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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二是关键技术攻关向实而为。公司围绕灾害治理、智能生产、指标优化、新品研发等123个科技专项,取得重大进展109项。三是创新成果质和量双提升。公司全年获得国家专利授权72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国际发明专利1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奖9项、河南省煤炭科学技术奖17项;神火新材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六)党建引领持续增强。一是党的建设扎实推进。2024年,公司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并不断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大力推进党建融合工程,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重点聚焦五星级支部的打造,精心培育、严格标准,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成功创建影响力强的基层党建品牌,为党建工作注入新活力。二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公司建立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点单位工作职责和廉政风险点清单,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教育整顿工作。 (七)企业形象显著提升。2024年,公司被评定为AAA级信用企业,信息披露工作获深交所最高评级A级,并先后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安永可持续发展年度最佳奖项2024年优秀案例”等多项荣誉。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定基调、提目标、促落实,及时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积极督促、指导管理层推进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决策,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全年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全部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57项议案,涉及定期报告、对外投资、项目建设、股权激励(二期)解锁及回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议题;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治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等,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和现场调研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股东的权利,全年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发挥专业所长,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2024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召开会议11次,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增资参股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了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对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股权激励(二期)解锁及回购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推荐高管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及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计划及策略、财务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部分资产报废、核销资产、聘任总会计师、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议案21项,股东大会的投票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决议全部合规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披露,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严格推进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沟通交流,主动关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股权激励(二期)解锁及回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作用。一方面,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关注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情况,完善公司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公司独立董事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战略规划、审计及内控建设等工作提出了专业性建议。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梳理独董工作情况,制定落实计划,加强业务培训,全方位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贯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理念,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积极进行披露,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础上,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2024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荣获最高评级A级。 2024年度,公司共撰写并披露公告及其他文件94个,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且披露的公告及各类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从而防范、减少投资风险。公司信息披露全年未出现重大差错,未发生补充公告和更正公告的情形。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及时、充分和详尽的信息披露外,还搭建了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不断健全与投资者的沟通的渠道与方式,持续提升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服务水平,积极传递公司核心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健康、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4年度,除日常接听投资者电话外,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解答投资者咨询112条,回复率100%,并主动组织、参与召开了“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解答投资者问题,认真听取接受投资者建议,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2024年,公司相继荣获“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中国上市公司新质生产力50强”“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等奖项。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2024年实施的2023年度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分别为18.00亿元、6.75亿元;按照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现金分红11.25亿元,加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6.75亿元,合计现金分红18.0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1.78%。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历经多年努力,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于今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将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共计人民币7,856.13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步终止,标志着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从筹集、投入到节余处理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圆满完成。 (九)防控内幕交易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使用和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涉及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披露前,整理登记知情人员相关信息并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报备,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障所有股东平等的知情权。 