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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继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2人,代表股份1,438,472,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7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122,504,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9人,代表股份315,968,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2%。
  综合出席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数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合计为721人,代表股份315,980,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1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719人,代表股份315,968,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正平、赵丽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经理孙朝晖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原因,孙朝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孙朝晖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已获授予的限售股360万股。
  孙朝晖先生在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始终不遗余力地推动董事会决策的实施,确保了公司各项战略部署的顺利执行。公司董事会对孙朝晖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邢占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总经理简历
  邢占飞,男,1973年12月出生,中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投资总监、总会计师、副总裁,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邢占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鄂尔多斯市汇裕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鄂尔多斯市纳众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份额950万元,鄂尔多斯市纳众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5148%的股份,其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6173%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邢占飞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邢占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邢占飞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现场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举监事贺涌先生主持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贺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贺涌先生简历:
  贺涌,男,197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贺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贺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9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戴继锋、宋为兔、孙朝晖、李永忠、纪玉虎、董敏,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张世潮、李要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继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邢占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需要,为进一步整合各部门职能及业务分工,加强协作,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部分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邢占飞先生简历
  邢占飞,男,1973年12月出生,中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投资总监、总会计师、副总裁,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邢占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鄂尔多斯市汇裕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鄂尔多斯市纳众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份额950万元,鄂尔多斯市纳众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5148%的股份,其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6173%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邢占飞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邢占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邢占飞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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