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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7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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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公司指定的、符合证券监管规定的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1,809,5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1.1 港口行业
  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于交通运输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枢纽性的作用。港口吞吐量是宏观经济与全球贸易的晴雨表,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强相关的周期性。我国港口主要为腹地型港口,周边地区的经贸状况,特别是货源腹地的经济规模、产业结构等因素,对于港口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港口的建设发展对自然条件、经济腹地、集疏运体系的要求高,具有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专业化经营程度高、行业监管相对严格等行业特点。
  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增长仍然缓慢且不均衡,俄乌、巴以等地缘政治冲突持续,美联储降息存在不确定性,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核心通胀持续回落,全球供应链短链化与贸易碎片化等趋势进一步加强,这些因素使得世界经济整体复苏形势依然充满诸多不确定性。2024年,全球经济维持低位运行,根据世界银行2025年2月发布的最新一期《全球经济展望》报告,2025年全球经济预计增长约2.7%;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国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风险有序化解,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24年,中国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4.91万亿元,同比增长5.0%;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3.85万亿元,同比增长5.0%,其中出口25.45万亿元,同比增长7.1%,进口18.39万亿元,同比增长2.3%。根据相关部门统计,2024年全国港口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76亿吨,同比增长3.7%,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放缓,主要系内贸煤炭、矿建等货物需求下降所致。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6.9%,内贸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1.9%,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7.0%。
  港口是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保障基石,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开路先锋的作用。“十四五”期间,是中国从“港口大国”迈向“港口强国”的关键时期。随着“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和“贸易强国”、“交通强国”等战略的持续推进,国家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步伐不断加快,海港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提升,港口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不断增强,中国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步伐稳步推进,“一省一港”的港口资源整合格局基本形成。2023年至今,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关于公布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推动港口行业加快向智慧、绿色低碳、专业化、大型化、系统化等方向发展。
  厦门港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国际集装箱干线枢纽港,四大国际航运中心和四大邮轮运输试点示范港之一,是海峡两岸交流的重要口岸和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在服务国家战略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省市各个层面高度重视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纲要》《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20-2035年)》《福建省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做大做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工作方案(2021-2023年)》《厦门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工作方案》《福建省深化港口资源整合有效降低港航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等多项重要规划与政策明确加强厦门国际枢纽港建设,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群,扩大“丝路海运”品牌影响,更好发挥港口在打造厦门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海洋强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持。2024年,厦门市实现生产总值8589.01亿元,同比增长5.5%,经济增长有所加快;外贸进出口额9326.1亿元,相较2023年基本持平,其中出口4980.1亿元,同比增长11.3%;厦门港完成货物吞吐量2.11亿吨,同比下降4.30%,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225.47万标箱,同比下降2.38%。
  2.1.2 港口辅助行业
  公司从事的港口辅助业(或称临港综合物流业)是港口的重要配套与增值服务,是现代物流行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涉及进出港船舶、货物、人员的所有服务环节与物流链条,包括但不限于拖轮助离泊、船舶代理、订舱报关、船舶理货、船员服务、堆存仓储、多式联运、运输配送、口岸物流信息等。区域经济与港口发展状况,是影响港口辅助业的主要因素。
  自中国加入WTO以后,船舶代理、国际货代、港口理货等港口辅助业纷纷取消从业资格审批,开放经营自主权,极大地推动了港口辅助业的发展和港口营商环境的提升。目前,港口辅助业的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增多且竞争加剧,除拖轮助离泊等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业务单元基本实行市场调节价,与客户自主协商定价。在经历“低门槛”、“价格战”等前期政策放开后的无序竞争局面后,“性价比”逐渐成为影响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量因素,企业品牌、实力和公共关系等因素亦有影响且会带来一定的溢价权。近年来,为提高港口物流效率,促进降本增效,智慧物流平台、智能理货、无人仓库、自动驾驶等现代技术不断赋能行业,港口物流的信息化、智能化、低碳化水平稳步提升。
  2.1.3 港口贸易行业
  从行业分类看,公司的港口贸易业属于批发与零售行业,主要集中在煤炭、钢材、粮食等大宗商品供应链领域。大宗商品供应链市场规模大,空间非常广阔,但行业竞争格局依然分散,市场主体多且充分竞争。从传统贸易商向集成服务商转变、制造业客户占比提升、从单环节服务转向全程供应链综合服务、供应链数字化赋能等将成为国内大宗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
