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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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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59,251,741.24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6,182,7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1,569,354.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88%。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如在权益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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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为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7),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是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的细分行业,属于电子新材料产业的范畴,高性能铝合金材料是公司主要以铝为基础进行的精深加工,均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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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新材料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深度契合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需求。该产业下游的电子信息领域不仅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更是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核心引擎,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与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布局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聚焦核心材料领域,高纯铝及高性能铝合金制品凭借其卓越的物理特性,已形成覆盖高端制造的全产业链应用图谱:从轨道交通轻量化车体到特高压输变电系统,其技术渗透率持续提升。特别是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开发的第三代高强韧铝合金(抗拉强度≥650MPa),已成功突破发动机关键部件制造,被列入重点材料攻关目录,充分彰显了其在解决技术难题中的战略价值。
  2024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增速分别比同期工业、高技术制造业高6个和2.9个百分点。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作为基础的电子元器件组成材料,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家用电器、新能源等行业,伴随着经济环境恢复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市场对于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将逐步提升。
  在家用电器及消费电子行业方面,2024年,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10,395.7万台,同比增长8.3%;房间空气调节器产量26,598.4万台,同比增长9.7%;家用洗衣机产量11,736.5万台,同比增长8.8%。各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和国家补贴的活动积极开展,使得全年家用电器的需求都有所增加,促使家电产品产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趋势同样体现在消费电子行业,2024年全年手机产量16.7亿台,同比增长7.8%,其中智能手机产量12.5亿台,同比增长8.2%;微型计算机产量3.4亿台,同比增长2.7%;集成电路产量4,514亿块,同比增长22.2%。
  新能源行业方面,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35.2%,比去年同期提升了6.9个百分点。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422.2万台,同比上升24.7%,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281.8万台,同比增加49.1%。从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对比情况来看,2024年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7。新能源行业发展势头并未减缓,铝电解电容器在新能源产业中的规模占比将持续扩大,大容量、高质量的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的用量也将随之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氧化铝2024年 1-12月累计产量8,552.2万吨,同比增长3.9%。氧化铝价格在2024年一路高歌猛进,上期所氧化铝主力合约价格在12月初达到上市以来最高点5,540元/吨,国内氧化铝现货均价也由年初的3,148元/吨,上涨至年末的5,757元/吨,涨幅高达83%。电解铝方面,2024年1-12月累计产量4,400.5万吨,同比增长4.6%。铝材方面,2024年1-12月累计产量6,783.1万吨,同比增长7.7%。
  高性能铝合金制品加工制造产业作为现代工业体系的重要支柱,是以电解铝为原材料基础,通过精密熔铸、塑性加工及热处理等先进工艺,生产具有优异物理化学性能的铝合金材料及其深加工产品的战略性产业。该产业链涵盖从电解铝冶炼、合金配方设计、精密铸造、挤压成型到表面处理的完整技术体系,其产品深度渗透于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在交通运输行业支撑着汽车轻量化革命和轨道交通提速需求,典型应用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高铁车厢型材;在建筑工程领域推动着超高层幕墙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在电力电子行业则为特高压输电线路和第五代移动通讯技术基站散热器提供关键材料保障。
  在“双碳”战略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对铝合金压铸件的需求激增,特斯拉一体化压铸技术推动车用铝合金用量提升40%;国产大飞机C919机身铝合金占比达65%,带动铝材国产化率突破85%。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市场对铝合金材料的性能要求呈现指数级提升,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技术创新驱动下的产业升级正在打开更大的市场空间。
  (二)行业政策情况
  电子新材料业务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其下游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发展对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以及实现信息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高纯铝、铝及合金制品用途广泛,涉及交通运输、电线电缆、工业制造等众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其中新型高强高韧铝合金、超高纯铝基溅射靶材坯料等产品均是我国先进制造、集成电路工业重点需求的材料,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政策包括:
  2024年1月,工信部等九部门印发《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一2026年)》。其中有色金属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中提出到2026年,有色金属行业数字化基础和网络化支撑明显增强、智能化应用水平显著提高,绿色发展与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技术供给与公共服务持续强化,初步建成技术先进、体系完备、安全高效的数字化转型生态。
  2024年3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等四大行动,支持家电、汽车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除消费端外,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更新活动,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
  2024年5月,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其中关于铝行业的方案提到,一是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二是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
  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计划提到,优化产业布局和产能调控。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
  2024年9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工作目标提出启动实施(2024-2026年)和深化完善(2027年一)两个阶段,积极稳妥推进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并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具体目标。
  2024年9月,工信部印发《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其中提出,力争到2027年,实现电解铝吨铝碳减排5%、节电200kWh,淘汰2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35%以上电解铝产能以及55%以上铜、铅、锌冶炼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2024年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
  2024年12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其中提出,重点研制有色金属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算方法,钢铁、电解铝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等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对实施效果好的团体标准按程序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电子新材料和铝及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铝制品及合金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电子设备、家用电器、汽车制造、电线电缆、交通运输等领域。
  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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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新材料产品下游行业为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产品在汽车电子、家用电器、工业领域等诸多产业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主要应用领域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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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铝及合金制品产品下游应用行业广泛,包括电线电缆、交通运输、消费电子及其他工业领域,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尤其是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在超高压电线电缆、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中更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主要应用领域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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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动力煤等,采用外购方式取得,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生产部门根据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和各单位报送的原材料需求量制定原材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按照计划安排原材料的采购。
  (2)生产模式
