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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7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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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8,86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化工石化技术和产品研发、工程技术服务、催化剂及基础化工原材料生产销售于一体、“科技+工程+实业”互驱联动发展的科技型特色化学集团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工程业务、化工业务、催化剂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业务
  公司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咨询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及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计资质,主要服务化工、石化行业客户,并积极转型、开拓新能源市场。公司业务以环保见长,多年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开车、后期维护等一站式、全生命周期的工程技术服务,目前是国内设计、总承包硫磺回收装置最多的公司。
  (2)化工业务
  公司目前是国内最大的正丙醇生产企业、国内规模领先的丁辛醇残液回收企业和正戊醇销售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化工新材料研发以及部分C3、C4、C5、C8醇(醛、酸)以及醋酸正丙酯、醋酸丁酸纤维素及其衍生物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颜料、涂料、信息技术用化学品、化学试剂和高纯物质、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催化剂、胶粘剂、助剂、表面活性剂、香料等多个行业及领域。
  (3)催化剂业务
  公司是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耐硫变换工艺技术和催化剂产品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化工新工艺、新型催化剂的研发以及QDB系列耐硫变换催化剂,QLS、QSR系列硫磺回收催化剂,QSJ系列水解剂,QTD、QZH系列脱毒剂、脱硫剂以及稀土橡胶催化剂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其中,QDB 系列耐硫变换催化剂综合性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变换工艺过程、硫磺回收工艺过程、稀土橡胶生产过程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曲思秋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7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7)业务收入信息: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06.92万元。
  (8)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鹏练,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婷婷,202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5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3)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为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2025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相应审计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北京德皓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北京德皓国际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委托理财产品种类: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的投资。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该人民币5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另外,除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外,单笔投资理财金额或委托同一机构投资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3月26日,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该人民币5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另外,除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外,单笔投资理财金额或委托同一机构投资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4、资金投向
  公司及子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的投资。
  5、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授权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实施方式
  由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二、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对此,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2、公司财务中心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和期限。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3、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委托理财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5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另外,除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外,单笔投资理财金额或委托同一机构投资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9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隆邦”)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资金周转压力,三维隆邦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拟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期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相关担保内容由公司及三维隆邦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以后续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合同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签署。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CJBH280U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刘万祥
  6、成立日期:2023年5月9日
  7、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三维隆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淄博隆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邦化工”)持有其4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1、三维隆邦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实际发生时,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相关担保内容由公司与三维隆邦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根据经营业务需要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以后续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另外隆邦化工以其持有的三维隆邦全部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并按出资比例为本次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三维隆邦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三维隆邦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实际担保发生时,隆邦化工将提供反担保措施。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三维隆邦的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为三维隆邦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累计最高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4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2.4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1%。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0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影响公司前期披露的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适用日期
  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影响公司前期披露的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前期披露的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7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曲思秋先生、财务总监王文旭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刘春玉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mDqI3LoRC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2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09:00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曲思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62,668.06万元,比期初增加人民币14,484.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272,422.54万元,比期初增加人民币613.3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5,429.0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人民币10,315.90万元;实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264.8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人民币1,953.55万元。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末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皓审字[2025]00000217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4,690,200.36元,支付2023年度股利和2024年半年度股利合计人民币259,545,052.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469,020.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89,712,208.71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388,337.03元。合并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3,590,317.69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648,862,630股。
  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48,86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94,658,789.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加上2024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的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59,545,052.00元。
  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末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研发支出及2025年研发经费预算》
  公司2024年度研发经费预算为13,000万元,实际发生11,180.35万元。为进一步鼓励化工新材料和工程技术研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公司技术创新激励力度,依据2025年公司业务建设计划情况,拟定2025年度公司研发经费预算为13,000万元。
  10、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淄博临淄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齐鲁石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2025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曲思秋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11、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5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另外,除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外,单笔投资理财金额或委托同一机构投资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隆邦”)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三维隆邦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实际担保发生时,淄博隆邦化工有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措施。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三维隆邦的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为三维隆邦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13、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7、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青岛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万象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提案编码如下:
  ■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7日13:30-13:5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青岛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万象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军
  电 话:0533-7993828
  传 真:0533-7993828 电子邮箱:zhangjun@sdsunway.com.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4
  (二)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9 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09:25、0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选项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3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公司局域网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谷元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62,668.06万元,比期初增加人民币14,484.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272,422.54万元,比期初增加人民币613.3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5,429.0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人民币10,315.90万元;实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264.8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人民币1,953.55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末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皓审字[2025]00000217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4,690,200.36元,支付2023年度股利和2024年半年度股利合计人民币259,545,052.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469,020.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89,712,208.71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388,337.03元。合并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3,590,317.69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648,862,630股。
  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48,86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94,658,789.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加上2024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的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59,545,052.00元。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预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末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能够进一步增厚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研发支出及2025年研发经费预算》
  公司2024年度研发经费预算为13,000万元,实际发生11,180.35万元。为进一步鼓励化工新材料和工程技术研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公司技术创新激励力度,依据2025年公司业务建设计划情况,拟定2025年度公司研发经费预算为13,000万元。监事会认为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5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另外,除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外,单笔投资理财金额或委托同一机构投资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隆邦”)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5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末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皓审字[2025]00000217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4,690,200.36元,支付2023年度股利和2024年半年度股利合计人民币259,545,052.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469,020.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89,712,208.71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388,337.03元。合并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3,590,317.69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648,862,630股。
  3、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48,86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94,658,789.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4、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024年9月6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48,86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64,886,263.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59,545,052.00元。
  5、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
  综上,如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259,545,052.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8.8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16,419,498.5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25.92%,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审计报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6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时,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
  1、在满足上述2025年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与2025年中期分红有关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具体决策并安排实施。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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