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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董事会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9,155,961 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9,156,000股减少至660,000,039股。注册资本由679,156,000元人民币变更为660,000,039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九届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王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王明先生在公司及子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何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非独立董事后,何莹女士将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4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九届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王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王明先生在公司及子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王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何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何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在当选非独立董事后,何莹女士将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简历如下)。
  上述补选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莹女士简历:
  何莹,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职务。
  何莹女士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9,155,961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并需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7.95元/股(含)(经调整)。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155,961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8206%。最高成交价为30.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7元/股,成交总金额391,667,277.4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9,156,000股减少至660,000,039股。注册资本由679,156,000元人民币变更为660,000,039元人民币。
  二、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公司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1.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0仅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航锦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恒图
  电话:027-82200722
  传真:027-82200882
  邮箱:zqb@hangjintechnology.com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航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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