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导航 |
 |
|
|
|
|
|
|
|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2名。因工作原因,Rosario STRANO先生委托Giamberto GIRALDO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陈霜女士委托刘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本公司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行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8.本报告摘要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9.本公司已在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年度报告全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二、本行基本情况 1.本行简介 ■ 2.报告期内本行主要业务 本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总部设在山东省青岛市,前身是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本行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统筹平衡好“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打造“质效优先、特色鲜明、机制灵活”的价值领先银行。2015年12月,本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9年1月,本行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行向客户主要提供公司及个人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服务和产品,通过零售银行、公司银行、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驱动发展,形成坚实的客户基础,塑造特色鲜明、高质量发展的新金融业务模式。本行业务发展立足青岛,深耕山东。报告期末,已在济南、烟台、威海等山东省主要城市设有16家分行,营业网点达到200家;2025年2月,聊城分行正式开业,本行实现了山东16市全域覆盖的战略布局。本行子公司共有2家:2017年2月,本行发起设立青银金租,2024年5月,青银金租增资完成后,本行对青银金租持股占比60%;2020年9月,本行发起设立青银理财,为本行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本公司员工人数超过5,300人。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资产总额6,899.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19.78亿元,增长13.48%; (2)客户贷款总额3,406.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06.00亿元,增长13.53%; (3)客户存款总额4,320.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9.62亿元,增长11.91%; (4)营业收入134.98亿元,比上年增加10.25亿元,增长8.22%;净利润44.05亿元,比上年增加7.33亿元,增长19.9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4亿元,比上年增加7.16亿元,增长20.16%; (5)不良贷款率1.14%,比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41.32%,比上年末提高15.36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80%,比上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11%,比上年末提高0.69个百分点;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68%,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 (7)基本每股收益0.69元,比上年增加0.12元,增长21.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1%,比上年提高0.80个百分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公司合并数据。 ■ ■ ■ ■ ■ 注:1.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均有所增长,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本行于2017年发行境外优先股,于2022年9月赎回,并支付当期股利;本行于2022年7-8月发行永续债,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计算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了当期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和永续债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相应年度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的影响。 2.每股分配股利,系指实际分配给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股利,不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进行调整,2024年每股分配股利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客户贷款总额和客户存款总额的结构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4.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 5.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6.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7.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8.截至2024年末的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计算,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的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东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本行未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代理股份的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的情况。本行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其他股东,在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均没有转融通出借股份。 (3)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与2024年第三季度末相比,本行截至2024年年末的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变化情况,与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无关。 (4)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无存续的优先股。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公开发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详见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贷款、同业借款、票据融资等授信类业务,存款类业务,金融产品代销、理财产品代管等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本行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云杰、Rosario STRANO、谭丽霞、Giamberto GIRALDO、邓友成、邢乐成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海尔集团公司相关股东、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股东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 1.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业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的授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上表所列的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的,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权限之外的,自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3.上表中,授信类与存款类业务以上年末余额计算业务数据、其他非授信类业务以全年发生额计算业务数据。 4.截至2024年末,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授信类业务余额13.94亿元,其中包括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8.35亿元授信类业务余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海尔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尔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杰,注册资本31,118万元。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包含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处理;从事数字科技、智能科技、软件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产品研发、销售与售后服务;物流信息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及方案系统软件技术研发与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用机器人制造;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详见外贸企业审定证书);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自有房屋出租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截至2023年末,海尔集团公司合并总资产为4,038.64亿元,净资产为1,286.66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144.52亿元,净利润为179.44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海尔集团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主要业务和业绩稳定发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1.基本情况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法定代表人Gian Maria GROS-PIETRO,注册资本103.69亿欧元。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等。住所位于Piazza San Carlo, 156 10121 Torino。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9,491.86亿欧元、净资产670.88亿欧元,2024年前三个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6.14亿欧元、实现净利润71.67亿欧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总部设在意大利的大型跨国银行,在零售银行、公司银行、财富管理等领域均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其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鲁强,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从事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1,232.52亿元、净资产403.76亿元,2024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0.21亿元、实现净利润14.47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的优质大型国企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大耿,注册资本12.25亿元。