  “十四五”期间,国家商务部先后发布《“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加快贯彻落实“贸易强国”战略,更加注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贸易行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2021年,厦门市入选全国首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正以示范创建为契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和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供应链体系,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2.2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2.1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散杂货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包括位于厦门港东渡港区的东渡18-19#泊位、位于海沧港区的海沧7#泊位、海沧9#泊位、海沧20-21#泊位以及位于泉州港锦尚作业区的华锦码头1-4#泊位、广东省潮州市三百门新港区的潮州小红山码头1-2#泊位,同时公司租赁经营厦门港东渡港区的东渡20-21#泊位、海沧港区的海沧8#泊位,受托管理厦门港翔安港区的海翔码头6-8#泊位。2024年9月,公司投资建设的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北1-2#泊位及1#-1多用途泊位正式投入运营。公司主要作业货种包括煤炭、铁矿石、粮食、荒料石、水泥等散件杂货。
  (2)临港综合物流服务,涵盖船舶、货物进出港所涉及的拖轮助离泊、船舶代理、理货检疫、报关空运、拖车运输、集拼分拨、仓储配送、集装箱堆存、多式联运、陆地港、海运快件、跨境电商物流等临港增值服务与特色业务单元,主要经营单位包括本公司成员企业港务船务、厦门外代、外轮理货、港务物流、港务运输、三明港发及其子公司。
  (3)港口贸易业务,公司按照“港贸结合、以港促贸、以贸促港”原则,立足港口平台优势,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贸易供应链业务,主要由本公司成员企业港务贸易及其子公司专业化经营。
  2.2.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情况
  (1)散杂货码头装卸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货物吞吐量3830.04万吨,同比去年减少6.97%,主要是厦门港内的铁矿石、荒石、钢材及厦门港外的内贸机制砂等货种的装卸需求减少。其中:厦门港内货物吞吐量完成2963.14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厦门港内的散杂货装卸需求相对平稳,煤炭、砂石、木片等货种增长较好。
  (2)临港综合物流服务
  ① 拖轮业务:继续保持在厦门本港的行业龙头地位,同时大力拓展厦门港古雷港区、泉州港南部港区、海南洋浦港、广西涠州岛、深圳深汕合作区等厦门本港以外经营网点,积极延伸海洋工程、跨海大桥建设项目配套作业、半潜船拖带与监护服务及沿海特殊拖带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拖轮业务营收同比增长约10%,其中港外业务营收同比增长18%;
  ② 代理业务:在公共船代、海运货代、空运货代的业务份额位居市场前列。报告期内,公司船舶代理10206艘次,同比增长8.46%(不包含报告期内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6162艘次)。积极拓展“一江两湖”货源腹地,做实越南、泰国2个东南亚海外业务网点,累计统筹部署在厦门港外设立57个物流供应链业务网点,覆盖全国16省、国内外共计38座城市 ;
  ③ 海铁联运:大力实施“一江两湖”战略,协同量身打造全程的、个性化的海铁联运服务,目前已顺利开行了厦门港-南昌“天天班”五定班列、“南平一厦门”、“永安-厦门”铁海联运图定班列等多条海铁专列,并不断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及金融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海铁联运业务量达12.08万标箱,同比增长26.99%;
  ④ 理货与检疫业务:持续推进智能理货建设,大力推动内外理一体化,积极拓展社会面消杀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集装箱理货965.16万标箱,同比增长1.47%,完成件杂货理货196.39万吨,同比增长24.31%;
  ⑤ 拖车业务:港内平面运输稳健经营,外拖业务稳步开拓。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平面运输箱量770万标箱,同比下降3.62%;道路运输完成3.1万自然箱,同比增长27.77%;
  ⑥ 海运快件:利用对台区位优势与海运快件政策,先后开通“厦门-金门-台北”、“厦门-金门-台中”、“厦门-金门-高雄”小三通航线和“厦门-台北”大三通航线,进一步丰富“厦台通道”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操作台海快件30176标箱,同比增长93.14%;
  ⑦ 跨境电商物流:投资、建设与经营厦门象屿综保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海沧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形成岛内外联动布局,充分发挥“场站+码头+航线”资源优势,先后开展进口1210保税备货、出口电商9610/9710/9810清单模式、1210出口海外仓及台海快件业务,进一步拓宽和提升厦门港对台海运通道的市场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共完成跨境电商2689.73万票,同比增长103.91%。
  ⑧ 仓储堆场业务:加强对船东的联合营销,港务物流码头直发箱业务实现常态化运作,集装箱空箱堆存业务逆势增长,报告期内完成空箱操作46.8万标箱,同比增长60.91%;重箱业务完成14.21万标箱,同比增长10.04%。
  (3)港口贸易
  主要选择与港口物流供应链关联度较高的大宗商品业务品种,主要包括煤炭、钢材、农产品、纸浆、化工产品等货种,为客户提供贯穿港口贸易、码头、仓储、代理、运输、配送等环节的供应链集成服务。2024年,公司港口贸易保持稳健经营,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深化港贸结合,加强业务风险管控。
  2.2.3 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家5A级物流企业、国家5A级供应链服务企业、福建省港口集团唯一的上市平台,东南沿海大型的散杂货码头与港口物流综合服务商,厦门象屿综保区的投资运营商,拥有稀缺的散杂货码头及后方堆场、完善的港口配套与增值服务、齐全的物流供应链业务链条,形成了以港口为特色的全程物流服务体系、以港贸结合为特色的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
  公司港口及临港物流的规模体量、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厦门港乃至东南沿海地区处于主导或领先地位。其中:散杂货码头方面,公司散杂货吞吐量居厦门港首位;临港物流服务方面,公司在厦门区域继续保持拖轮、船边理货、船舶代理、综合保税物流、码头平面运输等业务市场占有率的领先;港口贸易方面,港贸结合特色显著,业务涵盖福建省内主要港口以及上海、广东、广西、浙江、山东、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区。
  (2)竞争优势与劣势
  公司竞争优势主要包括:① 国际枢纽港地位。厦门港是东南沿海门户、海峡两岸交流的重要口岸,凭借优越的自然条件、先进的码头设施和突出的运营能力,成为船舶大型化时代国际航线挂靠的基本枢纽港,在服务国家战略上发挥着独特的作用。202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作用,充分显现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② 一流的港口服务水平。 公司坚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注重装卸效率与服务质量双提升,努力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厦门港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测评连续多年名列前茅贡献力量;③ 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公司大力实施“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战略,推动传统港口业务向港口供应链转型升级,通过三大业务板块融合发展,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高质量、低成本、可订制的全程物流服务,以及融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于一体的供应链集成服务。
