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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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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进入第三个行权期的说明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4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4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已于2025年1月14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 2、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 综上所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并对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确认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发布《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后,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的原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68人调整为537人,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76人调整为454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2人调整为83人。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拟授予数量由168.98万份调整为163.12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35.18万份调整为129.32万份;激励计划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26.56万股调整为320.5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61.25万股调整为255.25万股。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38元/份调整为17.0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69元/股调整为8.39元/股。 3、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调整了激励计划中非线上业务员工公司层面2023年-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步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非线上业务员工首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非线上业务员工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4、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08元/份调整为16.7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39元/股调整为8.09元/股。 5、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78元/份调整为16.23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09元/股调整为7.54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一致。 四、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标的股票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2、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百亚JLC1,期权代码:037210。 3、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323人 4、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76,160份 5、本次可行权股票的行权价格:16.23元/份(若在行权期内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6、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 ■ 注:①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所涉股票期权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8、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25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止,具体行权时间尚需集中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确定。 9、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为376,160份,如果本次可行权期权均全部行权,且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成,则公司总股本将由429,323,390股增加至429,661,55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集中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1、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三个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2、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业绩达成情况,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满足行权条件的32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共计376,16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已于2025年1月14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8,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89%。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9,323,390股减少为429,285,390股。 3、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对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5)。 3、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4、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2年1月2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1月24日。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7、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9、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59,240份,涉及激励对象438人事宜已于2023年4月4日办理完成。 10、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完成。 11、2023年4月18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50,000股已上市流通。 12、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9,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30,880份,涉及激励对象72人事宜已于2024年3月29日办理完成。 16、2024年4月11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07,750股已上市流通。 17、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成。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8、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并最终选择行权的激励对象合计236人,涉及股票期权数量210,840份,行权股票已于2024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19、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8,7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0、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0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8,000股,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4887%,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89%。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69元/股调整为8.39元/股。2023年4月2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39元/股调整为8.09元/股。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09元/股调整为7.54元/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回购价格7.5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并注销。 若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则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约为30万元,均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 注:1、上表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出具的结果为准。 2、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9,323,390股变更为429,285,390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四、对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减少公司此部分对应的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并相应减少库存股、股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8,000股限制性股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办理相关变更、注销股份及其他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分别对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90,480份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因离职而不满足行权条件的25,6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将合计注销116,080份股票期权。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5)。 3、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4、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2年1月2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1月24日。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7、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9、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59,240份,涉及激励对象438人事宜已于2023年4月4日办理完成。 10、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完成。 11、2023年4月18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50,000股已上市流通。 12、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9,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30,880份,涉及激励对象72人事宜已于2024年3月29日办理完成。 16、2024年4月11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07,750股已上市流通。 17、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成。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8、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并最终选择行权的激励对象合计236人,涉及股票期权数量210,840份,行权股票已于2024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19、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8,7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0、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4日,本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月13日期满结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本激励计划中112名激励对象已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90,48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离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本次首次授予的25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5,6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合计116,08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应的会计处理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将注销的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当期管理费用。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激励对象以及第三个行权期因离职而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116,080份股票期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8,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9,323,390股减少为429,285,390股,注册资本由429,323,390元人民币减少为429,285,390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和《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曹业林先生、马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话和邮件等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冯永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主导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江积海先生、郝颖先生、马赟先生,离任独立董事侯茜女士、晏国菀女士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此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对2025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清晰合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了决算,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5CQAA3B0012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预计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9,323,390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36,127,8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2.08%,实际分红总额按照后续权益分派实施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方面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以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拟向关联方广东贝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上述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实现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金铭先生、冯永林先生、谢秋林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6票。其他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充分发挥了薪酬的激励效应。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报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充分发挥了薪酬的激励效应。