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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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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5-00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三层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
  至2025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三层
  4、联系人:李欣 李小东
  5、联系电话:010-66059316
  6、传真:010-66059316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5-00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3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公司董事11名,全部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赞成5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偿还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偿还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5-006号。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二、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07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5-00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偿还
  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关联交易概述: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或“公司”)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同一控制人关联企业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等各方股东,共同以现金方式,按股权比例向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汇置业”或“标的公司”)增资,环汇置业增资总额326,000万元,并由其偿还各方股东前期投入的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对环汇置业增资29,340万元。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对环汇置业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9%。
  ●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本次同比例增资环汇置业,增资金额19,56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仍为6%。关联方王府井本次同比例增资环汇置业,增资金额48,900万元,增资后比例不变,仍为15%。
  ●本次增资额将全部用于环汇置业按持股比例偿还各股东公司借款。
  ●增资后,公司对环汇置业的剩余股东借款仍由环汇置业按年息6%支付资金占用费,并按季度结算。
  ●本次关联交易为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公司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的后期变动调整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2024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6,228.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1.39%;其中:与王府井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21.8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0.13%。公司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收购股权类关联交易总额971.0404万元(为2024年收购标的公司971.0404万元的股权款)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0.08%。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57,482.4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4.91%。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19,68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1.68%。前述公司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均未达到5%以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云、孙坚、袁首原、霍岩、张聪和陆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风险提示: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项目尚处在投资建设期,后期建设、运营及所处外部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本次制定的实施计划,未来在项目建成后,各业务板块经营受国内外市场变动及不可预见因素等影响,但对公司整体收入利润不产生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减轻环汇置业的财务压力,促进其投资项目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与环汇置业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对标的公司增资,环汇置业本次增资总额32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比例对其增资29,340万元。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前期投资情况
  为抓住首都副中心发展的战略机遇,受益环球影城外溢效应,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人民币971.0404万元收购首旅集团持有的环汇置业9%股权,并同时以现金51,764.13万元收购首旅集团对标的公司(环汇置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相应债权本金和应收利息(其中本金51,678万元,利息86.13万元),以上股权和债权交易合计金额52,735.1704万元,以实现投资并管理通州文旅商业区优质的酒店配套项目。在评估基准日至债权转换日期间首旅集团新发生的对环汇置业的股东借款,由首旅酒店按实际借款金额对应拟受让9%的股权比例进行受让。股东借款由环汇置业按年息6%支付资金占用费,并按季度结算。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权和债权收购完成后,首旅酒店持有环汇置业9%股权,根据环汇置业建设期和运营初期资金需求,各股东按所持环汇置业股权同比例向其提供股东借款。首旅酒店对环汇置业借款,除前述从首旅集团受让借款本金总额51,678万元外,预计将继续提供2.5424亿元股东借款,股东借款合计总额不超过7.7102亿元。股东借款由环汇置业按年息6%支付资金占用费,并按季度结算。
  2024年5月,公司与首旅集团及环汇置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及《债权转让合同》,并于5月向首旅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971.0404万元,7月向其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共计54,422.13万元(含利息86.13万元),9月与环汇置业完成了《借款合同》签署。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向环汇置业提供股东借款55,982.43万元(含向首旅集团支付的债权转让款54,336.00万元,不含已经归还的利息86.13万元)。
  2、项目基本情况
  环汇置业于2021年12月成立,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负责张家湾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位于副中心12组团(文化旅游区范围内),与西侧的环球主题公园一路之隔;紧邻7号线东延、八通线南延、城际铁路联络线(规划)等三线换乘的花庄站,是站城一体化融合文商旅业态统筹发展的首次尝试;用地面积约20.44公顷,地上开发规模约30.2万平方米,总开发规模47.63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F3多功能用地,建筑控制高度36米,主要包括商业、酒店和小镇等三部分。
  目前,环汇置业相关建设工程已进入尾声,转入内装环节。鉴于环汇置业目前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项目工程建设等有关支出均依赖股东借款及银行贷款,由于项目总投资额较大,导致其资产负债率较高,不利于项目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环汇置业经营发展需要,为了减轻环汇置业财务压力,经各方股东协商,拟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向环汇置业增资。
  3、本次增资的情况
  (1) 本次增资的具体方式
  环汇置业本次增资金额326,000万元,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其中: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出资153,220万元,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出资74,980万元,首旅集团出资19,560万元,王府井出资48,900万元,首旅酒店出资29,340万元。本次增资额将全部用于环汇置业按比例偿还各方股东前期投入的股东借款。
  各方股东一致同意,在每笔同比例增资且不超出协议第 2.2条约定的实缴期限的基础上,可分次向目标公司支付增资款,且只有在目标公司偿还上一笔增资款对应的债务后,股东才会进行下一笔增资款的支付。每一次偿还债务也应是
  同比例,且时间不应超过上一笔增资款支付到位后的3个工作日。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对目标公司股东借款义务上限将同等金额减少。
