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导航 |
 |
|
|
|
|
|
|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
|
|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增持情况:山鹰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于2025年3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沪股通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7,44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653.24万元。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01,421,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倍数。 ● 后续增持计划: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拟在2025年4月16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沪股通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总增持金额10,915.63万元(含首次增持金额)。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法规限制、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明武先生、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73,971,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7%。 二、本次增持情况 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于2025年3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沪股通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7,44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增持金额为4,653.24万元。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01,421,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倍数。 本次增持实施前后,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 注:持股比例按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三、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根据公司《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承诺自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后的12个月内出资人民币27,011.3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因受资金安排、时间规划因素影响,增持承诺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控股股东将承诺履行期限延期至2024年4月16日并增加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为增持主体。 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4月15日,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合计增持金额16,095.67万元,达到承诺金额的59.59%。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将承诺履行期限延期12个月至2025年4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增持承诺并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临2024-026)。 (二)增持种类和方式: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沪股通方式)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人民币普通股)。 (三)增持金额: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承诺增持金额为10,915.63万元(含首次增持金额)。 (四)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泰盛实业及吴明武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期限:自2025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 (六)资金安排:增持资金来源为泰盛实业及吴明武先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法规限制、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增持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本次系通过沪股通账户增持,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其股票名义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沪股通账户所持股份与普通账户持股合并计算,共同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明武先生、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01,421,265股,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29.2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840,995,44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52.52%,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15.37%。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泰盛实业的通知,获悉泰盛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9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再质押情况 ■ 注:上表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所得。上述质押系对前期质押给福州市财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计90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补充质押, 原质押公告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临2024-146)。 3、上述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59,199.54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37.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82%,对应融资余额为53,761.19万元;半年至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泰盛实业本次质押是对已质押股份的补充质押,已质押股份的融资资金主要用于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供应链”)自身经营周转。目前泰盛实业及泰盛供应链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