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报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董事冯永林先生、曹业林先生、张黎先生将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6票。其他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度公司业绩达成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度公司业绩达成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计38,000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此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合计注销116,08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相关规定。经调整后,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23元/份调整为15.6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54元/股调整为6.99元/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429,323,390元人民币变更为429,285,390元人民币。同意公司根据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和《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8、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2025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第1项、第3-9项、第11-1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2-8项、第10-11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上述第11-1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23-68825666-801。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重庆市九龙坡区奥体路1号上城国际5栋25楼)。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黎 电话:023-68825666-666 传真:023-68825666-801 电子邮箱:baiya.db@baiya.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06”,投票简称为“百亚投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3: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话和邮件等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治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的形式,对会议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的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增强了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管理经营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范围全面,评价办法和程序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评价结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充分发挥了薪酬的激励效应。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报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2024年度公司业绩达成情况,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共计639,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业绩达成情况,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满足行权条件的32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共计376,16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8,000股限制性股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以及第三个行权期因离职而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116,080份股票期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77.78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8,276.1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63.08万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9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5日到账。 2、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余额如下: ■ 2024年3月23日,公司已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收入5,702.07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存放的违规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资金已全部投入并已完成销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394.04万元,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展公司营销网络的覆盖面,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间接获取市场利润。项目短期内对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随着公司营销网络的持续扩展和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公司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改善公司现有研发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满足公司技术研究和产品升级的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在研发设计、产品品质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盈利水平。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结合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及市场需求变化,为提高卫生巾中高端产品的产能匹配度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加大卫生巾生产线项目建设投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百亚国际产业园升级建设项目之“新增婴儿学步裤生产线及增加必要的自动化辅助设备”的建设安排,将“百亚国际产业园升级建设项目”中截止2022年2月28日尚未投入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6,193.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6,161.4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结构性存款收益31.61万元)调整用于“新增卫生巾生产线及增加必要的自动化辅助设备”。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26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同时,该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收入5,702.07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等程序。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投入金额统计口径包括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净额; 2、部分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投入金额统计口径包括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净额; 2、部分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76.1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63.08万元。)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产建设的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在2024年度实现的财务收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公司使用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投产建设的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在2024年度实现的财务收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主要从事卫生巾、婴儿纸尿裤和成人失禁用品等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归属于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的吸收性卫生用品细分领域。旗下拥有“自由点”、“好之”、“丹宁”等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的品牌。其中,“自由点”为卫生巾品牌,“好之”为婴儿纸尿裤品牌,“丹宁”为成人失禁用品品牌,均定位于中高端产品。公司产品主要采取自主研发和生产的模式,以经销商、KA和电商为主要销售渠道,坚持多品牌、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实施“川渝市场精耕、国内有序拓展、电商建设并举”的营销策略,致力为各年龄段消费人群提供安全、舒适和高品质的个人健康护理产品。 公司专注打造中国一次性卫生用品领域的本土领先品牌,在国内一次性卫生用品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旗下的“自由点”品牌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最佳品牌形象奖”、“2023年度最具影响力品牌奖”、“2024年度中国卫生用品行业匠心产品”、“天猫金妆奖2024年度中国品牌奖”等荣誉;“好之”品牌商标荣获“重庆市著名商标”等荣誉,公司产品在行业内取得了较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1、深化核心市场布局,加快外围省份拓展 公司持续实施“川渝市场精耕、国内有序拓展、电商建设并举”的营销策略,在深化线下业务布局的同时,加大线上和新兴渠道业务投入,并推动线上线下业务融合,通过渠道优化与品牌渗透提升产品市占率。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74%。同时,公司加快外围省份市场拓展节奏,重点锁定广东、湖南、湖北、河北、江苏等省份作为重点区域,2024年线下外围省份实现营业收入4.34亿元,同比增长82.09%。未来公司仍将加大外围省份的资源投入,快速拓展空白市场,形成全国化布局。 2、强化全渠道协同发展 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策略。在营销模式上,除传统经销渠道及KA渠道之外,公司还积极布局线上营销市场,借助天猫、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积极打造爆款内容,协同品牌直播,深耕抖音提升产品知名度,线上销售额不断提升,增速排名卫生巾品类第一。2024年电商渠道实现营业收入15.25亿元,同比增长103.80%,直播电商表现尤为突出,品牌多次登顶抖音平台销售榜首。未来公司将加大天猫、即时零售等渠道投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降低区域依赖风险。通过线上增长为线下赋能,实现公司销量不断增长。 3、不断提升畅销产品产能 公司拥有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生产基地、专业化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产品生产线丰富,自动化程度较高。为进一步满足产能提升和消费者需求,公司亦在持续开展生产设备的引入和改进工作。2024年度,公司新增租赁厂房、引进新的卫生巾生产线及智能化配套设备,并对部分现有生产线增加了智能化配套设备,扩充产能的同时,保障了产品质量并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提高创新发展能力,产品结构多元化 1、加大研发投入,引领健康化趋势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研发能力。2024年度,公司投入各类研发费用0.72亿元,新增各类专利15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设计了多款创新产品,推出了益生菌PRO系列、益生菌系列日安裤,并对公司多款产品进行了升级迭代,取得了较好的口碑,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 2、推动产品结构高端化、多元化 公司2024年推出益生菌系列升级款,聚焦新锐白领及资深中产等目标消费人群。随着益生菌系列产品势能的不断提升,中高端产品占比持续提高,2024年自由点卫生巾收入30.36亿元,同比增长60.64%,以益生菌为代表的大健康系列产品收入增速更快。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研发创新,不断推出能覆盖更多消费者群体、适用更多细分场景的产品。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1、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公司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事项,防范内幕信息泄露等违规行为发生。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公司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暨ESG报告,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及治理情况。 2、优化投资者沟通渠道 2024年度,公司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公司共披露6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办了1次业绩说明会,通过“进门财经”平台举办了5次业绩交流会和1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实时互动,解答疑问、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前景。此外,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提问15次,回复率达到100%,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关切问题的高度重视和高效响应。公司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活动,包括参加多次大型投资者交流会、行业机构策略会、核心机构反路演等活动。同时,公司组织投资者进行线下调研,深入交流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前景。这些活动不仅帮助公司更好地传递投资价值,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深入了解公司的机会,进一步增强了市场对公司的认可。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透明度,积极、高效传递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的主动性、专业度、深入度,促进双方的良性沟通,构建和谐、共赢的资本市场合作伙伴关系。 四、健全内控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理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坚持做好独立董事现场工作记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科学分工,各司其职。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参加相关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促进公司更加合规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五、积极主动回报投资者、深化社会责任 1、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 公司在强化经营管理,持续推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始终坚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回报广大投资者,构建与投资者的和谐关系。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4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6.23亿元,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达74.49%。2024年拟每10股派5.5元(含税),分红总额为2.36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达82.08%。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社会责任与股东利益并重 公司设立了“自由点女性关爱专项基金”,计划自2020年起的十年内每年向重庆市慈善总会捐赠价值100万元的卫生巾产品。2024年是重庆市慈善总会自由点女性关爱专项基金执行的第四年,全年累计爱心捐赠总额约100.3万元,活动覆盖超一万余人。持续开展女性健康公益项目,如初潮知识讲座、卫生巾捐赠、青春期女性心理健康公益讲座等,用实际行动为女生健康与成长提供关怀和支持,贡献爱心和力量提升品牌美誉度,实现社会价值与股东回报双赢。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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