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15层。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179.62亿元、净资产23.30亿元,2024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01亿元、实现净利润2.63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由本行发起设立,本行持有其60%的股权,系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风控坚实、运营稳健,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煊,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从事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提供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1号楼青岛环球金融中心(WFC协信中心)37-40层。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21.83亿元、净资产19.52亿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0亿元、实现净利润2.97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由本行全资发起设立,系本行全资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我国北方地区首家、全国第六家获批的城商行理财子公司,坚持“合规立司、专业治司、创新兴司、科技强司”的经营理念,开业至今运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宗祥,注册资本13.64亿元。主要从事生产啤酒,预包装食品销售,生产饮料、威士忌、蒸馏酒。住所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503.71亿元、净资产306.72亿元,2024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289.59亿元、实现净利润51.3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姜省路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国有控股的A+H上市公司,品牌知名度、市场份额位居国内啤酒行业领先地位,其产品行销世界100余个国家和地区,财务状况稳健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锡峰,注册资本55.56亿元。主要从事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4,790.1亿元、净资产416.17亿元,2024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84.42亿元、实现净利润32.03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仪欣,注册资本37.26亿元。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委托存贷款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1666号。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464.84亿元、净资产50.08亿元,2023年内实现收入8.51亿元、实现净利润1.10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郝先经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瞳,注册资本25.14亿元。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贷记卡(公务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开办外汇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28号。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474.72亿元、净资产32.02亿元,2023年内实现收入6.26亿元、实现净利润1.47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邢乐成为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恭藻,注册资本8.50亿元。主要从事百货、超市和电器零售连锁经营、品牌代理运营和城市物流配送,并涉足便利店、生鲜社区店、品类集合店等线下多种经营业态以及O2O、B2B线上业态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78号。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164.03亿元、净资产42.63亿元,2024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56.38亿元、实现净利润0.2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姜省路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百货、超市和电器零售连锁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官炳政,注册资本9.70亿元。主要从事机械设备、模具、计算机软硬件、大规模集成电路、自动化系统、网络及监控工程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维护;信息化系统的集成、销售、安装、调试、维护;以上业务的技术服务、咨询及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31号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B区1号楼202室。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172.86亿元、净资产59.49亿元,2024年前三个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79亿元、实现净利润4.07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杨峰江的亲属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行业内头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钢,注册资本5.25亿元。主要从事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城市配送运输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桐柏路88号1号楼。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68.96亿元、净资产25.15亿元,2024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61.44亿元、实现净利润6.91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郝先经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医药产品的品牌运营、批发配送及零售服务的优质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逢时(青岛)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逢时(青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以成,注册资本3165.79万元。主要从事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6楼306户。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4.81亿元、净资产2.17亿元,2024年前三个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亿元、实现净利润0.29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董事房巧玲为逢时(青岛)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青岛益通橡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益通橡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岩,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从事批发:橡胶制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塑料原料、化工产品及原料、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针纺织品、服装。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8号2栋3单元302户。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157.36万元、净资产498.01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00.5万元,实现净利润27.94万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具有大额授信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牛建祥的亲属为青岛益通橡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发展目标明晰,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青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应胜,注册资本24.55亿元。主要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31号1号楼。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22.54亿元、净资产2.16亿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58亿元,实现净利润1.23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关联方,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发展目标明晰,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关联自然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授信、存款和其他非授信类业务,交易对手为本行优质客户和子公司。本行按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行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应出席独立董事5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5名(其中,委托出席的独立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邢乐成先生委托张旭先生出席会议),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邢乐成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行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邢乐成回避发表意见。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已连续12个月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8日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变动区间为2.96-3.31元/股,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05元/股;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变动区间为3.04-3.94元/股,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61元/股,因此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为提升本行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本行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本行高质量发展,本行制定估值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优化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互融合,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党建工作引领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 二是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加强股东股权管理,持续完善多元合理、相互制衡的良性股权结构。