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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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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977,23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65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732,365.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人民币71,941,266.4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47%;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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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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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服务商。公司的产品线较广,既生产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氢等特种气体,又供应应用于半导体行业的电子大宗载气,以及应用于其他工业领域的大宗气体和燃气。其中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电子级正硅酸乙酯、八氟环丁烷、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氢、硅烷混合气等特种气体以及电子级氧、氮是电子半导体行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原材料。
  1.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通过空气分离、化学合成、物理提纯、充装等工艺为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百余种气体,品类较为齐全。公司主要产品包括:(1)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电子级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氢等特种气体;(2)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乙炔等大宗气体;(3)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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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供气模式简介
  公司目前的主要供气模式分为瓶装供气、储槽供气和现场制气,供气模式的简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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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以销售为核心驱动采购和生产活动。通过自建生产设施与外部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气体资源,并采用瓶装、储槽及现场制气等多元化供应模式服务客户。公司已构建起涵盖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及研发的完整运营体系,实现了全流程的自主可控。
  1、采购模式
  (1)气体原材料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各类气体原料和电力。经化学反应或物理提纯生产的产品,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大型国有企业、化工企业或贸易商,采购原材料包括工业氨、工业级八氟环丁烷、天然气等原料以及氧化亚氮、二氧化碳、氢气等尾气。经空分设备生产的产品,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国家电网,外购原材料为电力。直接外购的产品,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各类气体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商,采购产品包含液氧、液氮、液氩、液氦等。
  (2)生产和经营设备
  生产和经营设备的采购主要为包装容器、精密仪器、生产及检测设备、运输车辆、辅料等,供应商主要为相应产品的国内外一线生产企业。
  (3)采购制度
  公司构建了以《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为核心,《采购招投标管理流程》《外部供方管理程序》《采购条线管理要求》为支撑的制度框架。制度体系涵盖供应商准入、采购计划审批、招投标管理、合同履约等关键环节,通过SAP、SRM、OA等信息系统实现流程固化与数字化管控,确保采购业务全周期合规运作。
  集团采购中心通过综合评估外部供应商的实力,建立了实力雄厚、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通过询价比价或招投标等方式,筛选出最符合公司利益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目前,公司已构建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体系。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方式,即先签订框架合同,根据订单制订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同时,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门订单预测和实际销售情况确定合理库存,实现产销平衡。
  公司目前生产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外购原材料,经公司生产设备发生化学反应或物理提纯并充装至钢瓶、储罐等容器后销售;另一类为利用空分设备分离空气或外购液态气体,利用钢瓶、储槽、现场制气的管道销售给客户。第一类方式生产的气体主要有超纯氨、氢气、氧化亚氮、二氧化碳、乙炔等,第二类方式生产的气体主要有氧气、氮气、氩气等。
  3、销售模式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终端客户,该类客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在自身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另一类为气体公司,该类客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充装至钢瓶中或直接对外销售。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服务于终端客户。
  公司与客户一般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主要对销售期限、产品规格、数量和单价确认方法、结算方式和期限、送货和运输方式、产品验收方式等进行约定,后续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再与客户签订价格确认函或销售确认书,约定产品品种、价格等。
  近年来,随着客户对气体品种需求的增多及专业化服务需求的提升,公司在供应工业气体的基础上,作为专业服务商为半导体等制造商提供包括气体质量管理、日常作业、现场管理等在内的综合运维管理服务。
  4、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部门和人员体系,拥有完善的研发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公司紧密跟随市场的变化,将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转化为自身的研发战略和目标,据此转化为一系列的研发项目,以实现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性能提升。