  由于产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专用性,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主要根据与客户的订单和生产经营计划来组织当期的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为直销模式,销售区域以国内销售为主,对外出口为辅。公司的销售体系由公司销售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销售部门组成,并在华东、华南地区设立了办事处,形成了包含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售后服务职能,以国内市场为基础、加强国际市场开发的营销网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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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8.52亿元,同比增长6.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14亿元,同比增长14.23%;资产负债率37.78%,同比下降3.98个百分点;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1亿元,同比增长12.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亿元,同比下降22.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6.93亿元,同比增长12.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5%,同比减少5.88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19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22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孙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5-020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2025-021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傅正义、介万奇、李薇、王林彬)》)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扩充公司融资渠道,并根据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下述20家银行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或相当于此金额的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各类借款(含外汇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票保贴、票据池、信用证、出口打包借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进口代付、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掉期、期权、利率互换、本币及外币衍生品业务、订单融资、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保理、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内保外债、内保外贷、大宗商品套期保值等融资业务,并在授权额度内以公司信誉或自有资产(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票据、股权等)作为担保方式。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
  在2025年度经营计划范围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以上额度内的银行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及文件,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信贷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5-022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孙健、张新、黄汉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孙健、边明勇、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5-023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孙健先生提名,公司聘任杨权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权平:男,汉族,5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车间主任、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氧化铝厂厂长、杭州锦江集团有色公司副总经理、河北文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杨权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权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查通过,认为:
  1、经审查,杨权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经审查,杨权平先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金额。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由职务薪资、业绩薪资两部分构成。职务薪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及本公司本年度计划的经营目标确定;业绩薪资=业绩薪资标准×考核系数,其中业绩薪资标准根据公司经营完成利润目标的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确定,考核系数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综合考评后的得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无异议;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包含职务薪资及业绩薪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孙健、边明勇、陆旸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5-024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5-025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三)、(四)、(五)、(十)、(十一)、(十七)、(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20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末财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盘点与核查,并按照谨慎性的原则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
  二、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固定资产
  1.对原值为322,327,759.61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主要为公司位于乌鲁木齐科技园区西侧部分土地及地上资产被政府征收,清理账面房屋及机器设备。该部分资产已计提折旧214,199,533.22元,净额56,239,127.94元;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146,636,589.84元。
  2.对原值为19,582,642.43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主要为各园区老旧生产设备。该部分资产已计提折旧18,164,079.75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15,004.93元,净额1,203,557.75元;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1,203,783.41元。
  本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对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45,432,806.43元。
  (二)坏账准备
  本期根据会计准则坏账准备测算方式计算,本期坏账准备计提981,264.74元,对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981,264.74元。
  (三)存货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部门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因此,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对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883,432.35元,本期累计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8,970,761.21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1,912,671.14元。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事项对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142,538,870.55元。公司财务部门已先行进行了账务处理。
  四、董事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处置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五、监事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综上所述,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 报备文件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意见
  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意见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22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 号)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进行了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1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向截至2021年4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疆众和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301,407,6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3.9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1,175,489,854.5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4,820,274.86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85号)。2022年10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确认和复核,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希会其字(2022)0460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37,956,503.54元,本年度使用31,676,238.82元,累计使用1,169,632,742.36 元,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包括2024年利息收入116,103.03元、支付银行手续费590.96元。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 号),公司向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 1,37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5,744,103.77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9,255,896.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25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2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53,841,430.24元,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9,917,704.01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983,759,134.2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9,430,878.25元,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3,103,050.31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2,355.3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2年8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包括2024年10月8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89,622,500.00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1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新材料公司”),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拨付给众和新材料公司,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2021年7月,公司、众和新材料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实施主体于2022 年 6 月由“众和新材料公司”变更为新疆众和。