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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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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921,078,800.31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30,223,960.7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07,565,728.65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74,105,638.8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281,222,452.10元。
  鉴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符合分红条件,故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的水上运输业。
  水上运输业按照运送货物的不同又可以细分为干货运输、液货运输和集装箱运输:干货运输包括件杂货运输和散货运输等,液货运输包括原油运输、成品油运输、液化气运输、化学品运输和沥青运输等。
  (一)主营业务
  招商南油是招商局集团旗下从事油轮运输的专业化公司。公司实施“专业化、差异化、领先化”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为全球中小船型液货运输服务商,立足于液货运输主业,秉承并聚焦于成品油、原油、化学品、气体运输等具有相对优势的市场领域,拓展船员劳务等关联业务,努力形成“油化气协同、内外贸兼营、江海洋直达、差异化发展”的业务格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抵御风险和穿越周期的能力,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中小船型液货运输服务商。
  本报告期末,公司运营船舶75艘(含外部入POOL船舶11艘),共285.84万载重吨。公司主要经营海上原油、成品油、化工品和气体等运输。主要通过期租租船(包括租进、租出)、参与市场联营体(POOL)运作、与主要货主签署COA合同、航次租船以及光船租赁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原油运输方面,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原油、外贸原油和内外贸燃料油运输。其中,国内沿海原油和燃料油运输主要包括渤海湾地区、海进江以及长江口、宁波和舟山地区等区域;外贸原油和燃料油运输主要包括东南亚、东北亚和澳洲航线。成品油运输方面,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和国内沿海成品油运输,国际成品油主要运营区域在苏伊士以东,包括东北亚、东南亚和澳洲、以及印度中东和东非南非等区域,少量涉足美国、欧陆等区域;国内沿海成品油主要营运区域为国内沿海港口和长江下游干线段。化学品及气体运输经营区域为国内沿海、远东和东南亚航线等。
  船员劳务是公司拓展的航运相关业务,主要是利用自有船员和外聘船员开展船员外派劳务。
  (二)公司船队情况表(截至2024年末)
  ■
  (三)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内外贸油品、化学品和气体运输业务。主要采取航次租船、定期租船、COA及参与市场联营体运作(POOL)的经营模式。
  1.航次租船
  航次租船(程租)是指根据船舶前一航次即将空放的时间和地点,综合考虑市场形势,选择最恰当的时机,与租家直接协商或通过经纪人进行洽谈形式,在现货市场上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以签订航次租船合同形式进行经营。
  2.定期租船
  定期租船(期租)是指船东把船舶租予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如一年)内使用。在租约期内,承租人根据租约规定的允许航行区域自行营运,如安排揽货、订立租约、挂港、货载及调度等。在此期间船长在经营方面服从承租人的命令,租金则以每天或每载重吨为单位按固定期限支付。在期租方式下,船东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并不涉及对船舶占有权的失去,只是向承租人提供一种租船服务。
  3.COA
  COA合同即包运合同,是承运人在约定期间内分批将约定数量货物从约定装货港运至约定目的港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该模式有利于保证船东货源的稳定,也有利于保证货主长期运输需求的稳定,同时在市场价格波动剧烈的情况下可以避免经营收益的大幅波动。与单航次租船相比可以获取稳定的货源和相对固定的收益;与定期租船相比,参照现货市场定价,保留双方获取市场化收益的机会。
  4.POOL
  POOL是一种船东的联合组织,由数家船东将同类型船舶组建在一起,进行统一管理。POOL在市场上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洽谈承租、期租、包运合同等业务,按照事先约定的协议统一收取运费,分配经营利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是招商南油推进“第三次创业”的蓄势积势谋势之年,也是建设世界一流航运企业的奋楫扬帆之年。公司董事会主动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精准把握时机,灵活调整策略,引领公司业务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公司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实现了安全局面总体稳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营效益连续第三年创造新纪录的优异成绩。公司全年共完成货运量4,656万吨,货运周转量1,006亿吨千米;实现营业收入64.75亿元,利润总额22.47亿元,归母净利润19.21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2025-007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9 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1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招商南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A019室。
  逾期未办理登记的,请于会议召开当日9:30之前到油运大厦16楼办理登记,会议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A019室
  1.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5-58586145 58586146
  3.传 真:025-58586145
  4.邮 编:210003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5-001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开会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长张翼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董事丁磊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同意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招商南油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5-003)。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通过《公司2024年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董事张翼、丁磊、李增忠、任登政、梅向才和戴荣辉为关联董事,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招商南油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招商南油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戴荣辉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任登政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王建优
  委员:祝默泉、任登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关于制定〈招商南油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与招行南京分行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招商南油关于与招行南京分行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5-004)。
  董事张翼、丁磊、李增忠、任登政、梅向才和戴荣辉为关联董事,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招商南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05)。
