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业天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26日起,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兴业天禧债券C,基金份额代码:023816)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至0.01%/年。如本次优惠活动发生变更、优惠活动结束或开展新的优惠活动等,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的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表。投资者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事务,具体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0-95561)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聚惠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兴业聚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兴业聚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27日起变更兴业聚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本公司根据上述变更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上述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上述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自2025年3月27日起生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s://www.cib-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查阅。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基金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3月26日起,对旗下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情况 1、自2025年3月26日起,本公司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于当日起开通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 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C类基金份额费用情况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叶文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3、14层 联系人:王珏 电话:021-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2)其他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公司官网公示为准。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为修订与增加C类基金份额以及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相关条款,并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并存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后,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5、投资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自动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6、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通与截至本公告披露时本公司旗下除FOF型基金外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交易限额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转换业务办理规则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相关公告。 7、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定投金额与产品申购起点保持一致。在不低于产品申购起点的情形下,如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有其他规定,则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查阅本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0-95561)。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做相应调整 附件2《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