产原料供应链(尤其是国内锂盐生产原料供应)的稳定性,与澳大利亚格林布什矿山一起成为公司现有及未来规划锂化合物产能的双重资源保障。
  7、公司参股公司SQM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投资40.66亿美元购买了智利SQM的23.77%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截至目前,公司持有SQM合计约22.16%的股权。
  2023年12月27日,SQM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Codelco(以下简称“Codelco”)就2025年至2060年期间阿塔卡马盐湖的运营和开发达成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SQM公告称,基于SQM先前向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以下简称“CMF”)做出的咨询,SQM董事会同意《谅解备忘录》所载之交易不提交给股东大会投票。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5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作为SQM股东)委托智利律师向CMF提交了请求其要求SQM就与Codelco达成上述交易一事召集特别股东大会或者采取CMF认为必要的所有其他预防或纠正措施的申请。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参股公司SQM与Codelco签署了Partnership Agreement(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该协议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拟通过将Codelco之子公司Minera Tarar SpA并入SQM子公司SQM Salar S. A.(并入后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的方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开发SQM目前从智利政府经济部下属的生产促进局(Corporacio?n de Fomento de la Produccio?n de Chile,简称“Corfo”)租赁的阿塔卡马盐湖地区及生产锂、钾及其他产品的活动和后续销售(直接或通过合营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进行)。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6月18日,CMF公开发布了一份名为CMF informa que public respuesta a presentación de Inversiones TLC SpA的文件(中文译文:《CMF关于对天齐智利提交材料的回复》)。CMF认为:《合伙协议》不适宜由SQM的特别股东大会作出裁决,该交易应由SQM的董事会进行分析和决议;这不影响股东在认为对SQM和股东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一般规则追究董事责任的权利(如适用)。因此,CMF不同意天齐智利的诉求(以下简称“该决定”)。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6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对上述CMF的该决定向CMF提出行政复议,要求CMF取消该决定,并要求SQM根据智利《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或者采取CMF认为必要的所有其他预防或纠正措施,以保护天齐智利及SQM所有少数股东的利益,同时要求CMF在处理行政复议期间暂停该决定的效力,直至作出最终复议决定为止。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7月15日,公司收到CMF关于行政复议诉求的回复:不接受天齐智利于2024年6月26日行政复议申请中提出的请求,将维持该决定(以下简称“复议决定”)。根据智利相关法律规定,诉求申请人可自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智利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认为:SQM与Codelco签署的《合伙协议》应适用智利《公司法》第57条第4款、第58条第4款和第67条第9款等规定,应提交SQM股东大会并经拥有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的三分之二法定票数批准同意,否则将损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作为SQM股东的投票权以及相关股东权利,公司不认可CMF的该决定以及复议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于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7月26日就CMF的该决定向智利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智利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授予禁令暂停CMF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的复议决定及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的决定的效力。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向智利法院提起的诉讼仍在审理中。
  8、终止投资建设澳大利亚奎纳纳工厂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前期投入的议案》,正式开展“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二期氢氧化锂项目”或“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拟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28亿澳元(按照2017年9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7.09亿元),建设周期26个月。2020年初,公司结合自身财务资金状况,决定调整“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调试进度安排和项目目标,放缓项目节奏。同时,考虑到与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具有极强关联性,并结合市场变化、公司资金流动性等情况,对二期氢氧化锂项目暂缓建设。2023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TLEA”)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前端工程设计合同。2023年11月,TLEA之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正式与承包商签订前端工程设计合同,拟对项目经济可行性和投建节奏进行综合分析。同时,为适应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等情况,重新全面审视该项目进度和资本金投入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相关投入累计约2.07亿美元(按照2024年12月31日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4.84亿元)。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及项目最新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公司拟终止投资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自公司审议通过投资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以来,公司结合市场情况、资金状况等因素审慎推进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灵活调整项目建设节奏。结合产品市场情况、一期氢氧化锂项目运行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在综合审视二期氢氧化锂项目的前期投入和预计未来资本投入、未来运营费用、项目执行进度、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等情况后,公司认为继续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将不具备经济性。为避免进一步资源投入的浪费,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终止二期氢氧化锂项目。
  本次项目终止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投资运营最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对降低投资风险、改善公司运营、提升公司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方海杰,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海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超,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超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轶,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将在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范围内协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厘定其酬金,并执行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及智利比索。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为有效对冲大额外币采购付款,大额外币分红款等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外汇掉期、远期结/购汇等业务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2、投资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25.11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0.175亿美元。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交易目的:作为一家国际化经营公司,公司存在进口采购、出口销售及境外分红、跨境投资等与外币收支相关的业务,鉴于上述业务对应的外币收支金额及收支时间无法完全匹配,产生一定金额外汇风险敞口,使公司面临外汇风险。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适时合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次投资业务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为8,740.22万美元。
