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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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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http://www.hkexnews.hk(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年度报告提出异议。
  4.本公司国内及国际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分别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本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此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此外,公司已在2024年12月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每10股人民币2.40元(含税)。本报告期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人民币5.20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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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随着资本市场规模不断壮大,我国证券行业业务体系和收入结构更加多元,内部治理与风控合规更加完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根据万得资讯统计数据,2014年至2024年,A股市场上市公司数量从2,500余家增长到5,300余家,总市值从37万亿元增长到85万亿元;债券市场总存量规模从36万亿元增长至176万亿元。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建设者,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2024年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主要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保持行业领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9,650,108股A股、640,182,604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39,832,712股,占比19.84%
  注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76,764,912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67,954,1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5,966,093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6,876,933股,占比8.75%
  注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5: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6: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重要事项
  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的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业务,在境内外为各类企业及其他机构客户提供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从事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顾问服务。机构股票经纪业务服务于境内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客户群,为其投资交易中国股票市场以及亚太、美国等海外股票市场,提供包括研究销售、交易执行、股票融资和交易项目推介等各类专业增值服务。金融市场业务主要从事权益产品、固定收益产品及衍生品的交易及做市、外汇交易业务、证券金融业务、另类投资和大宗商品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其他投资账户管理。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另类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本集团还提供托管及研究等服务。
  1.1投资银行
  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新形势,境内业务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境内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业务继续保持市场第一,同业中首家实现当年债券承销规模突破人民币2万亿元。公司完成A股主承销项目55单,承销规模(现金类及资产类)人民币703.59亿元,市场份额21.87%,IPO与再融资承销规模均排名市场第一。公司承销境内债券5,088只,承销规模人民币20,912.37亿元,同比增长9.49%,占全市场承销总规模的7.07%、证券公司承销总规模的15.02%,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交易商协会产品、资产支持证券承销规模均排名同业第一。公司完成A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5单,交易规模人民币198.98亿元,市场份额23.03%,交易单数排名市场第一、交易规模排名市场第二,完成昊华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格力地产重大资产置换等多单具备市场影响力的并购重组交易。此外,公司作为新三板主办券商完成挂牌项目12单,助力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融资人民币4.46亿元。
  公司深入推进国际化发展,港股股权融资业务排名提升至市场第二、中资离岸债业务排名提升至市场第一,并在美国、印度、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泰国、澳大利亚市场完成了IPO、配售、供股、可转换债、大宗交易、高收益美元债、跨境并购等多元化交易。公司完成47单境外股权项目,按项目发行总规模在所有账簿管理人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承销规模35.81亿美元。其中,香港市场IPO项目22单、再融资项目9单,按项目发行总规模在所有账簿管理人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香港市场股权融资业务承销规模27.17亿美元,排名市场第二;美国、印度、菲律宾、马来西亚等海外市场完成股权融资项目16单,承销规模8.64亿美元。公司完成381单中资离岸债项目,承销规模50.48亿美元,市场份额4.23%,排名市场第一,并在印度市场助力IRB Infrastructure Developers Ltd.等企业发行美元债。公司完成72单涉及中国企业全球并购项目,交易规模300.19亿美元,排名市场第二,并在海外市场完成马来西亚Actis出售GHL股权至日本NTT集团等跨境并购项目。
  1.2财富管理
  公司境内财富管理聚焦精细化客户经营,升级全员投顾人才发展战略,构建敏捷的客户服务与业务推动体系,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涵盖“人-家-企-社”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持续优化多市场、多资产、多策略的金融产品体系,通过丰富的产品和业务场景,支撑投资者单一产品需求和组合配置需求,致力于全方位优化客户服务体验。构建智能化客户经营闭环,通过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投入、统一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客户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客户数量累计超1,580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2%;托管客户资产规模突破人民币1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
  境外财富管理全球化布局有序推进。2024年,境外财富管理产品销售规模和收入实现翻倍。以香港与新加坡作为“双簿记中心”,聚焦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核心金融市场,灵活布局,捕捉全球财富增长的新机遇,全面提升产品服务,构建跨地域、跨市场、跨资产类别的财富管理及综合服务平台,为全球高净值客户及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和全球化的资产配置解决方案。积极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依托行业首批业务试点资格,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1.3机构股票经纪业务
  公司境内机构股票经纪业务主要覆盖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私募基金、银行理财子公司、QFI、WFOE等境内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向其传递专业观点,关注各类金融机构策略调整及行为变化,调整战略布局,提高合规意识,贯彻落实各项新规举措。公司继续保持了传统客户业务在境内机构经纪业务中的整体领先地位。其中,公募基金分仓佣金收入2024年半年度排名继续保持市场第一;2024年QFI交易客户数量超300家。通过探索一二级市场的联动,与市场股权投资机构及金融同业等财富管理机构加深多维度的合作。
  公司境外机构股票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在亚太地区继续保持领先。进一步布局全球业务,打通境内外业态差异,搭建一体化的全球股票机构经纪业务平台。从现金服务拓展至资产服务,从单一业务驱动转型为多方协同驱动,为全球客户提供差异化、专业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1.4金融市场
  股权衍生品业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不断深化产品创新,完善业务布局,丰富应用场景,整体保持客户群体广泛、产品供给丰富、交易能力突出、收益相对稳定的业务形态;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和策略体系,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不断丰富结构性产品标的覆盖和结构类型,完善财富管理产品体系;做市业务持续排名市场前列,为市场提供优质流动性;不断优化系统性能,提升运营效率,践行数字金融。境外股权衍生品业务不断丰富国际市场覆盖,为客户提供跨时区、跨市场的全球一站式投资交易服务;拓展各类场内业务,提升公司海外市场品牌形象。
  固定收益业务积极拓展国际化布局。充分发挥客户资源优势,扩大境内外客户覆盖和服务网络,服务中资客户海外需求,搭建紧密连接客户与市场的业务平台;加强策略研发,丰富盈利模式,做大做强海外固定收益及衍生品做市业务,提升境内外市场产品设计及交易服务的综合能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公司利率产品销售规模连续多年排名同业第一。
  股票自营业务模式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着眼于降低组合波动及增强抵御外部宏观因素冲击的能力,加大各类非方向性投资布局,搭建多元业务框架,面对强弱市场情况均有不同应对策略,实现绝对收益模式转型。
