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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立足于光通信、数字化,超高清、虚拟现实、下一代空间计算、大语言模型和汽车车载显示、智能化等的发展,公司主要业务为(1)智能终端业务:数字智能终端及相关软件系统与平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面向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和广电网络运营商、海外电信与综合运营商提供系统集成以及零售渠道销售,其中智能终端产品包括:4K/8K等各类智能机顶盒、多形态、多功能、融合型智能机顶盒、融合终端、宽带网络通信连接XSG-PON、Wi-Fi路由器、FTTR、5G CPE等产品、XR(VR/MR/AR)解决方案及终端与AI眼镜、网络摄像机、云电脑等;(2)专业显示业务:汽车智能车载显示(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车载智能显示仪表系统)、工控显示模组与IOT物联网业务;(3)运营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售后增值服务、安装与运维服务等。 公司基于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物联网,联合国内外电信或综合运营商、内容商、应用商、渠道商、政企数字化行业客户等战略伙伴,围绕“系统+终端+应用”打造数字、宽带、超高清、智能及万物互联的生态链。 ■ 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研发制造行业。通信技术持续不断的演进带来了通信行业产品的需求变化,推动新型数字终端的升级迭代。高速、高带宽的网络结合5G、云计算、大数据、AI大模型等新兴信息通信技术在重构网络架构,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和边缘计算进入新发展阶段,“云网端”融合成为产业发展的新动向。基础设施的升级及应用为人们的生活、商业活动和科技创新等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公司不断地投入研发、技术及产品的创新,以提升企业综合供应服务实力,提供全面系统的智能技术与解决方案及智能终端产品,能很好地满足运营商客户、ToC消费者全方位的需求,筑强竞争中的领先地位。国内市场,服务于通信运营商及数字电视网络运营商、ToC消费渠道零售客户。海外市场,公司服务于欧洲、非洲、中东、印度、东南亚、拉丁美洲等地及全球电信及综合运营商。 2024年,全球政经环境复杂多变,俄乌冲突和中东局势加剧了全球供应链的不稳定性;全球普遍消费需求不足,恶性价格竞争持续。受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克服多方面的阻力和挑战,在提升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持续夯实成熟的系统架构规划和研发能力,发挥供应链及工业化竞争力优势,提升智能制造能力,并系统性控制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智能机顶盒、宽带连接设备获得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多个项目集采标包,高端产品市场份额在提升;海外拉美、澳洲、东南亚与中东等新兴市场的订单量在增加,美国AI游戏盒子市场开拓、XR研发、AI技术及产品储备升级,车载显示系统获得核心客户多个重点项目定点。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326.92万元,同比下降18.20%;实现归母净利润25,079.81万元,同比下降58.34%;毛利率为14.5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3,364.23万元,同比下降29.80%。 (一)智能终端业务 2024年,智能终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5.58亿元,同比下降16.59%,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75.43%,主要是产品客单价严重下滑、市场消费需求不足所导致。主营产品及其功能与应用如下: ■ (1)数字智能机顶盒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强大研发实力与技术优势形成丰富的产品力,强大的销售团队及本地化支持团队,以及稳定的供应链成本优势,中标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集采项目:2024年7月,中国电信集团IPTV智能机顶盒产品(2024年-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公司以第二名中标;2024年12月,于中国移动集团5,616万台机顶盒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公司两个标包均第一名中标,其中4K机顶盒中标份额23.91%,共1,312万台,8k机顶盒中标份额40%,达到50万台;8K机顶盒项目在运营商集采招标实现突破:第一名中标移动集采项目;联通省采项目于河南、河北、上海等地区独供。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机顶盒超高清、智能化及P60的升级,业务内容更为丰富多样化。To C零售4K/8K、双频Wifi6/Wifi7、支持云游戏、视频通话、安防监控等功能的OTT智能盒子于国内外零售渠道销售。海外拉美、欧洲、印度、东南亚、非洲、中东、澳洲等地需求拉动,订单整体实现稳定的供货交付,海外主流电信或综合运营的市场覆盖率及市场占有率在稳步提升。 报告期,公司重点发展多模态AI技术于智能终端的应用,基于公司已积累的计算机视觉算法、自然语言处理算法、语音识别算法、AI画质增强算法、手势识别算法、边缘计算、空间感知交互等差异化的AI应用技术。在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方面,公司与海内外大模型厂商已建立了紧密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市场方面,有相应的定位及渠道。目前,公司拥有带摄像头及显示屏的AI带屏机顶盒,带摄像头与NPU边端算力的AI体感游戏盒子Nex playground,带摄像头的泰国运营商True健身AI盒子,3.2T算力腾讯极光盒子6Pro,AI中屏一体机,黑极光算法带显示的AI智能摄像头等数款AI智能终端产品,并基于大模型、算法、摄像头与NPU边缘算力芯片等能力,探索其他商业应用的落地。 (2)融合型终端及宽带连接业务。公司的融合型终端产品涵盖宽带融合(PON+Wi-Fi+Video)、智能家庭网关(含PON上行网关、IoT网关等智能化)、智能组网(支持Wi-Fi Mesh, G.hn)等,是集宽带接入/组网/网关/智能家居/视频业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宽带网络通信智能设备。宽带连接产品包括了光纤接入设备(GPON/10GPON等)、Wi-Fi5/Wi-Fi6/Wi-Fi7路由器、FTTR、5G CPE等。产品主要服务于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国内广电网络公司以及海外电信与通信等综合运营商客户。 报告期内,受益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国内千兆宽带网络升级,数字化、超高清、5G应用等的大力发展,公司PON网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宽带连接业务呈现出强大的成长活力。国内市场:公司获得了不少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具有含金量的标包,公司以第一名中标移动网关7,593.51万台集采项目,中标份额为18.85%;中国电信天翼网关4.0集中采购项目中,公司四个标包中全部中标,综合排名第三,中标数量为183.29万台;公司完成FTTR全屋光纤市场开拓,国内河南、江苏、广东、贵州等部分省市已实现销售出货。海外市场:公司海外重点战略客户及欧洲、东南亚、拉丁美洲、澳洲等市场的合同订单在2024年也呈现增长趋势;XGPON+WiFi7网关产品在欧洲成功商用,成为极少数在欧洲运营商大批量商用WiFi7网关的中国厂商;欧洲宽带产品Strong品牌零售业务大幅增长,成为欧洲零售业务的一个新的支柱。随着未来海外全球各国家、地区千兆宽带化的进一步推进和渗透,基于公司积累多年的全球海外运营商、渠道等资源以及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助力海外宽带业务放量发展。 (3)XR解决方案及终端与AI眼镜。报告期,公司以Pancake系列为主的产品,面向海外行业B端客户定制化项目,重点拓展了日本、美国、韩国、印度、巴西、英国等XR行业应用客户并实现了销售。报告期,公司XR+教育、XR+医疗、XR+观影与海外客户达成战略合作,提供专业的定制化XR终端服务。公司的AI眼镜基于项目计划正在研发中,规划通过AI智能交互眼镜首先满足骑行、徒步等刚需垂类场景快速落地;进而再覆盖户外重点用户场景,包括Citywalk,通勤等,打磨各个垂直领域的多模态任务大模型;最终,AI智能交互眼镜将打通多设备终端,让AI助手围绕用户生活,提供全方位效率型服务。公司也积极参加了海内外XR专业展会及大型国际展会,提升了品牌知名度,为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奠定了基础。 (二)专业显示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显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1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19.73%,同比减少28.77%。其中: (1)汽车电子车载显示总成业务。公司提供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和车载智能仪表显示系统等产品,公司作为Tier1厂商直接供货给如吉利、奇瑞、长安、长城、上汽名爵、捷达、一汽大众、江淮、Smart、通用五菱、一汽奔腾等多家品牌车厂。报告期,公司汽车智能产销量的完成,同比增长率达26.39%,实现营收12.27亿元,营收同比增长24.90%。依托公司的研发技术平台以及供应链平台,报告期,公司不仅深化了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成功赢得了42个重要项目的定点认可,还积极拓宽市场版图,成功开拓了5家主流全新车厂客户,业务规模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得益于质量的卓越部署与高效执行,产品质量持续保持稳定态势,加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与满意评分。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寻求与更多主流车企、新能源车企以及海外车企的合作契机,同步开拓汽车智能其他新的产品线。 (2)工控显示模组。中小尺寸手机显示模组业务竞争激烈,公司的手机显示模组业务逐步转向拓展无人机、POS/PDA、充电桩等工控模组领域,并积极发展IOT物联网业务。报告期,显示模组与IOT物联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9亿元,同比下降59.99%。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拓展新客户,提高营销接单能力,并加快行业新产品的技术布局和市场开拓。 (三)运营服务业务 报告期,公司运营服务实现营收3.92亿元,同比增长20.88%,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4.51%。主要包括:(1)售后增值等服务:售后服务从标准化向精细化延伸,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与效率,业务覆盖国内外运营商市场;(2)安装及运维业务:聚焦光伏、储能电站等行业,提供安装及运维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影响为:调增2023年营业成本46,102,048.75元,调减2023年销售费用46,102,048.75元。 