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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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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已上市产品情况
  ■
  2、在研产品管线情况
  ■
  注:考虑到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期发展、研发策略的调整及资源分配的优化等因素,公司决定不再进行mRNA新冠疫苗的临床开发。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并广泛开展对外合作。自主研发即内部研发团队参与产品研发的所有阶段,从早期POC研究,工艺开发,质量标准的确定,药效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到临床试验等,提交NDA申请材料,获批新药。合作研发即公司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开发创新疫苗。公司合理分配研发投入,以加快产品管线的研发进程,自建技术平台并持续打造延展,搭建研发人才梯队,并通过技术合作的形式开发更多重磅创新品种,使公司产品管线更富竞争力。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培养基原料、药用辅料、临床试验对照疫苗以及其他研发试剂耗材。采购计划按半年度进行更新,每季及月度进行调整。供应链采购部采购计划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各项目物料清单及部门需求计划,汇总生产物料整体采购需求,综合库存、在途数量,确定生产物料采购计划,在系统中提交请购单,订单环节按照审批矩阵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公司通过制订《采购管理规程》《询价和竞标流程》等制度,对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采购流程、生产物料的采购流程、非生产物料的日常采购、入库验收及付款流程进行规范。
  3、生产模式
  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准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具备疫苗生产能力;超出疫苗生产能力确需委托生产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建设符合GMP要求的高规格厂房和配置相应的先进设备,后续将根据产品研发进度、商业化策略、市场安排以及公司生产具体情况来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部门进行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体系完备的商业运营中心,不断扩大及完善营销网络,树立良好的产品口碑及品牌声誉,搭建高效冷链物流供货商网络,将继续随产品商业化进程扩充自建商业化团队,同时联合行业内专业合作伙伴对产品进行推广,提升对终端的渗透率,为民众提供高质量的疫苗产品。
  2.3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基本特点
  公司现主要从事疫苗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主要商业化及在研产品为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组分百白破疫苗、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等。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代码:C2762)”;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
  疫苗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全球疫苗产业格局和中国疫苗产业格局也不断演变。2000年以前,由于疫苗研发周期长、投入资金多、风险高,且不具有慢病治疗型药物长期使用的特点,大部分制药企业投资疫苗的积极性并不高。2005年以后,葛兰素史克(GSK)、辉瑞、赛诺菲、强生等大型医药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纷纷进入疫苗市场,并通过购买产品专利权、购买企业控制权等方式,快速扩充产品线,提升公司规模,新冠流行前,四大疫苗巨头葛兰素史克(GSK)、默沙东、辉瑞、赛诺菲市场集中度颇高。
  1970-2000年,国内疫苗市场属于计划经济,由中生集团垄断,仅以普及儿童免疫计划为目的。资本逐步放开后,疫苗逐渐开始市场化。与国际上疫苗产业巨头垄断的格局相比,由于我国疫苗产业进入市场化时间较短,故国内市场格局相对分散。截至目前,国内免疫规划疫苗生产商仍以国企为主,但在非免疫规划疫苗中,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占据较高份额。
  1)全球疫苗市场概况
  自问世以来,疫苗一直是公共卫生科学领域最重要的创新之一。在销售收入方面,不计入新冠肺炎疫苗的情况下,全球人用疫苗市场由2019年的372亿美元增加至2023年的51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8.5%。在中国等新兴国家创新疫苗持续商业化及市场增长的驱动下,预计2032年全球人用疫苗市场将达到862亿美元,2023年至2032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5.8%。下图载列所示期间的历史及预计全球人用疫苗市场规模。
  2019年至2032年(预计)全球人用疫苗市场
  ■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基于相关公司年报)
  2024年国外主要疫苗及其销售额情况如下:
  1、头部效应显著:前五名疫苗(默沙东的Gardasil、辉瑞的Prevnar13/20、GSK的Shingrix、赛诺菲的PPH、赛诺菲的流感疫苗)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合计销售额近250亿美元。详见下表所示。
  2、新冠疫苗市场收缩:辉瑞的新冠疫苗Comirnaty销售额从2021年的367.8亿美元锐减至2024年的53.5亿美元,降幅达85%,反映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常态化后,该品类疫苗需求大幅下降。
  3、新兴疫苗崛起:RSV疫苗(如GSK的Arexvy、辉瑞的Abrysvo)和带状疱疹疫苗(GSK的Shingrix)增速亮眼,成为市场新增长点。
  2021年-2024年国外主要疫苗(不含新冠疫苗)及其销售额
  ■
  数据来源:《2024年全球疫苗市场深度分析报告》
  2)中国疫苗市场概况
  中国疫苗行业发展迅速,全球份额占比持续提升。随着重磅品种陆续上市获批(13价肺炎疫苗、HPV疫苗、带状疱疹疫苗等),在大人口基数下,国内疫苗市场份额全球占比持续提升。展望未来,我国重磅疫苗品种渗透率仍然较低,随着国产厂家竞争力逐渐提升,国内市场规模及份额有望进一步增加。
  在产值方面(产值按照各疫苗的批签发总数乘以相应单价计算),不计入新冠肺炎疫苗的情况下,中国人用疫苗市场由2019年的人民币535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人民币1,20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2.5%。在创新疫苗产品持续推出的推动下,中国人用疫苗市场预期于2032年达到人民币3,431亿元,2023年至2032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2.3%。
  2019年至2032年(预计)中国人用疫苗市场
  ■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基于相关公司年报)
  随着居民对疫苗的接受度逐渐提高,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直接影响到疫苗的市场需求。中国疫苗行业的发展规模离不开中国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2017-2023年间,居民医疗消费能力实现持续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人均消费支出从2017年的18,322元提升至2023年的26,796元。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从1,451元上涨到2,460元。
  同时,新冠疾病流行对疫苗行业带来深远影响:新冠疫苗的研发加速了腺病毒载体、mRNA等新技术路线的应用,国内疫苗企业迎来技术创新升级的机遇;民众的健康防范意识与疫苗预防接种意识有所提升,成人疫苗市场有望进一步拓展;全球抗疫促进了国产疫苗产品的出口,加速了中国疫苗企业国际化进程。
  我国政府长期重视公共卫生和疫苗研发,同时中国企业在疫苗规模化生产中具有显著的成本控制能力,我国疫苗产业有望在技术迭代升级、成人市场拓展、全球市场开拓等方面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2)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疫苗行业具有高研发生产及质控门槛,由于预防性疫苗主要接种于健康人群,通常各国监管对疫苗安全性的要求高于对治疗性药物的安全性要求。
