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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news.hk;www.jsexpressway.com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946,692千元,每股盈利约0.9819元,本公司董事会以总股本5,037,747,500股为基数,提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49元(含税)。拟派股息预期于2025年7月30日派付。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路运输行业基本情况 从宏观经济背景来看,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国内宏观政策加力增效、新动能加速培育、改革红利加快释放、开放红利加速显效、产出缺口加快回补,支撑我国经济稳定增长。2024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超134万亿元,较上年增长5.0%,为高速公路行业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从交通需求的变化来看,公路作为最基础、最广泛的交通基础设施,是衔接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和发挥综合交通网络整体效率的主要支撑。国家统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公路运输承担了我国68.97%的旅客运输量和72.42%的货物运输量。目前江苏各产业主要销售区域位于长三角地区,公路运输在其中发挥主导保障作用。随着江苏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货运“高价值、小批量、时效强”的特征更加凸显,“门到门”、专业化需求持续增长。短距离快捷直达的公路运输在畅通经济循环、稳定优化供应链中的优势将持续保持。 从高速公路流量的变化来看,客车增长驱动来自车辆保有量及出行频次,货车增长驱动来自社会物流总额及单车装载率。2024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35,268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694万辆),比上年末增加1,651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30,989万辆,增加1,562万辆。民用轿车保有量19,343万辆,增加675万辆,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18,204万辆,增加664万辆。全年完成邮政行业寄递业务总量1,937亿件,比上年增长19.2%。现代物流及快递业的快速发展也将为后续公路货运量的增长提供保障。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车流量增长的趋势还将延续,高速公路行业增长具备较强的稳健性。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从所处区位来看,公司是江苏省唯一的上市路桥公司,专注于持续完善和整合苏南路网内优质路桥项目,所经营的路段在苏南地区的高速公路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江苏省一直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支撑性作用。202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70万亿元,总量位居全国第二,较上年增长5.80%,增量位居全国第一,并有5座城市地区生产总值破万亿,工业、服务业、消费和进出口等主要指标增速均快于全国平均水平,较好发挥了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是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有利的外部条件。 从市场形象来看,上交所对公司连续五年信息披露考评结果均为最高级A级;2024年,公司获得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股东回报天马奖、中国证券报“2023年度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金信披奖”以及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等多项大奖,展现了资本市场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可。 从经营业绩来看,公司各项业绩指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均排名靠前。并且,公司上市以来始终保持高水平的派息率,高额现金分红彰显公司作为上市企业,保证股东长期稳定回报的责任担当。 (三)公路运输行业相关政策 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自2013年起组织修订,并曾在2013、2015年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18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被列为“2024年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当前修订后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时间尚未确定。 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公告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防控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2020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告通知,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通知,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与相关经营主体依照有关规定,通过协商、签订合同等方式延长公路收费期限,根据免费通行期限予以相应补偿。截至目前,江苏省尚未明确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相关补偿政策。 2021年6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江苏省南京市自2024年7月1日0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实施了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试点方案,集团所辖G4221沪武高速公路东屏收费站纳入优惠范围,对符合优惠条件的车辆通行费予以减半征收,实施差异化优惠政策减免的车辆通行费由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向集团支付。此外,集团受托管理的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太湖隧道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符合优惠条件的车辆征收10元/车次通行费,实施差异化优惠政策减免的车辆通行费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向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支付。 2023年1月16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目前符合条件的为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执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一季度暂按原优惠政策和范围执行)。对进出省内中欧(亚)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全免车辆通行费,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此外,ETC车辆通行费95折优惠、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以及江苏省区域内的“运政苏通卡”和“港优车”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2024年7月25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正式公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第一批示范区域名单,江苏省成为首批入选的8个示范区域之一。集团所辖沪宁高速江苏段、宁常高速、镇溧高速均在示范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建设投入可获得最高40%补贴。 3、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路桥主业。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9,527,503千元,同比增长约0.17%,通行费收入占集团总营业收入的约41.07%,剔除建造收入后,占比约77.26%。其中,沪宁高速日均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14,373千元,同比减少约0.09%。 配套业务。报告期内,集团配套服务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739,455千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7%。其中,服务区租赁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77,193千元,同比增长76.42%,主要由于仙人山、黄栗墅、梅村等服务区在终止原租赁合同后,陆续完成新一轮招商工作;受油品销量下降影响,油品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520,452千元,同比下降11.43%,油品销售毛利润同比下降3.21%。 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受风资源因素影响,云杉清能公司如东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量有所增长,集团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719,730千元,同比增长约12.08%。 地产业务。集团房地产开发销售由子公司宁沪置业公司、瀚威公司经营。报告期内,集团结转销售收入约137,095千元,同比下降71.13%,主要由于地产项目交付规模小于上年同期。 其他业务。一是参股公司投资收益情况。报告期内受益于路网通行量的增长,集团参股联营路桥公司苏州高速公司、扬子大桥公司及沿江公司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581,574千元,同比增长约15.33%;参股联营金融类公司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241,363千元,同比增长约4.64%。二是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收到分配情况。报告期内,集团累计收到江苏银行公司、江苏租赁公司及国创开元二期基金分红约人民币786,363千元,同比增长约46.52%。三是子公司广告经营及管理服务等业务收益情况。报告期内,该等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08,467千元,同比下降约6.88%,主要由于2023年转让保理公司股权后,保理业务收入相应减少所致。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一季度建造收入467,375,177.83元、二季度建造收入3,550,987,029.21元、三季度建造收入808,867,658.63元、四季度建造收入6,038,723,938.20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6.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6.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23,198,204千元,同比增长约52.70%;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6,340,199千元,同比增长约11.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946,692千元,每股盈利约人民币0.981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12.0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本集团于 2024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 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本集团采用上述规定及指引的主要影响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 (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集团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 对于本集团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 (以下简称“契约条件”),本集团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对于本集团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报告期内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2023年12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投资锡太项目。