2、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明确“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进行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0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保外,未进行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公司母公司,各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进行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担保余额不超过1,125,8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66,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具体业务需求,为进一步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175,8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16,8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表决通过。 本次调整后,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1,175,800万元(含本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52%(按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44,206.41万元计)。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事项 本次新增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对子公司Smart Choice Store Company Limited(才智商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才智商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担保总额度及额度调剂 本次新增担保后,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1,175,8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16,8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会超出上述额度。担保额度在子公司间调剂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当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等事项,并及时披露。 二、本次新增被担保企业的情况 (一)Smart Choice Store Company Limited(才智商店有限公司) 董事:刘小榕等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5月6日 注册地址:Room 1601-4 Westlands Centre, No.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Hong Kong 认缴注册资本:1万港币加2.9亿人民币 业务范围:电子元件和产品贸易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合计持有其100%股权。 才智商店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如下: 单位: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mart Choice Store Company Limited(才智商店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总额度包括已发生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金额和新增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在总担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或金融机构、原材料的供应商核准后具体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实际发生的担保明细金额和期限等,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为保证担保事项的顺利实施,上述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定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担保决策,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为控制担保风险上述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事项需逐一履行并提供等金额及等期限的反担保,并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要求该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 4、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调整及新增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且以上被担保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时,以上子公司均提供等额等期限的反担保。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92,311.42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Strong Ges.m.b.H(德国)为子公司提供全部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75,800万元(含本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52%(按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44,206.41万元计)。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0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的议案》,在广东省惠州市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公司在广东省惠州市继续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产业园二期项目”),惠州产业园二期项目有两个地块分别建设:ZKC-063-21地块已于2024年度开工建设,总投资不超过5.82亿元人民币(含前期投入资金0.43亿元);ZKC-064-03地块已经规划完毕拟将于2025年度开始建设,总投资不超过3.50亿元人民币,以上合计以自有资金投资项目不超过人民币9.32亿元。 2.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MA56A7U57U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知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0日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南华路80号 经营范围:从事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教育设备及系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电信终端设备、通信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汽车电子设备及仪器仪表、安防设备、智能家庭消费设备、移动终端设备、液晶监视器、液晶显示器件、智能家庭网关、智能家居电器、集成电路、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系统技术研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 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 2.项目选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3.项目投资总额:ZKC-063-21地块已于2024年度开工建设,总投资不超过5.82亿元人民币;ZKC-064-03地块已经规划完毕拟将在2025年度开始建设,总投资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32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4.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项目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类 6.项目建设期:预计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36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建设规模:ZKC-063-2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55,807平方米,约合83.71亩,ZKC-064-03地块总用地面积约62,330平方米,约合93.50亩,拟建设生产基地及研发相关配套用房,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惠州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及紧挨深圳区位优势明显,公司在惠州继续建设二期产业园,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产能需求,确保公司可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本项目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项目存在的风险提示 本项目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的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其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均对该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及投入运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0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就2024年1-12月计提减值准备等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下同)。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037.62万元,收回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556.97万元,转销或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0,852.83万元,其中:2024年7-12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0,875.89万元,收回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176.95万元,转销或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412.