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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49,350,5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以总股本2,249,350,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3.00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99,480,455.20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1.78%。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和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产品、煤炭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发供电。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电解铝业务的主要产品为液铝和铝锭,主要运用于建筑、电力、交通运输等行业。煤炭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煤炭和型焦,具有低硫、低磷、中低灰分、高发热量等特点,产品种类分为精煤、块煤、洗混煤及型焦等,主要应用于冶金、化工、电力等行业。铝箔业务主要产品为食品铝箔、医药铝箔和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主要运用于食品、医药、新能源电池等行业。 (二)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1、电解铝业务 目前,公司电解铝业务营运主体分布为:新疆煤电、云南神火主要生产电解铝,新疆炭素主要生产阳极炭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电解铝产能170万吨/年(新疆煤电80万吨/年、云南神火90万吨/年)、装机容量1400MW、阳极炭块产能40万吨/年(云南神火另有40万吨产能在建)。 注:公司于2024年4月转让了神火发电51%股权,其发电装机容量600MW、阳极炭块产能16万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电解铝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 2、煤炭业务 (1)公司煤炭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煤炭采掘相关的完整生产及配套体系,煤炭业务营运主体分别为:公司本部主要生产无烟煤,是优质的冶金用煤,主要用于高炉喷吹;新龙公司、兴隆公司主要生产贫瘦煤,是优质的冶金用煤,作为主焦煤的配煤使用;新密超化主要生产贫瘦煤,作为动力煤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制的煤炭保有储量12.86亿吨,可采储量5.87亿吨,具体情况如下: ■ 此外,公司参股和尚未办理探矿权证的资源如下: ①公司参股39%的郑州矿区赵家寨煤矿保有储量3.13亿吨,可采储量1.55亿吨,煤种为贫煤、无烟煤。 ②2013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准东煤田五彩湾矿区煤炭矿业权整合方案》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整合后的五彩湾矿区设置5个露天矿、3个井工矿、3个后备区,其中5号露天矿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新疆煤电和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发;5号露天矿地质储量约为25.32亿吨,煤种为长焰煤和不粘煤。 2019年6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煤电和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兴能源”),其中新疆煤电持股40.07%。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新疆神兴公司涉及的协议签署、增资款支付已全部完成,并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新疆煤电持有神兴能源股权由40.07%降至38.07%,目前神兴能源正积极办理探矿权相关事宜。 (2)公司煤炭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生产模式:公司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矿井煤田地质赋存条件、储量分布状况、煤质指标、生产能力和生产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煤炭采掘计划、年度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季、月度分解计划,由调度室汇总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查,各矿井按照审核下达的总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生产矿井员工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生产、技术现场作业,公司运营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与应急管理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采购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神火国贸负责集中采购,其中大宗设备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耗材实行比价议标的采购方式。井巷工程建设由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招标委员会以招投标的方式采购。 销售模式:神火国贸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集中管理;根据每月召开的定价会制定的价格政策,并结合市场情况,由神火国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3)公司煤炭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 (4)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重大矿产勘探活动。 3、铝箔业务 目前,公司铝箔业务营运主体分别为:神火新材主要生产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上海铝箔主要生产食品铝箔、医药铝箔,阳光铝材主要生产铝箔坯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铝箔产能14万吨/年(神火新材11.5万吨/年、上海铝箔2.5万吨/年,云南新材另有11万吨产能在建)、铝箔坯料15.5万吨/年。 公司包装箔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 公司电池箔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新材”)分拆上市事项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铝加工板块发展情况,为助力铝加工业务发展,经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神火新材(原名称: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聘请分拆上市中介机构、组织编制分拆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及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铝加工板块组织架构,增强铝加工业务链条完整性、业务独立性,完善铝加工业务产业布局,经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神火新材全资子公司上海铝箔收购商丘新发所持阳光铝材51%股权,由神火新材收购云南神火所持云南新材100%出资权。 目前,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2、神火新材二期年产6万吨电池箔项目全部投产 神火新材一期项目核心设备铝箔轧机、分卷机、轧辊磨床等均选用国际一流水平的进口设备,整体装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主导产品为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广泛用于绿色电池领域。 2024年8月底,神火新材二期年产6万吨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全部投产。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九楼第二会议室,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3月11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6,779,295.8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80,096,798.1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32,932,139.2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公司制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49,350,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5.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1,124,675,284.