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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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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9日(星期三)至04月1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anfucor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16日(星期三)11:00-12:00举行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以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6日(星期三)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林隆华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顺英先生 财务总监:冶连武先生 独立董事:王凯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16日(星期三)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9日(星期三)至04月1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nfucor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51-62631389 邮箱:ir@anfucor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21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孚科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5年3月11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茂青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股东的投资信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各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地位及公司经营业绩目标等综合因素,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来制定,最终的实际薪酬要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中证天通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中证天通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机构中证天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做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可靠,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执行有效。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5-022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机构。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要求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管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实施方式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理财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二、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且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未来资金需求等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开展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5-02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或“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68号)的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3,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7.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387.2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84.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703.0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24日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27日出具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3)验字21120008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庐江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023年12月,公司已经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将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转入公司的普通账户。在协议履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管理募集资金。至此,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4年5月8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完成办理上述专户的销户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告2024-04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50,000,000.0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127,030,680.7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市公司自筹资金中包括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引入少数股东投资2.6亿元,上述募集资金预先投入置换完成后,上市公司收购了安孚能源2.4亿元出资额。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为443,018.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3、募投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7,473,699.5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该置换事项的意见,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23)证专审21120002号),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5月8日,公司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时,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94,501.4元全部转出。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孚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4】193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孚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孚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安孚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上网公告文件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安孚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20006号-2)。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业务发展变化以及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历史信用损失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应收一般平台客户的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当期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较小。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情况以及历史信用损失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应收一般平台客户的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变更日期:2024 年 10 月 1 日 2、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一般平台客户和OEM客户,对信用期的一般平台客户不计提坏账。具体计提政策如下: ■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一般平台客户和OEM客户,对信用期的一般平台客户计提坏账。具体计提政策如下: ■ 3、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强应收款项风险的精细化管理深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客户信用状况及对应应收款项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与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复核,公司根据以往信用损失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决定对信用期的一般平台客户计提坏账,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对过往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4年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较小,具体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由于目前无法确定2025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分布,故暂无法披露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5年损益影响的具体金额,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的假设分析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是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以及公司历史信用损失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是根据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以及公司历史信用损失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得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1月完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亚丰”)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36%股权,并于2022年5月完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亚丰持有的亚锦科技15%股权。上述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持有亚锦科技51%的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亚锦科技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与宁波亚丰分别于2021年11月16日和2022年2月9日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两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业绩承诺 宁波亚丰(业绩承诺方)承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三个年度内,亚锦科技每年净利润(“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同时,剔除亚锦科技对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可能对净利润造成的一切损益影响)应分别不低于616,372,500元、657,464,000元和698,555,500元。 (二)补偿金额的确定及补偿的实施方式 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在业绩承诺期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以后,由安孚能源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亚锦科技当期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若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亚锦科技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安孚能源应在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宁波亚丰向安孚能源进行利润补偿;宁波亚丰收到安孚能源发出的补偿通知后30日内,应以现金方式对安孚能源实施补偿,具体利润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利润补偿金额=(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的全部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的全部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亚锦科技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亚锦科技股份转让对价-宁波亚丰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0,按照0取值。 (三)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安孚能源对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编制专项测试报告,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如果根据经审核的专项测试报告: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宁波亚丰累积已向安孚能源补偿金额,则宁波亚丰应当按照约定的补偿程序以现金形式向安孚能源另行进行补偿。其中,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为亚锦股份转让对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宁波亚丰另需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宁波亚丰累积已向安孚能源补偿金额。该等宁波亚丰另需补偿的金额应上述专项测试报告公告后30日内完成向安孚能源的支付。 (四)补偿金额的暂免支付 双方同意,如果亚锦科技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但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含)的,业绩承诺方暂不需要在当期期末支付补偿金额。该等补偿金额在2024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一并核算及支付。2022年度补偿金额暂免支付的,若2023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不含),则2022年度的补偿金额应与2023年度补偿金额一并核算及支付。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审定的亚锦科技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亚锦科技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99.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599.37万元,高于承诺数743.82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101.06%。 亚锦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情况及与业绩承诺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亚锦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751.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335.89万元,高于对应年度合计承诺数2,096.69万元,实现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101.06%。 综上,亚锦科技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三、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减值测试及补偿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已届满,安孚能源对标的资产进行了专项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根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出具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127号)中相关数据进行测算,亚锦科技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86,257.48万元,对应亚锦科技51%股份的评估值为451,991.31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标的资产减值额为亚锦股份转让对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标的资产减值金额计算过程如下: ■ 经测算,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业绩承诺方无需对安孚能源进行补偿。 四、会计师审核意见 根据中证天通出具的《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20006号-3),中证天通认为,安孚科技编制的《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4】19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股东对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查阅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20006号-3),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华安证券认为:亚锦科技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当年承诺实现净利润的101.06%,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对应年度合计承诺实现净利润的101.06%,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宁波亚丰2024年度无需对安孚能源进行补偿;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期末不存在减值,宁波亚丰无需对安孚能源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 至2025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9:00至11:3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6、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任顺英 (2)联系电话:0551-62631389 (3)传真号码:0551-62631389 (4)电子邮箱:ir@anfucorp.com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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