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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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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鹏华创业板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基金份额
净值精度的公告

  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23381)于2025年03月26日发生大额赎回。为确保本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因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03月26日起提高本基金净值精度至小数点后八位,小数点后第九位四舍五入。本基金将自大额赎回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再产生重大影响时,恢复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净值精度,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7日
  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3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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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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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891号文准予注册,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5年1月15日生效。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3月28日起,将本基金转型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对《基金合同》、《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型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若本基金管理人注册并成立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变更为该ETF的联接基金。联接基金是指其绝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的基金产品。此项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管理的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4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并自2025年1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与本基金跟踪同一标的指数。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28日起,将本基金转型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基金全称由“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A”变更为“鹏华上证180ETF发起式联接A”,C类基金份额简称“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C”变更为“鹏华上证180ETF发起式联接C”,各类基金份额代码不变。
  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对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转型后“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将变更登记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变更登记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
  上述基金转型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转型后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保持不变。
  二、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转型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次转型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25年3月28日起,本基金正式转型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公司于本公告发布当日(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同时发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转型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附件:鹏华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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