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3月25日 星期二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2025年3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025年3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遵循降低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2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2,522,059.53元,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700,157.52元。
  经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8元(含税)。按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91391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37,273.88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派发现金红利16956955元(含税),叠加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6,394,228.88元,占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健全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投资回报,践行了“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提示
  本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2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2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日(星期三)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至4月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者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前通过公司邮箱ir@hjttow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规划等事项,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日15:00-16:3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规划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日(星期三)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李明东、总经理张春晖、独立董事张海霞、财务总监朱贵营、董事会秘书朱芳莹(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日(星期三)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至4月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汇金通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前通过公司邮箱ir@hjttow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一)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0532-58081688
  (三)联系邮箱:ir@hjtt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1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存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636.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三)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说明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评估计算,重庆江电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636.28万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636.28万元。
  2、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1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24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分三项子议案,具体如下:
  子议案1:《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角钢、H型钢等原材料,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电力,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李明东、李京霖、张春晖、董萍对子议案1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2:《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12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钢结构等产品,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刘锋、董萍对子议案2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3:《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续租办公场所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玺资本”)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续租君玺资本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年租金120万元(含税),租赁期2年,租金总额为240万元。
  关联董事刘锋、董萍对子议案3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2025年3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双方的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金额均不含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指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发生金额。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主动管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采购、销售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预计金额均不含税。
  注2: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按年度经营计划预计。
  2、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
  公司拟与关联方君玺资本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续租君玺资本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年租金120万元(含税),租赁期2年,租金总额为24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一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21610976L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22,863.56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经营;劳务派遣服务。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节能管理服务。
  津西股份股权结构图:
  ■
  津西股份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96.88亿元,负债总额306.76亿元,所有者权益190.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66.50亿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4.35亿元,净利润0.81亿元。
  2、关联方关系介绍
  津西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关联方二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76760137681
  住所: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
  主要股东:津西股份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47,398.17万元,净资产65,859.9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7,323.78万元,净利润11,779.26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方三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7MA08434P4C
  住所:迁西县经济开发区西区(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津西股份持股71%,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持股17%,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科赫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持股2%。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16,165.56万元,净资产122,669.7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4,407.45万元,净利润7,270.17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方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PGL44P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30号院1号楼B座4层401
  法定代表人:宋梦田
  注册资本:20,437.41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包装装潢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会议服务;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
  德汇伟业主要股东:上海君瀚德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62%,北京汇思卓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5.35%,刘凯持股12.97%,其他持股5%以下股东合计持股20.06%。
  德汇伟业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0,251.60万元,净资产16,666.5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35.49万元,净利润229.60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德汇伟业实际控制人刘凯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刘锋先生之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关联方五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QHKUP9N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汇力路001号
  法定代表人:刘艳华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9月5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君玺资本主要股东:刘锋持股50%、刘艳华持股50%
  君玺资本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0,027.62万元,净资产5,301.0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29万元,净利润244.39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君玺资本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刘锋先生,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本次续租的办公场所由君玺资本所有,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光伏电力、销售商品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角钢、H型钢等原材料,免费出租屋顶并以九折优惠采购光伏电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钢结构等产品;前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市场价格获取方法采用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行业及公司惯例商定。
  2、接受关联方技术服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型的建模放样、试验、软件产品技术服务等,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技术设计、试验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行业及公司惯例商定。
  3、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续租关联方君玺资本的办公场所,是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具有经常性、持续性,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电力,使用绿色电力推动公司的清洁生产,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符合公司低碳发展的理念;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建模放样、试验、软件产品技术服务等是基于公司技术设计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技术优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关联方续租办公场所,是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2、关联交易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使公司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公司与该批关联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稳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1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但不排除相关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衍生品、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公司不得购买投资方向为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标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会计处理
  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衍生品、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四、公司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1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潜在资金压力,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内保跨境融资、保函、保理、共同买方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金融衍生品、供应链产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1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3月24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如下:
  1、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5亿元;
  2、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上述担保相关的事宜。
  本次担保计划包含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保函类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余额为538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2800万元,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8.5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2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持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共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立新,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近20年专业服务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签署或复核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卓,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10年以上专业服务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莉莉,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近20年专业服务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20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德勤华永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予以认可,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要求。德勤华永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2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4日 15点
  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4日
  至2025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10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01、5.02、5.03、8、9、1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01、5.02、5.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01: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议案5.02、5.03:刘锋。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8:00一11:30)
  (三)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编:266300
  联系人:朱芳莹
  联系电话:0532-58081688
  传真:0532-55593666
  邮箱:ir@hjttower.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 1分 很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 2分 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不好,不能满足要求。
  • 3分 一般
    商品样式和质量感觉一般。
  • 4分 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比较满意,符合我的期望。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点击星星就可以评分了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