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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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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9,323,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一次性个人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涵盖卫生巾、婴儿纸尿裤、成人失禁用品等领域,公司旗下拥有“自由点”、“好之”、“丹宁”等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的品牌。其中,“自由点”为卫生巾品牌,“好之”为婴儿纸尿裤品牌,“丹宁”为成人失禁用品品牌,均定位于中高端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自主研发和生产的模式,以经销商、KA和电商为主要销售渠道,坚持多品牌、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实施“川渝市场精耕、国内有序拓展、电商建设并举”的营销策略,致力为各年龄段消费人群提供安全、舒适和高品质的个人健康护理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系列如下所示:
  ■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运作策略
  公司主要采取“产、供、销”一体化的业务模式,覆盖从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实现了对产业链各个环节直接、及时和有效的协同控制。
  (1)采购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由供应链管理部的专业人员,根据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计划及原材料库存情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有效降低资金占用,并坚持与品牌供应商合作,不断提升采购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公司卫生巾和婴儿纸尿裤产品自主生产,公司完成产品的功能研发、外观和包装设计,按照产品设计及生产工艺要求,采购原辅材料,依靠自有生产技术、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组织生产,按照生产流程完成产品的制造。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经销、KA及电商渠道进行产品销售。此外,公司还采取ODM的合作模式,为消费品企业设计、开发和生产卫生巾、纸尿裤等产品。
  ①经销模式:公司与经销客户签订经销合同,以卖断方式向经销商销售产品,经销商在合同约定的地域内通过其下游零售终端将产品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借助经销商的渠道资源开拓市场,迅速提高品牌知名度、实现快速扩张。
  ②KA模式:公司与KA客户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洽谈合作事宜,签订年度框架销售合同,由KA客户主要采用委托代销的方式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公司产品。目前,公司的KA客户主要包括永辉超市、沃尔玛、重庆百货、华润万家等国内外知名的大型连锁超市和大卖场。
  ③电商模式:公司通过抖音直播电商和在天猫、拼多多、京东等电商平台上开设官方旗舰店或专营店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并拓展电商平台分销体系。公司亦通过美团、饿了么等O2O即时零售平台,进一步拓展营销渠道以实现更广的市场覆盖。
  3、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4年,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持续精进“川渝市场精耕、国内有序拓展、电商建设并举”的营销策略,聚焦优势资源,持续打造品牌力和产品力,公司在产品上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渠道上深耕核心优势地区,加快电商和新兴渠道建设,有序拓展全国市场。报告期内,公司线上、线下渠道收入均取得了较好的增长,中高端产品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品项结构持续优化,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同时,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进一步优化了营销体系,加大了市场拓展和广宣类资源投入,以持续扩大消费者人群和产品销售覆盖范围。后续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优化和丰富产品线、拓展营销网络、提高研发创新能力、优化人才结构等措施,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加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卫生巾、婴儿纸尿裤和成人失禁用品等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归属于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的吸收性卫生用品细分领域。
  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的统计,2023年我国吸收性卫生用品市场规模达到1,160.4亿元,较2022年增长4.1%。其中,女性卫生用品市场规模703.4亿元,较2022年增长8.2%;婴儿卫生用品市场规模322.6亿元,较2022年有所下降;成人失禁用品市场规模134.4亿元,较2022年增长11.1%。
  5、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的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功能不断完善、普及程度不断提升,尤其是吸收性卫生用品领域,已成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行业。随着个人健康护理意识不断加强,消费者对一次性个人卫生用品的舒适、健康、安全以及功能等方面的需求亦不断提高,整个行业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平稳发展,主要发展趋势如下:
  (1)消费需求的变化,推动市场规模提升
  随着我国消费者个人健康意识逐步增强,一次性卫生用品已从初步普及到了全面覆盖阶段。消费者需求已从单一品质追求转向到对舒适性、便利性及安全性的综合考量,推动行业向高端化、个性化和功能细分方向演进。当前我国卫生用品的市场渗透率已处于高位,行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之一已转向产品结构升级,深度洞察消费者需求变化并推出满足需求的产品,方能够让企业更好地抓住发展机遇、持续提高市场竞争力。
  (2)新兴渠道的兴起,引领消费新趋势
  随着我国零售业态加速多元化,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的营销渠道和模式亦渐趋多样。线下销售渠道主要涵盖大卖场、大型连锁商超、中小型超市、食杂店、即时零售平台等,线上渠道包括传统电商平台、垂直电商、直播电商、直播短视频平台等。近年来,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观念、购物方式和交流方式的改变带来了零售业态的变革,直播电商、O2O即时零售等多元化新零售模式快速发展,消费品零售线上线下融合趋势愈加明显。
  (3)产品创新能力提升,推动行业升级转型
  随着行业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的投入使用以及产品创新能力的提升,一次性卫生用品产品的安全性、舒适度和功能多样化等方面快速提升和改善,进而满足了消费者消费升级的需求,推动了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的升级转型。研发创新能力突出、生产技术领先的厂商将抓住发展机遇、持续提高市场竞争力。
  (4)国产品牌的创新发展与市场新机遇
  近年来,国内市场竞争格局重塑,国产品牌在技术研发、品质管控、品牌塑造等关键领域持续发力,显著提升了国产产品品质,逐步提高了消费者对国产品牌的接纳度。在中国质造与新零售业态的双重驱动下,国产卫生用品备受消费者青睐,国内企业凭借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产品及差异化竞争策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市场占有率逐年稳步攀升。
  6、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专注打造中国一次性卫生用品领域的本土领先品牌,在国内一次性卫生用品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旗下的“自由点”品牌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最佳品牌形象奖”、“2023年度最具影响力品牌奖”、“2024年度中国卫生用品行业匠心产品”、“天猫金妆奖2024年度中国品牌奖”等荣誉;“好之”品牌商标荣获“重庆市著名商标”等荣誉,公司产品在行业内取得了较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根据尼尔森的统计数据,在2024年年度全国销售额份额排名中,公司自由点品牌卫生巾产品的市场份额在本土卫生巾品牌中排名第二,在重庆、四川和云南市场销售份额排名第一,在贵州和陕西市场份额排名第二,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领先的本土企业代表之一。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将注册资本由429,401,300元人民币变更为429,112,550元人民币;同意公司根据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4月24日公司已实施完成2023年度分红派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3、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671,463.00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012,474.00元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03,310,754.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0,124,736.00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012,474.00元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1,000,164.00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03,310,754.00元。
  2、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充分考虑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预计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9,323,390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36,127,8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2.08%,实际分红总额按照后续权益分派实施为准。
  若在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星国华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陈莹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6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仔细阅读并审议了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对信永中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细致考察,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续聘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计划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故董事会将根据《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拟对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5)。
  3、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4、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2年1月2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1月24日。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7、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9、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59,240份,涉及激励对象438人事宜已于2023年4月4日办理完成。
  10、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完成。
  11、2023年4月18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50,000股已上市流通。
  12、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9,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30,880份,涉及激励对象72人事宜已于2024年3月29日办理完成。
  16、2024年4月11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07,750股已上市流通。
  17、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成。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8、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并最终选择行权的激励对象合计236人,涉及股票期权数量210,840份,行权股票已于2024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19、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8,7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0、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相关事项调整的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计划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预计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将对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16.23-0.55=15.68元/份。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7.54-0.55=6.99元/股。