  同时,公司在支付增资款时将确保任意时点公司对环汇置业的债权总额不超过7.710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环汇置业债权总额上限将由7.7102亿元调减为4.7762亿元。
  (2)本次增资后各方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对环汇置业的持股比例不变,具体情况见下表:
  ■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向环汇置业提供股东借款55,982.43万元(含向首旅集团支付的债权转让款54,336万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向环汇置业增资29,340万元后,公司对环汇置业的上述债权余额将变更为26,642.43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环汇置业项目进度及前期约定,与各方股东共同按股权比例继续向其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剩余股东借款不高于21,119.66万元。
  (3)增资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各方股东签署有关协议,将在各方股东有权决策机构分别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后签署相关协议。
  (二)本次增资的原因及必要性
  1.本次以现金增资方式提高环汇置业资本金,有助于提升项目运营保障基础,助力项目未来发展。
  2.本次增资,有利于环汇置业在运营期优化资本结构,扩大资产实力和商业信用,提升市场竞争中有利地位。有利于提高产品与服务知名度,吸引更多潜在优质客户,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高端酒店品牌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助于提升公司高端酒店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打造核心影响力,把握城市副中心发展先机,加强风险管控,促进业态协同长期发展。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年3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偿还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增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偿还股东借款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6名:李云、孙坚、袁首原、霍岩、张聪和陆斌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名,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2024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6,228.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1.39%;其中:与王府井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21.8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0.13%。公司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收购股权类关联交易总额971.0404万元(为2024年收购标的公司971.0404万元的股权款),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0.08%。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57,482.4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4.91%。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19,68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1.68%。前述公司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均未达到5%以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环汇置业其他各方股东决策机构批准后实施。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1、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或“公司”)。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首旅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4.54%股权。
  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本公司同一控制人下关联企业,首旅集团持有王府井32.84%股权。
  4、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环汇置业”或“项目公司”),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首旅集团
  ■
  股东情况: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90%股权,北京市财政局持有其10%股权。
  关联人的资信状况:首旅集团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旅集团总资产为16,956,035.72万元,净资产为5,222,480.88 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5,048,057.70 万元,净利润为-35,964.08 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首旅集团总资产为1,729.96亿元,净资产为535.08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3.88亿元,净利润为2.66亿元(上述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北京市国资委及财政局审核)。
  2、王府井
  ■
  关联人的资信状况:王府井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12月31日,王府井总资产为4,112,163.40万元,净资产为2,043,882.03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1,222,423.84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0,937.6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王府井总资产为4,073,752.77万元,净资产为2,053,516.82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49,924.97万元,净利润为43,979.5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环汇置业公司概况
  ■
  股东情况及股权结构:截至本议案出具之日,环汇置业各股东出资及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
  环汇置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环汇置业总资产为70.75亿元,净资产为0.75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16亿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环汇置业总资产为91.27亿元,净资产为0.33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为-0.42亿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环汇置业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环汇置业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环汇置业其他股东及持股情况
  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
  2、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
  ■
  (三)环汇置业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环汇置业投资项目进展及追加总投资情况
  1.自股权收购完成后,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施工进展情况
  湾里王府井WellTown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已完成内部二次结构,正在进行精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湾里诺岚酒店已完成外幕墙施工,正在进行内部精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湾里汀云小镇主体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幕墙及精装修施工。
  (2)筹备进展情况
  2024年3月,项目公司与北京王府井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首旅安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王府井WellTown意向招商面积已达63%,意向品牌数已达63%。诺岚酒店开业筹备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开展。汀云小镇商业街区及引流公建意向招商面积已达67%,项目预计于2025年年底前对外营业。同时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环汇置业调整了小镇商业可售产品的经营方向,拟针对独栋商业组团、街区商业、集中式商业组团采用租售并举的方式开展营销工作,平衡短期回款和长期收益的关系。根据调整后的销售方案,上盖区有约9.32万平米商业(酒店)在自持年限十年到期后进行出售,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2. 项目追加总投资情况
  受建设安装工程成本超出原计划等因素影响,项目总投资额预计增加至134.36亿元,较原总投资额119.36亿元增加15亿元。工程建设成本(包含建安工程费、市政费用及不可预见费)调整为56.65亿元,增加15.31亿元;装修补贴及开办费调整为3.5亿元,减少1.33亿元;土地、前期及期间费用等增加1.01亿元。