  证券金融业务持续优化客群服务能力。以高效专业的方案设计、交易服务、研究服务、专属报告、ETF策略定制、线上创新工具与金融科技服务提升客户粘性,加强信用、利率、风险的精细化管理,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业务份额均保持行业领先,信用资产质量持续提升。国际业务在产品体系、客群储备、展业平台搭建等方面加快布局,加强业务协同与拓客力度,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客群类型持续丰富。
  另类投资业务融入AI技术。持续运用深度学习和大语言模型等新技术,加快新策略研发,丰富策略种类,扩大收入来源。同时,根据市场风格特点,积极有效的调整策略配置,获取超额收益。
  大宗商品业务扩大客户市场覆盖,强化客户服务深度,保持行业领先。加强海外市场布局,在服务实体产业客户套期保值、专业机构资产配置、财富产品服务等细分业务场景方面不断深耕,以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系统支持和综合性金融服务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5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业务加强投研专业化、体系化和精细化建设,推动主动管理转型。优化投资管理模式,有效提升投资业绩的稳定性。围绕多元客群开展分层经营,实现规模快速增长。不断丰富产品谱系,促进国际化发展,构建有特色的解决方案体系。截至报告期末,资产管理规模合计人民币15,424.46亿元,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分别为人民币3,432.43亿元、9,089.82亿元、2,902.21亿元。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包括养老业务、公募大集合产品以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市场份额13.43%,排名行业第一。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产品成立数量仍保持行业领先,ETF规模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债券基金、货币基金规模实现强势增长,引领公募REITs行业发展,积极推进养老三大支柱业务,专户规模实现较快增长;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各项领先技术应用高效赋能业务发展,整体资产管理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华夏基金本部管理资产规模人民币24,645.31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人民币17,907.19亿元;机构及国际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6,738.12亿元。
  1.6托管
  公司聚焦重点私募基金客户,不断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稳步提升服务份额。加快推动公募基金托管产品布局,实现产品系列的均衡发展,落地重点债券型ETF产品托管业务。公司以技术创新引领业务发展,上线ARGOS平台基金全能分析工具,优化结算账户支付功能,扩展银行间业务直连范围,上线新一代外包资金系统自动化交收等产品和服务,提高托管外包运营体系的智能化程度。公司进一步扩展境外基金行政服务范围,推出境外公司注册、管理人会计等服务,正式开展新加坡业务,增强在海外基金行政服务市场的竞争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托管和基金外包服务业务质量持续提升。由公司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的产品数量为13,890只,提供基金外包服务的产品数量为16,136只。
  1.7股权投资
  作为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持续聚焦新质生产力,围绕战略性新兴投资进行系统化布局,稳步在先进智造、新能源与装备、信息技术、新材料与生物科技等领域挖掘投资机会。在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业务同时,积极优化投资结构,不断加强投后管理,拓展多元化退出渠道,提升资产周转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
  作为公司募集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平台,中信金石在募资端持续发挥自身优势,2024年完成新基金备案人民币98.83亿元。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投资于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践行“双碳”战略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所投企业涵盖了一批在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医疗健康、现代服务等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中信金石全资子公司中信金石基金自2014年设立中国境内首只类REITs不动产基金,至报告期末,累计设立不动产私募基金共计约人民币390.66亿元,累计管理规模在国内不动产基金排名前列。
  1.8研究
  公司研究业务继续扩大上市公司、企业和机构客户覆盖,巩固领先优势,进一步提升全球一体化水平。境内覆盖上市公司2,736家、非上市企业1,050家,境外覆盖上市公司1,360家,境内外服务机构客户超过1.5万家,研究产品的双向转化及服务的双向提供更加通畅。2024年全年境内举办现场会议59场,覆盖24个省市区,境外举办大型论坛4场,为区域客户市场开发提供了有力支持。研究观点的主流媒体引用次数、各类平台阅读量持续保持增长,智库研究为中信集团和政府部门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执行董事邹迎光先生、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以下事项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获得通过。
  本方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分项表决,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执行董事张佑君先生、邹迎光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张健华先生在审议本人的薪酬事项时已分项回避表决,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王恕慧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1.张佑君先生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邹迎光先生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李青先生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史青春先生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张健华先生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杨明辉先生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预审过程中张健华先生、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在预审本人的薪酬事项时已分项回避表决。
  (四)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五)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在净资本规模的100%以内;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在净资本规模的500%以内。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中的相关公式计算。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上述额度不含公司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
  说明: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规模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六)公司2025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计划获得通过。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提供总额不超过590亿等值美元的融资类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授权有效期内调剂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类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分项表决,关联/连董事对相关子议案分项回避表决。
  1.本集团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公司董事长张佑君先生及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作为关联/连董事回避表决。
  2.本集团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公司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本集团与除前两项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八)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阅。
  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4年内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现存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且充足。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四)2024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五)202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六)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七)2024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八)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九)2024年度风险偏好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2025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陈述书获得通过。
