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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1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会议同意公司向长虹创投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止。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内具体办理合同签署相关事项,负责具体落实并监督资金安全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5-016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1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长虹创投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被资助对象长虹创投收取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相关数据均为人民币。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创投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向长虹创投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止。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会议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内具体办理合同签署相关事项,负责具体落实并监督资金安全使用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长虹创投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按照银行的风险偏好,针对长虹创投类轻资产企业均存在授信不足的问题,长虹创投较难在银行取得间接融资。截至目前,长虹创投在外部银行融资余额为零。为保证长虹创投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在遵循市场公允性、有偿使用性、平等自愿性的原则下,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本次财务资助业务。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58015131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邵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主要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创业投资及能源、交通、房地产、工业、科技产业项目的投资经营,投资衍生业务经营(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及融资性担保等需前置审批的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虹创投股权比例为95%、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持有长虹创投股权比例为5%。
  长虹创投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数据分析:长虹创投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其主要利润来源于被投资公司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4年1-9月净利润主要为持有参股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
  长虹创投的资信状况:长虹创投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资信情况良好,历史所有债务按期足额还款,征信数据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长虹创投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8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长虹创投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0818660F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柳江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要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绵阳市国资委持有长虹控股集团90%股权、四川省财政厅持有长虹控股集团10%股权。
  (三)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虹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长虹控股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长虹创投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1亿元。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实际使用金额产生的利息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长虹创投其他股东虽存在关联方,但持股比例较小,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经协商,长虹创投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对长虹创投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1亿元。
  3.资助期限:1年,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止。
  4.利息条款:本协议项下拆借资金的年利率为固定利率,发放时执行利率为5.36%。计息日为每月的21日。
  5.资金用途:补充运营资金。
  6.担保或反担保:无。
  7.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协议中确认的拆借用途。
  8.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及时、足额将借款归还乙方,乙方将按逾期金额加收0.5%。(日息)罚息。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不涉及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及时掌握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资金状况,可对其履约和还款能力进行有效监控。本公司将对被资助对象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严密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确保资金按期收回。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本次为长虹创投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该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财务资助(含本次)金额累计为2.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1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强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向长虹创投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止。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5-016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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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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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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