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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15,237,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工业气体及基础化工原料的综合运营 子公司南京诚志为公司清洁能源业务的主要经营载体,运营模式为立足产业园区,主要为下游大型客户提供基础化工原料综合配套。主要产品分为工业气体产品及液体化学产品两大板块,其中工业气体产品为CO、氢气及合成气;液体化学产品主要为乙烯、丙烯、丁醇、辛醇等。南京诚志的主要经营活动系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国际领先技术洁净燃烧后生产化工企业所需的工业气体及甲醇产品;并且以甲醇为原料,利用UOP/HYDRO技术和DAVY/DOW技术生产乙烯、丙烯、丁辛醇等产品。南京诚志的工业气体产品、乙烯主要销售给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下游生产企业,丁辛醇及部分乙烯销往园区外长三角客户,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子公司诚志永清主要由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和其优化项目1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组成,主要产品为乙烯、丙烯、丁二烯,副产品为乙烷、丙烷、工业丁烷、混合碳四、碳五重质烃等。由诚志永清实施的丙烯价值链一体化项目已于2024年10月顺利投产,待该项目全面达产后南京诚志和诚志永清的丁辛醇总产能将增加到45万吨/年。 公司与AP合资设立的诚志空气产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氢能技术、燃料电池技术开发、加氢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等业务。目前主要是推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 子公司诚志华青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投资建设POE(聚烯烃弹性体)项目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POE下游消费结构包括TPO终端、聚合物改性、电线电缆等,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主要用于生产管材、型材、纤维、中空制品、注塑制品和隔膜制品。 2、TN、STN等单色液晶材料、TFT-LCD液晶材料和OLED材料等半导体显示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是国内主要的液晶材料生产厂家,秉承清华大学液晶材料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创液晶材料国产化先河,已经发展成为我国规模大、品种全、服务完善的液晶材料金牌企业,并创立了国产液晶自主品牌“slichem”。石家庄诚志永华为全球最大的TN/STN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全球主力TFT-LCD用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及OLED显示材料新锐供应商。为顺应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在包括智慧视窗、染料液晶、OLED材料、光学胶材料及其它新型显示用化学品等平板显示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开发方面积极布局,从专注于液晶材料进一步扩展到相关显示材料领域。 3、D-核糖等生命科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工业大麻的种植、研究、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 子公司诚志生命是公司在生物技术、生命医疗高科技领域发展的投资、研发和市场营销的主体,致力于绿色制造和健康产品的开发及市场开拓,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和品质优势。诚志生命经20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同时拥有D-核糖产品制造及应用完整知识产权的创新型跨国企业。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致力于以先进的合成生物学手段和技术生产新型功能性的天然发酵产品,其开发的“发酵法生产D-核糖项目”先后被列入国家创新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生物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专项。D-核糖是多种核苷类抗病毒、抗肿瘤、抗艾滋病药物的重要中间体和起始原料,在制药领域应用广泛。添加D-核糖对改善人造肉的营养与口味也有重大作用。D-甘露糖、S-腺苷蛋氨酸等新产品的陆续投产更加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子公司美国BLS公司在D-核糖及相关产品应用开发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拥有全球范围内的销售网络,在膳食补充剂、营养保健品、食品饮料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 子公司诚志汉盟按照药品GMP标准和相关规范设计建造工业大麻花叶提炼加工工厂,年处理工业大麻花叶的能力为2000吨,是目前全球较大的工业大麻加工提取基地和工业大麻产业综合体。诚志汉盟可以生产高纯度CBD晶体(99.5%以上)及广谱系油,并掌握提取CBDV、CBC等十几种高价值大麻素的核心技术。 4、医疗健康服务 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公司持有丹东市第一医院60%的股权。该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总建筑面积7.5万余平方米,总开放床位1100张,现有22个病区、45个科系,下设丹东市眼科医院、丹东市心脑血管病医院、丹东市肿瘤医院和丹东市糖尿病治疗中心,拥有两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普通外科和口腔颌面外科,有两个省级(市域)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和重症医学科;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基地,主要提供诊断、治疗等医疗服务,无论是规模还是医疗技术水平在当地医疗服务机构中都处于领先地位。 5、其他业务 子公司安徽诚志主要从事TFT玻璃减薄和ITO玻璃镀膜。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还包括:自有房屋租赁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保险筹备组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截至本报告期,项目申请尚无进展。 2、2020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基金份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的基金份额。截至本报告期,已完成全部实缴。 3、关于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工业大麻项目,截至本报告期,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开始投料试生产,并完成20吨高含量花叶原料的加工。 4、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青岛华青投资建设POE项目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诚志华青拟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投资建设POE(聚烯烃弹性体)项目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截至本报告期,POE项目工艺包已编制完成,前期工作准备中;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装置区桩基施工已完成,建构筑物基础和地管施工进行中;公辅区桩基施工中。 5、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诚志永华管理层启动分拆诚志永华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截至本报告期,诚志永华持续开展IPO尽调规范工作,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6、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诚志永清投资建设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空间,拟通过诚志永清在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投资建设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辛醇装置已完成投料试生产并取得一次性开车成功,产出合格产品。 7、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在生物制造领域的发展空间,拟通过诚志生物工程在江西鹰潭国家级高新区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一期工程暨原料药精制车间改造工程已完成,已经进行试运行;二期多功能车间及仓库新建项目,仓库已完成整体框架施工,原料药车间图纸已通过图审,正在编制工程造价预算。 8、诚志永华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在沧州投资建设的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中间体材料项目的事项,因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项目推进速度放缓,在此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液晶面板出货量下降,竞争加剧,致使液晶价格下滑趋势显著。为了应对上述不利变化,经公司综合研判,决定暂不进行液晶单体材料及中间体材料的产能扩充。经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协商达成一致,拟将沧州诚志永华“78吨/年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243吨/年中间体材料项目”计划占地146183.20平方米(219.28亩)退还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截至本报告期,沧州诚志永华已与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同约定退款2399.2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沧州诚志永华已收到200.00万元退款,该公司正持续督促管委会尽快支付剩余退款。 9、关于公司与万胜生物债权债务纠纷事项,公司已收到保全裁定书,已保全等值财产,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裁决书,裁决万胜生物偿还本金133,178,783.74元、滞纳金2,430,000.00元、律师费100,000.00元、本案仲裁费840,402.16元。该案还未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正在与万胜生物就偿还事宜进行磋商,但目前已就分期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截至本报告期,万胜生物已指定其关联公司为还款提供抵押担保。 10、2024年3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青岛青迈26.79%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公司所持青岛青迈高能电子辐照有限公司26.79%股权。