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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年度报告全文。 1.2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行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统称“本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14名董事均行使表决权。本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4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本行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末期普通股股利每10股人民币1.216元(税前),须待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连同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1.208元(税前),2024年全年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2.424元(税前)。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第三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 第四节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 2.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监管机构批准以协议安排方式持有本行H股股份10,495,701,000股,并通过其所控制的法团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10,000,000股,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的有关详情请见本报告“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部分。截至报告期末,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质押本行股份的情况。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本行A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中国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本报告所披露外,本行未知上述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2023年10月11日,本行接到控股股东汇金公司通知,其于当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本行股份并将在未来六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2024年4月10日,汇金公司累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330,372,926股,共持有本行A股股份188,791,906,533股。 6.除特别说明外,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 4.2控股股东情况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依据《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青松。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参见本行于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有关事宜的公告》。 4.3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 注: 1.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投资者持有197,865,300股境外优先股,占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2.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多策略优盈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多策略优盈1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3.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上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第五节 重要事项 5.1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本行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经营业绩实现稳中有进。2024年,集团实现净利润2,527.19亿元,同比增加63.48亿元,增长2.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78.41亿元,同比增加59.37亿元,增长2.5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0.75%,净资产收益率(ROE)9.50%。 集团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集团主要项目分季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 利息净收入与净息差 2024年,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4,489.34亿元,同比减少176.11亿元,下降3.77%。其中,利息收入10,715.39亿元,同比增加226.88亿元,增长2.16%;利息支出6,226.05亿元,同比增加402.99亿元,增长6.92%。 利息收入 2024年,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7,453.55亿元,同比减少52.46亿元,下降0.70%,主要是发放贷款和垫款收益率下降。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2,171.28亿元,同比增加248.35亿元,增长12.92%,主要是投资规模增长带动。 存放央行及存拆放同业利息收入1,090.56亿元,同比增加30.99亿元,增长2.92%,主要是存放央行及存拆放同业规模增长带动。 利息支出 2024年,吸收存款利息支出4,574.86亿元,同比增加66.35亿元,增长1.47%,主要是吸收存款规模增长。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1,071.17亿元,同比增加214.39亿元,增长25.02%,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规模增长,且付息率有所上升。 发行债券利息支出580.02亿元,同比增加122.25亿元,增长26.71%,主要是发行债券规模增长。 净息差 2024年,集团净息差1.40%,同比下降19个基点。从资产端看,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下降24个基点,主要是受境内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及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等因素影响,人民币资产收益率下降,但外币资产收益率上升,部分抵消了人民币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影响。境内人民币中长期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余额在境内人民币发放贷款和垫款中的占比为74.15%。从负债端看,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下降6个基点,主要是本行持续加强负债主动管理,坚持量价协同发展策略,强化存款成本管控,人民币负债付息率有所下降。 集团主要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平均余额是根据集团管理账目计算的每日平均余额,未经审计。)、平均利率以及利息收支受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规模变化因素对利息收支的影响是根据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余额的变化计算的,利率变化因素对利息收支的影响是根据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利率的变化计算的,因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影响归结为利率因素变动。)变动而引起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注: 1金融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信托投资及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存放央行及存拆放同业包括法定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其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以及存拆放同业。 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包括同业存拆入、对央行负债以及其他款项。 境内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的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如下表所示: ■ 非利息收入 2024年,集团实现非利息收入1,811.56亿元,同比增加248.12亿元,增长15.87%。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28.7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65.90亿元,同比减少22.75亿元,下降2.88%。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受托、信用承诺及代理业务等收入减少。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 其他非利息收入 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收入1,045.66亿元,同比增加270.87亿元,增长34.96%。主要是本行主动把握金融市场机遇,投资收益增长较好。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营业支出 本行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行,持续优化费用开支结构,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提高资源投入产出效率。2024年,集团营业支出3,376.27亿元,同比增加88.11亿元,增长2.68%。 ■ 业务及管理费 本行持续加强成本管理,优化费用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开支,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经营,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8.77%,同比上升0.27个百分点,保持在较低水平。集团业务及管理费1,812.62亿元,同比增加37.59亿元,增长2.12%。 资产减值损失 本行不断增强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同时,严格遵循审慎稳健的拨备政策,保持充足的风险抵御能力。2024年,集团资产减值损失1,027.22亿元,同比减少38.40亿元,下降3.60%。其中,集团贷款减值损失1,208.61亿元,同比增加147.47亿元,增长13.90%。 所得税 2024年,集团所得税费用422.35亿元,同比减少70.02亿元,下降14.22%。实际税率14.32%。 5.2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本行坚持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动态调整业务策略,持续优化业务结构,资产负债保持平稳增长。2024年末,集团资产总计350,612.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291.33亿元,增长8.11%;集团负债合计321,083.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329.84亿元,增长8.20%。 