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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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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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2、重庆水务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就重庆水务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5982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重庆水务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8-00034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重庆水务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大信审字(2024)第8-00027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重庆水务最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3、三峡融资担保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三峡融资担保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2)8-123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三峡融资担保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D20028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三峡融资担保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4)8-24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三峡融资担保最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渝富香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渝富香港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大信渝审字(2022)第00083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渝富香港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众环渝审字(2023)00267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渝富香港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众环渝审字(2024)00206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渝富香港最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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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要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与企业财务报表相关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有关财务报告详细资料请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关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五十条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均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均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均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均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前6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名单及其前6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1、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十二节 相关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全智
  2025年3月21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 军
  2025年3月21日
  三、一致行动人之一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善斌
  2025年3月21日
  四、一致行动人之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如彬
  2025年3月21日
  五、一致行动人之三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彦曦
  2025年3月21日
  六、一致行动人之四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范文垚
  2025年3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全智
  2025年3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 军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一: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善斌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二: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如彬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三: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彦曦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四: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范文垚
  2025年3月21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全智
  2025年3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 军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一: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善斌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二: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如彬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三: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彦曦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四: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范文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5-00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东股权无偿划转。
  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0.14%。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批复,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环境控股”)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合计取得本行股东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100%的股权,水投集团将成为渝富资本一致行动人,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将达到本行总股本的15.13%。
  3.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状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渝富资本持有本行A股988,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8.70%,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为渝富资本的控股股东;渝富资本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香港”)持有本行H股13,246,000股,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融资担保”)分别持有本行A股10,000,000股、15,000,454股。重庆市国资委于2023年8月31日决定将其持有的水务环境控股80%股权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划转后,本行股东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将成为渝富资本一致行动人,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并持有本行股份1,151,246,454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0.14%,截至目前,该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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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国有企业服务与保障国家战略能力,提质提速水务水利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所持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8%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25〕157号)、《关于无偿划转所持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2%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25〕158号),水务环境控股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合计取得水投集团100%的股权。划转完成后,水投集团将成为渝富资本一致行动人。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将达到本行总股本的15.13%。本次权益变动后,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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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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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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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东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对本行日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且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审查手续及办理相关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有关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本行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状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渝富资本、水务环境控股出具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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