以稳健合规为股权管理准绳,将强化股东股权管理作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持续健全股东股权管理的体制机制,促进股权结构明晰化、股东行为规范化,切实保障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是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坚持将加强董事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会议研讨深度广度,打造科学民主议事氛围,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深化董事会建设,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是提升董事履职质效。提高独立董事履职的全面性、自主性,激发独立董事履职的主动性、能动性,推动其积极建言献策,创新董事履职形式,开辟多样化履职渠道,强化履职保障,助力董事会高质高效运转。 (二)坚持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经营内功 一是坚持推进战略规划。2024年,本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三年战略规划引领下,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积极应对银行业息差下行等经营挑战,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全面开展降本增效,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下一步,本行将按照战略规划指引的方向继续稳步前进,做好本轮规划的圆满收官,同时将基于对宏观经济、行业趋势以及客户需求的深入研判,围绕问题、目标、任务形成“三张清单”,编制完成新一轮三年战略规划,赓续“创·新金融,美·好银行”发展愿景,全面提升专业化、数智化、体系化、差异化、特色化五项能力,完善战略管理各项体制机制,保障战略规划有效落地,不断夯实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二是坚持强化综合化经营能力。2024年,本行子公司青银金租稳健经营,正式完成首轮增资扩股,青银理财行外代销渠道较上年末翻倍增长;本行资产托管及投资银行业务持续拓展,全口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规模排名山东省第二,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规模排名山东省第一。下一步,本行将充分发挥青银金租、青银理财两家子公司以及本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证券基金托管等高含金量资质优势,在传统信贷业务的基础上,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不断加强在金融市场、托管、投行、理财、融资租赁等方面的业务联动,持续以专业性和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强化综合化经营能力。 三是做强公司业务。2024年,本行客群端分层经营,产品端协同发力,资产端结构优化,打造行业专精经营模式,提升公司金融服务质效。下一步,本行将围绕五篇大文章,发力八大赛道,重点支持绿色金融、养老金融、优质制造、公用事业、海洋经济等领域;聚焦优质客户的获取和经营,持续打造战略客户“首问行”、价值客户“主办行”、基础客群“主结算行”;开展“一域一策一县一品”专项活动,根据省内不同地域经济发展特点和产业优势,制定差异化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是做深零售业务。2024年,本行零售业务加快建设“渠道数字化、客户经营数字化”等数字经营能力,通过丰富产品体系、强化线上渠道建设,驱动产品与服务创新。下一步,本行将聚焦代发、社保、惠农等重点场景,拓宽经营空间,提升客户精细化经营水平;坚持“一体两翼”战略,围绕“拳头与特色”“孵化到集群”的产品策略,全力扩投放、提份额,稳定房贷基本盘,探索普惠特色集群业务发展路径,围绕“青易融”等产品做好消费贷款客户分层经营;坚定把零售存款作为全行经营的“压舱石”,力争持续优化存款结构、做大市场份额。 五是做优金融市场。2024年,本行金融市场业务秉持“专业致胜、稳健经营、科技赋能”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区域法人银行灵活高效的禀赋优势,持续打造差异化核心竞争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下一步,本行将努力保持金融投资规模平稳增长,稳固利息收入基石;丰富债券交易策略,提升交易能力,做大做强同业金融,形成有市场影响力的同业金融生态圈;通过“投行+销售+做市”模式,以销售和做市促承揽、以交易和投研促销售,全面打通投行、销售、交易、研究、托管等业务,形成以自营投资及同业业务为核心,资格牌照齐全、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专业经营条线。 六是做专交易银行业务。2024年,本行将产品、渠道、金融科技有机整合,依托数字化转型,打造“青银汇通”“青银链易贷”“智慧财资”等线上化结算及融资产品,为客户提供本外币、离在岸、表内外全方位一体化金融服务。下一步,本行将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做大国际业务客群、供应链金融客群及国内结算客群;持续优化交易银行产品,打造结算业务差异化优势,提升融资产品市场竞争力;深化特色场景建设,聚焦企业“出海”、智慧场景、“境内外币运费支付”等重点场景,深度经营客户,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七是坚持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2024年,本行严格资产质量管控,强化全面风险管理,风控能力不断强化,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下一步,本行将坚持合规为先,牢固树立全面审慎、坚实有效的内控机制,夯实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动信用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持续加强授信后管理及风险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投资类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及集团并表管理。 八是坚持深化数字化转型。2024年,本行强化科技核心能力建设及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投产“对公线上营业厅二期”等项目,研发“青银智聆-移动端客户体验监测系统”,推出“票链e贷”“智造e贷”等产品,全年新启动项目60项,投产重点项目79项。下一步,本行将继续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重点转型项目建设,持续优化业技数融合机制,加强系统可用性管理,全面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能力,构建精细化信息科技管理体系。 (三)深化开展市值管理,提升长期价值认同 一是持续优化市值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值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持续完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监测预警机制及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应对策略和工作方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本行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综合考虑本行当前发展阶段及各项市值管理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对本行未来高质量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提升的信心,下一步,本行将与各方股东积极沟通,鼓励股东增持本行股份。 二是厚植股东回报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行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20%。 2025年3月26日,本行董事会审议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60元(含税),分配金额约为9.31亿元。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将提交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下一步,本行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盈利情况、资本充足水平、监管要求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合理规划现金分红的频次和比例,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增加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不断挖掘投关工作质效。持续完善与各类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和方式,每年召开至少两场业绩说明会,并持续通过业绩路演、投资者现场调研、券商策略会、分析师线上会议、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等沟通方式,积极回应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本行投资价值的判断和经营的预期,进一步增进外界对本行的了解与认同。加强双向沟通,促进信息反馈传导,推动完善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四是坚持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坚持诚实守信、优质透明、实事求是,积极拓宽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发布业绩快报等自愿性公告,丰富定期报告中自愿性披露内容,通过一图读懂、专业财经媒体解读等方式,有效传递投资价值;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营管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服务实体经济、环境、社会公益、员工关爱等ESG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形式,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促进业务高质量发展。本行已连续7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本行信息披露连续4年在深交所考核中获评A级。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本行将至少每年对本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若本行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处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本行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认为《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与本行当前实际情况及发展阶段相匹配,具备合理性、可行性,有利于维护和提升本行资本市场形象,有利于提升本行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董事会同意《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五、风险提示 1.本计划不代表对本行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计划实施效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本行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本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6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份总额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本行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审议程序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 注:1.