2024年度,公司持续加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以各种形式强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内幕交易防控意识,全年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重大敏感信息提前泄露或被不当利用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开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河南省证监局和河南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持续提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履职能力。 三、未来发展展望 (一)铝行业 1、行业情况 当前,国内电解铝行业正处于复杂且关键的发展节点。自2017年国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行业格局发生了深刻变革,落后产能加速出清、新增产能得到严格把控,全国电解铝合规产能已经触及“天花板”,行业无序扩张态势得到根本扭转,市场供需逐渐趋向平衡,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电解铝产量4,400.50万吨,同比增长4.6%。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1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未来一段时期铝行业发展将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一是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倒逼电解铝行业用能结构由以传统煤电为主,向以清洁能源、新能源为主、煤电兜底调剂为辅的绿色低碳用能结构转变。二是市场需求层面,国家支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随着国内、国际碳排放市场的逐步建立和碳关税的征收,市场更加关注供给端的单位能耗和碳排放水平,绿色铝消费增长空间及潜力巨大。三是鼓励冶炼与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通过减少中间产品物流运输、推广铝水直接合金化等短流程工艺,建立有利于碳减排的协同发展模式,降低总体碳排放,到2025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将提高到90%以上。四是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逐步减少使用火电的电解铝产能。“十五五”期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将达到30%以上。 2、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公司2024年铝产品产量位列全国前十位,电解铝产能分布于全国成本最低的新疆地区和绿色水电为主的云南地区。公司电解铝业务具有以下优势: (1)成本优势 新疆电解铝项目:受益于煤炭资源丰富、开采成本较低,新疆地区电力成本稳定,是我国目前电解铝主产地中电价最具优势的区域。公司新疆电解铝项目位于全国最大的整装煤田-准东煤田腹地,为充分利用能源优势带来的发电成本优势,公司配套建设了40万吨/年阳极炭块和4*350MW燃煤发电机组,打造出了较为完整的80万吨/年电解铝产业链条,同时建设有连接煤炭原料产地和电厂的输煤皮带走廊,不仅大幅降低了物流成本,还不受季节、环保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能够保证煤炭长期、持续、稳定的供应。 ■ (图一:新疆地区电解铝公司分布图) ■ (图二:五彩湾矿区规划图) 云南电解铝项目:公司云南电解铝项目利用绿色无污染的水电作为主要能源;项目所在地距离氧化铝主产地广西百色仅120余公里,又紧邻我国铝消费最集中的华南市场和铝消费潜力快速增长的西部市场及东南亚、南亚等铝产品主要消费国,物流成本优势明显。 ■ (图三:云南神火区位图) (2)低碳优势 受益于水电带来的高绿电比例,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率先通过全国绿电铝产品评价,成为全国首批获准生产销售绿电铝企业,具有明显的低碳优势。 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共同投资建设80万千瓦风电项目用以实现绿电替代,项目投运后将显著提高其铝产品“含绿量”、降低“含碳量”。 3、2025年展望 随着全球经济复苏以及国家绿色能源政策的持续推进,新兴领域对铝的需求将不断增长。近几年来,光伏、风能、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迅速,铝因具备轻量化与高强度特性,作为核心部件的主要材料得到了广泛应用,有力拉动了电解铝需求的快速增长。受宏观经济复苏、市场预期向好等因素推动,预计2025年电解铝价格将震荡上行。与此同时,受益于原材料氧化铝价格呈回调态势,电解铝行业利润将进一步增加。 (二)煤炭行业 1、行业情况 煤炭,作为我国能源体系的“压舱石”,长期以来在保障能源安全、支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主要消费领域包括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等行业。虽然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正在逐步向多元化、低碳化方向发展,新能源替代效应逐步增强,“双碳”目标要求持续推进,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但是在国家日益重视能源安全的背景下,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不可或缺,其主体地位仍不可动摇,且绝对消费量仍有提升的空间。 自2024年以来,煤炭市场供需格局进一步宽松,国内产量稳步增长,进口煤量创下历史新高,但市场需求增幅下降,煤炭价格整体呈现下行趋势,煤市“旺季不旺、淡季不淡”特征明显。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4年全国累计原煤产量47.59亿吨,同比增长1.3%;同时,因国际煤炭价格下跌,促使买家以进口煤替代国内供应,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24年进口煤炭5.43亿吨,同比增长14.4%,创历史新高。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公司2024年煤炭产量位列河南省第四位,是我国无烟煤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本部位于我国六大无烟煤生产基地之一的永城矿区,公司煤炭业务具有以下优势: (1)产品优势 公司是国内冶金企业高炉喷吹用精煤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产品无烟煤、贫瘦煤均为稀缺煤种,精煤产出率75%左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其中永城矿区生产的煤炭属于低硫、低磷、中低灰分、高发热量的优质无烟煤,是冶金、电力、化工的首选洁净燃料,“永成”牌无烟煤有较好的市场基础;许昌矿区生产的贫瘦煤粘结指数比较高,可以作为主焦煤的配煤使用,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产品保持市场竞争地位奠定了基础,公司与宝武钢铁等国内大型冶金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2)区位优势 公司在产煤矿主要位于河南省永城市、许昌市,紧邻华中、华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周边铁路、公路网四通八达,市场需求稳定,地理优势显著。其中,永城矿区生产的无烟煤主要销往江苏、安徽、浙江一带;许昌市紧邻武汉市,许昌矿区生产的贫瘦煤主要销往湖北、湖南、江西一带;而且,公司拥有自备的铁路专用线。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可以降低公司煤炭产品的总成本,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 ■ (图四:公司煤炭产能区位图) 3、2025年展望 2025年,中国煤炭行业将处于低碳转型与能源安全保障并行的关键阶段,煤炭市场或将延续供需宽松格局;随着国家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政策的不断出台,煤炭价格中枢有望逐步企稳回升。 (三)铝箔行业 1、行业情况 铝箔是现代工业及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有色金属压延材料,应用领域广泛。目前,我国铝箔产业正处于一个高速、高机遇发展阶段,产业规模快速增长,装备水平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日益强化,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随着当前国际形势变幻莫测,贸易摩擦此起彼伏,给铝箔产品的出口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 按照用途划分,铝箔主要分为包装铝箔、空调铝箔、电子铝箔、电池铝箔。近年来,受益于下游市场的发展,我国铝箔市场不断增加,不仅终端消费增长带来包装食品和药品等铝箔需求持续增长,而且铝箔产品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展,从传统的食品包装等扩展到动力电池等高端领域,尤其是2021年以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景气延续、储能领域超预期增长的双重拉动,电池铝箔产销量大幅增长,成为增速最快的铝箔产品,带动了铝箔行业的整体快速发展。 未来,国内铝箔行业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将逐步集中到成本控制能力强、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领先、市场信誉良好的大型铝箔生产企业中;随着行业技术壁垒的提高和市场需求的细分,铝箔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之间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成为决定市场地位的关键因素。 2、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水电铝材全绿色产业链的企业,在包装铝箔和电池箔中属于龙头企业,产量位列全国前五位,在高端铝箔市场属于第一梯队。