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日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1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本基金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的公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2日 中航瑞晨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87个月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87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87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87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或下一个封闭期开始前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原则上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本基金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相关新增销售商临时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官网的公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2日 关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 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5年3月24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名单如下,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 本次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可以与下列基金相互转换,本次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 ■ 备注:1、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可转换。 二、开通时间 自2025年3月24日起,投资者可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三、适用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1号院北京亚洲金融大厦D座第8层801/805/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彦伟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010-56716116 传真:010-56716198 联系人:杨娜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www.avicfund.cn。 2、代销机构 本公司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其它说明事项 1、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最低单笔转出基金份额要求与该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限制一致。 5、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T 为转换申请日)。 五、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六、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avic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咨询相关信息。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