集团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 注:其他借入资金包括应付债券、长期借款。 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行切实履行国有大行责任,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贷款业务保持平稳均衡增长。2024年末,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15,940.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322.89亿元,增长8.18%。其中,人民币贷款和垫款总额185,145.2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108.60亿元,增长10.84%;外币贷款和垫款总额折合4,284.05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316.06亿美元,下降6.87%。 本行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持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风险识别和管控,着力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力度,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2024年末,集团贷款减值准备余额5,391.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38.79亿元。集团不良重组贷款总额为987.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97.81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中的占比为0.46%,比上年末上升0.16个百分点。 按地区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 金融投资 本行密切跟踪金融市场动态,合理把握投资时机,动态调整组合结构。2024年末,集团金融投资总额83,602.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15.60亿元,增长16.78%。其中,人民币金融投资总额62,254.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837.14亿元,增长14.40%;外币金融投资总额折合2,969.77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545.64亿美元,增长22.51%。 集团金融投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 按发行人划分的金融投资 ■ 注:权益工具及其他包含应计利息。 按货币划分的金融投资 ■ 集团持有规模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 吸收存款 本行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存款业务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稳步拓宽存款来源,积极开展代发薪、社保卡、个人养老金、现金管理、快捷支付等重点业务;另一方面,持续提升存款质量,主动优化产品结构,人民币存款成本保持稳中有降。2024年末,集团吸收存款总额242,025.8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955.38亿元,增长5.66%。其中,人民币吸收存款总额193,341.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517.02亿元,增长5.75%;外币吸收存款总额折合6,772.60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243.20亿美元,增长3.72%。 集团以及境内吸收存款结构如下表所示: ■ 按地区划分的吸收存款 ■ 注:其他项目包含应付利息。 按货币划分的吸收存款 ■ 负债质量管理 本行持续加强负债质量管理,主动优化负债结构,推动集团负债业务稳健发展。积极落实监管要求,根据经营战略、风险偏好、总体业务特征等因素,对负债来源、结构、成本等方面实施有效管控,更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相关指标均满足内外部管理要求;加大吸收存款拓展力度,加强内外部定价管理,强化市场化融资能力,合理控制负债业务期限、币种等方面的错配程度,持续提升负债质量管理水平。 所有者权益 2024年末,集团所有者权益合计29,529.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61.49亿元,增长7.12%。主要影响因素有:(1)2024年,集团实现净利润2,527.19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78.41亿元。(2)本行稳步推进外部资本补充,并做好存量资本管理,成功发行5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赎回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3)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连同已派发的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2024年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1,051.55亿元。(4)本行派发优先股股息51.81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110.39亿元。 5.3分部信息 从地区角度,本集团主要在三大地区开展业务活动,包括境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从业务角度,本集团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及其他业务。 ■ 集团三大地区的利润贡献及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4年末,境内资产总额(分部资产总额、利润总额,以及在集团中的占比均为分部抵销前数据。)286,101.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399.82亿元,增长8.08%,占集团资产总额的77.52%。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2,167.12亿元,同比减少131.46亿元,下降5.72%,对集团利润总额的贡献为73.28%。 2024年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产总额57,112.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832.14亿元,增长9.24%,占集团资产总额的15.47%。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606.86亿元,同比增加70.17亿元,增长13.07%,对集团利润总额的贡献为20.52%。 2024年末,其他国家和地区资产总额25,856.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28.51亿元,增长8.97%,占集团资产总额的7.01%。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183.52亿元,同比增加47.69亿元,增长35.11%,对集团利润总额的贡献为6.20%。 集团主要业务分部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 5.4 资本管理 本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本合理充足,支持集团战略实施,抵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确保集团及相关机构资本监管合规,推动轻资本转型发展,改善集团资本使用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 本行贯彻落实集团“十四五”资本管理规划,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内生积累与外源补充并重原则,注重战略规划、资本补充、绩效考核之间的衔接,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完善经济资本预算与考核机制,强化价值创造指标在资源分配中的应用,提升集团资本节约和价值创造意识,增强内生资本积累能力。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加强资本精细化管理,做优做轻重资本业务,做大做强轻资本业务,压降低无效资本占用,提升资本投资回报率。平稳实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落地实施,扩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运用,合理控制风险权重,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优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完善资本管理治理结构。稳步开展外源资本补充,夯实资本基础。做好总损失吸收能力达标准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1,500亿元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补充方案,已成功发行500亿元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 2024年,本行在资本市场成功发行5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1,2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赎回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6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有效管理存量资本工具,持续降低资本成本。2024年末,集团资本充足率达到18.76%,保持在稳健合理水平。 资本充足率情况 2024年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12月31日的比较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计算。本行资本充足率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 杠杆率情况 2024年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计量的杠杆率情况列示如下: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12月31日的比较数据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计算。本行杠杆率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 5.5展望 2025年,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风险挑战增多,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强,主要经济体表现分化,货币政策进入降息周期。我国宏观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增量政策持续加力,国内经济运行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外部环境中,本行将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在服务金融强国建设中开创中国银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聚焦客户需求,优化金融供给,构建多样化专业性金融服务体系。公司金融提质增量,助力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强化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紧盯客户需求,实施公司客户全产品线营销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客户综合服务水平。个人金融围绕MAU+AUM(活跃用户规模+客户资产管理规模)两大重心,持续推进代发薪、第三方支付、财富管理、手机银行、跨境业务、社保卡六大重点工程,全力建设管理、用户、权益、营销、运营、风险六大基础体系,打造用户价值和客户价值共生、功能价值和营利价值共赢的零售银行。金融市场巩固优势,丰富完善产品体系,做优基础产品,做强创新产品;发挥汇率产品优势,积极拓展汇率保值客群,加强金融要素市场、非银、保险等客户营销。综合经营提升贡献,加快推进集团穿透管理体系建设,坚持市场导向,强化协同联动,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2025年,本行境内人民币客户贷款预计增长10%左右。 