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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于2020年7月8日经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于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76,173.16万元。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于2020年7月8日经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于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4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共计8,376.3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超募资金金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投资建设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该事项于2024年10月14日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8.71万元用于“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310.1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358.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 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3,720.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600.00万元向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19,079.35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以募集资金5,849.42万元向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及以募集资金4,100.00万元向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462.67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4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资及11,367.5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2022年8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金宏”)出资以实施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69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宏”)出资及11,466.8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大宗气站项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宏”)出资3,000.0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2024年1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8,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宏进行实缴出资,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394.37万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余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为准)向北京金宏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及10,200.0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404,576,938.25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236,592,776.31元。 4、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55.0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604.61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642.8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4,6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00万元向孙公司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5、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5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01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现持有淮安金宏65.6579%股权,江苏通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淮安金宏34.3421%的股权。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变更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宏气体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宏气体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单位: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使用的为项目口径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使用的为项目口径实现的营业收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2025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在2025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累计签署授信额度不超过50亿元、实际银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相关银行融资法律文件,并有权使用公司相关资产对该等贷款提供担保,董事长行使该等授权时不得违反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泰铢等。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协助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八)审议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此项资产池业务的开展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审议关于《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现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积极落实公司2025年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予以汇报。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予以汇报。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六)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的津贴为8万元整(含税)/年;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因利益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主要由基本薪资与绩效奖金组成,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个人岗位职责和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核发。 1、总经理金向华: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120.00万元/年,绩效奖金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2、副总经理刘斌: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87.50万元/年,绩效奖金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3、副总经理师东升: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87.50万元/年,绩效奖金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4、副总经理康立忠: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96.00万元/年,绩效奖金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5、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宗卫忠: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105.00万元/年,绩效奖金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6、董事会秘书陈莹: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48.00万元/年,绩效奖金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董事长金向华、董事刘斌、师东升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金建萍系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定价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60.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中英文版),现将报告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十一)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 独立董事丁维平、陈忠、朱谦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三)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四)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度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五)审议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4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4年度评估报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4年度评估报告》。 (二十六)审议关于拟定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宏气体”)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入池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实施主体 资产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资产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最高额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实现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万元。截至2023年7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320.00万元本金及378,753.75元利息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行业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来千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为2家。 (2)项目质量复核人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牟宇红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60.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文件、基本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其在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 至2025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1日及2025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卞海丽 邮编:215152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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