  鉴于前次授权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拟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25.11亿元),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目的与交易额度
  作为一家国际化经营公司,公司存在进口采购、出口销售及境外分红、跨境投资等与外币收支相关的业务,鉴于上述业务对应的外币收支金额及收支时间无法完全匹配,产生一定金额外汇风险敞口,使得公司面临外汇风险。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适时合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汇总如下表所示:
  ■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及智利比索。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为有效对冲大额外币采购付款,大额外币分红款等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外汇掉期、远期结/购汇等业务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2、资金来源及规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25.11亿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99%;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0.175亿美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9%。业务到期后,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同时,财务成本会根据业务品种不同而有所差异。
  3、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交易对手:银行等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流动性安排:原则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业务收支时间相匹配,预期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合理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应收客户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主要以套期保值,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等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及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规避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存借款、投融资等实际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存借款的期限安排相匹配。
  5、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复杂多变,受逆全球化、中美贸易摩擦、投资者避险情绪、各国财政及货币政策严重分化等影响,汇率波动成为新常态。公司作为全球化经营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持续深化,存在一定规模的外币收付量,汇率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资金管理效果。为减小汇率风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战略布局,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利于稳定减小外汇风险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公司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融资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或降低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减少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最高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或其他合法经营机构挂牌交易的期货期权品种。
  3、交易金额: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交易工具及场所:公司拟开展的交易方式主要为期货交易,主要用于对现货的套期保值和期现基差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和品种,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外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操作,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是一家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矿开采、锂精矿与锂化工产品及衍生物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近年来,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风险。随着碳酸锂期货上市,给公司提供了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的重要途经。因此,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将期货和现货有效结合,旨在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运行。
  2、交易金额
  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及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交易方式主要为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所指的通过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或其他合法经营机构挂牌交易的期货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场内或场外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工具,对相关品种进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公司生产采购成本、实现预销售或规避存货跌价风险。根据《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4、授权期限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锂盐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果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并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使用规模;
  4、公司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期货期权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套期保值业务正常开展;
  6、公司法务风控及合规部、监察审计部应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
  公司在锂行业深耕多年,有成熟且稳定的团队,可以对锂行业动态保持时刻关注,敏锐地感知锂行业走势。