  本陈述书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二)关于对公司合规负责人年度考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应程序,对合规总监仲飞先生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四)2024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诚信及廉洁从业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六)关于落实深证局128号通知相关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信息技术相关定期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八)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意见获得通过。
  (十九)2024年度企业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度企业管治报告详见公司H股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八、企业管治报告”。
  (二十)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十一)关于授权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召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佑君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会议审阅了2024年呆账核销资产情况报告、公司新产品新业务评估开展情况(非表决事项)。
  说明:前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2025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等文件和公告,将分别登载于2025年3月26日的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5年3月2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A股配股及H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29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A股原股东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新股,并已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3月4日成功完成A股和H股配股工作。
  其中,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552,021,6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3元,收到原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2,395,672,337.35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人民币22,353,672,337.35元;扣减其他应付未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人民币1,552,021,645.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0,766,174,086.58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月27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1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341,749,15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1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6,038,707,568.85元,按上市当日(即2022年3月4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89,179,196.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5,976,454,116.99元,折合人民币4,838,776,311.2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折合人民币341,749,155.00元,新增资本公积折合人民币4,497,027,156.28元。上述H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3月4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41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使用H股募集资金合计港币5,977,146,066.03元注1,其中H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按资金使用时点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37,273,729.96元(本报告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不包含发行相关费用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6,287,773.41元,其中包括A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净收入、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H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A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90,791,167.64元;在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港币11,429.54元,按2024年12月31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10,584.2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2年1月2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经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将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归集至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对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此后的资金使用全部由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与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A股募集资金,并按照管理办法存放和使用H股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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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H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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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及实际发行结果,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所得款项:
  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
  用于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用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0820号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一一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信证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信证券2024年度A股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A股配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中信证券2024年度A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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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是由于发行费用实际支付日与验资当日的港币汇率波动所致。
  注2:募集资金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日与验资当日的港币汇率波动所致。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张长义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长义先生主持。
  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以下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作为公司监事,本人在此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获得通过。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预案实行分项表决,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会主席张长义,监事郭昭、饶戈平,职工监事牛学坤、杨利强在审议本人的薪酬事项时已分项回避表决。
  1.张长义先生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郭昭先生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饶戈平先生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牛学坤女士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杨利强先生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将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三、本次监事会审阅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呆账核销资产情况报告、2024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合规报告、2024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关于落实深证局128号通知相关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对该等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扣税前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
  ● 在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685,186,481.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100%为现金分红),本次向2024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人民币2.80元(含税)。以2024年末中信证券A股及H股总股本14,820,546,829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49,753,112.12元(含税)。