2024年4月12日,公司与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出资协议书,商定共同出资成立锡太公司,负责锡太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出资人民币325,000万元,占股50.00%。 2024年10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投资丹金项目。2024年11月16日,公司与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出资协议书,商定共同出资成立丹金公司,负责丹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出资人民币127,118万元,占股74.60%。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5-00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会议出席董事13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以中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以中英文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sexpressway.com刊登;并批准印刷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批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财务年度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人民币49.47亿元,建议以总股本5,037,747,500股为基数,向股东派发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0.4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49.90%,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通过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检查,一致认为其系统有效及足够。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批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葛扬先生、顾朝阳先生、谭世俊先生、孙立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决议案中投票。 (十一)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批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并批准《关于评估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并批准《关于聘任财务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批准其年度酬金为人民币34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并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金融产品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型金融产品,在任一间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的年度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所有金融机构购买的金融产品单日最高余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8.5亿元,有效期限为1年,并授权执行董事处理合同签署及资金拨付审批等后续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中期票据,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执行董事处理合同签署及资金拨付审批等后续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有效期截止之日。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签署直接融资统借统还资金使用协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锡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太公司”)、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金公司”)分别与江苏交控签署直接融资统借统还资金使用协议。协议期均自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际签署之日起三年。以江苏交控为主体通过发行超短融、中票、企业债、公司债、保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专项基金等直接融资品种代为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资金用于股权出资、项目建设、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相关用途。锡太公司、丹金公司融资余额均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金使用成本以融资产品的金额、利率、期限及手续费的实际发生额为准、且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与江苏交控融资利率一致。本公司、锡太公司及丹金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抵押和担保。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以上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由于江苏交控提供的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锡太公司、丹金公司均对该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完全豁免遵守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 该项决议为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关联/关连董事陈云江先生、王颖健先生、谢蒙萌女士对该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中投票。 (十八)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丹金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贷款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贷款利率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前60天本公司同期限融资利率持平;授权执行董事处理合同签署及资金拨付审批等后续相关事宜 。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并批准《关于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清能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苏交控清洁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14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贷款利率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前60天云杉清能公司同期限融资利率持平。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继续开展金融业务合作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自2025年4月1日起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低于本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5%;同时,集团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无抵押授信额度;授权执行董事处理协议签署及资金拨付审批等后续相关事宜;批准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陈晋佳女士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以上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少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由于存款低于本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 5%,故存款服务交易须符合公告、年度审阅规定。无抵押授信额度按一般的商业条款,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完全豁免遵守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协议下的其他金融服务,基于最高年度服务费上限为人民币5,000,000元,低于本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0.1%,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完全豁免遵守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 该项决议为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关联/关连董事陈云江先生、王颖健先生、谢蒙萌女士对该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中投票。 (二十一)审议并批准《关于就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该项决议为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关联/关连董事陈云江先生、王颖健先生、谢蒙萌女士对该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中投票。 (二十二)审议并批准《关于就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制定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该项决议为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关联/关连董事陈云江先生、王颖健先生、谢蒙萌女士对该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中投票。 (二十三)审议并批准《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 (1)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大桥公司”)、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丹公司”)、江苏龙潭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潭大桥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宜公司”)、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长公司”)的系统软件建设和维护服务与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镇丹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的机电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平台维护与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镇丹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的路网运营相关技术服务、ETC客服网点出租、云收费采购项目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镇丹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的路桥养护项目及房建项目与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的路桥检测服务及房屋租赁与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6)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镇丹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养护技术综合服务、理事会基础会费与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7)本公司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威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沪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镇丹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清能公司”)的办公用房租赁、物业服务、物资采购与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8)本公司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宁沪置业昆山公司”)、 