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实施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为:以总股本2,249,350,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3.00元(含税)。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99,480,455.20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1.78%。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内部控制与审计部开展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工作,认为公司建立了符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理、合法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活动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得到较好的控制和防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有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33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20.00万元(含税)。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等8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其业务拓展,公司拟向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合计50.50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2.50亿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8.00亿元;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或获其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和签署担保手续。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资金链安全,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对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9.00亿元、4.00亿元。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关联公司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8.20亿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董事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8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等业务,低风险业务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自有存单作为质押)。授信启用日期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银行授信到期日之前均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应收款项、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5,912.61万元,其中,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6,412.60万元,对部分存货(云南神火库存铝产品、下属刘河煤矿库存煤炭产品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33.40万元,对下属焦电厂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9.44万元,对禹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探矿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957.17万元。相应形成信用减值损失6,412.6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9,500.01万元,合计15,912.61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274.32万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公司铝锭的销售和氧化铝的采购价格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同意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于2025年继续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择机开展铝锭、氧化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全部为自有资金。该项业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九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备注: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九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4、上述提案十一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7)。 5、上述提案中,提案三、四、六、七、八、九、十一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2: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6062933/6062466 传真:0370-6062722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联系人:肖 雷 夏 琛 6、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3 2、投票简称:神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和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振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3月11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该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应收款项、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5,912.61万元,其中,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6,412.60万元,对部分存货(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库存铝产品、下属刘河煤矿库存煤炭产品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33.40万元,对下属焦电厂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9.44万元,对禹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探矿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957.17万元。相应形成信用减值损失6,412.6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9,500.01万元,合计15,912.61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274.32万元。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火股份”)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8,653,597.71元,扣除发行费用24,665,527.0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23,988,0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48484_R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以便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8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经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新龙公司提供借款1,723,988,070.67元,借款利率为4.75%/年,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新龙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2月19日与公司、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85,426,692.13元和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255,624.35元,置换资金总额为1,186,682,316.48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2月22日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2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1年2月20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2年2月1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2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3年2月1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2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0亿元(含2.