  董事张翼、丁磊、李增忠、任登政、梅向才和戴荣辉为关联董事,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招商南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06)。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招商南油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07)。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5-003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符合分红条件,故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921,078,800.31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30,223,960.7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07,565,728.65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74,105,638.8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281,222,452.10元。鉴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符合分红条件,故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使用资金总额149,999,88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股份50,927,700股,所回购股份已全部注销。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74,105,638.87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30,223,960.74元。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子公司分红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公司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和一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南京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和上海长石海运有限公司。根据各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1.南京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80%分配利润。
  2.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在建1艘1万吨级化学品船舶和1艘1.8万吨级油化船舶,因自身运力发展需要资金,不分配利润。
  3.南京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在建4艘5万吨级MR船舶,因自身运力发展需要资金,不分配利润。
  4.上海长石海运有限公司根据运力发展计划,考虑自身运力发展资金需要,不分配利润。
  (二)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采取的措施
  1.全力争创高效益业绩。一方面公司将坚持国际化、平台化、品牌化、高端化的经营策略,充分发挥“油化气协同、内外贸兼营、江海洋直达”的竞争优势,积极稳妥推进西部市场开发,重点做好“两海”市场保障,巩固提升各细分市场的优势地位和品牌形象,全力以赴拓市场、稳效益、促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将落实“成本领先”和“精益管理”理念,深化PMO工程,完善制度管控、强化预算管控,打赢降本增效“持久战”、构筑成本优势“护城河”。
  2.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全面总结“十四五”期规划实施成效,系统谋划“十五五”期公司发展规划。创一流,向西进,推进发展焕新;量质兼顾、轻重结合,推进业务创新;调结构、拆旧建新,推进运力更新。
  3.全力关注新政策出台。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如后续相关政策明确公司符合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条件,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尽快向投资者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5-004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行南京分行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行南京分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南京分行”)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票据服务、外汇服务、其他金融服务;并约定本公司在招行南京分行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招行南京分行向本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协议期限三年。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行南京分行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认为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是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为交易基准订立的,对公司而言,协议项下交易的条款和条件,一般比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更为有利,是按对独立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的,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公司(包括附属公司)在招行南京分行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招行南京分行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招行南京分行向公司(包括附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是招商银行全资附属的一级分行,法定代表人戴深宇,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99号。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款规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招行南京分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沿用原《金融服务协议》文本,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未发生变化,主要内容如下(甲方为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一)服务项目
  乙方将为甲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1、存款服务;
  2、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
  4、外汇服务;
  5、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
  1、关于存款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关于结算服务:乙方免费为甲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境内结算服务,跨境及境外结算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及当地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3、关于信贷服务: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甲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关于票据服务:相关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5、关于外汇服务:相关汇率将不逊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6、关于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额上限
  甲方(包括甲方的附属公司)在乙方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
  乙方向甲方(包括甲方的附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
  (四)期限及终止
  《金融服务协议》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招行南京分行将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结算、信贷、票据及外汇服务在内的多项金融服务,并将以潜在较高存款利息和较低贷款利率为本公司持续发展服务。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5-005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长航集团”)、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工业”)、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海通”)、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集团”)、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控制,关联方出任的董事张翼、丁磊、李增忠、任登政、梅向才和戴荣辉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与2024年预算比,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较预算减少21,671万元。其中:
  1.接受劳务方面较预算增加165万元,主要是在船舶坞修方面,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中标较预计有所增加。
  2.采购商品方面较预算减少6,589万元,主要是在燃油采购方面,招商轮船下属公司中标较预计有所减少。
  3.提供劳务方面较预算减少15,247万元,主要是本年外贸市场较好,公司利用内外贸兼营优势,调配运力至外贸市场运营,与关联方间业务量较预算减少。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与2024年度实际相比,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限发生金额增加10,416万元,主要原因为:
  1.预计2025年公司增加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工业及其下属公司、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蛇口及其下属公司船舶修理、港口服务、船舶代理、送供等业务量,预计增加交易金额3,270万元;
  2.预计2025年公司增加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蛇口及其下属公司船用燃料、设备、物资采购等业务量,预计增加交易金额2,909万元;
