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9,287.28万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95%;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55,723,6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1,469,190股。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计算。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无机填料和颗粒载体行业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开展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和制造技术、超微粒子的分散技术、超微粒子的填充排列技术以及超微粒子为载体的表面处理技术为基础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应用的研发。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有利用先进研磨技术制造的微米级、亚微米级角形粉体;火焰熔融法制造的微米级球形无机粉体;高温氧化法和液相法制造的亚微米级、纳米级球形粒子;经过表面处理的各种超微粒子、多种方法制造的功能性颗粒以及为解决粒子分散开发的浆料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芯片封装用环氧塑封材料(EMC)、液态塑封材料(LMC)、颗粒状塑封材料(GMC)、底部填充材料(UF)、电子电路基板(CCL)、积层胶膜(BF)、热界面材料(TIM)、特种胶黏剂、蜂窝陶瓷载体以及特高压电力电子制品、3D 打印材料、齿科材料等新兴业务。 3、服务情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及应用方案供应商,在“陪你做填料艺术家”愿景的指引下,紧紧围绕行业发展趋势,战略性配合国内外行业领先客户。公司产品销售至行业领先的 EMC、LMC、GMC、UF 、高频高速覆铜板等封装材料、热界面材料、胶黏剂、先进绝缘制品、蜂窝陶瓷、3D 打印、齿科材料等领域客户,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公司不仅在传统产品质量方面赢得国内外领先客户认可,而且微米级和亚微米级球形二氧化硅、低放射性球形二氧化硅、低放射性高纯度球形氧化铝、球形二氧化钛、氮化物等产品销售至行业领先客户。公司产品除了在中国大陆销售以外,还在日本、韩国、欧美、东南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实现销售,公司和诸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2.2主要经营模式 研发模式: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在公司层面设立技术委员会把握公司产品规划和技术方向。技术中心面向新技术、新材料、新应用;工艺部面向新性能、新工艺、新装备;品质管理部负责及时全方位识别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重视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用合作创新相结合。 采购模式: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决策流程的运用来确保采购目标和效率的实现。在制度上,公司通过以质量管理体系为核心,完善供应商的导入以及持续改善等制度,质量管控前移,和供应商建立价值共创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由供应链部对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主要采取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按照客户订单采购原材料,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储备合理库存;公司对供应商执行严格的审核标准,确保采购工作的高效运行。供应链部根据供应商的规模、供应半径、订单反应时间、供应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环境安全控制能力、资信程序等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对供应商业绩定期评价,建立相关档案。公司认真甄选合格供应商,定期复核采购情况,价格和数量随市场价格和订单而定。 生产模式:公司围绕“及时提供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坚持使用行业一流的设备制造产品、注重现场管理的持续改善、长抓不懈推动员工素养提升、始终保持质量上的高标准,建设了行业一流的智能化生产线,已通过 ISO9001、ISO14001、IATF16949、ISO45001 认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提前对接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根据客户需求规划设计产品,使之适应不同行业甚至不同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的产品,以此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赖合作关系。 销售模式: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优化配置资源服务客户。采用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针对不同领域客户的需求,设计、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和营销队伍。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营销体系。客户遍布中国大陆、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洲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同时,公司立足长远,建立梯队,通过持续专业化的培训,持续提升各部门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力争让客户第一时间准确了解公司和产品,快速准确识别客户需求并推荐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为后续深度做好市场营销、做强做大公司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信赖的合作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行业的发展阶段 公司产品属于新材料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和高端制造等的关键保障,新材料产业是国家之间战略竞争的焦点,呈现高性能化、高附加值、绿色化的发展趋势,具有产业规模大、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市场高度细分等特点。我国新材料发展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新旧动能转化、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人工智能、高速通信、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领域正快速发展,为新材料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作为新材料的硅基氧化物和铝基氧化物等无机非金属功能性粉体材料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市场机遇,产业链上下游联系愈发紧密,多学科、多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强,核心技术不断突破,产品类别不断丰富,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1.1.1 半导体封装材料行业 半导体封装属于半导体制造的后道工艺,是把通过测试的晶圆进一步加工得到独立芯片的过程,目的是保护芯片并实现芯片内部功能的外部延伸,先进封装是后摩尔时代突破芯片性能瓶颈的关键技术。封装材料位于半导体封装的上游环节,其使用贯穿于整个封装流程,直接影响芯片的封装质量、性能、可靠性。高性能封装材料属于技术含量高、工艺难度大、知识密集型的产业,是先进封装技术持续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以 HPC、AI、高速通信等为代表的需求牵引,正加速高性能封装材料的发展。先进封装通过提升芯片集成度和互连密度,实现更快的反应速度和更低功耗,进而提高芯片的综合性能,打破了通过缩小晶体管尺寸增加芯片的晶体管数量进而提升芯片性能的方式所面临的经济效能瓶颈。先进封装主要包括WLCSP(晶圆级芯片规模封装)、FCCSP(倒装芯片级封装)、FCBGA(倒装芯片球栅阵列封装)、2.5D封装、3D封装、SiP(系统级封装)等,相较于传统封装,先进封装技术路径更加多元化,对于各级封装环节所需的封装材料要求也更高。