聚焦国家战略,发挥传统优势,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在港机构服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能力,做优做强中银香港区域总部,巩固区域布局能力和竞争力,深入挖掘粤港澳大湾区和东南亚战略市场业务机遇;加强人民币综合化服务,夯实人民币业务优势。提升全球化客户服务和产品创新能力,聚焦“一带一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提升中资“走出去”和外资“引进来”服务质效;巩固扩大传统优势业务领先地位和自贸业务领先银行优势;加强主权类、传统金融机构类、资管类客群建设,提升重点客群覆盖率。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服务能力,打造跨境人民币一体化服务,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要素市场,加强跨境人民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清算行履职能力和离岸人民币主流做市商地位。提升境外机构布局、区域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巩固港澳地区地位优势,建设提升中银欧洲IPU(中间层级母公司)区域总部能力,持续推动境外机构强化优势、打造特色。 聚焦风险防控,强化极限思维,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高全覆盖、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做到机构全覆盖、业务领域全覆盖、业务流程全覆盖、客户生命周期全覆盖。强化资产质量管控,提升跨周期管理能力,加强风险防范化解,确保资产质量稳定在合理区间。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水平,推广应用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案件风险防控督导机制,做好制裁合规风险管控。筑牢安全生产屏障,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生产事故,严守反电诈、案件防控、保密管理、应急响应等安全底线。 聚焦固本强基,夯实发展基础,提升集团科技运营质效。加快数字化转型,建立数字化转型评估体系,促进数字技术和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构建数字化转型赋能业务发展的新模式,增强金融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加紧解决基层痛点难点问题,优化客户体验。提升渠道运营效能,深度推进渠道运营标准化、智能化、集约化建设,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因地制宜推进特色网点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或“中国银行”)于2025年3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含财务决算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中国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 二、中国银行2024年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2024年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三、中国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国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中国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国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本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报告。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中国银行2024年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国银行2024年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向股东大会报告。 六、中国银行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治理)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治理)。 七、中国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八、中国银行2024年绿色金融发展报告和2025年工作计划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续聘及费用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聘用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2025年发布)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十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计划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计划。 十二、提名刘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刘进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刘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刘进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进,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自2025年3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自2024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24年加入本行。2021年9月至2024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此前曾在国家开发银行工作多年,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教育培训局局长兼开发性金融学院院长。此前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十三、召开中国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本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以上第三、第七、第九项、第十二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五项议案将向本行股东大会报告。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现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贾祥森监事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监事会对本行2024年战略执行情况的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监事会对本行资本管理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监事会对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监事会对本行并表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监事会对本行压力测试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治理)》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0、《监事会对本行内部审计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1、《监事会对本行内控合规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监事会对本行案防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3、《监事会对本行操作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4、《监事会对本行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5、《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尽职情况评价意见及监事会自我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6、《外部监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 (1)《外部监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贾祥森监事)》 表决情况: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贾祥森监事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2)《外部监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惠平监事)》 表决情况: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惠平监事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3)《外部监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储一昀监事)》 表决情况: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储一昀监事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1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以上第十六项议案涉及的外部监事薪酬分配方案及第十七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本行2024年度外部监事薪酬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监事薪酬分配方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外部监事薪酬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 ■ 注: 1.本行外部监事的薪酬根据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履职考核结果确定。 2.贾祥森先生自2019年5月17日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自2019年8月9日起担任本行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自2024年3月11日起担任本行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3.惠平先生自2022年2月17日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自2022年3月7日起担任本行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 4.储一昀先生自2022年6月30日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自2022年7月22日起担任本行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普通股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股利1.216元(税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行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9.14亿元人民币;提取一般准备357.38亿元人民币;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按照每10股1.216元(税前)分派2024年度末期普通股现金股利,连同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1.208元(税前),2024年全年现金股利为每10股2.424元(税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78.41亿元人民币,已发行普通股294,387,791,241股,以此计算2024年全年普通股派息总额为713.60亿元人民币(税前),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约30%,扣除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后,2024年度末期拟派发现金股利为357.98亿元人民币(税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二)不触及风险警示情形 ■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表中的“现金分红比例”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本行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保险合同》,并按准则要求重述了2022年1月1日起的相关比较数据。