公司铝箔业务具有以下优势: (1)铝箔业务先入优势和设备先进优势 公司自2004年进入铝箔行业以来,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管理人才,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组织经验,主设备是德国阿亨巴赫铝箔轧机等世界一流的生产设备,在设备精度、工作效率、智能制造方面均为世界顶级水平。公司铝箔产业优秀的技术团队、先进的生产工艺,不仅能够丰富产品布局、保障产品成品率、提高生产效率,还能够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和生产成本,有利于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及巩固奠定基础。 (2)产品优势 公司铝箔产品主要为高精度电池铝箔、牛奶食品铝箔和医药铝箔等高端市场产品,通过20多年的研发和创新,公司积累了大量国内外一流的客户,目前4.5微米的高端超薄双零铝箔和8微米双面光超薄电池铝箔已经实现稳定量产,深受下游客户的青睐。神火新材依托高品质的产品质量,公司电池铝箔稳定供应国内“头部”电池企业。 3、2025年展望 近两年来,铝箔行业产能加速释放,众多在建项目集中落地,产能规模急剧扩张,铝箔行业面竞争加剧。目前,公司已形成完整的绿色水电铝材产业链,凭借丰富的生产组织经验、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良的品牌效应,有能力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四、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坚持煤电铝材一体化经营,巩固做强煤炭及深加工,优化铝电及上下游产业,努力形成结构好、产业精、后劲足的实体经济;强化资本运作,积极寻求新能源、新材料、煤炭清洁利用、环保、高端智能制造、金融投资等商机,加快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同时,积极探索通过股权合作、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低效和闲置资产盘活、无效资产处置等途径实现产业提质升级,真正形成资产运营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产业格局;通过产业升级、延链补链和资产整合等措施,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整体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1、安全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存在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五大主要自然灾害,对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标准的不断提高和公司生产矿井开采水平的延伸,公司安全投入越来越高、安全管理难度不断增大,安全生产仍然长期面临一定风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煤炭、电力和电解铝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中含有一定的有害物质,会对周边土地、空气和水资源等方面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公司面临的节能、减排、环保约束进一步加大,不仅环保投入增大,且若公司采取的环保措施无法达标,可能会受到限产影响和监管部门处罚,进而影响正常经营。 3、市场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铝锭、煤炭及主要原材料氧化铝均属大宗商品,其市场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景气程度及市场供需基本面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4、后备资源储备不足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的电解铝生产企业之一,但主要原材料氧化铝主要依赖外购,导致公司电解铝生产成本会因上游产品价格波动受到较大影响;同时,虽然公司一直以来积极参与煤炭资源整合,但与同行业优势企业相比,煤炭资源储备相对较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煤炭主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5、开采条件趋于复杂多变的风险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运转环节增多,且可能发生断层、涌水及其它地质条件变化,成本压力增大,将影响和制约公司煤炭板块的盈利能力。 6、电价调整及限电风险 近年来,受降雨量偏少导致来水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云南地区电力供应紧张,多次压减企业用电负荷;公司云南电解铝项目,所需电力均来自网电,电力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较高,云南地区进一步上调电价或季节性的长期化限电限产,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7、管理风险 公司持续推进一体化发展,通过并购和项目投资等方式,在产业链上下游同时推进,子公司数量较多,且分布于不同地区、分属于不同行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子公司能否统一贯彻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和要求,将决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的实现和规模效应的发挥。 8、金融衍生工具风险 公司铝产品价格波动较大,需应用金融衍生工具(期货套期保值)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由于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误判市场走势、交易策略失当、未及时止损等原因,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 在市场环境不发生大的波动的情况下,2025年公司计划生产铝产品170万吨,商品煤720万吨,炭素产品66万吨,铝箔13.50万吨,冷轧产品21.50万吨,自供电量98亿度;实现产销平衡。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4.71亿元,利润总额53.30亿元。上述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为实现上述经营计划,董事会将配合党委督导管理层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底线思维,夯实安全环保根基。一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加大对重大灾害治理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推动瓦斯和水害治理从地下向地面转变,实现超前治理、综合治理和科学治理。三是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和维护力度,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提高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将环保理念贯穿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全过程。 2、优化生产组织管理工作,助力高产高效实现新突破。一是铝电板块,全面抓好电解槽大修和运行管理,确保满负荷生产;加强设备维护、优化生产工艺等有效措施,降低生产成本;加大自动化投入,通过自动测温、智能打壳等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二是煤炭板块,切实优化采掘布置和生产系统,大力推进采掘装备升级、巷修支护工艺优化,全面提高采掘工效。三是铝加工板块,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创新产品研发,提高综合成品率,在品牌培育、开拓市场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3、对标一流企业,提升公司运营质量。一是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全面预算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极限降本,组织开展成本全要素对标工作。紧紧围绕资金流,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运营绩效。铝电板块全力开展节能降耗改造提升工作,促使物料消耗指标全方位降低,加速追赶行业先进水平;煤炭板块着力推进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的广泛应用,优化生产设计与劳动组织模式,奋力打赢“煤炭产量提升与成本控制”攻坚战。二是提升购销质效,巩固购销优势。有效抓好节支创收工作,产品外销方面,着重拓展市场版图,强化与业内销售政策的协同联动,在合适时机灵活开展铝锭、氧化铝的套期保值业务。供应采购方面,针对各类设备以及大宗原辅料的采购,优先筛选头部直供客户进行合作,全力削减采购中间环节。持续聚焦政策走向,精准把握利于公司发展的政策契机,全力争取配套资金支持,通过政策红利驱动公司运营降本增效,切实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 4、高效推动项目建设,助力转型发展实现新跨越。一是积极推进云南神火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和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基材料项目全部投产,释放项目产能。全力推动新疆80万KW新能源替代风电项目、云南神火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新庄煤矿中央风井等重点项目快速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二是推进现有产业升级,加速现有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升级改造,大力开展节能降碳改造行动,积极探索碳足迹核算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努力创建绿色工厂,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5、深度推进改革创新举措,充分释放公司发展活力。一是持续完善财务、供销等关键业务的运行机制,推动财务共享的业财一体化,全面提升公司的管控效能与内部协同水平。二是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做到依据工作实绩评定优劣,按照绩效成果确定薪酬,对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实行差异化收入分配。