随着先进封装的快速发展,先进封装材料行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先进封装材料市场容量逐年增加,并有望持续增长。根据 Yole 数据,2023 年全球先进封装市场规模约为 439 亿美元左右,同比增长 19.62%,并预计 2028 年达到786 亿美元,2022-2028 年 CAGR 为 10.6%,远高于传统封装的 3.2%。TECHCET预计受各种终端应用对半导体的需求推动,全球半导体封装材料市场将继续增长,到2025年,全球封装材料市场规模将超过280亿美元,并将持续稳步增长至2028年。 AI服务器、高速通信设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航空航天等行业的不断发展,带动了EMC、LMC、GMC、Underfill等封装材料领域的市场需求,进而对于具有更低 CUT 点、更加紧密填充、更低的放射性含量、高导热性的球形二氧化硅、球形氧化铝等无机非金属功能性粉体材料的市场需求。公司依靠核心技术生产的球形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具有行业领先的电性能、低 CUT 点、高填充率、高纯度等优良特性,精准满足新一代芯片封装材料的高性能要求。 1.1.2电子电路基板行业 覆铜板(CCL)是用于制作印刷电路板(PCB)的重要基材,在PCB中主要起互连导通、绝缘和支撑的作用,对电路中信号的传输速度、能量损失等具有直接影响。覆铜板种类丰富,按大类分为刚性与挠性,全球市场以刚性覆铜板为主。刚性覆铜板一般分为玻纤布基(常规FR4、无铅无卤 FR-4、高 Tg FR-4)、纸基(FR-1等)、复合基(CEM系列)、特殊材料基(包括高频、高速和封装基板),通过制作成PCB,应用于下游各类电子产品需求领域。从发展趋势来看,覆铜板呈现高速高频化发展趋势。 目前,伴随着AI、高速通讯、高性能算力等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下游硬件对于通讯频率、传输速度等方面性能要求不断提升,推动覆铜板不断升级,Super Ultra Low Loss 等级别的高速覆铜板正加速渗透。据Goldman Sachs Global Investment Research 预计,全球 CCL 市场 2024-2026 年复合增长率为9%,而高阶 CCL(HDI&高速高频)市场 2024-2026 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6%,高端覆铜板保持较高景气度。覆铜板材料升级主要是通过调控介电常数(Dk)和降低介质损耗因子(Df)进而提升电性能,技术难度与上游材料要求也随之提高,对于上游材料而言,需要选择具有较低 Df的材料以保证在使用过程减少信号传输时的衰减、时延,以提高信号完整性,在功能性填料选择上,对于粒径、介电损耗等性能指标要求更为严格,因此,以球形二氧化硅等为代表的高性能填料成为行业主流选择。 公司依托40年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的技术积累,突破了高频、高速、HDI、IC载板等高端覆铜板用功能填料的核心技术,产品具有低Cut点、低介电损耗、高导热等优良性能,精准满足了高端覆铜板客户的需求。2024年,销售至高端覆铜板领域的超细球形二氧化硅、球形二氧化钛等产品营收占比持续提高。 1.1.3 热界面材料行业 热界面材料作为电子设备热管理系统的关键材料,通过填充在电子元件与散热器之间的间隙中,构建高效热传导路径,有效降低热阻提升热量传导效率,将电子元件运行产生的热量快速导出至散热装置,从而降低核心部件的工作温度,维持设备稳定运行并延长使用寿命。热界面材料包括导热硅脂、导热凝胶、导热垫片及导热相变材料等,下游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讯设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据 IDTechEx 预测,全球TIM市场预计2024年至2034年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14%,2034年超过70亿美元,前景广阔。 近年来,AI等终端应用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数据中心、AI手机等领域硬件性能要求持续提升,硬件密度和功能愈发强大,热管理需求凸显。根据 TrendForce 数据,2023 年全球AI 服务器出货量为120.5万台,2026 年有望达236.9万台,年均复合增速约25%。据 IDC 预测,2024 年全球AI手机出货量将达2.34亿部,同比+364%,到 2025年,生成式人工智能手机的出货量预计同比增长73.1%。电子器件的散热需求的持续提升,持续推动高性能热界面材料市场空间。 新能源汽车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从碳排放的来源来看,发电端及交通领域是碳排放的核心来源,因此,打造以新能源车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应用场景是迈向碳中和的必经之路。随着以旧换新、减免车辆购置税等政策的持续发力,将对汽车产业转型、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望持续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热界面材料广泛应用于电控模组、驱动电机、电感模块、电源灌封、ADAS传感器等,对于各器件稳定、高效、安全的运行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日益普及和智能化程度提高,将拉动热界面需求持续提高。 热界面材料基材往往采用高分子材料,而高分子材料导热性能有限,所以通常需要添加热传导率较高的球形氧化铝等材料来改善其热传导性。伴随高导热热界面材料的需求日益提升,催生作为导热填料的球形氧化铝、氮化物等市场需求的提高,导热填料的市场需求及发展前景日趋明显。 1.1.4 新应用领域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质增长,特高压、AIDC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于电力用绝缘制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一代绝缘材料在不仅需要承受高压输电时超高电压的极限考验,还对绝缘件的耐气候、极端条件下局放标准、稳定性、环保性、耐老化等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聚合物要求提升外,功能性填料的作用也愈加明显,经过特殊颗粒设计的填料在解决绝缘件在更加恶劣的气候环境中强度提升、局放降低等方面效果显著。微米级、亚微米级、纳米级球形二氧化硅在 3D 打印材料、齿科材料、胶片显影液等方面,利用合理的粒度分布、低比表面积、高流动性、适宜的光学特性等特点,对于制品的性能有了大幅度地提升。 1.2 基本特点 公司研发、制造、销售以硅基氧化物、铝基氧化物等球形粉体为核心产品的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具有技术新、工艺新、应用新、测试条件复杂且更新快等特点,属于新型的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尖端机能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芯片封装材料、电子电路基板、新型绝缘制品、导热界面材料、胶粘剂、蜂窝陶瓷、3D 打印、齿科材料等行业,服务于高速通讯、服务器、消费电子、汽车工业、航空航天、特高压传输、增材制造、齿科健康等领域。 公司产品作为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具有高纯度、高填充、高耐热、高绝缘、低线性膨胀系数、导热性好、介电损耗(Df)低等优良特性,属于新材料领域中的细分赛道产品,下游应用中不同行业对于产品的需求点、关注点存在差异,甚至完全不同。在覆铜板、环氧塑封料、电工绝缘材料、胶粘剂等各主要应用领域都因上述一项或多项优良特性发挥着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的作用,具有相近的功能应用点,但不同应用领域对于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的性能需求和侧重点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对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的技术指标也有着不同的要求。同样的结构和化学成份,随着产品粒度、粒形、表面能、比表面积和表面改性体系的变化,其在相类似的聚合物中应用时性能和外观等表现会明显不同。针对于不同的应用,产品需要从原材料开始,设计选择原物料的化学成分,针对性的设计配方、生产装备和生产工艺,才能满足不同领域的应用要求。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作为新型复合材料的功能改善、性能提升的关键核心材料,属于新材料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1.3 主要技术门槛 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其研发生产涉及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燃烧学、流体力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机械力学等学科,属于典型的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的新材料行业,需要大量的复合型研发和工程技术人员;产品技术含量高,依赖于在材料行业的长期技术工艺经验积累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产品性能的优化也要经历持之以恒地探索和反复实验,人才培养需要较长时间。 