  公司研发活动紧密围绕“纵向开发”战略,立足现有产业平台和核心技术,重点研发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急需的相关材料,包括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的电子级一氧化氮、电子级溴化氢、电子级四甲基硅烷、高纯乙硅烷、高纯三甲硅烷基胺等特种气体和电子化学品项目,由内而外丰富金宏自身产品线的同时,力争破除国外资本的四大气体公司对于国内半导体电子气体和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垄断局面,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除新产品研发外,公司还根据客户工艺优化和定制要求,配合客户新品研发需求,提供与气体相关的设备和技术服务,提高客户生产工艺的稳定性,提升工作效率和产品的优良率,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工业气体行业的发展阶段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新兴行业及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战略性的支持作用,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电子半导体器件的性能优劣与电子气体的质量息息相关。随着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电子气体在半导体行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的重点产品部分将电子气体分为了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载气气体。电子气体在电子产品制程工艺中广泛应用于离子注入、刻蚀、气相沉积、掺杂、清洗等工艺,被称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及光伏等材料的“粮食”和“源”。
  ① 全球工业气体行业的情况
  近年来,全球工业气体市场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预测,2024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约为11,817亿元,2026年将达到13,2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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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
  ②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的情况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在80年代末期已初具规模,到90年代后期开始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1,469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2,129亿元,2019年至202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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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钢铁、石油化工等传统行业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下游应用领域的稳定增长推动我国大宗气体市场规模由2021年的1,456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1,664亿元,2021年至202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90%;特种气体的应用领域主要为战略新兴产业,随着我国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光伏等泛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我国特种气体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175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496亿元,2017年至202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8.96%。
  (2)国内工业气体行业基本特点
  ① 重视技术研发,不断丰富特种气体品种
  特种气体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材料。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及新工艺路线的逐步扩展,特种气体的品种与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现有单元特种气体达260余种。随着非低温气体分离技术(吸附、膜分离)、混配技术和提纯技术的发展,更多的特种气体产品将逐步走向市场。
  国际气体巨头企业利用自身的资本优势和百余年气体行业发展的积累,在工业气体行业相关技术和应用上,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国内气体企业在快速发展中,对技术研发日益重视,技术研发实力也有了长足进步,生产、检测、提纯和容器处理等方面的部分技术已经达到国际标准。
  ② 亟待突破高端特气瓶颈
  电子气体(含电子大宗载气和电子特种气体)作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电子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原材料之一,被广泛应用于薄膜、刻蚀、掺杂、气相沉积、扩散、清洗等工艺,没有这些基本原材料,其下游的IC、LCD/LED、光伏太阳能产品就无法制造。
  根据TECHCET及观研天下数据,预计2025年全球电子特气市场规模将达到60.23亿美元,2022-2025年CAGR达到6.39%;同时预计2024年国内电子特气市场规模将达到230亿元,2022-2024年CAGR达到10.31%,但国内自给率非常低,近八成产品依赖进口。结合近几年国内晶圆厂较大的资本开支,以及半导体特气较低的国产化率,未来几年半导体特气可能出现下游需求快速提升及国产化率快速提升的双击。然而电子气体生产的瓶颈很多,从原材料纯度,到合成工艺、对温度和压力的控制,再到提纯方法和分析方法,以及产品充装过程中对杂质的控制,每个环节都会影响整个产品的质量。尽管在大宗气体及中低端产品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规模优势,但在高端气体尤其是特种气体方面,我国的差距还是比较明显,很多产品几乎都被外资企业所垄断。
  因此,未来我国气体行业亟需通过自主创新,丰富产品种类,提高电子特气等高端气体的国产化率,早日解决缺“气”的瓶颈和制约。
  ③ 专业化外包占比将进一步提高
  传统上我国大型钢铁冶炼、化工企业自行建造空气分离装置,以满足自身气体需求。随着专业化分工合作的快速发展,外包气体供应商可以满足客户对气体种类、纯度和压力等不同需求,为其提供综合气体解决方案,有利于减少客户在设备、技术、研发上的巨额投入。工业气体逐步实现社会化供应,气体企业间实现资源相互利用、相互调剂,防止和杜绝产品过剩浪费。
  据共研网预测,2022年中国工业气体外包率预计达68%,相较于2017年55%的外包率已有较大提升,但相比发达国家80%的外包率仍有较大差距和提升的空间。工业气体外包率逐步提高的趋势将给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带来良好增长机遇和广阔市场空间。
  ④ 尾气回收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占比扩大
  据《2024年全球碳预算》报告详细披露,2024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达到416亿吨,高于2023年的406亿吨。二氧化碳减排和利用被称为“永远做不完的产业”。自国家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以来,我国能源结构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促进节能环保、能源循环以及新能源产业的政策不断推出。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理念的逐步落地为二氧化碳回收业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机遇。
  202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了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等目标。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方案还包含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等重点任务。
  除二氧化碳回收外,还有氢气、天然气、氯化氢、氯气、氨气、氧化亚氮、氦气等回收。因此,未来尾气回收模式将会加快速度发展,占工业气体产量的比重将逐年提升。
  ⑤ 国内气体企业整合提速