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3年2月23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4年2月19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2022年6月22日,新龙公司与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为协定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协定存款业务时,该账户的基本留存余额为伍拾万元;协定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其中:结算账户余额高于基本留存余额的存款部分,按照当日光大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小于或等于基本留存余额的存款部分,按照当日光大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023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4亿元(含1.1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856.1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整体结项,并将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以及前期通过现金管理等取得的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78,561,332.11元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025年3月13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工作,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详见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进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06.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6.82亿元,资产负债率由57.95%降至48.57%,是近20年以来的最低值。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3.73亿元,其中:电解铝板块占67.97%、煤炭板块占18.01%,铝加工板块占9.89%。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07亿元,2020年至2024年年末,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91亿元。 2024年度,公司被评定为AAA级信用企业,并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等大奖十余项。 二、坚持科技引领,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创新平台加速构建。新建成“河南省高精电池铝箔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铝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等4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新疆神火和新疆炭素双双获得“先进制造业企业”认定。神火新材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荣获“河南省煤炭学会科技创新优秀单位”称号。 创新成果质和量双提升。2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8项成果经鉴定达到国内先进(领先)水平。荣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奖9项、河南省煤炭科学技术奖17项。获得专利授权72项,国际发明专利1项。 三、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已累计15年自愿、持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充分展现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丰富实践和成效。在建成6座绿色矿山的基础上,上海铝箔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神火新材获评“河南省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发展彰显亮眼风采。同时,在上海铝箔建成3.85MW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疆、云南风光电等储备项目尽快落地。 公司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职责,立足企业和村情实际,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五星”党支部建设为核心,选派驻村工作队进驻夏邑县郭庄农贸区东杜集村,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谋划驻村帮扶工作,形成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的工作格局,为推进驻村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坚强后盾作用。 2024年7月,河南省多地连降暴雨引发险情,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公司高度关注汛情发展情况,在做好内部汛情防控、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公司积极参与救灾救援。为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全年共捐赠人民币720.00万元,用于防汛救灾、救助、卫生防疫、灾后重建及乡村振兴等工作,助力家乡人民共渡难关。 四、重视股东回报,稳定分红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2024年实施的2023年度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分别为18.00亿元、6.75亿元;按照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现金分红11.25亿元,加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6.75亿元,合计现金分红18.0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1.78%。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累计分红金额达到94.30亿元,现金分红占公司上市以来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2.63%。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五、加强信披与投关工作,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2024年度,公司共撰写并披露公告及其他文件94个,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且披露的公告及各类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生补充公告和更正公告的情形。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充分有效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荣获最高评级A级。 2024年度,除日常接听投资者电话外,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解答投资者咨询112条,回复率100%,并主动组织、参与召开了“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解答投资者问题,认真听取接受投资者建议,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守战略方针,锚定核心业务,持续精进管理策略,全力提升运营效能,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公司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生产情况 1、煤炭产品:全年生产673.90万吨,同比减少43.06万吨,减幅6.01%。 2、电解铝产品:全年生产162.85万吨,同比增加11.05万吨,增幅7.28%。 