  考虑公司在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56,931,238.96元(含税),2024年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7,706,684,351.08元(含税),即每10股派人民币5.20元(含税)。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898,120,428.65元,2024年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6.88%。自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2024年度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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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5年8月31日前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该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实行分项表决,因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张佑君先生担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股份)及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的总经理助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副董事长;公司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担任中信集团、中信股份及中信有限非执行董事,中信金控董事;公司非执行董事付临芳女士担任中信集团战略与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非执行董事赵先信先生担任中信金控风险合规部总经理;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董事长,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基金)董事,上述董事为关联/连董事,对相关子议案已分项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并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以及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 属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
  ● 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条款是否为一般商业条款,则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情况而定)的条款;
  ● 是根据有关协议条款进行,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中信集团续签了《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分别约定了2023-2025年度交易上限。该三项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中,除按照上述框架协议制定的2024年度交易内容及交易上限执行外,公司也严格按照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同)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就三项框架协议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融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交易、保证金贷款、金融机构间拆出等
  注2: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认购本集团发行的收益凭证、向本集团提供同业拆入、法人账户透支等,系基于其利益考虑并按正常商业条款提供,且本集团无须就该等融资交易提供担保,该等融资交易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14A.90条下的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因此,公司未对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提供该等融资交易设定上限
  注3:上表所示各项金额均以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关于关联/连交易的相关规则确定,不包括按照上市规则免于披露的关联/连交易金额,对利润有影响的项目已在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中体现,以下同
  注4: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说明:(1)公司向关联/连方购买的金融产品少于预期,因此赚取的收益相应较少;(2)关联/连方对于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的需求量少于预期,公司向关联/连方销售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债券等低于预期;(3)在进行交易时,经对比当时关联/连方及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公司选择了条件更优的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4)较多银行间市场交易系以匿名方式报价,从而导致交易对手匹配具有高度随机性,因此,公司通过银行间市场向关联/连方购买的债券少于预期;(5)根据市场资金供应的结构,公司可选的资金融入方较分散,未集中从关联/连方融入资金;(6)因资金管理特征及成本的差异,公司向存款类机构融出的交易较少
  2.《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说明:在进行交易时,经对比当时关联/连方及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公司选择了条件更优的独立第三方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3.《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房屋租赁支出占营业支出比例为期限为一年或以下的房屋租赁支出占比
  (二)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关连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2024年度,本集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24年度,本集团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基本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关联/连交易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进行预计如下:
  (一)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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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关连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本集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包括: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股份)、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产业基金)、越秀产业投资、越秀产业基金、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影业)。
  ■
  注1:“不超过”均含上限金额,以下同
  注2: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估计,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建议股东大会批准上述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量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以下同
  2.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融国际)。
  ■
  四、关联/连方及关联/连关系介绍
  (一)中信集团及其关联/连方介绍
  1.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1)中信金控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金控成立于2022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MA7K30YL2P,法定代表人奚国华,注册资本人民币338亿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53层,是首批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和持有金融行业牌照齐全、业务范围广泛的综合金融服务企业。实际控制人是中信集团。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05,488.65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4,514.14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0,974.51亿元,资产负债率89.60%;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719.5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919.29亿元。
  (2)中信集团
  中信金控的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成立于1979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10168558XU,法定代表人奚国华,注册资本人民币205,311,476,359.03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为一家具有较大规模的跨国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涉及综合金融服务、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和新型城镇化。实际控制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1.48万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05万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44万亿元,资产负债率87.54%;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7,274.27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011.51亿元。