  公司竞争劣势主要包括:① 人才储备不足。复合背景型人才、新兴领域高端人才、管理人才特别是中层管理人员、年轻干部、市场营销与专业技术等人才储备不够;② 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③ 企业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① 改革创新驱动。公司积极开拓煤炭、粮食等核心货种,建设粮食集散中心,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散改集、跨境电商物流等特色业务,持续深化内部散杂货码头资源、物流资源在股权、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整合,港口物流主业进一步发展壮大;② 战略投资驱动。近年来,公司加强主业走出去投资,海向形成了以厦门港为核心、布局漳州、泉州和潮州的东南沿海散杂货码头群,陆向构建了以“一江两湖”为主要货源腹地、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物流供应链网点,规模化经营效应进一步显现;③ 一体化发展驱动。公司是厦门口岸一家以港口为依托、拥有完善的物流通道、完整的物流链条及高端物流专业人才和信息网络的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立足港口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不同于传统港口企业,公司聚焦于在全球供应链理念的指引下,以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为核心主业,实现港口、物流、贸易、信息、产业的相互引流与协同共进,推动轻重资产、长短期项目有机结合与融合发展。
  2.2.4 经营模式
  公司实行“一主三驱、融合转型”的经营模式。公司以港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为核心主业,依托“散杂货码头运营、临港服务与物流、港口贸易”三大业务驱动,大力实施“港口物流一体化”、“贸易物流一体化”及“港贸结合一体化”融合发展,努力打造集“领先的散杂货码头投资与运营商、卓越的临港服务提供商、一流的全程集成供应链服务商、先进的新型物流服务商”于一体的、居东南沿海一流水平的港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推动公司从传统港口物流企业向现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的转型升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其他重大事项可参考信息披露索引,具体内容详见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文件。
  ■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1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听取《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勇峰先生、陈志铭先生、黄炳艺先生向公司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分别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并签署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发表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5.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92,512.04元,母公司净利润217,146,821.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714,682.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56,086,334.33元,减去2024年已分配股利113,496,868.34元(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74,180,959.70元、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39,315,908.64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38,021,605.11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建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741,809,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 40,799,527.84 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2024年年薪核定结果》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进行了全面的考核,确定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4年年薪核定结果》。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4年年薪核定结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涉及高管薪酬,关联董事胡煜斌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企业海隆码头投资厦门港海沧港区7#泊位密闭罩棚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企业海隆码头投资建设厦门港海沧港区7#泊位密闭罩棚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企业海隆码头投资厦门港海沧港区7#泊位密闭罩棚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决议;
  4.保荐机构关于募集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1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提案1-5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30一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翔
  电话:0592-5826220
  传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1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竞瑜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核了公司提交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本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及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没有发生因内幕信息管理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形。
  (7)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公司的公告信息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披露,有效地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未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未发生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和偏差,没有发生因信息披露管理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形。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92,512.04元,母公司净利润217,146,821.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714,682.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56,086,334.33元,减去2024年已分配股利113,496,868.34元(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74,180,959.70元、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39,315,908.64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38,021,605.11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建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741,809,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 40,799,527.84 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本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1-3项议案还应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1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