  4、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事项,经过本次调整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23元/份调整为15.6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54元/股调整为6.99元/股。
  三、本次相关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广东贝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贝华”)发生原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00万元,公司与广东贝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298.27万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金铭先生、冯永林先生、谢秋林先生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比例=(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预计金额×100%。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吉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尔商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192365X1
  法定代表人:冯永林
  注册资本:1,37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销售:五金、机电设备、汽车配件、仪器仪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镇红星龙洞湾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吉尔商贸总资产为5,274.73万元,净资产为5,028.41万元,营业收入194.35万元,净利润50.9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冯永林先生担任吉尔商贸董事长,董事谢秋林先生担任吉尔商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吉尔商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吉尔商贸日常经营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贵州合力超市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合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6EFK2K3H
  法定代表人:李飞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电子烟零售;游艺娱乐活动;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游乐园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9栋2单元31层9号(花果园社区)。
  主要财务数据:鉴于信息保密原因,无法取得其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金铭先生自2019年11月7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间担任贵州合力惠民民生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合力系贵州合力惠民民生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贵州合力仍为公司关联法人,在此期间公司与贵州合力发生的交易仍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贵州合力日常经营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3、广东贝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56GDEJ9C
  法定代表人:李敬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迳兴二路5号F3(住所申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贝华总资产为5,984.30万元,净资产为5,182.35万元,营业收入4,633.21万元,净利润325.4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历任董事彭海麟先生担任广东贝华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广东贝华仍为公司关联法人,在此期间公司与广东贝华发生的交易仍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广东贝华日常经营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际结算价格依照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实现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61人,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39,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88%。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5)。
  3、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4、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2年1月2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1月24日。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7、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9、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59,240份,涉及激励对象438人事宜已于2023年4月4日办理完成。
  10、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完成。
  11、2023年4月18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50,000股已上市流通。
  12、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9,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30,880份,涉及激励对象72人事宜已于2024年3月29日办理完成。
  16、2024年4月11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07,750股已上市流通。
  17、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成。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8、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并最终选择行权的激励对象合计236人,涉及股票期权数量210,840份,行权股票已于2024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19、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8,7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0、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说明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2021年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为2022年1月24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月24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639,000股。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9,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8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①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确认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发布《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后,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的原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68人调整为537人,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76人调整为454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2人调整为83人。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拟授予数量由168.98万份调整为163.12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35.18万份调整为129.32万份;激励计划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26.56万股调整为320.5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61.25万股调整为255.25万股。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38元/份调整为17.0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69元/股调整为8.39元/股。
  3、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调整了激励计划中非线上业务员工公司层面2023年-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步修订《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非线上业务员工首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非线上业务员工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4、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08元/份调整为16.7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39元/股调整为8.09元/股。
  5、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78元/份调整为16.23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09元/股调整为7.54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一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2024年度公司业绩达成情况,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共计639,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月24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必要手续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323名,涉及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76,160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876%。
  2、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百亚JLC1,期权代码:037210。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方式。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5、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5)。
  3、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4、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2年1月2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1月24日。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7、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9、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59,240份,涉及激励对象438人事宜已于2023年4月4日办理完成。
  10、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完成。
  11、2023年4月18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50,000股已上市流通。
  12、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9,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30,880份,涉及激励对象72人事宜已于2024年3月29日办理完成。
  16、2024年4月11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07,750股已上市流通。
  17、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成。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8、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并最终选择行权的激励对象合计236人,涉及股票期权数量210,840份,行权股票已于2024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19、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8,7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0、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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