  本次项目总投资额增加的部分将由环汇置业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进行补足,不会导致各方股东对该项目的出资义务(股权及债权总额)增加。公司及各方股东已要求环汇置业及施工方积极推进项目成本管控与资源优化配置,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公司过去12个月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增资前与环汇置业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5月,公司与首旅集团及环汇置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及《债权转让合同》,并于5月向首旅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971.0404万元,7月向其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共计54,422.13万元(含利息86.13万元),9月与环汇置业完成了《借款合同》签署。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向环汇置业提供股东借款55,982.43万元(含向首旅集团支付的债权转让款54,336.00万元,不含已经归还的利息86.13万元)。
  (二)公司与本次增资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2024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6,228.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1.39%(其中:与王府 井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21.8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0.13%)。公司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收购股权类关联交易总额971.040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0.08%。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57,482.43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4.91%。公司向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19,68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1.68%。前述公司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均未达到5%以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京投公司(甲方);城建集团(乙方);首旅集团(丙方);王府井(丁方);首旅酒店(戊方);环汇置业(目标公司)。
  (二)增资方案
  1.各方一致同意: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36,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6,000万元。
  2. 各方认缴和实缴新增注册资本安排:
  (1)甲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3,22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
  (2)乙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4,98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
  (3)丙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9,56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
  (4)丁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8,9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
  (5)戊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9,34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
  3.增资完成后,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与持股比例为:
  ■
  4.各方应按本协议第2.2条约定,在实缴期限届满前,将出资款汇入验资账户,并由目标公司办理有关注册资本增加的相关手续。
  5.各方同意按上述约定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目标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并修改股东名册。
  (三)增资用途
  1.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金款项全部用于目标公司按出资比例偿还各股东公司借款或委托贷款。
  2.各方股东一致同意,在每笔同比例增资且不超出2.2条约定的实缴期限的基础上,可分次向目标公司支付增资款,且只有在目标公司偿还上一笔增资款对应的债务后,股东才会进行下一笔增资款的支付。每一次偿还债务也应是同比例,且时间不应超过上一笔增资款支付到位后的3个工作日。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对目标公司股东借款义务上限将同等金额减少。
  (四)违约责任
  1.若甲、乙、丙、丁、戊方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按时足额实缴对目标公司的出资,将被视为违约,守约方及目标公司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出资,同时要求违约方自约定的实缴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出资之日止按照约定出资款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目标公司支付违约金。如因任何一方未能如期支付出资款,导致其他各方受限于同比例出资的要求也无法支付的,各守约方股东免除违约金责任。如因目标公司收到增资款后未按照约定按时归还股东借款或委托贷款,导致股东未能按时足额完成增资义务,则该股东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同时目标公司还应自归还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归还借款之日止,按约定还款额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该股东支付违约金。
  2.由于任何一方构成违约事项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损失、开支,其中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而承担的任何损失及相关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
  (五)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各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六)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有权力决策机构批准、且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增资协议的签署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各方股东签署有关协议,将在各方股东有权决策机构分别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后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总体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于公司获得北京城市副中心发展先机、承接环球影城外溢效应、加快品牌资产和业务布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今后一个时期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打好基础。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高端酒店品牌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助于提升公司高端酒店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增资不会使公司对环汇置业股权和债权合计总额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对环汇置业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对环汇置业产生额外的债权。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本次以现金方式会环汇置业增资后,公司将因股东借款减少导致每年利息收入下降1,760.4万元,对公司整体收入利润不产生重要影响。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王府井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首旅集团控制,首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偿还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以赞成5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6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项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增资事项,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本项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联交易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及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规范运作 》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及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项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对于公司获得北京城市副中心发展先机、承接环球影城外溢效应、加快酒店品牌资产和业务布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今后一个时期高端酒店业务的拓展打好基础。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待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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