  2021年我国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约为1,798亿元,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4年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约2,295亿元,市场空间还将持续扩大。国内气体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和服务模式单一,大多为年营业额在千万级别的区域性企业,受制于管理、设备、技术、资金、物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该等企业发展存在较大瓶颈。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工业气体优势企业亟需进行行业整合,加快发展步伐,缩小与国际龙头企业之间的差距。
  ⑥ 行业竞争将逐步趋向于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
  气体的产品种类丰富,而多数客户在其生产过程中对气体产品亦存在多样化需求,例如集成电路制造需经过硅片制造、氧化、光刻、气相沉积、蚀刻、离子注入等工艺环节,需要的特种气体种类超过50种。出于成本控制、仓储管理、供应稳定等多方面考虑,客户更希望能在一家供应商完成多种产品的“一站式采购”,从而对气体公司所覆盖的产品种类提出了更全面的要求。
  同时,随着下游行业产品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客户所需的产品定制化特点愈发明显,对气体供应商的技术工艺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此外,由于气体产品的特殊性,其使用过程中的包装物、管道以及供气系统的处理均会对最终使用的产品性能产生影响,因此客户更希望气体供应商能够提供气体包装物的处理、检测、维修,供气系统、洁净管道的建设、维护等全面的专业性增值服务,气体行业竞争将逐步趋向于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
  因此,为客户尤其是半导体客户提供整套气体及化学品综合服务,包括产品管理、设备管理、工程和技术支持服务、分析服务、信息管理服务以及废物管理的TGCM(Total Gas and Chemical Management,全面气体及化学品运维管理服务)业务模式未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3)工业气体主要技术门槛
  半导体行业对于气源及其供应系统有着苛刻的要求。电子气体的深度提纯难度大,而纯度是气体质量最重要的指标。在芯片加工过程中,微小的气体纯净度差异将导致整个产品性能的降低甚至报废。电子气体纯度往往要求5N以上级别,还要将金属元素净化到10-9级至10-12级。气体纯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对纯化技术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难度也将显著上升。
  高纯、超纯气体的生产制备要对上游原料工业气进行全方位分析,根据杂质成分的复杂程度来设计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中,须采用分析设备实时在线、高精度分析和自动监控。
  在充装方面,气体充装工艺过程包括分析、置换、清洁、清洗等。首先要对储存设备中的余气进行纯度检测分析,检验其是否达到标准要求,若未达须先置换合格后再进行充装,以防产品交叉污染。在充装完毕并分析合格后,须进行防尘和施封后方可交付客户使用。
  在配送方面,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必须借助专业存储运输设备,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规程操作。
  从事专业气体生产的企业,须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积累丰富的气体纯化、容器内壁处理、气体充装、气体分析检测等技术,并拥有大批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和工程力量。而其他行业的公司若想转型升级为气体行业或者特种气体行业,都要付出高昂的转型成本。转型成本包括购置新的生产装置、新的辅助设备、产品再设计成本、职工再培训的成本、产品及客户再认证成本等。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根据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的统计,公司销售额连续多年在协会民营气体企业统计中位列首位。公司作为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综合性气体服务商,主要为客户提供各种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的供应和服务。经过20余年的稳步发展,具备了多品种气体管理优势,并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众多下游优质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成为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卡脖子技术,在电子特种气体、电子大宗载气、TGCM多维度更全面地为泛半导体客户提供综合性气体解决方案。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366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
  在大宗气体零售领域,公司作为从大宗气体发展而来的综合性气体公司,具备区域市场全盘整合经验。在整合经验上,公司早在2009年成功整合苏州大宗气体零售市场,并持续优化区域管理。在团队和管理上,持续开展“三把手”培训,编制《气站标准化宝典》《销售宝典》等,进行人才和制度的储备。在公司整体战略上,公司坚定横向战略,持续开展跨区域市场整合。自上市至今,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已经由26家上升到79家,布局的区域从6个增加到21个。
  在现场制气领域,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特点、工程能力及配套运维服务质量,呈现出稳健发展且不断突破创新的良好态势,在该业务模式中既稳固了在中小型现场制气市场的地位,又逐步在中大型项目领域崭露头角,是行业中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强化协同效益,提升服务水平,展现出较强的业务拓展与优化能力,有望在未来持续提升行业中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
  工业气体品种繁多,不同气体需要不同的生产工艺,涉及的技术体系包括气体分离与提纯、气体合成、气体混配、容器处理、气体充装、气体检测和气体配送等技术。其中,仅气体分离与提纯技术就包括吸附法、精馏法、催化转化等多种工艺路线。不同工艺路线的生产效率、产品纯度、生产成本、设备投资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此外,随着新兴行业对工业气体纯度要求的日益提升,对气体中杂质含量的检测分析技术也更为严格,从早期的常量级逐渐发展到目前的10-6(ppm)级、10-9(ppb)级甚至达到10-12(ppt)级。
  (2)新产业
  特种气体是工业气体中的一个新兴门类,是随着近年来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等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行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及新工艺路线的逐步扩展,特种气体的品种也与日俱增,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不可缺少的核心原材料。随着气体分离与提纯技术和混配技术的不断发展,更多的特种气体产品将逐步走向市场,特种气体品种也将得到进一步的丰富。
  (3)新业态
  近年来,全球工业气体市场集中度高度集中,寡头垄断情况日趋明显。根据SAI公司的统计数据:2013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上,前四大生产厂商一一法国液化空气集团(AL)、德国林德集团(Linde)、美国普莱克斯集团(PRAXAIR)和美国空气化工产品集团(Air Products)共占据75%的市场份额,市场高度集中。2018年10月23日,德国林德集团官方宣布与美国普莱克斯集团完成对等合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气体业务供应商,合并后三大气体巨头(林德集团、液化空气、空气化工)占据全球工业气体外包市场76.71%的份额。根据中研网分析,现阶段在全球工业气体市场上,前三大生产厂商德国林德集团、法国液化空气集团和美国空气化工产品集团约占70%的市场份额。
  国内工业气体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单一,一般为年营业额在千万级别的区域性企业,并受制于设备、技术、资金、物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发展存在较大瓶颈。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工业气体企业亟须整合行业内资源,与国外气体公司展开竞争,提升特种气体的国产化比例。随着对气体需求的多样性、特殊性、复杂性要求不断提高,部分国内企业将通过研发、投放新产品和兼并收购逐步占领更多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竞争力。
