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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0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5年3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蒋叶林、董事孙鹏飞、董事彭剑锋、独立董事孔英、独立董事张学斌、独立董事李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以及监事谌军波、罗俊平、朱德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康继亮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因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5年1月24日,于2025年1月24日期限届满,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60,00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期限延续12个月,财务资助总额(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不超过15,000万人民币,借款利率4.25%/年。董事会对海德斯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海德斯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海德斯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安智捷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1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5年3月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周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谌军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1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或“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智捷”)向控股子公司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原“深圳天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斯”)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低于5.5%/年。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延续12个月,对海德斯的财务资助总额(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不超过15,000万人民币,借款利率5%/年,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的财务资助即将到期,公司同意再次将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延续12个月,对海德斯的财务资助总额(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不超过15,000万人民币,综合考虑LPR定价及公司融资成本等因素,延期后的财务资助利率调整为4.25%/年,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智捷向控股子公司海德斯(原“深圳天海通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低于5.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鉴于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的财务资助即将到期,公司同意将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延续12个月,对海德斯的财务资助总额(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不超过15,000万人民币,借款利率5%/年,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鉴于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的财务资助即将到期,公司同意再次将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延续12个月,对海德斯的财务资助总额(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不超过15,000万人民币,综合考虑LPR定价及公司融资成本等因素,延期后的财务资助利率调整为4.25%/年,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安智捷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前次审议有效期到期日起12个月。
  海德斯的其他股东为深圳市天海聚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海聚力”)、深圳市海能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能创达”)和深圳市海能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能德”),其中天海聚力和海能创达分别为海德斯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涉及员工人数较多,且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同步提供财务资助;海能德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持有海德斯9.88%股权,陈清州先生同意为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的9.88%提供无偿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TC9M8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A座1802
  法定代表人:张杨
  注册资本:24927.272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线电通讯设备及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设备嵌入式软件开发与销售;通信系统工程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无线电通讯设备及软件、通信设备的生产;视频监控系统技术的生产。
  股权结构:海德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中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23%、深圳市海能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88%、深圳市海能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94%、 深圳市天海聚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4%。天海聚力和海能创达分别海德斯员工持股平台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海能德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
  主要财务数据:根据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6,108.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7,853.60万元,资产负债率26.63%,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13,960.11万元,净利润为-1,332.75万元。
  海德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安智捷对海德斯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4,000万元,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深圳市海能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M4UH17
  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北环大道9108号好易通大厦5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3551.35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3月0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创业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陈清州持股74.9925%、翁丽敏持股24.9975%、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01%。
  与上市公司关系:海能德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陈清州控制,属于公司关联方。
  2、深圳市天海聚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GYAW6N
  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北环大道9108号好易通大厦6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杨
  认缴出资额:687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系海德斯员工持股平台
  与上市公司关系:深圳市天海聚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海德斯员工持股平台,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深圳市海能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GTCJ94
  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A栋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加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6875.687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创业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与上市公司关系:深圳市海能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方: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
  受资助方: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
  资助金额: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可根据受资助方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助利率:不低于4.25%/年,按季度收取利息。
  资助期限:自前次审议有效期到期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资金用途:公司控股子海德斯出于业务发展需要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内分期还款或一次性还款
  违约责任:
  1.在借款期限届满,受资助方未按期足额向资助方履行还款义务,受资助方除偿还所欠本息外,同时受资助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资助方支付逾期本金滞纳金。
  2.在借款期限届满后,若受资助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偿还借款,导致资助方通过公证处及法院对受资助方采取催收、执行或强制执行措施的,受资助方除偿还所欠利息、本金、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支付资助方为保障合法权益采取收款措施而花费的全部费用(包含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评估费、诉讼费、差旅费、公告费、执行费等)。
  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天海聚力和海能创达分别为海德斯和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涉及员工人数较多,且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同步提供财务资助;海能德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陈清州先生同意为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的9.88%提供无偿担保。陈清州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提供担保的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安智捷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同意全资子公司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期限延续12个月,财务资助总额(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不超过15,000万人民币,借款利率4.25%/年。董事会对海德斯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海德斯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海德斯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安智捷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4,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及其相关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1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2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办公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4、202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月29日为授予日,向568名激励对象授予2,3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1年1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61名激励对象授予2,298.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8元/股。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18元/份调整为6.169元/份,并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91.8万份,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365万份、因激励对象职务变更注销20万份、首次授予因业绩考核未达成注销956.8万份、预留份额授予因业绩考核未达成注销5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25万份,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80.75万份、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注销10万份、因激励对象职务变更注销7.5万份(激励对象朱德友在公司监事会换届时担任监事,注销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4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3.5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460人调整为403人,股票期权剩余862.05万份;预留份额授予激励对象由13人调整为12人,股票期权剩余46.5万份。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0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6.169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5.37元/份;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6,485,810份股票期权。
  11、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60,0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情况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因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5年1月24日,于2025年1月24日期限届满,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60,00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所涉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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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分 很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 2分 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不好,不能满足要求。
  • 3分 一般
    商品样式和质量感觉一般。
  • 4分 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比较满意,符合我的期望。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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