  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92,437.85 元,母公司净利润 217,146,821.2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714,682.1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56,086,334.33 元,减去2024年已分配股利113,496,868.34 元(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74,180,959.70元、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39,315,908.64 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438,021,605.11 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741,809,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 40,799,527.84 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本项议案最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80,115,436.48 元(含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 39,315,908.6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12%。
  自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本公司偿债能力及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3.该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本公司经营业绩、经营性净现金流情况,在保障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方案实施不会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本公司已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港口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本公司2025年度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1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企业海隆码头投资建设厦门港海沧港区7#泊位密闭罩棚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企业海隆码头投资厦门港海沧港区7#泊位密闭罩棚项目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厦门港海沧港区7#泊位扩能改造的环保要求,降低码头生产作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对现有码头进行扩能改造,巩固提升海隆码头货物吞吐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湖山码头)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码头)拟实施厦门港海沧港区7#泊位密闭罩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于海沧港区7#泊位后方堆场建设三座钢结构密闭罩棚,项目总投资约24,262.73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98号综合楼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051166553E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2年9月3日
  6.经营范围: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湖山码头之全资子公司。
  8.其他说明:海隆码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建设方案
  1.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31.25万平方米,新建封闭式罩棚煤仓库总建筑面积约11.43万平方米,分为三个条形煤仓库,其中A煤仓库约3.29万平方米,B煤仓库约3.28万平方米,C煤仓库约4.86万平方米。
  2.投资规模:总投资约24,262.73万元。
  3.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
  4.建设工期:29个月(含项目前期工作),其中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9个月。
  四、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8.73%,动态投资回收期为18.47年,该项目具备经济可行性。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项目符合国家日益提高的环保要求,通过封闭式储煤方式可有效解决露天堆放导致的煤尘扩散问题,降低海隆码头在煤尘外扩方面的环保治理支出,进一步减少煤炭资源损失,巩固提升海隆码头货物吞吐量,是海沧港区推进煤尘抑制、减少污染的重要环保举措,将助推厦门港绿色港口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二)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包括项目的生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公司将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区域,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加强安全管理,优化施工期间的生产调度;制定详细投资计划,保证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及时到位;提前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筹划相关程序,争取加快审批进度等。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相关政府部门的环保政策要求,有利于改善地区生态环境,提升海沧港区7#泊位吞吐能力,适应厦门港散货吞吐量增长的需要,且项目具备经济可行性,风险可控,对于公司提高煤炭接卸业务的竞争力与服务水平、打造东南沿海领先的散杂货码头投资运营平台具有积极的意义。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1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1,037.3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因坏账准备计提及转回事项,合并层面共减少应收票据坏账准备7.31万元、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177.27万元,增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628.63万元,增加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0.99万元,减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1.01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69.51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39万元。
  3.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回收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22万元,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44.4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037.36万元,并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以《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依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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