3、碳素产品:全年生产43.83万吨,同比减少10.66万吨,减幅19.57%。 4、铝箔产品:全年生产9.68万吨,同比增加1.59万吨,增幅19.68%。 5、电力产品:全年发电109.84亿度,同比减少11.98亿度,减幅9.83%。 6、铝材产品:全年生产16.62万吨。 (二)销售情况 1、煤炭产品:全年销售670.13万吨,同比减少54.64万吨,减幅7.54%。 2、电解铝产品:全年销售162.89万吨,同比增加10.16万吨,增幅6.65%。 3、碳素产品:全年销售44.54万吨,同比减少8.40万吨,减幅15.86%。 4、铝箔产品:全年销售9.79万吨,同比增加1.60万吨,增幅19.56%。 5、铝材产品:全年销售16.73万吨。 (三)售价情况(不含税) 1、煤炭产品:平均售价957.75元/吨,同比减少129.39元/吨,减幅11.90%。 2、电解铝产品:平均售价17,291.51元/吨,同比增加1,122.01元/吨,增幅6.94%。 3、碳素产品:平均售价4,005.62元/吨,同比减少847.39元/吨,减幅17.46%。 4、铝箔产品:平均售价26,091.92元/吨,同比减少562.06元/吨,减幅2.11%。 5、铝材产品:平均售价20,338.06元/吨。 二、2024年度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权益状况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506.03亿元,比年初减少72.55亿元;负债总额245.78亿元,比年初减少89.48亿元;股东权益260.25亿元,比年初增加16.93亿元。 资产负债率48.57%,比年初降低9.38%;流动比率0.61,比年初降低0.11;速动比率0.41,比年初降低0.20。 (二)营业收入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3.73亿元,同比增加7.48亿元,增幅1.99%。 (三)营业成本情况 2024年度发生营业总成本324.65亿元,其中: 营业成本302.27亿元,同比增加25.18亿元,增幅9.09%; 税金及附加5.25亿元,同比减少0.04亿元,减幅0.81%; 销售费用3.18亿元,同比减少0.13亿元,减幅3.97%; 管理费用8.96亿元,同比增加0.66亿元,增幅7.91%; 研发费用4.48亿元,同比增加0.19亿元,增幅4.42%; 财务费用0.51亿元,同比减少0.12亿元,减幅18.42%。 (四)利润总额 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4.13亿元,同比减少17.43亿元,减幅21.37%。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7.98亿元,同比减少19.30亿元,减幅28.6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07亿元,同比减少15.98亿元,减幅27.07%。 (五)每股收益 2024年度每股收益1.93元,与2023年2.65元/股相比下降0.72元,降幅为27.17%。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及急剧变化的市场形势,董事会带领经理班子及广大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稳定、转型、提升”主线,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建设、转型升级、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为创建行业一流企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024年度公司生产铝产品162.85万吨,销售162.89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8.57%、108.59%;生产煤炭673.90万吨(其中永城矿区294.35万吨,许昌、郑州矿区379.55万吨),销售670.13万吨(其中永城矿区290.19万吨,许昌、郑州矿区379.94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94.92%、94.38%;生产碳素产品43.83万吨(其中永城厂区4.81万吨,新疆厂区39.02万吨),销售44.54万吨(其中永城厂区4.51万吨,新疆厂区40.03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98.12%、89.68%;生产铝箔9.68万吨(其中商丘厂区6.95万吨,上海厂区2.73万吨),销售9.79万吨(其中商丘厂区6.96万吨,上海厂区2.83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99.30%、100.45%;生产冷轧产品16.62万吨,销售16.73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0.72%、101.39%;生产型焦2.82万吨,销售3.10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84.53%、93.01%;供电103.95亿度(其中永城厂区7.85亿度,新疆厂区96.10亿度),完成年度计划的98.78%。各主要产品基本实现了产销平衡。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3.73亿元,同比增加1.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07亿元,同比减少27.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煤炭产品的价格、产量同比下降,铝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氧化铝价格同比上涨,公司主营产品盈利能力减弱。 2024年度,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安全环保总体受控。一是安全工作方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面构建“大安全”管控机制,坚持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主线,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重大灾害超前防治及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和科技强安等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新庄煤矿、泉店煤矿、梁北煤矿获评“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煤炭工业特级安全高效矿井”。二是环保工作方面:公司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定不移地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出台《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绿色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环保风险防范化解,全年未发生环保事件。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新材”)获评“河南省绿色工厂”。 (二)产品产销成效凸显。一是生产组织方面:铝电板块加快推广“全石墨化阴极+磷生铁浇注”技术、高导电钢爪等工艺应用,持续强化电解槽优化管理;煤炭板块优化开采布局与生产流程,大力推进智能化升级和重大技术改造,高质量完成生产任务,效益煤产率达到了历史新高;铝加工板块9微米电池箔成功实现减道次生产,生产效率提升40%以上,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大幅增强。二是产品营销方面:铝电板块不断优化市场布局和营销模式,灵活运用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适时开展铝锭保值和战略库存,积极调控采购节奏,对主要原材料适时进行战略采购;煤炭板块强力开拓市场,扩大营销区域,加强火销地销协同,在市场下行的情况下实现了煤炭主要产品产销平衡。 (三)负债结构得到有效改善。通过优化融资策略、精准控制敞口银承规模,以低息贷款置换高息贷款,并提前偿还高额利息贷款,逐步降低对短期高成本债务的依赖,中长期融资占比大幅提升,成功扭转了“双高”局面;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负债率由57.95%降至48.57%,是近20年以来的最低值,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发展动能积聚提升。一是在建项目加速建成投运。云南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首台煅烧炉成功点火、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项目首条铸轧生产线顺利投运,神火新材6万吨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全面建成投产。二是新项目破局转型发展新路径。公司通过战略投资参股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强势进军国家重点尖端新材料领域,为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改革创新活力释放。一是创新平台加速构建。建成“河南省高精电池铝箔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大倾角极松软煤层开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铝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等4家省级科技创新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下转B06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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