  疫苗研发过程复杂,涉及基因组技术的研究到新抗原的设计,关键的研发能力包括综合平台技术、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以及稳定达标的质控体系,且研发时间长,而且获批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疫苗产品在获批上市前必须进行概念实证评估、攻毒研究及免疫原性研究,并在产品获得最后批准前进行多项临床试验,这一过程可能持续十年以上。在长时间研发过程中,疫苗企业将投入数亿元资金,且面临最终开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各国在疫苗审评审批法规与质量标准上有所差别,对地方政策注册法规理解的程度亦会影响企业研发获批疫苗产品的能力。
  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于其生产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在没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审批的情况下,疫苗的生产不允许外包。根据国家药监局2022年7月发布的《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疫苗品种,持有人可提出疫苗委托生产申请:(一)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提出储备需要,且认为持有人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需求的;(二)国务院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急需,且认为持有人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需求的;(三)生产多联多价疫苗的。”
  疫苗生产需要深入了解生产过程和专业知识,产品质量高度依赖生产过程控制,即使作用机理或抗原相同,疫苗开发人员也可以调整生产步骤和参数,得到不同的年龄适应度、血清型覆盖率和抗原组成,从而得到不同的最终产品。在正常情况下国内疫苗企业须内部生产疫苗,难以向其他厂家进行CMO(合同委托生产)外包生产,故新入行者未必具备疫苗行业所需的深入专业知识、工艺技术以及质控体系,未必能够达到国家的行业准入要求。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中国疫苗行业的地位经历了显著的变化和挑战。作为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商业化创新型疫苗的高科技企业,公司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凭借自主研发的疫苗产品获得了国内外的广泛认可。2023年,随着全球新冠肺炎流行态势的演变和疫苗接种率的普遍提高,市场对新冠疫苗的需求出现了调整,这对公司经营提出了新的挑战。
  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策略应对挑战,以期稳步提升在国内外疫苗行业的地位。公司持续推进流脑结合疫苗产品的商业化进程,曼海欣?为中国唯一的四价流脑结合疫苗,极具竞争优势,公司销售团队坚持学术推广的营销策略,以期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渗透率。2024年以来,公司的PCV13i、婴幼儿用DTcP、吸附破伤风疫苗陆续进入NDA阶段,未来公司的商业化产品将更加丰富,预计将带动经营成果的进一步体现;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向多价多联疫苗产品进行迭代升级,开发更有竞争力的候选疫苗产品。公司关注且布局成人疫苗市场,形成多元化的产品结构。
  在国内市场,公司依托在疫苗技术、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方面的优势,继续巩固其市场地位。公司通过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加快了新疫苗的研发进度和产业化过程,努力满足国内外对于高效、安全疫苗的需求。公司也在加强与全球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政府的合作,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支持及鼓励疫苗创新
  疫苗产业被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明确将疫苗作为重点发展的生物医药领域之一。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专项规划,如《疫苗产业发展规划》《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等,为疫苗产业的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并纳入国家战略,中国政府致力于推动疫苗产业技术升级和创新,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国家制定研制规划,安排资金,支持新型和急需疫苗的研制,鼓励疫苗企业加大研制和创新资金投入,优化工艺,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对于创新疫苗施行优先的审评审批。
  (2)行业整合趋势明显,规模效应逐渐凸显
  相较国外疫苗市场高度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我国疫苗产业目前集中度较低,疫苗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整体在技术研发实力、综合技术平台与创新产品管线等方面尚需进一步提升和优化。
  国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支持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随着整个行业规范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政策从研发、注册、生产和流通等各个环节都出台了推动行业整合的政策,伴随疫苗技术迭代升级,缺乏核心的研发能力、严格的生产质量管理能力和疫苗上市后持续质量监督能力的疫苗企业的生存压力将进一步加大。行业整合将进一步加剧,规模效应将逐渐凸显。
  (3)创新疫苗的研发趋势
  新冠肺炎流行中的不同技术路径的疫苗均被应用于实际防疫中,其中以核酸疫苗为代表的新技术路径疫苗的成功研发为疫苗产业带来了重要变革,拓宽了传染病的可防疫类型。随着全球扩大免疫计划的不断推进,疫苗的研发重心逐渐从单苗转向多联、多价态的疫苗,在简化了免疫程序的同时,为民众提供更加全面的免疫防护。得益于新型佐剂系统的发展和应用,更多疫苗技术平台及疫苗给药途径有望应用于临床实践,多种疫苗技术的结合也将成为趋势。可以针对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或特殊疾病(如癌症)进行个性化疫苗开发,为疫苗带来更广阔的使用场景。
  (4)国内成人疫苗市场待开拓
  过去几年全球疫苗价值持续增长,部分原因是成人高值疫苗的使用增加(价格定位较高,如应用于老年人群的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以及中国自费市场需求驱动的HPV疫苗需求的快速增长。
  但公众认知和接种意识仍有待提高,成人疫苗的知晓率和接种率明显低于儿童疫苗,对疫苗的作用缺乏了解,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有限,导致社会各界对成人疫苗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成人疫苗未被纳入国家免疫规划(EPI),对疫苗的接种政策缺乏统一的指导。
  (5)疫苗出海向价值链上下游延展
  我国疫苗企业出海业务和足迹在逐步扩宽,国际认可度不断提升,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了与沿线国家的合作,出海动作也在价值链上下游加速延展深化。从单一的双边注册出口成品向灌装技术转移、海外建厂商业化生产、开展海外临床试验、海外合作研发或者授权早期品种等,逐步从下游向上下游全链条过渡,也有企业开展了与海外合作方全产业链的合作。与此同时,相关的企业如CRO和原料供应企业也呈现迅猛增长。
  (6)数字化与智能化的应用
  疫苗行业在应用数字化和智能化方面极具潜力,通过引入AI、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可以显著提升疫苗研发、生产、物流和公众健康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然而,这一过程也伴随着数据安全、技术实现、国际合作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挑战。因此,为了推动疫苗行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和协作,通过政策支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等多途径,共同应对这些挑战,发挥数字化和智能化的优势,推动中国疫苗行业的持续发展和全球竞争力的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注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的持股变动系其调整了H股持股方式,其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2024年7月,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6,000,000股H股调整为通过其实际控制的CHAMPDEN持有,CHAMPDEN于2024年7月24日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调整H股持股方式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12月,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将通过其实际控制的SCHELD持有的公司1,127,372股H股及11,387股H股调整为通过其实际控制的Medicharms及其个人分别持有。