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3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航公司”)、乌鲁木齐众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荣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和“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项目已建成投产。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与“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主要设备已投入生产;“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厂房已经建设完成,主体设备正在进行联合调试,部分设备正在安装。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监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内,公司实际使用了189,622,5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89,622,5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7,000万元(包含本数),其中暂时闲置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截至2024年8月12日,公司在上述银行开展协定存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679.75万元(含期间收益280.07万元),公司将上述协定存款业务进行了终止,转为活期存款。
  2、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包含本数)。
  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但未投资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单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最高余额为391,918,758.00元,报告期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379,430,878.25元,报告期内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为3,201,822.51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应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疆众和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
  附表1
  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
  注:报告期内,受三层法高纯铝及高强高韧铝合金市场需求下降,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 3,000 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成本上升,产品加工费下跌,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23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有317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278.90万份。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4、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5、2021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相关事项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6、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7、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8、根据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330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318.50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8%,并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9、2022年12月30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0,000股,回购价格为4.91元/股;注销股票期权120,000份。相关事项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10、2023年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实际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2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40元/股,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5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43元/份。相关事项于2023年1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11、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12、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3年10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13、根据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13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534.40万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14%,并于2023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14、根据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注销股票期权676,000份。相关事项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15、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于2023年11月14日结束,根据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注销了已到期未行权的1,318.50万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16、2023年12月22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98,000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63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5.12元/股。相关事项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17、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18、2024年3月28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8,000股,回购价格为4.68元/股,注销股票期权56,000份。相关事项于2023年3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19、2024年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20、2024年5月16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5,000股,回购价格为5.12元/股,注销股票期权70,000份。相关事项于2024年5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21、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23、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注销股票期权3,556,000份。相关事项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24、2024年11月4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85,000股,公司回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39元/股,公司回购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93元/股,公司在实施具体回购时将根据资金实际占用时间,支付激励对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相关事项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25、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30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652.80万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20%,并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及数量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激励对象为317名,可行权数量为1,278.9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截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有317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1,278.90 万份。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
  五、律师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依据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4、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24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为364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延威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95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45万元。其他业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与信永中和商定,信永中和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审计收费定价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6日 11点 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
  至202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26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22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奇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5-020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5.2.6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5-022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5-023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述第(一)、(三)、(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21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现金0.2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股派现金0.27元(含税)不变重新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59,251,741.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6,182,7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1,569,354.9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8%。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公司代码:600888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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