  中信集团、中信金控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条第(1)款及第14A.13条第(1)款规定的关联/连人。
  2.与公司业务往来较多的中信集团的其他子公司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于2006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690725E,法定代表人方合英,注册资本人民币4,893,479.6573万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向企业客户、机构客户和同业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个人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养老金融业务、出国金融业务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主要股东为中信金控。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9.05万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32万亿元,净资产人民币7,346.75亿元,资产负债率91.93%;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058.9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680.62亿元。
  (2)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是一家扎根香港逾百年的综合性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财富管理、个人银行、企业银行服务以至环球市场及财资方案等,行长兼行政总裁沈强,注册地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股东为中信金控。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4,703.87亿港元,负债总额4,168.71亿港元,净资产535.16亿港元,资产负债率88.62%;2023年度,营业收入100亿港元,净利润25.87亿港元。
  (3)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于2000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25010871G,法定代表人黎康忠,注册资本人民币48.6亿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1幢01单元18层1801、17层1701、16层1601、15层1501、14层1401、13层1301、12层1201、11层1101-A,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主要股东为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控。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442.01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314.79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27.22亿元,资产负债率94.79%;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73.2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7.96亿元。
  (4)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于1988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30993Y,法定代表人芦苇,注册资本人民币1,127,600万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主要业务包括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和专业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股东为中信金控。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94.96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4.11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90.85亿元,资产负债率21.10%;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9.7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6.28亿元。
  (二)其他关联方介绍
  1.2020年公司向越秀资本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原广州证券100%股份后,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越秀金融国际作为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11月26日起持有公司股份,其与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8.75%。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1)越秀资本
  于1992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1904817725,法定代表人王恕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1,713.2462万元,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越秀资本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871.70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56.24亿元,净资产人民币415.46亿元,资产负债率77.80%;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47.93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3.20亿元。
  (2)广州越秀资本
  于1992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190479672H,法定代表人王恕慧,注册资本人民币746,670.4908万元,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1栋508房。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广州越秀资本为越秀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101.67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33.3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68.36亿元,资产负债率75.64%;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人民币46.12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0.85亿元。
  (3)越秀金融国际
  于2021年成立,注册地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从事金融及投资业务。越秀金融国际为越秀资本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23.22亿港元,负债总额26.60亿港元,净资产-3.39亿港元,资产负债率114.58%;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6,732万港元,净利润-5,928万港元。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证通股份、中信产业基金、越秀产业投资、越秀产业基金、博纳影业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1)证通股份
  于2015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324360627T,法定代表人范宇,注册资本人民币251,875万元,注册地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幢,由国内多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共同发起成立的信息技术综合服务企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3.69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0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8.63亿元,资产负债率21.37%;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82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10亿元。
  (2)中信产业基金
  于2008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700675765415T,法定代表人唐士超,注册资本人民币18亿元,注册地位于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孵化大楼C区。经营范围:发起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及对外投资;企业管理。中信产业基金为公司联营企业。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67.98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6.31亿元,净资产人民币51.67亿元,资产负债率24%;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4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454.26万元。
  (3)越秀产业投资
  于2019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CLQDH4K,法定代表人王恕慧,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元,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创智三街1号A1栋508房,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越秀产业投资为越秀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6.48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6.0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60.42亿元,资产负债率55.73%;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994.5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74亿元。