Medicharms于2024年12月3日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调整H股持股方式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46,338,072.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01%,去年同期受到新冠疫苗预估退货影响,当期冲减营业收入253,198,186.62元,剔除该影响,去年同期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10,281,512.53元,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378,884,001.37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74.4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7,958,132,235.38元,比年初减少1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909,871,653.73元,比年初减少6.9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07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治召集,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合称“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024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2024年度,公司结合监管要求系统化审视公司的ESG发展现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产品质量、公司治理等各项议题的治理体系建设及提升。公司通过在责任管治、合规运营、产品责任、员工发展、践行低碳及社区关怀等责任领域的实践,积极响应社会各界的健康需求,为全球公共卫生事业做出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聘请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2025年境外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增发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回购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2025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五)《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七)《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08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本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德勤香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是德勤网络的组成部分。
  自2019年10月1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等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德勤香港提供审计服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聚崚,2010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是本项目的A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聚崚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16年,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杨聚崚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12年。杨聚崚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蓓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杨蓓女士自2025年开始担任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的项目质量复核人。
  本项目H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鲍捷,同时担任本项目A股审计报告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鲍捷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香港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2017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鲍捷女士近三年签署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签署的H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康耐特光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捷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0万元(不含相关税费),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落实具体聘用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调整及确定审计费用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聘请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0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或“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11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1448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71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808,000.00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1,342,892.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9,465,107.65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账,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8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45,550,619.45元(不包括对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的使用),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4,295,335,084.05元,2024年使用人民币350,215,535.4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8,225,060.55元;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37,562,476.43元,其中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39,534,892.3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疫苗追溯、冷链物流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837,502.01元用于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65,997.55元用于原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4,049,145.07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除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人民币190,000,000.00元外,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4,049,145.07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年7月2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3月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外,其他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244,049,145.07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且尚未使用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95,824,084.52元。