  3.预计2025年公司增加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运输服务、船员外派服务等业务量,预计增加交易金额4,23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于1984年在北京成立,现注册资本为117.01亿元。中外运长航集团是以物流为核心主业、航运为重要支柱业务、船舶重工为相关配套业务的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2023年末,中外运长航集团总资产为649.91亿元,净资产为505.30亿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81亿元,净利润38.19亿元。
  2.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1997年在香港成立,现注册资本为185.10亿元。其主要业务领域涉及船舶及海洋工程修理和改造、海洋工程及特种船舶建造、拖轮拖带服务、铝加工等行业。2023年末,招商工业总资产为563.79亿元,净资产为131.07亿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56亿元,净利润30.09亿元。
  3.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是招商局集团的全资直属企业。公司于1972年在香港注册成立,现注册资本为0.42亿元。招商海通现已发展成为集海事、食品、船贸及大宗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贸易集团。2023年末,招商海通总资产为78.56亿元,净资产为55.19亿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43亿元,净利润4.89亿元。
  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为招商局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于2004年成立,现注册资本为81.44亿元。招商轮船主要从事油轮、散货船及投资液化天然气船运输业务以及相应船舶公司的管理和投资控股业务。2023年末,招商轮船总资产为623.95亿元,净资产为373.39亿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81亿元,净利润49.22亿元。
  5.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7年,现注册资本为9,96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拖轮业务;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2023年末,辽港集团总资产为 1,551.42亿元,净资产为518.47亿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54亿元,净利润-5.74亿元。
  6.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现注册资本为90.61亿元。招商蛇口主要从事园区开发与运营、社区开发与运营、邮轮产业建设与营运业务。2023年末,招商蛇口总资产为9,085.08亿元,净资产为2,966.90亿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0.08亿元,净利润91.06亿元。
  (二)关联关系
  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工业及其下属公司、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蛇口及其下属公司和本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下属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外运长航集团、招商工业、招商海通、招商轮船、辽港集团、招商蛇口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上述相关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将在公平磋商的基础上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制定。
  三、本次交易的项目及内容
  (一)与中外运长航集团的交易内容
  1.交易项目
  (1)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一是船舶服务业务,包括为公司所属船舶提供油品、设备、配件等销售、仓储、送供以及供应代理服务等业务;修理和改造服务;通信导航设备维护服务;代理、港口服务;交通车船、洗舱、围油栏使用等服务。
  二是其他服务业务,包括提供船员租赁、办公用房以及相关物业管理等服务;信息化、档案管理等服务。
  三是员工服务业务,包括为公司所属船员提供培训、健康体检等服务。
  (2)公司为中外运长航集团提供以下服务:
  公司为中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运输、船员等服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为45,000万元。
  (二)与招商工业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招商工业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船舶修理服务等业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为1,000万元。
  (三)与招商海通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招商海通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配件等销售、仓储、送供等业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为1,050万元。
  (四)与招商轮船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1)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油品、设备、配件等销售、船舶代理、仓储、送供等业务。
  (2)公司为招商轮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船员服务等业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为13,050万元。
  (五)与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辽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所属船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港口服务等业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为400万元。
  (六)与招商蛇口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
  招商蛇口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等业务。
  2.交易费用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为65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可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链条,改变公司以往单一的经营模式,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布局,有利于增加收入,改善财务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5-006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业务信息: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近3年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周倩,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倩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昱泽,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昱泽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海峰,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诚信记录
  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3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94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工作内容,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5-002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开会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毅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关于与招行南京分行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经营运作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是为了保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无发生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修订、新增内控文件54份,进一步提升内控文件质量;组织开展内控评价和重点事项监督检查,督促缺陷的整改落实,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并通过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重点风险的跟踪管理,进一步提升内控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质量。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内控体系运行的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主要风险的有效防范、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障实现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公司代码:601975 公司简称:招商南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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