三是推进用工优化与总量控制,健全内部人员流动机制。加快对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积极引导辅助岗位员工向一线岗位转移,鼓励员工向驻外单位流动。四是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以精细合规管理防范风险。推进合规体系建设,实施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方位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6、全力塑造新动能优势,推动科技创新收获新成果。一是持续大力推进科技项目开展,确保科技项目高质量推进。二是强化高质量研发平台建设,在技术中心建设上持续发力。同时,进一步做实做强公司现有的研发平台,提升平台的科研实力与行业影响力。三是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在煤炭板块,集中力量重点攻克井地协同高效瓦斯治理技术、高效充填控灾技术以及巷道支护技术等关键难题;在铝电板块聚焦于超低能耗绿色节能新技术、智能巡检机器人测温技术和高效固体导电碳捕集技术的研究攻关;在铝加工板块则着重突破8微米双光电池箔、9微米超薄电池箔高效提产技术以及消除质量缺陷技术等,通过技术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四是加强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主动参与行业标准、产业规范以及技术规则的制定科研工作,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全方位赋能公司生产力提升,稳步转化为经济效益。 7、严守风险红线,实现合规运营显著成效。构建健全的风险防控、合规管理以及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确保公司运营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前行。一是持续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加大债权清收力度,坚决杜绝新增呆账坏账,保障企业资金链安全与财务健康。二是针对经营困难的单位,深入调研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控亏减亏策略,降低经营风险。三是加快对闲置资产的盘活处置,同时,在新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强化风险评估,严格把关投资可行性,从源头上把控投资风险。四是强化合规意识,通过开展合规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引领公司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五是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违反合规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深入剖析违规案例,建立“以案促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工作流程与制度。 8、充分发挥引领保障效能,推动党的建设实现新强化。一是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工作,将党员干部政治素养与专业技能的协同提升作为重点,通过专题学习、实践锻炼等多元化方式,促使党员干部在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上实现双丰收,为公司发展筑牢思想根基。二是积极推动党务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双向培养”机制,使党建工作融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建设以及深化改革的各个环节,让党建成为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有力引擎。三是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巡察等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综合效能,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明纪律底线,精准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锐意进取的态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积极应对市场经济变化和挑战,组织和领导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确保重大事项科学高效决策。 2、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督导、支持管理层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3、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落地资本市场赋能公司人才战略。 4、适时推动铝加工板块分拆上市工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强化公司治理 1、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制度建设,优化内控管控流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2、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咨询、审计监督等职能,强化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科学性、高效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董事会将通过组织参加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培训等方式,持续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传达监管精神、理念和监管动向,进一步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其履职能力。 4、充分发挥子公司董事会职能,推动子公司董事会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三)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 (四)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将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及时就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2日,公司在本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4)《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4年4月19日,公司在本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本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4、2024年8月16日,公司在本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4年10月21日,公司在本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6、2024年12月30日,公司在本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统称“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1、2024年度,监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4次,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7次,对公司决策行为及程序、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 2、检查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以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检查监督; 3、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 4、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 5、检查监督公司财务,重点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通过上述工作,监事会强化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等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发表书面核查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调阅有关资料、开展现场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定期报告、股权激励(二期)解锁及回购、核销资产、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该等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出席了股东大会和列席了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合规地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经营成果、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应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报废处置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废处置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合理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互利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公司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建立档案资料,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提醒。