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一:2024年1-12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 注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减少”中收回或转回,主要是公司通过诉讼和解,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回到账商业承兑汇票款6,579.00万元,以及分期收回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款项4,000.00万元。 表二:2024年7-12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 注2:2024年7-12月新增“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本期新增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1)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对于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客户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历史、客户历史还款速度、客户的规模等评估每个客户的信用风险等级,估计每个等级对应的违约率和可回收率,与该客户的应收款项金额相乘,从而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金额。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1-12月,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037.62 万元,收回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556.97万元,计提、收回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480.65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1-12月利润总额4,480.65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12月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1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22年3月18日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620,493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该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8,620,49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最高成交价为15.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215,583.1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自身价值的认可,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响应政策号召,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拟变更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620,493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620,493股将被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8,620,493元。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将由1,150,216,072股变更为1,141,595,57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程序并进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1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办理委托理财业务,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委托理财额度。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等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在额度范围内,以及控制操作过程中产品选择的实际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按《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 (六)决议有效期及审批权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理财产品不能足额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理财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4、收益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而相关委托理财产品业务可能挂钩金融指数或其他类型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区间差。 5、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以自有资金保障产品的本金及到期收益支付,但如金融机构发生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或账户冻结、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极端情况,将可能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形,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6、操作风险:由于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益产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委托理财实施相应的会计核算,动态反映理财产品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的相关项目。以上内容,请各位董事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1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可执行。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1,0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128.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12月0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费净额13,699.1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8,162.39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148.99万元),赎回“创维转债”使用资金460.69万元,在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额为27,500.00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4.68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注:已扣除赎回“创维转债”的募集资金460.69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仍属于项目阶段性建设期,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以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投资适度的低风险、安全性高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或协定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提升公司盈利,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或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的相关内容,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做好现金管理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界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现金管理的产品进行全面审计、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视公司资金情况并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决定产品类别及投资期限,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收益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或协定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率,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创维数字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创维数字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1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募集资金年度鉴证费以及信息技术审计费合计131.32万元(含税)。