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下游应用领域广泛,技术迭代快速,研发解决了功能问题,但是只是应用的初级阶段;随着产品的不断迭代,性能的提升需要对于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究持续不断地开展。需要供应链上下游之间深度的信任和融合,共同推动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技术不断进步。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国内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依托四十年持续深耕形成的技术底蕴,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并掌控了多种类型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的生产能力,形成了以硅基氧化物、铝基氧化物为基础,多品类规格齐备的产品布局。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被工信部认定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入选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公司承担了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完成多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国家、省级技术革新项目,承担的“火焰法制备球形硅微粉成套技术与产业化开发及在集成电路的应用”突破国外“卡脖子”技术封锁,荣获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科技进步类一等奖。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建成并拥有国家特种超细粉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硅微粉产业化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石英粉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无机非金属功能性粉体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和电子封装用石英粉体材料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等称号。 通过自主创新公司实现了向全球高端市场突破的跨越式发展,攻克了先进封装(2.5D、3D、SIP封装等)、新一代高频高速覆铜板(M7、M8 等)、高导热热界面材料等领域用功能性填料的技术难关,成为AI服务器、高性能处理芯片、高导热材料等领域核心上游关键材料供应商,产品结构中高阶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新材料是国民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国防安全的物质基础。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的竞争中,材料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开展新材料强国研究,对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科学技术强国和国内经济增长的背景下,“十四五”规划也再次强调科技的关键战略地位,为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行业的增长提供了保障。 中国工程院发布的《面向 2035 的新材料强国战略研究》中指出,要促进新材料行业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现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提升我国新材料自主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以企业为主的新材料自主创新体系,加强新材料研发平台建设,培育与新材料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深耕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行业,在颗粒设计、高温球化、液相合成、燃烧合成、晶相调控、表面修饰以及模拟仿真等核心技术方面具有行业领先优势。近年来,公司不断地纵向深化打破国外同行等在核心领域的技术封锁和产品市场垄断,纵向持续拓宽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品类,成为了国内相关行业的引领者。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快速发展,新兴应用场景对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在下游领域的应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依托自身核心技术,凭借长期在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创新经验的深厚积累,可以快速、准确、高效配合客户新产品的研发需求和原有产品的升级迭代,与下游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随着AI、HPC等应用终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电子等领域需求的不断扩大,行业呈增长的趋势。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升级,消费终端产品升级换代也将进一步提速,进而拉动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的需求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96,036.04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34.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37.44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44.4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1,374,413.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6,240,747.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872,76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95%。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55,723,6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41,469,19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权益分派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股本结构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12,66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表决,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12,66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4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额。 2、2025年度预计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3、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12,660万元,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均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或孙公司。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会因其订单之间的分配调整导致相应的金额调整。 4、由于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为了保证关联交易数据的准确性,故统计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5、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主体是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5年度预计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23.26%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 (二)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为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三)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四)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五)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六)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七)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2.93%的子公司。 (八)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九)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够正常结算,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55,723,659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85,745,531.00元变更为241,469,19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5,745,531股变更为241,469,19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三楼309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 至2025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晓冬、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李长之、曹家凯、柏林、高娟、朱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4月11日16: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703939 联系邮箱:novoinfo@novoray.com 联系人:柏林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慧颖,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区伟杰,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慧颖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区伟杰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慧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区伟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5万元(含税),费用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相比增加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的审计服务,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 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6,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716,059.46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6,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低风险业务等(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公司授信申请以公司信用担保。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将由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 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6,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221WQHX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池西路168号(一照多址)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2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增材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磁性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作出的谨慎决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716,059.46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8%、0.75%。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分别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分别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通讯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工作情况,及对2025年度经营规划出具了《2024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4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872,76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95%。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55,723,6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1,469,19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唐芙云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6,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低风险业务等(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将由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公司授信申请以公司信用担保;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利用率,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先进集成电路用超细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产线布局及配套情况,公司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持续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从而推动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拟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修订后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17: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4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公司代码:688300 公司简称:联瑞新材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