  公司组建了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对商品期货期权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财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各岗位配备了专业人员,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营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和权利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现有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鑫隆”)、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洪天齐”)、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齐”)、遂宁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天齐”)、重庆天齐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锂电”)、天齐锂业新能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齐”)、Tianqi Lithium Australian Investments1 Pty Ltd (以下简称“TLAI1”)、Tianqi Grand Vision Energy Limited (以下简称“TGVE”)、Tianqi Lithium HK Co., Limited(以下简称“TLHK”)、控股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锂业”)、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 (以下简称“TLEA”)、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文菲尔德”)等公司拟分别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各类金融机构授信217.15亿元人民币、15.67亿美元、9.9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港币、澳元)(美元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1,835,783.04万元人民币),合计约人民币4,007,283.04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成都天齐、天齐鑫隆、江苏天齐、射洪天齐、遂宁天齐、苏州天齐、TGVE、TLHK及其他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15亿元人民币、6.17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合计约人民币2,444,222.18万元;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拟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5.50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美元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1,112,187.00万元人民币)。此等担保额度合计约3,556,409.18万元,有效期限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由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将其自有银行承兑汇票或保证金质押,或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2025年度预计授信情况
  ■
  注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约4,007,283.04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金融机构、融资主体、授信品种、金额、币种及担保方式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确定。
  注2: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行提供担保类授信主要业务品种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注3:美元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金融机构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1、背景及用途
  保持合理、充足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是公司资金管理的必要手段,是公司实现正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重要保障。2025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并根据最终金融机构审批情况和公司实际需求,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经审批后提用授信,以积极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和负债期限、成本结构,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支撑各项业务及发展规划的正常、有序实施。
  2、必要性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公司保持合理杠杆水平及流动性的必要工具,在合理杠杆水平上增强财务弹性及财务安全性。
  3、期限
  具体业务期限根据金融机构最终审批情况并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4、还款计划
  公司将基于年度资金预算及实际资金情况设定合理还款计划,避免流动性风险,保障财务安全,降低融资成本。
  四、被担保人及拟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注册信息
  ■
  (二)公司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
  注:上图为截至2025年3月26日的股权结构图
  (三)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2024年12月31日(或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23年12月31日(或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文菲尔德为合并报表口径,其余公司均为单体报表口径。
  公司2024年度的合并财务数据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未对上述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单独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故此表引用的上述子公司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2: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被担保人信用等级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查询,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拟用于抵质押的主要资产
  1、公司持有的Sociedad Quí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以下简称“SQM”)的A类股
  ■
  截至目前,SQM累计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
  1、截至目前,公司持有SQM已发行在外的A类股股份数量为62,556,568股,其中已质押给渣打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牵头的境外银团股数为200万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8.12亿元人民币。
  2、文菲尔德及其子公司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所有资产用于提供汇丰银行牵头的银团循环贷款抵押。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等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98.01亿元。
  3、公司项目融资可能涉及需将对应项目资产、利息储备账户等进行抵质押。
  五、担保方式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成都天齐、天齐鑫隆、江苏天齐、射洪天齐、遂宁天齐、苏州天齐、TGVE、TLHK及其他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15亿元人民币、6.17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合计约人民币2,444,222.18 万元;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拟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5.50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美元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1,112,187.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计划是各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方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实际授信银行、担保主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仍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均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作反担保安排。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业务授权及办理
