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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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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4,174,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秉承同心多元化战略,以产品设计、精密模具设计开发、多工艺多制程整合及智能制造为核心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从事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体育用品、户外休闲用品、家用电动工具、室内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品等。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现以JDM和ODM为主要模式,与迪卡侬、宜家、Wagner、YETI等全球领先跨国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品,以及高速响应、全球交付的服务,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系迪卡侬、YETI的重点供应商,Wagner的优先级合作伙伴供应商,以及宜家的产品开发型供应商及潜在优先级供应商;公司于2023年获得迪卡侬“最佳弹性供应链管理奖”。
  公司积极构建“产品设计+智能制造”体系,实施精细化生产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同时,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SA8000:201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C-TPAT反恐体系等体系认证,已建成CNAS国家级实验室,产品积极对标国际质量标准,形成了丰富的标准检验文件库,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质量认证体系的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和制造流程。 截至目前,公司产品获得了中国、欧盟、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俄罗斯、印度、泰国等众多地区和国家的相关产品认证,为公司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伴随“产品设计+智能制造”体系的不断加强以及“塑料+五金”双制程联合发展的持续推进,公司智能制造能力、产品覆盖领域也在不断提升和扩展;同时,公司在效率提升、成本节约、质量控制等生产制造关键指标方面实现进一步优化,促使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粘性不断增强。公司将不断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发各细分行业全球领先的品牌新客户,同时积极推进国际化生产基地的布局;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业务将受益于消费升级以及我国智能制造建设推进等多重有利因素驱动,迎来持续快速发展机遇 ,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控制关系的说明:
  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现代家居、通达投资。现代家居、通达投资同受通达集团100%控制。王亚扬,王亚榆、 王亚华、王亚南四人系兄弟关系,为通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王亚扬先生已去世,其相关继承事项尚未办理完成。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其他重大影响事项补充披露。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5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017,967.2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471,649.96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合并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9,447,165.00元,母公司(合并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9,447,165.00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3,762,787.1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0,694,582.20 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0,694,582.20 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4,174,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126,190元(含税)。
  2、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867,600 股,以此计算合计已派发现金红利74,013,940 元(含税);结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1,140,130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披露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财务指标:
  ■
  2、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并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基于《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分红等政策指导精神,并基于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和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已于2024年第三季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收益质量高,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具备充足资金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盈利水平,并结合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6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监管规则的规定,现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0.8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35150198260100001332)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8,097.32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的20,010.3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273.36万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17,6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0026019200304467),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新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260100001331、35150198260100001332),并于2023年3月20日会同国金证券分别与工行海沧支行、建行新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江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210100100464622、129210100100464867),并于2023年3月20日,会同国金证券与兴业江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8,097.3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为17,6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尚未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含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
  注3: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系本年度的净利润,下同。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终止“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该项目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等15,006.07万元,除了继续支付已施工工程未支付的合同质保金等合同尾款之外,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合规的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约为39.0624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342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达创智”)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授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期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00万股,约占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200.00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190.40万股,约占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200.00万股的1.7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5.00%;预留33.60万股,约占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200.00万股的0.30%,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5.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四)本期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26个月、38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2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五)本期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执行。若激励对象(总部各职能部门及支持中心的激励对象)不参与业务单元考核的,则考核年度已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Y)为100%。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Z)如下: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业务单元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Z)。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月4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1月26日,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76人,首次授予数量为186.76万股。
  5、2024年1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12月27日,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17人,预留授予数量为30.70万股。
  6、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26个月、38个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月26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3月25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0624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8名调整为76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90.40万股调整为188.76万股。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万股,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188.76万股调整为186.76万股。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其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非执行职务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76人调整为68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6.76万股调整为162.76万股。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的实施,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3.10元/股调整为11.65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062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21%,具体如下:
  ■
  注:1、上述表格中,不包括离职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首次授予76名,其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其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非执行职务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解禁条件人员68名,共持有1,627,600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27,600股*30%*80%=390,624股,约占公司最新总股本114,174,600股的0.3421%。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6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6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0624万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8名激励对象名单进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达创智”)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7656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月4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1月26日,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76人,首次授予数量为186.76万股。