截至本报告期,青岛青迈已完成工商变更,公司不再持有青岛青迈的股权。 11、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参与竞拍蓝星东大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南京诚志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参与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竞拍及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具体事宜。截至披露日,南京诚志已完成对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完成了相关股权交割和现场交接。 12、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拟投资建设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石家庄诚志永华投资建设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3.5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石家庄诚志永华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用地、项目建设等具体事宜。截至披露日,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工作均已圆满完成,项目正有条不紊、扎实稳健的推进中。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大伟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3月25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30,588,917.51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2,164,348,454.65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60,761,876.7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4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市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7、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5年4月8日和2025年4月9日的上午9:00一11:00,下午1:0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左皓 联系电话:0791一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一83826899 7、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0,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或以上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5年3月25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30,588,917.51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2,164,348,454.65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即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60,761,876.7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基于谨慎评估,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合计金额14,706.0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420.5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各银行申请99.5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分布如下: (一)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42.50亿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9.0亿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5.0亿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 2.0亿 5、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5.0亿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0亿 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5亿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0亿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二)、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4.00亿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债券投资等综合授信额度 6.00亿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亿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亿 (四)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债券投资等综合授信额度 39.00亿 1、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10.0亿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8.0亿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6.0亿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亿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0亿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0亿 (五)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8.00亿 1、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 8.0亿 上述第(一)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二)项议案为关于流动资金贷款用款期限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上述第(三)项议案、第(四)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内有效;上述第(五)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十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11.9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上述第(1)-(6)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7)-(9)项议案为项目前期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2025年度为诚志永清及诚志新材料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总额36.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总额18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上述第(1)-(6)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7)-(19)项议案为固定资产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五至十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的审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能力,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年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估值提升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同时积极响应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的倡议,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青岛管理总部的议案》 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青岛管理总部,从而打造区域人才聚集平台,加速推动青岛产业基地的建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3、4、5、8、9、10、13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同时积极响应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的倡议,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专注主业,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于2000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达270.79亿元,彰显了公司稳健的经营实力与良好的发展态势。过去数年间公司营业总收入实现了从2018年的58.68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110.66亿元的显著跃升。自上市以来,公司不断审视并明确自身的定位,积极适应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通过对主营业务的深度梳理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精准洞察,公司确立了“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即以清洁能源产业为核心主体,以半导体显示材料产业和生命医疗产业为“两翼”的产业格局。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产业创新、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在完成从校企到地方国企的转变后,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诚志股份2.0版”战略发展规划及诚志2.0产品大纲,拟通过丰富烯烃产品结构,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性成长构建坚实基础。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变更中求发展,在变革中寻找新机遇,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坚定推进“诚志股份2.0版”发展战略,以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支撑公司各项战略目标任务的顺利落地,在“一体两翼”产业格局基础上,向化工新材料、高端半导体显示材料、合成生物学等高精尖领域加快产业链延伸,形成更加优质的产业集群效应,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为公司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国际化高科技实业集团奠定坚实基础。 