  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及修订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被担保的债务总额度不超过3,556,409.18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根据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专项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相关方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现金流水平,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相关方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不超过3,556,409.18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作反担保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相关方提供担保。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金额的情况;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次拟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为不超过3,556,409.1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4.8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6.45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1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外币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04,580,295.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412,924,969.84元,减去利润分配2,215,017,382.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5,293,327,291.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2,654,013.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042,481,208.34元,减去利润分配2,215,017,382.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6,650,117,838.4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8,304,149,654.19元。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鉴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等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包括:继续秉持“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发展战略;加快科技转型步伐,打造招才引智平台;坚守匠心精神,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为贯彻落实上述行动方案,公司现将公司2024年度主要开展的工作公告如下:
  一、研发与创新
  公司紧密围绕发展战略,构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项目为核心的研发管理体系,形成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提锂技术、下一代高性能锂电用新型锂材料、电池回收与资源回收四大研究方向。四大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及研究团队基本就位,团队硕士/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达到80.35%。2024年,公司新增国家级科技项目2项、省级科技/人才项目1项。锂资源综合利用和固态电池关键核心材料领域的3项科技成果经权威机构认定达到国际水平。
  同时,公司加强创新项目孵化,通过寻找公司战略、研发、对外合作的良好协同模式,遴选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应用技术项目,进行有序整合,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公司与四川大学、东南大学、兰州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多家高校及科研机构新增12项合作项目,建立起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的合作模式,围绕 “锂资源开发一基础锂电材料一下一代关键电池材料一电池回收一固废资源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为锂资源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突破提供动力源泉。
  2024年,公司进行锂渣高值化综合利用制备硅铝微粉成果转化,完成锂渣中回收钽铌中试的试验(60吨/批次)并掌握关键技术,完成锂渣制备矿物岩棉、无水石膏/半水石膏、高模量玻纤、玄武岩纤维样品制备技术布局。通过合作研发,建立直接提锂技术(DLE)储备和能力。
  针对金属锂材料在新一代先进锂电池技术中的应用,公司进行高能金属锂的绿色提炼新技术研发,积极推动金属锂智能电解装备及其工艺流程的开发。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型实验电解槽的仿真设计,并进入功能性验证试验阶段。同时,公司还着重攻克电解原料的循环回收及高值化应用技术难题,现已完成 1 项原料除杂关键技术探索研究,为金属锂制备工艺实现节能降耗与零废弃物排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针对金属锂材料在新一代电池领域的运用,公司研发了一整套创新的技术解决方案,涵盖材料创新与智能装备的工程化应用。该方案已成功制备出厚度在10微米以下的超薄锂膜样品,并通过卷对卷(R2R)工艺实现了稳定产出。
  公司已顺利完成下一代固态电池核心原材料硫化锂的产业化筹备工作,持续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和降本技术优化。公司成功研发出电池级硫化锂微粉级新品,相较于原高纯硫化锂产品,其均一性与活性显著提升;同时,循环提纯技术的开发大幅削减了硫化锂的生产成本。
  公司持续优化并创新电池回收工艺,自主研发的第四代湿法回收技术,实现了磷酸铁锂电池中锂、铁、磷等关键元素的高效、精准提取与回收,回收率均位居行业前列。通过该技术再生回收得到的碳酸锂与磷酸铁等产品均达到电池级标准,且利用这些再生材料制备的正极材料,在电性能测试中表现出与商用材料相当的性能。
  在研发管理方面,公司全面梳理了现行研发制度和流程,将研发项目管理流程嵌入正在搭建的“研发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依靠网络化、平台化方式集中管控研发项目,向“互联网+管理”模式转型,最大程度地提升业务透明度、团队协作度和监管有效度,促进管理标准快速落地和复制。同时,将仪器设备预约、试剂耗材管理等部分实验室管理内容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升实验室运营效率。
  天齐锂业创新实验研究院已于2024年竣工,该研究院着眼于未来锂离子电池技术关键材料的前沿科研和实验探索,致力于构建一个集实用性、安全性、经济性、扩展性和环保性于一体的国内先进综合实验室,预计2025年初投入使用,这标志着天齐锂业将在科技创新领域迈入新的里程碑。
  二、工艺技术
  公司自建电池级碳酸锂工厂安居工厂在2024年上半年顺利完成产能爬坡,下半年基本保持满产状态,全年产能达到公司预期规划。在产品质量水平方面,全年一次合格率在95%以上,达到新工厂的首年预期目标。
  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持续开展客户交流活动,积极响应客户要求,紧跟锂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2024年基于锂电行业对材料金属异物的关注和要求趋势,多次主动走进客户对相关信息进行交流,并自上而下、从公司到车间建立了金属异物管控体系,从点到面逐项识别了各项管控措施并逐步落实中;预计2025年实现全面管控和监控。
  公司持续践行管理创新,引入六西格玛管理工具和理念,推动管理与思维革新。为进一步提升产品关键指标的质量水平,2024年推进的六西格玛管理改善项目顺利完成,基本达到项目设计目标,促进了产品的质量提升和质量成本的优化。
  基地质量监管方面,2024年通过自评、审核、抽查、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标质量管理成熟度模型,发现质量管理改进机会。从供应商质量管理标准化、产品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化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管理,输出管理系列文件6项及多项协议规范等。通过一系列系统化的管控和预防机制,各基地的质量客户投诉数量稳中向好逐年下降;2024年质量异常数量明显下降。
  在国家及行业数字化管理转型的倡导下,公司引进的LIMS与质量管理系统2024年在江苏张家港、四川射洪、四川安居工厂上线使用,实现了和其他业务职能数字化系统的链接,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准确度。
  公司持续在国际标准、国内标准的建设方面积极主动承担领导及参与任务,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公司新增1项行业标准修订主导项目;提报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项目6项;2项参与标准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其余主导及参与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共27项均按计划进行中。
  三、以投资者为本的市值管理工作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7月22日完成公司A股和H股的权益分派,其中A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3,452,412.95元 (含税),H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1,564,970元(含税)。
  此外,公司高度重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持续从股东沟通、股东关系维护、股东服务、保障股东利益等多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公司了解和倾听中小股东的各项诉求、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转达至相关方。除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互动易和IR邮箱中的投资者提问外,公司积极参加卖方组织的策略会,并组织和参与了多场投资者/分析师/股评家交流会议。