  (4)越秀产业基金
  于2011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79976642N,法定代表人卢荣,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创智三街1号A1栋509房。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越秀产业基金为越秀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9.55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54亿元,净资产人民币5.01亿元,资产负债率47.53%;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27亿元,净利润人民币8,009万元。
  (5)博纳影业
  于2003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54189436Y,法定代表人于冬,注册资本人民币137,451.8984万元,注册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7层705室。主营业务为电影的投资、发行、院线管理及影院放映。主要股东为于冬。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55.84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3.8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62.01亿元,资产负债率60.21%;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6.08亿元,净利润人民币-5.55亿元。
  (三)前期同类关联/连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4年度与各关联/连方开展的日常关联/连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履约风险。
  五、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为了实现交易价格的公平、公正,公司与中信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对关联/连交易的定价原则进行了如下约定: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续签的该协议,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各种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并互相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1)证券和金融产品的认购以该产品的认购价及条件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场内交易,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场外及其他交易,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为依据经双方协商进行;如无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该交易的价格或费率应适用双方依据公平市场交易原则协商确定的价格或费率。(2)同业拆借的利率及回购交易应当以该类型的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的市场利率及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的价格应当参考该类收益凭证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的市场利率确定。2.证券和金融服务(1)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且公司于中信集团的银行子公司存款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所能提供的条款。(2)中信集团收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的市场费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惟不得高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所收取的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标准。(3)公司收取的经纪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的市场费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惟不得低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所收取的经纪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2.《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续签的该协议,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互相提供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络、网络维护等非金融服务。就该等服务的定价,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应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一般商业交易条件下,以不逊于从独立第三方取得该等服务/向独立第三方提供该等服务时的条件,由双方公平协商确定。就工程总承包服务而言,若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方,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等因素后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3.《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续签的该协议,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租金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双方在厘定年度租金时应参考:租赁房屋的可比租赁市场的近期公允成交价格;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政府指导价(如有);房屋的地点、规模、公用设施等多项相关因素。对公司承租中信集团房屋而言,租赁的条款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就出租该位置周围相同等级房屋向公司提供的条款;对公司向中信集团出租房屋而言,租赁的条款应不优于向独立第三方出租房屋的条款。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相关关联/连方的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2.相关关联/连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融资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CSI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CSI MTN Limited、CITIC Securities Finance(HK)Limited。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融资类担保总额不超过590亿等值美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等值美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530亿等值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646.18亿元。
  ●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担保预计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类担保需求,结合2024年度担保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公司申请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提供总额不超过590亿等值美元的融资类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预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等值美元,预计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530亿等值美元。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发行债券、开展银行借款和银团贷款、结构化票据融资业务等。
  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
  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授权有效期内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资本:1美元
  主营业务:欧洲商业票据计划和中期票据计划发行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
  2.CSI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P.O. Box 3340,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资本:1美元
  主营业务:结构性票据发行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
  3.CSI MTN Limited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资本:1美元
  主营业务:中期票据计划的发行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
  4. 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HK) Limited
  成立时间:2002年3月20日
  注册地址:18/F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注册资本:75,800,980港元
  主营业务:中信里昂证券司库业务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被担保主体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考虑到境外市场为了业务类别的区分和隔离,通常会以独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作为运营主体,一般情况下SPV自身无信用评级,为了在市场顺利开展相应业务,必须通过上级公司担保的形式予以增信。
  各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类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646.18亿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公司代码:600030 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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