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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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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新能源装备业务。其中:新能源发电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及分布式项目发电,新能源装备工程业务主要包括塔筒制造、风机整装、齿轮箱维修、风电及煤炭检修等业务。
  1.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新能源装机191.68万千瓦,其中建成投运风电装机容量160.68万千瓦,建成投运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1万千瓦,目前公司宁夏区内风电装机规模120.83万千瓦时,占宁夏风电装机的8.26%;内蒙装机容量299MW;陕西装机容量99.5MW。光伏装机31万千瓦,占宁夏光伏装机的1.45%。
  2.分布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
  2024年,依托铝企业千亿度稳定高负荷,围绕降碳、降成本目标,加快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公司取得18个项目(容量21.074万千瓦)立项批复,15个项目开工建设,完成3个项目并网发电(容量4.6373万千瓦)。
  公司经营模式:新能源发电经营模式主要为新能源发电上网后,与电网公司进行电价结算;分布式发电项目经营模式是自主投资建设,与属地企业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并接入厂用电,不上网交易,与属地企业进行电价结算;能源装备制造经营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
  公司主要业绩以新能源发电为主,营业收入的90%以上来自新能源发电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韩靖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责,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为根本原则,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强管理、保安全、抓创新、创一流”工作要求,攻坚克难、积极经营,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设备治理提效明显,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极致经营成效凸显,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6,5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8,69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股。
  (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临时公告。2024年公司披露公告及其他文件共计116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机构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电话、邮箱、互动易平台、现场沟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维护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2024年公司举办3次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内幕交易防控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涉及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披露前,整理登记知情人员相关信息并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报备,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强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内幕交易防控意识。公司不存在董、监、高及其相关亲属利用内幕消息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重大敏感信息提前泄露或被不当利用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本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
  ■
  (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本着对股东大会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职责明确,整体运作情况良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4年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2.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3.2024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4.2024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2024年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公司治理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聚焦“新中铝”建设目标,坚定与中铝主业协同发展方向,按照“强管理、保安全、增信心、抓发展”要求,以高水平安全强基固本,以高标准管理稳健经营,积极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公司行稳致远。
  特此报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
  全体监事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表:
  ■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运作、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认为:公司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和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的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
  (六)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及时掌握行业形势和监管政策的最新动态,增强履职能力;继续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对公司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的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勤勉履职、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末,公司报告期合并口径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8.36万元(计提535.27万元,转回593.63万元),其中按组合计提205.56万元(计提535.27万元,转回329.71万元),单项计提-263.92万元(计提0万元,转回263.92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影响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4万元。
  (二)存货减值损失计提
  2024年度末,公司报告期合并口径应计提存货减值损失1,060.04万元,计提存货减值损失影响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59万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提
  2024年度末,公司不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资产,当期不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2024年度末,本年度太阳山一二期“以大代小”项目拆除老旧风机发生减值,当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164.67万元,影响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64.67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产生预期信用损失或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4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166.35万元,影响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45.72万元。
  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该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2.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3.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的基本情况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和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24-013)。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材料的金额为28,368万元,实际发生的金额为7,462万元,未超过预计金额。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的金额为4,012万元,实际发生的金额为2,723万元,未超过预计金额。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的金额为2,021万元,实际发生的金额为3,288万元,实际超出预计金额1,267万元。
  公司2024年度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现对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超出金额较大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做整体调剂使用,现需补充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韩靖先生、汤杰先生、高恩民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军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施工专业作业;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煤炭洗选;选矿;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银川市黄河东路663号
  截至2025年2月28日,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7,295.8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840.57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538.2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0.1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荣和
  注册资本:73,679.6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冶金行业、煤炭行业、建筑行业、市政行业、机械行业、商物粮行业、建材行业、电力行业、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环境工程资质范围内的咨询、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上述工程项目的科学研究及设备、材料的销售;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固体矿产勘查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城乡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承担资质范围内的国(境)外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及上述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东路299号
  截至2025年2月28日,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47,8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47,334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6,44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0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廖从荣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量技术服务;人防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打字复印;办公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579号康庭园1栋101号
  截至2025年2月28日,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13,53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033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8,63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7.3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通过招标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企业通过招标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了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该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补充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并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和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补充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3.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补充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5年度经营预测,预计2025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1,798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3,473万元。
  1.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联董事韩靖先生、汤杰先生、高恩民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实际控制人:中铝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华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汽车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轮胎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紧固件销售;密封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衡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消防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肥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药品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0层1029室
  截至2025年2月28日,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62,35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668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4,72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668.1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灯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0层1002单元房间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88,88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27,874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3,813,79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5,89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亮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器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户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新城路108号1806室
  截至2025年2月28日,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74,54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0,188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8,58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0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奋奇
  注册资本:14,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宁张路76号211幢
  截至2025年2月28日,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1,94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243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2,23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0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艾芳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装卸搬运;城市绿化管理;树木种植经营;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劳务派遣服务;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孟津路29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6,45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516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0,02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12.4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叶力进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危险废物经营;餐饮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紧急救援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彭阳县王洼镇
  截至2025年2月28日,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734,992.9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62,545.91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47,466.6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762.7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7
  (下转B06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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