该金额不包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已使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645,550,619.45元(不包括对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的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8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8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8月3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8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350,000万元、人民币220,000万元、人民币85,000万元及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2,436,489.66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于2020年8月21日及2021年9月10日,公司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119,000万元、119,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0月9日及2021年10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1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8,941.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429,465,107.65元及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39,534,892.3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新增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项目“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668.59万元(其中含截至2021年3月31日孳息668.59万元)以及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5,000万元用于投资新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建设,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A股募集资金中用于“在研疫苗研发项目-DTcP-Hib”的3,000.00万元更改为用于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的联合疫苗的研发,以进一步提升联合疫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在研疫苗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其中,“创新疫苗产业园”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在研疫苗研发项目-PCV13i、PBPV、DTcP,根据相关候选疫苗当前的临床阶段及相关费用结算、支付的预计情况,延期至2025年12月投入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康希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表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3: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其中,人民币550,000,000.00元已变更用于投资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人民币3,429,465,107.65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9,534,892.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尚未确定投向的超募资金余额。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06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运作的规范性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规范化管理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五)《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年度业绩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年度业绩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境内审计机构、境外审计机构分别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8,884,001.37元,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37,297,858.98元。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聘请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对国内、国际会计准则理解深刻,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经验丰富,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XUEFENG YU(宇学峰)、SHOUBAI CHAO(巢守柏)、王靖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增发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回购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2025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八)《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十)《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一)《关于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二)《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另行通知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由公司董事会筹办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拟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1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康希诺生物(上海)有限公司拟在2025年度对下属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研发有限公司提供合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担保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46,802.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3%和5.88%,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希诺生物(上海)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12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公司代码:688185 公司简称:康希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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