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泽涵,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锋股份、联合精密、皮阿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能,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TCL智家、必易微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津普林、骏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继峰股份、豪美新材、广钢气体、东岳硅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泽涵、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能和童彦、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按照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1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赫旋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赫旋先生增补、当选为公司董事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人数量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简历 赫旋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兼海外营销中心总经理、深圳创维储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7月本科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工程与应用专业,1999年8月加入创维集团,历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市场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销售总监,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赫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1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日15:00一17:00举办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线上文字会议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日(星期三)15:00一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会议 (三)线上参会方式: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g9f9bee3 手机端参会:登陆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搜索“股票代码”进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 ■ 三、参会嘉宾 董事长:施驰先生 总经理:赫旋先生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知先生 独立董事:白华先生 财务总监:王茵女士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4月2日(星期三)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提出,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子信箱:skydtbo@skyworth.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1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4年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50,798,101.30元,未分配利润3,568,020,187.0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5,180,993.14元,未分配利润147,091,675.3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147,091,675.3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的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7,079,778.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38,254,361.39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4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68,020,187.06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7,091,675.37元。 若在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实际分红总额按照后续权益分派实施为准。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 注:2024年度,公司共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分别为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和2024年度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8,407,425.27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9.17%。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一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47,965,877.92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98.09%,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5,436.63万元和9,035.87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7%和0.85%,均远低于50%。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业务稳健,目前现金流充足,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运转及未来各项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中的规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0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创维大厦A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开展的成效及面临的问题、2025年度经营规划与措施。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述职,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刘宏先生、彭宁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50,798,101.30元,未分配利润3,568,020,187.0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5,180,993.14元,未分配利润147,091,675.3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147,091,675.37元。 拟以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的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9.32亿元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响应政策号召,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同意变更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620,493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响应政策号召,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将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620,493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0,216,072股变更为1,141,595,579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架构的建设并通过《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等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同时,变更审计委员会委员,相应的设立及调整如下: (一)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成员: 施驰(主任委员、董事长)、张恩利、张知、白华(独立董事、会计专业)。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调整前:白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刘棠枝、应一鸣、刘宏(独立董事)、彭宁(独立董事) 调整后:白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林劲、应一鸣、刘宏(独立董事)、彭宁(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赫旋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1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5年3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8的表决通过是议案9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提案7、8、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梁晶 联系电话:0755-26010680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2)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0”,投票简称为“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股东大会当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0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方式于创维大厦A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喻召福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50,798,101.30元,未分配利润3,568,020,187.0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5,180,993.14元,未分配利润147,091,675.3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147,091,675.37元。 拟以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的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监事喻召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评判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0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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