  2024年4月,公司在四个平台以视频直播的方式举行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等主要领导及独立董事代表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充分有效地展示了公司的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于业绩说明会当晚及时发布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记录和公众号推文,进一步拓宽信息传播渠道,让更多的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后,考虑到本期业绩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变化,于次日早间开盘前紧急组织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的2024年一季度业绩预告和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线上交流会,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于交流会当日晚间上传投资者交流记录,主动向广大投资者说明公司业绩变动原因。
  四、聚焦增产扩能,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增产扩能,积极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目前在国内有分别位于四川射洪、四川安居、江苏张家港和重庆铜梁的四个锂产品生产基地,并正在建设江苏张家港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和重庆1,000吨金属锂金及配套原料项目。
  目前,公司所有锂精矿原料来源于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澳洲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正在积极推进化学级三号工厂建设项目,预计该项目将于2025年10月生产出第一批锂精矿产品。建成后,格林布什锂精矿总产能将达到214万吨/年。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国内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厂建设相关工作。
  此外,2025年1月,公司终止了预估不具有经济性的奎纳纳“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未来,公司将延续既有的“垂直一体化整合”的商业模式,在优质资源基地扎实的资源保障下,结合市场情况稳步落实、有序推进基础锂盐产能扩张计划,进一步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东杰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3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4年度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4年度业绩公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业绩公告》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合乎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申请金融机构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提供相关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已配备到位,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3)2024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公司重要的持续性的工作,建议公司视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提高内控制度建设,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测,持续加强对执行效果和效率的监督检查。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此议案因涉及全体监事自身利益,均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其中,保险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赔偿限额为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0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3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安琪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吴昌华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4年度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4年度业绩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业绩公告》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详细阐述了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和对2025年度的重点工作规划与展望。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现状,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情况下提出,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针对该专项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1656号),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由于现有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各类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约人民币4,007,283.04万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及修订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由于现有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各类金融机构授信合计约人民币4,007,283.04万元(或等值外币)。同时,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被担保的债务总额度不超过3,556,409.18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根据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本公司H股,或可转换成H股的证券,或可认购H股或前述可转换证券的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的汇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方案并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从事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方案并签署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名称及职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为完善公司合规体系,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法务及风险控制部”名称变更为“法务、风控及合规部”,并在其原职能基础上,新增合规相关职能。相关职能划分和安排如下:
  ■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二十、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此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均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其中,保险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赔偿限额为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及其他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因H股规则下2024年度报告和相关通函尚在准备中,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具体事宜。待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具体事宜确定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另行发布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本公司H股,或可转换成H股的证券,或可认购H股或前述可转换证券的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于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有关要求的前提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H股(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具有上市规则项下涵义),下同),或可转换成H股的证券,或可认购H股或前述可转换证券的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下同)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于本议案获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公告第五项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或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09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