二、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023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规范运作的基础和着力点。 公司一直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细化和完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涵盖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内部工作程序等各项制度,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开展并且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能够较好地抵御突发性风险。公司配备有专门的内审人员,内部稽核体系较完备、有效,同时聘请了常年的法律顾问,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提升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水平,实现公司良性运转,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三、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是公司积极践行市值管理的基础。长期以来,公司本着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披露的公告在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要求同时,变被动为主动,向投资者输送更多有利于其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提升信息含金量,这是公司一直秉持的理念和方向。公司在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时严格遵守公平披露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持续性和一致性,与依法披露的信息不冲突,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公司已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机制,保障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采用交互式报告、业绩长图、业绩海报等可视化形式向投资者介绍定期报告主要信息,以生动的形象、丰富的图文设计、友好的阅读形式呈现主要的财务数据、业务指标,帮助投资者快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增加了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实用性和丰富性。此外,在公司官网设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专栏,便于投资者迅速获取信息,进一步提升了投资者的公告阅读体验,以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未来,公司将继续着力于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层级和透明度,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关注焦点和诉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水平,努力高效传递公司的形象和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精准的投资判断尺度,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利润分配不仅是实现投资者回报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投资者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对于助力公司长远发展与提升公司价值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现金分红》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与稳定性,确保现金分红执行到位,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2024年度,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60,761,876.75元。 公司在2019-2023年的五个会计年度共进行了现金分红三次,累计进行现金分红的总金额约为5.47亿元(含税)。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公司曾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37,774,384股,占公司总股本3.015%,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09,934,851.64元(不含交易费用)。所回购的37,774,384股股份已于2022年注销,同时减少了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将根据《股东回报规划》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股东和公司的共同成长、共享成果,并最终实现共赢。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资本市场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效能,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股东大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邮箱、官网、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 在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努力构建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倾听投资者呼声,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接听投资者热线,认真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质疑、求助,确保反馈及时、处置及时。公司及时回复深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irm.cninfo.com.cn)的在线网络提问。此外,公司每月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投资者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做好舆情监测、监控和公关,做到一方面准确掌握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经营的预期,一方面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且对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形成了良好的监督、助推作用。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的主动性、专业度、深入度,不断优化和丰富与投资者的沟通联络机制,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展望未来,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能力,自2023年度开始作为公司的年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涂卫兵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0-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上市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4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4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2024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18-2022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1年度审计报告、2017-2020年签署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唐人通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赖华林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均是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模式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因素,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在衡量2025年度审计工作量的情况下,届时由公司与其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清”)、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华”)、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诚志永华”)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南京诚志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诚志永清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诚志永华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石家庄诚志永华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投资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适时的投资低风险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理财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为投资标的高风险型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诚志、诚志永清、诚志永华、石家庄诚志永华拟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2亿元、1亿元、5.5亿元、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投资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所购买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 (2)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3)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及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适时适量的动态介入理财投资,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适时择优选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产品进行投资。