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系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徐燕之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徐悦菡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徐燕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徐悦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1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徐燕之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徐悦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徐燕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徐悦菡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股东徐小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42,8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4,000股,持股比例由2.5533%减少至1.6399%;股东徐悦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49,023股,持股比例由0.3721%减少至0.000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徐燕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徐悦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5,944,023股减少至14,738,200股,持股比例由16.9979%减少至15.7124%,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上述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本公告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1:上述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是指披露《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时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2: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注3:本公告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徐燕之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徐悦菡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三)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徐燕之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徐悦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