2024年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五、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特别是做好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公司财务及其它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6,779,295.81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13,191,266,780.08元,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245,000.00元,减已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1,798,961,587.20元和2024年中期派发的现金红利674,805,170.70元,合计2,473,766,757.90元(因不满足行权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扣除对应的2023年和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805,140.00元,下同),年末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15,024,524,317.99元;公司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5,380,096,798.11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6,926,602,099.06元,减去2023年度和2024年中期合计派发的现金红利2,473,766,757.90元,年末公司母公司层面未分配利润为9,832,932,139.2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49,350,569股。 3、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董事会拟制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49,350,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5.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1,124,675,284.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99,480,455.20元(含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674,805,170.7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799,480,455.20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1.7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 ■ 注: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和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799,480,455.20元(含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674,805,170.7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847,575,261.40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8.6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8,146.90万元、140,052.69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83%、2.77%,均低于50%。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7664_R01号); 2、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利达”)、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建安”)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8.20亿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02亿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神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申请行政许可。 2、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神火集团 (1)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商丘市 住所:永城市演集街道东环路北段369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亚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156,97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1750300255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神火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1990年,神火集团的前身一永城矿务局成立。 1994年9月,经原河南省计委批准,以永城矿务局为核心组建成立了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2亿,2001年增资至11.2575亿。 1995年2月,神火集团被原商丘地区国资局授权为国有资产经营单位。 神火集团是以煤炭、发电和铝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92,453.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4,127.90元(已经审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05,016.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1,292.21万元(已经审计);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18,959.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3,649.1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神火集团资产总额5,913,160.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500,809.69万元(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为神火集团控股子公司。神火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神火集团系国有全资公司,被河南省政府明确为重点支持发展的煤炭和铝加工企业集团,盈利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新利达 (1)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永城市 住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东城区百花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王克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8170669936XR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神火集团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新利达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新利达成立于1998年,主营业务是机械制造、铸造以及新型建材、机电安装、防腐工程、商贸服务。 最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327.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470.89万元(已经审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605.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110.10万元(已经审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699.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242.8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利达资产总额41,093.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20,799.90万元(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属神火集团控股子公司。新利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新利达盈利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3、神火建安 (1)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永城市 住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经开区 法定代表人:王克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817736731945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施工:建筑材料(不含石料、建筑用砂)、五金产品、消防设备、水性涂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及租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神火集团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神火建安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神火建安成立于1984年,1996年经建设部核定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资质企业,2001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被核定为房屋建筑工程一级资质企业。