  5、2024年1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12月27日,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17人,预留授予数量为30.70万股。
  6、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协商离职、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等,而不在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万股。
  2、2024年业绩考核仅满足触发值要求,未达到目标值要求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97,137.65万元,定比2023年增长率为21.56%;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10,301.80 万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为11,201.35万元,定比2023年增长率为10.78%。
  仅达到了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80%。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剩余6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9.7656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3.7656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
  1、回购价格及资金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86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4月29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86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00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11月26日实施完毕。
  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如下: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3.10-0.80-0.65=11.6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合计为3,933,692.40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其他说明
  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注销期间内,若公司进行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则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情况为: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65-0.15=11.5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合计为3,883,044.00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114,174,600股减少为113,836,94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因公司2024年仅达到了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仅为 80%。因此公司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7656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33.7656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9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身故(非职务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因公司2024年仅达到了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仅为80%。因此公司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7656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4,174,600股变更为113,836,94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174,600元变更为人民币113,836,94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174,600元变更为人民币113,836,944元,同时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20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股东会”或“会议”)。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决议召开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现场会议者,可以使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详见附件2)出席会议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出席现场会议须知
  (1)会议登记并提供相应证件、文件: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9:00至18:00;采取信函登记的须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8:00之前送达到公司。
  (2)当天出席携带证件、文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未提交文件;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 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未提交文件。
  自然人股东: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未提交文件;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未 提交文件。
  (3)到会日期时间:请出席会议人员于当天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2.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股东与议案6存在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议案6、议案7是存在前提关系的多个事项相关提案,议案6表决通过,是议案7表决通过的前提条件。
  议案6、议案7需要特别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及时间地点:
  公司本次会议提供的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信函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9:00至18:00
  现场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
  2、信函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61000)
  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8:00
  3、电子邮件登记:
  E-mail: czstock@xmcz.cn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8:00
  (二)登记资料范围及登记办理手续:
  1、登记资料范围:
  (1)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并向公司提交其中的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归档公司会议档案。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须持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格式模板详见附件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并向公司提交其中的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归档公司会议档案。
  (2)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并向公司提交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持股凭证,归档公司会议档案。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模板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并向公司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模板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归档公司会议档案。
  2、提供资料形式:
  (1)现场登记时,提供全部资料。
  (2)信函登记时,邮寄全部登记资料复印件;出席现场会议时,提供其他未提交资料。
  (3)电子邮件登记时,发送全部登记资料扫描件;出席现场会议时,提供其他未提交资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文件原件。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雪峰 联系电话:0592-6899399 E-mail: czstock@xmcz.cn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
  (四)会议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368”;投票简称:“创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列入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书经自然人股东签字、受托人签字后生效;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后生效,直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效力终止。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2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定期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书面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董事长王亚华先生、董事叶金晃先生、董事王腾翔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沈哲、林东云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议案二《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议案三《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秉承同心多元化战略,以产品设计、精密模具设计开发、多工艺多制程整合及智能制造为核心,积极构建“产品设计+智能制造”体系,高效推进“塑料+五金”双制程联合发展,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工作。
  4、审议议案四《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议案五《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议案六《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议案七《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议案八《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议案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议案十《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议案十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议案十二《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情况
  本次董事会定期会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6、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0348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德皓内字[2025]00000010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5]00000458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德皓核字[2025]00000457号)》。
  7、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3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定期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议案二《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议案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监管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立的利润分配原则,并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议案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议案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议案六《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违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7、审议议案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8名激励对象名单进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8、审议议案八《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因公司2024年仅达到了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仅为 80%。因此公司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7656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33.7656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4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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