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于本行利润。上表中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及现金分红总额,系根据本行股利分配预案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时的股份总额5,820,354,724股列示及计算所得,实际数据需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准并进行相应计算。 2.可分配利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分配的上年普通股股利-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本年净利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 注:1.此处口径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本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为27.94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本行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行实行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行的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考虑到发展实际情况,本行拟按照0.16元/股对2024年度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主要考虑在保持积极、稳定的分红政策前提下,提升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以此来夯实资本实力,支撑未来本行各项业务积极稳健发展。2024年,本行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0.31亿元,本次拟分配的普通股现金分红为9.31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3.10%。 现对本年度现金分红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关于本行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按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本行属于货币金融服务业。本行开展信贷投放、金融市场投资等业务,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保障,抵御业务风险。在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面临的不确定性上升,金融稳定要求不断提高、银行业资本监管日益趋严,开展外源性资本补充的困难加大。为保障持续、健康和高质量的发展,本行在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确保资本充足水平达标的同时,需要提高资本金的内源性补充与积累。 二是关于本行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目前,本行正在全面推进新三年战略规划的落地执行,不断推进各项业务的高质量发展,积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提升金融服务质效。2024年,本行合并报表中实现营业收入134.98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51%。2025年,本行各项业务将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同时确保持续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法规的要求。 三是关于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本行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将用于本行加强资本金积累,满足业务发展对资本金的需求,支持本行发展战略的实施,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以提升对股东的长期回报,推动实现全体股东共享本行经营发展成果。未来收益水平受外部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四是关于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本行按照法规提前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和议案全文,为中小股东留有充足时间对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内容进行审阅;在股东大会通知、本行官网等渠道,公布本行工作地点、电话和电子邮箱,设有专人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的股东提问,热情接待股东来访、认真回复股东对于现金分红的相关问题;设置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渠道,为A股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 五是关于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2025年,本行将按照“专业提升、数智赋能、体系优化、特色驱动”的经营指导思想,稳步推进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强化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资产质量水平,科学运用经济资本考核,增强资本集约化管理,加大“轻资本”业务发展力度,不断提高本行盈利水平。在满足监管规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给予投资者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青岛银行培训中心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2名。因工作原因,Rosario STRANO先生委托Giamberto GIRALDO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陈霜女士委托刘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景在伦董事长主持,本行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职工奖金提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监管制度规定,本议案相关的执行董事景在伦、吴显明、陈霜、刘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事前认可,除回避表决的委员外,由该委员会其他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海尔集团公司关联董事周云杰、谭丽霞,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关联董事Rosario STRANO、Giamberto GIRALDO,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董事邓友成、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董事邢乐成回避表决。 本行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应出席独立董事5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5名(其中,委托出席的独立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邢乐成先生委托张旭先生出席会议),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邢乐成回避表决。 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独立董事张旭、张文础、杜宁、范学军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邢乐成回避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期),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并支持新增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本行高管层具体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本议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补充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资本补充工具发行额度,拟将本次资本补充工具发行额度均用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债券期限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本行高管层具体办理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申报和审批等事宜,与发行相关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授权本行高管层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如下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付息或兑付、赎回、减记、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的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优势,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本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参照市场惯例,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并批准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1.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1)在依照下文(2)所列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 “有关期间”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a)本行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b)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c)本行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2)授权董事会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数量;可转债按转股价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以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本行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 (3)授权董事会:(a)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分配的股份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发售;(b)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行的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作出必要的修订;(c)审议批准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前述发行有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d)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注册资本的增加;(e)决定与前述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相关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期间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青岛银行培训中心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王大为监事主持,本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于〈青岛银行2023-2025年战略规划〉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本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9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