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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2日 星期六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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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84 公司简称:中信尼雅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35,018.4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595,932,713.78元。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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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中国葡萄酒继续承受压力。2024年3月28日,中国商务部宣布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导致中国葡萄酒进口数量出现了小幅度增长,但从全年数据来看仍未能撬动沉寂已久的国内葡萄酒市场。
  据国家统计局及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葡萄酒产量由2023年的14.3万千升下降至11.8万千升,同比减少2.5万千升,同比下降17.48%,全国葡萄酒产量比去年出现下滑,国内葡萄酒产量连续十一年呈下降趋势。葡萄酒进口量由2023年的24.96万千升上升至2024年的28.3万千升,同比增加了3.34万千升,增加13.38%,中国葡萄酒进口量呈现增长趋势。
  单位:万千升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海关总署网站
  公司是一家集葡萄种植、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葡萄酒企业。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行业分类的相关规定,公司属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的采购模式为:公司酿酒原料采购模式为“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即公司与种植单位或农户签订原料收购合同,公司为种植单位或农户提供生产管理及技术指导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原料检验标准采购种植单位或农户的酿酒葡萄原料。生产模式为: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场产销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配合“销量+合理库存”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流程主要为原酒的生产、加工和灌装包装环节。销售模式为:公司销售渠道按照区域进行划分,经销模式主要为批发代理和直销(含团购)。同时公司通过品牌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营销管理体系,目前已形成了能够覆盖全国省级地区的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体系。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发展经销商、大客户等合作伙伴百余家,形成了以新疆地区及全国核心经济圈为主的销售网络渠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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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6,143.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6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5,498.70万元,营业利润1,187.18万元,利润总额1,26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3.5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信尼雅 公告编号:临2025-001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话、电邮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毅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35,018.4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595,932,713.78元。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认定标准,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聘请了中兴华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号)。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号)。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号)。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王毅先生、范晓先生、孟庆文先生、胡丰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号)。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拟定公司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基本年薪标准为30万元,绩效年薪标准为40万元,目标年薪标准合计70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的一定比例核定,拟定原则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主要负责人的100%核定;享受公司正职级待遇但不担任实职正职的人员(含常务副总经理)按90%核定;子公司副职(级)一般按75%核定,本单位副职平均不超过75%,公司总监(级)参照执行,一般按60%核定。
  2025年度基本年薪按标准除以12平均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当年按不超过50%比例预发,次年决算后多退少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含税),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2024年度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总额为12.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黄健先生、苏洋先生、李婷婷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08号)。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信尼雅 公告编号:临2025-005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拟聘任的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行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4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尤开兵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中信尼雅(600084)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尤文波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徐工机械(000425)、中信尼雅(600084)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3年,自201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4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起在中兴华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3年为上市公司中信尼雅(600084)、宏盛股份(603090)、廊坊发展(600149)、汇鸿集团(600981)等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7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7万元),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同比下降超过20%,主要是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中标结果报价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年度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人工工时等因素决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兴华2025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信尼雅 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为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5年度公司预计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不超过12,683.00万元(主要是葡萄酒销售、物业服务以及房屋租赁等)。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5MAC8Y2HX5J
  成立时间:2023年02月09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7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7层
  法定代表人:俞章法
  注册资本:541,438.667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销售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123.37亿元,总负债636.07亿元,净资产487.30亿元,营业收入为105.91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7.30亿元。
  2、关联关系
  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履约能力。
  (二)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0000010168558XU
  成立时间:1982年09月15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
  法定代表人:奚国华
  注册资本:20,531,147.6359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务院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14,819.75亿元,总负债100,450.98亿元,净资产14,368.77亿元,营业收入为7,274.27亿元,净利润为1,011.51亿元。
  2、关联关系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
  2、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公允的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信尼雅 公告编号:临2025-002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话、电邮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宁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35,018.4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595,932,713.78元。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还聘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号)。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议所有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信尼雅 公告编号:临2025-004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信尼雅 公告编号:临2025-007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解释印发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信尼雅 公告编号:临2025-008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5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5日
  至2025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1日-4月14日(工作日9:30-13:30,14: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4楼。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范晓芬
  联系电话:(0991)8881238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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