  (4)新模式
  工业气体市场具有多种分类维度。可大致分为大宗集中用气市场和新兴分散用气市场:其中大宗集中用气市场主要是一些传统行业,包括冶金和化工等,对气体需求品种较为单一但使用量巨大;新兴分散用气市场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等,对气体需求品种多样化。近年来,随着国内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兴分散用气市场用气数量和种类在工业气体应用中占比越来越高,消费格局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断改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527.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3%;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22.51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76,72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06,374.54万元。
  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表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2025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累计签署授信额度不超过50亿元、实际银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相关银行融资法律文件,是2025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且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七)审议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实现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八)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审议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确认并同意报出所述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十)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四)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同时兼顾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泰铢等。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一一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泰铢等。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协助办理具体事宜。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泰铢等,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相关款项若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将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承受一定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存在一定的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款项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采购和销售,远期结售汇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采购、销售预测数。
  5、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
  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225,096.1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7,354,479.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977,23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65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732,365.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9,673,631.55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5,406,122.3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5,079,753.9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1.9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54,893,60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74,567,231.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6.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积极落实公司2025年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后续2025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内容及审议情况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436.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5,526.97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526.97万元。
  ■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万元。截至2023年7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395.0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4,796.57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96.57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公司与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公司与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公司、项目所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1月,公司与北京金宏、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7月,公司、项目所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余额为0的账户已注销。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7,831.8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70.44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494号)。
  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7,884.59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84.04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85.85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85.85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
  公司代码:688106 公司简称: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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