上表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重述前数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行监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背景及审议程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或“中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简称“指引”)相关要求,并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本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本计划。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本计划以提高本行公司质量为基础,聚焦稳健经营、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加快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强化股东回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效等市值管理方式,制定相关举措。 ● 相关风险提示:本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或预测。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的制定背景及审议程序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本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要求,并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审议程序 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计划》。 二、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聚焦稳健经营,坚持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注重经营提升,聚焦主业、稳健经营、防控风险,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服务金融强国建设中开创本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主动做好宏观政策有效传导落实,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有力支持提振消费政策实施。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健全科技金融多层次服务,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丰富绿色金融工具箱,服务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普惠金融模式升级,提升服务小微客户质效。全面加快养老金融发展,助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数字金融支撑能力,服务国家产业升级。 二是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做好资产负债综合平衡,持续优化产品服务、强化客户营销和业务管理,在满足客户金融需求的同时拓展收入来源。根据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充分发挥各项支出对业务发展的保障、激励和引导作用,努力提升经营效率。坚持价值创造导向,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服务好经济、社会、环境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客户和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大价值。 三是加快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巩固扩大全球化优势,以更实举措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发挥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排头兵作用。加快重点区域发展,扎实服务外交经贸大局。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做好差异化发展谋篇布局。夯实全球化业务优势,提升稳外贸稳外资服务质效。 四是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原则,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持续完善授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风险前瞻研判和应对,保持资产质量基本稳定。加大不良资产化解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加强内控案防和反洗钱管理,不断提升合规水平。 (二)重视价值创造,强化股东回报 本行坚持为股东创造价值,长期重视投资者回报,近年来派息率保持在30%的较高水平,自2006年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超过9,000亿元。同时,为积极响应监管导向,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本行于2024年首次尝试实施中期现金分红,让投资者提前分享本行经营业绩成果。 未来,本行将紧密围绕发展规划目标和资本规划目标,综合考虑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股东回报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红的频次和水平,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做好股东沟通,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主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吸引更多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认真组织年度、中期和季度业绩市场交流活动,介绍本行经营情况和业绩亮点,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积极举办业绩路演、专题沟通会及开展日常交流,传递中行投资价值。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及“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投资者诉求,作出针对性回应。积极做好与各类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主动收集、分析并及时回应市场各方对本行的关注和期望,促进本行公司质量持续提升。 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认真合规开展工作,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公司治理机制及实践中,细化并落实有关独立董事、股东回报相关要求,为投资者带来长期价值回报。 (四)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信息披露质效 坚持以信息披露合规为底线,以传递投资价值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透明度和精准度。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披露内容,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文字提高披露可读性,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定期报告为载体,通过图文并茂、短视频等方式增强阅览体验,打造可读性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报告精品。依托全球化优势和综合化特色讲好中行故事,传递本行以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和高水平开放、坚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回馈社会和回报股东等重点信息,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认真落实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积极传递本行可持续发展形象。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结合本行实际,持续跟进监管政策进展,并适时评估实施其他合法合规的市值管理方式。 三、董事会对计划的说明 本计划以提高本行公司质量为基础,围绕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结合相关市值管理方式,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本行中长期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本行将按监管要求对本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或预测。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董事会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批。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许旭明先生 许旭明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张凡女士 张凡女士,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H股):涂珮施女士 涂珮施女士,于1996年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杭翔先生 郭杭翔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行拟就2025年度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合计支付的审计费用人民币9,896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0.08万元),最终支付的费用将根据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实际提供的审计服务厘定。与2024年度同口径审计服务相比,上述审计费用增加346万元。审计服务收费是依据审计资源配备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会议,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能够按照2024年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审计工作中展现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担任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2025年度母公司及集团整体审计费用为9,896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续聘及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本行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续聘安永香港为本行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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