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机构性存款等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3月25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2025年度为诚志永清及诚志新材料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为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诚志”)申请的总额为0.2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汉盟”)申请的总额为0.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华青”)申请的总额为11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清”)申请的总额为36.3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新材料”)申请的总额为18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为390,389万元,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资产负债率是按照被担保对象2024年的单体财务报表(非合并数据)计算得出。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对其全资子公司诚志永清、诚志新材料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 注:资产负债率是按照被担保对象2024年度的单体财务报表(非合并数据)计算得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8375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长征北路820号 法定代表人:董连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未封口玻璃外壳及其他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安徽诚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安徽诚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滇中新区官渡工业园区DTCKG2017-012地块 法定代表人:熊华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大麻的研究、种植、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植物提取物、香精、香料、化妆品原料、日化用品、宠物用品生产及销售;中药材的种植、收购、提取、销售;生物技术的开发应用;农副产品的收购;食品的生产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诚志汉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64.75%的股份。 单位:万元 ■ 诚志汉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港兴大道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瑞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诚志华青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诚志华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273296.453666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赵桥河路78号 法定代表人:张永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诚志永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诚志永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赵桥河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唐卫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粗硫酸钾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场地租赁服务;环境工程施工;化工设备安装;工业设备技术改造服务;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诚志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诚志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具体担保情况 ■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以保证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需求,对其申请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以上担保对象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障其项目建设进度,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390,3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9%。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以上被担保的公司承诺,在公司需要时提供同等金额、同等期限反担保措施。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一)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为9,821.4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7,065.02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2,756.47万元,本期减值计提额增加,主要原因在于部分款项单项认定导致。截至报告期末,信用资产的减值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存货跌价 公司本报告期,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793.99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或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因及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发现所属子公司部分存货出现减值迹象,主要表现为部分材料及半成品不合格、部分产品换代不再满足市场需求、以及市场价格走低等情况,致使成本高于可回收价值,故公司进行了相关减值测试,经测试共计提减值额1,793.99万元。 (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减值 1、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本报告期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确认固定资产减值额为685.42万元,系子公司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诚志”)减值646.33万元和青岛诚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减值39.09万元。因上述两家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处于闲置无用状态,出现了相关减值迹象,故委托评估机构对其闲置设备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资产现状采用市场法、以及报废材料市场行情确定设备可收回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经测试最终共计减值685.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3、本报告期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减值系青岛诚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与液晶黑板相关的专利技术,因该专利技术在现行市场中先进性、成熟度及防御性等方面存在的劣势、所服务产品市场前景不足,致使无法继续使用并产生现金流入,同时不具备市场交换价值,故最终确定减值1,690.56万元。 ■ (四)商誉减值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三个商誉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其中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商誉项目本报告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29.06万元,该项目累计已计提商誉减值18,855.14万元,剩余商誉额为3,458.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方法 公司于每年度终了对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合并商誉采用可收回价值进行测试,即根据预计未来可回收现金情况选择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的金额作为估值测算,或根据可收回金额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作为估值测算。 2、本报告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委托外部专业评估机构对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商誉项目进行了评估测试(安徽诚志商誉已全额计提减值)。经评估机构测试,商誉项目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拟核销的债权概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经公司管理层谨慎审核与评估,拟对公司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公司拟核销的债权共计21笔,金额合计为14,706.06万元,主要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前年度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应收债权,公司针对上述债权采取了长期催收、诉讼及仲裁等多种方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多数债务方经法院裁定及工商证明已破产、吊销或注销,催收多年现已无法收回。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起诉债务人胜诉后经申请执行被裁定无可供执行财产,或公司申请仲裁后诉请法院执行亦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共涉及4家单位,金额5,329.64万元,因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已终止相应的执行程序,待后续有可执行财产可恢复申请相应的执行程序; 2、债务人中已被工商注销、吊销(已过行政复议期限)或已被破产清算的共计17家、涉案金额9,376.42万元,均已无法收回。 公司前期对前述债务单位已在账面上做全额计提准备,账面价值为零。本次核销后,公司相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建立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跟进相关债务人继续追讨。 