近年来,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施工能力不断增强。 最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234.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33.80万元(已经审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388.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65.26万元(已经审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031.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244.7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神火建安资产总额75,184.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26,967.51万元(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属神火集团控股子公司。神火建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神火建安盈利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应遵守的原则 (1)公司与关联方互相提供产品和服务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双方有权依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同时亦应履行相应的服务义务。 (2)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服务和产品的条件将不低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的条件,并给予优先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如有第三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条件优于关联方,公司将选择从第三方获取相同或相似产品和服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关联方发出终止该等产品与服务采购的通知。 (4)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以及质量等标准。 2、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价格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定价的,遵从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依据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 (3)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是指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4)依据属性和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采购程序应当通过招标程序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价格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交易。 2、付款安排: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安排付款事宜。 3、结算方式:现汇或银行承兑。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能够使公司得到质量稳定的服务,降低建设成本,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发挥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管理优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会因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未受影响。公司将积极与控股股东协商,本着合法、公平的原则,在条件成熟时,采取调整股权结构等方式减少关联企业数量,从而逐步减少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的实施及事后报告程序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或当年累计金额不超过各项预计总额,可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如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或当年累计金额超过各项预计总额,公司将根据超出金额按照规定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并依法进行披露。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背景及定价依据,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4、关联方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满足参股公司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新发”)、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州铝业”)经营和发展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资金链安全,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对商丘新发、龙州铝业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分为9.00亿元、4.00亿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情况具体如下表: 金额:人民币(亿元) ■ 注:1、本公告仅涉及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贷款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上述表中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经审计的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进行计算。 3、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内保外债、股权投资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金融衍生品、票据池等融资事项。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最终融资额、融资形式(期限、利率)以银行审批结果或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5、是否使用授信额度视被担保方生产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商丘新发 1、名称: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1日 3、注册地:河南省商丘市 4、住所:商丘市开发区珠江路99号二层 5、法定代表人:韩文生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7,345.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融资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商丘新发控股股东商丘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公司持有商丘新发49%股权,商丘新发为公司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图: ■ 10、商丘新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商丘新发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9.50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商丘新发无其他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商丘新发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龙州铝业 1、名称: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3、注册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 4、住所:龙州县龙州镇城北路58-2号 5、法定代表人:常振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2,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铝土矿产品、铝冶炼产品及相关金属、铝加工产品销售(不得从事生产、加工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氧化铝、氢氧化铝、金属镓、铝工业废弃物(赤泥、粉煤灰)生产、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生产、加工、冶炼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信用评级:龙州铝业尚未进行信用评级。 9、公司为龙州铝业第一大股东,但不是控股股东,其股权结构如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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