江苏扬子江通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管理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及劳务外包服务等项目与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9)本公司就本公司茅山、长荡湖、滆湖、荣炳服务区及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宜兴、堰桥服务区加油站出租等项目与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0)本公司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的服务区加油站出租项目与泰兴市和畅油品销售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1)本公司就本公司租赁扬州广陵服务区加油站事项与五峰山大桥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持續關連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2)本公司就本公司租赁服务区加油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江商业能源有限公司受托经营管理太湖湾服务区项目与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3)本公司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扬子江管理公司、云杉清能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镇丹公司、龙潭大桥公司的宣传委托制作服务、广告经营发布合作、房建改造等项目与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4)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子江管理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商品及服务采购与江苏翠屏山宾馆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5)本公司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及其子公司如东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镇丹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的汽车租赁服务、土地租赁项目等与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6)本公司就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路桥日常养护工程服务与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7)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镇丹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路网管理技术服务等与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8)本公司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镇丹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云端资源技术服务等与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9)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的保理业务服务与苏交控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本公司就本公司的融雪剂集中采购服务及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的房屋委托管理服务与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1)本公司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子江管理公司的受托管理运营高速公路与江苏张靖皋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2)本公司就本公司的服务区充电桩建设及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如东公司的海上升压舱柴油发电机保养与江苏镇扬汽渡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3)本公司就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交控清能江苏公司、如东公司的光伏电站工程建设总包服务、购电服务等与南通天电新兴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4)本公司就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提供能碳管理系统个性化页面项目与京沪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5)本公司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东公司的海太长江隧道清洁能源供电工程风电项目生产运维服务与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6)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交控清能公司与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酒店有限公司开展租用场地建设光伏电站并销售电力项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1)-(26) 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中,关联/关连董事陈云江先生、王颖健先生、谢蒙萌女士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投票。 (27)本公司就本公司租赁张渚服务区加油站项目与宜长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8)本公司就本公司机电运维手册编制项目与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27)-(28)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中,关联/关连董事杨少军先生、杨建国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投票。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是在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交易按一般商务或更佳条款进行,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额(连同第二十项决议案之交易金额)累计计算达到披露要求,有关费用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少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1,3(除ETC客服网点租赁),4(除房建改造),6(除理事会基础会费),7(除承租办公用房及物资采购),9及10(承租服务区加油站),12,13,17,19,21项的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之收益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2)(a)条只须符合公告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5至14A.59条年度审阅的规定,但无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上述23(售电)及26(拟售电)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97条无须符合披露规定。上述1-25,27-28其他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最高金额及26关连交易(租用场地建设光伏电站)累计过去12个月的类似交易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的所有百分比率均低于0.1%,交易无需符合披露规定。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并批准《关于增发公司A股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基于提升公司融资弹性的考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1)按照相关规定发行不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日已发行A股股数的20%及H股股数的20%的股份或可认购相关股份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非上市的优先股、债券) 的一般性授权;(2)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五)审议并批准《关于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年度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投保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并授权执行董事处理相关后续事宜;并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六)审议并批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陈晋佳女士予以发布和印刷通知及通函。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七)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八)审议并批准关于制定本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九)审议并批准《关于2025年ESG工作行动纲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5-01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48,847,453.33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5,037,74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68,496,275元(含税)。本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68,496,2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9.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5-01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事项审计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晓冬,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晓冬先生 200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晓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洋,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曹洋先生201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曹洋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厉俊,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厉俊女士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厉俊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46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建议其薪酬为人民币346万元/年(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审计费用 公司代码:600377 公司简称: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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