四、报告期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5,420.52万元,减值事项共计减少2024年度净利润12,420.75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10,799.86万元。 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债权合计金额14,706.06万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但本次因核销而结转前期递延所得税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金额为3,597.29万元,即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97.29万元,并同步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进行上述资产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公司本次核销债权资产事项,能更真实反映企业财务及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均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基于谨慎评估,同意公司对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合计金额14,706.06万元;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420.52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30,588,917.51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2,164,348,454.65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60,761,876.7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金额为60,761,876.75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平均净利润152,971,836.79元的39.72%。 公司目前正以内部管理重构为抓手,在“一体两翼”产业格局基础上大力推进“诚志股份2.0版”发展战略,努力向化工新材料、高端半导体显示材料、合成生物学等高精尖领域加快产业链延伸,形成更加优质的产业集群效应,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将公司打造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国际化高科技实业集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主要是综合考虑到所处行业现状、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业务板块新项目建设、储备长期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提高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为上述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各战略目标落地提供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 1、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2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4.67元),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4.52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2、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方案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现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专注主业,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变更中求发展,在变革中寻找新机遇,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以内部管理重构为抓手,在“一体两翼”产业格局基础上坚定推进“诚志股份2.0版”发展战略,向化工新材料、高端半导体显示材料、合成生物学等高精尖领域加快产业链延伸,形成更加优质的产业集群效应,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以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支撑公司各项战略目标任务的顺利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努力将公司打造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国际化高科技实业集团。 2、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与稳定性,确保现金分红执行到位,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2024年度,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60,761,876.75元。 公司在最近的五个会计年度即2019-2023年度共进行了现金分红三次,累计进行现金分红的总金额约为5.47亿元(含税)。为增强市场信心,公司曾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09,934,851.64元(不含交易费用),所回购的37,774,384股股份已于2022年注销,同时减少了公司注册资本。 为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导向、切实履行股东回报责任,公司郑重承诺:当2025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正值时,将严格依据《股东回报规划》启动现金分红程序。在分红决策中,公司将统筹考量行业特性、战略发展需求及融资环境,综合评估盈利质量、现金流状况及发展阶段,科学平衡资本支出与股东回报需求,实现股东和公司的共同成长。 3、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从而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着力提升经营管理层的决策能力,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细化和完善,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稽核监督机制,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开展,实现公司良性运转,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4、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继续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层级和透明度,在确保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的同时,采用交互式报告、业绩长图、业绩海报等可视化形式向投资者介绍定期报告主要信息,以生动的形象、丰富的图文设计、友好的阅读形式呈现主要的财务数据、业务指标,帮助投资者快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不断完善公司官网的设计和优化,便于投资者迅速获取公司最新动态,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公告的阅读体验,并与合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形成联动,向投资者输送更多有利于其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努力高效传递公司的形象和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精准的投资判断尺度,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资本市场价值 公司会更加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效能,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股东大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邮箱、官网、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在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努力构建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倾听投资者呼声,认真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质疑、求助,确保反馈及时、处置及时。公司及时回复深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irm.cninfo.com.cn)的在线网络提问,每月收集、整理、分析投资者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并提交至公司管理层。做好舆情监测、监控和公关,精准掌握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经营的预期,形成对公司内部管理改进的良好助推。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的主动性、专业性、深入性,不断优化和丰富与投资者的沟通联络机制,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6、积极寻求并购重组机会,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 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积极寻找合适的标的,择机开展并购重组工作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为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同时,对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资产进行剥离,对闲置资产进行充分盘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7、补强短板,建立市值管理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将努力补强市值管理的短板,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本结构、市值变化和业务经营需要等实际情况,适时推动实施股票回购,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择机采用合适的激励工具,将管理层、普通员工与公司未来发展和成长进行锁定以实现共赢,充分激发其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综上,公司将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认真落实估值提升计划,立足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平均市净率低于制造行业平均值的情形,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是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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