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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48 公司简称:上实发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依然呈现调整态势,新房销售同比下降明显。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约97,385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2.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4.1%。截至2024年末的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增长10.6%,住宅待售面积增长16.2%。中央政治局会议在9月底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了最高的行业维稳信号,政策端持续出台旨在扭转行业基本面,注入市场信心;12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继续提出“稳住楼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从最高层为2025年的楼市维稳定下了坚实的基调。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大环境的挑战,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找准重点目标,做好经营工作。 房地产开发销售板块,2024年度抓住重点销售项目,根据不同项目所在地区及产品自身特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尽力推动去化。报告期内,公司上海青浦海源别墅作为稀缺庄园式产品,实现4.15亿元签约业绩;上海静安泰府名邸尾盘商铺和会所捆绑销售实现1.26亿元签约;其他地区项目也在困难中积极寻求去化方案,泉州上实海上海项目的商业和车位签约8244万元;苏州上实海上都荟签约3840万元,公司全年实现房地产销售签约金额约7.16亿元。公司全年实现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约5.32亿元,房地产项目结转利润下滑较多,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主业投资方面,公司于2024年2月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下属实际开发上海北外滩90#地块项目的上海实玖置业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7.4亿元,保障该项目开发建设的部分资金需求。 物业服务板块,上实服务稳中有进,2024年积极拓展非住宅类及公共服务、公共配套、公共资源、公共环境等“软基建”类,新拓展项目31个,净增合同管理面积250万平方米,续标项目30个,续标率达93%,全年在管面积约3200万平方米,同比增加6.67%,实现营业收入约12.63亿元。 不动产经营板块,公司在传统商办租赁需求过剩的情况下,稳定优质老客户的同时也不断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积极调整,寻求整体出租率保持平稳。酒店运营方面,公司旗下青岛钓鱼台美高梅酒店、湖州皇冠假日酒店也保持稳中有进。长租公寓方面,上海嘉定及宝山顾村两个长租公寓项目开业至今入住率持续攀升,基本符合预期。2024年内,公司整体不动产经营收入实现约6.14亿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存续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9上实01”)”余额人民币8.9亿元、年利率3.95%的债券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请见本摘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段落。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4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材料以邮件/纸质文件送达方式送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上午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0楼多功能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政先生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 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行政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5-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5-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司2025年度预算中,计划年内公司合并体系内银行借款总额在2024年底142亿元基础上新增贷款控制在40亿元以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说明:2024年度,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处于止跌企稳的调整期,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较大,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叠加公司因前期风险事件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及后续应对相关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等工作,公司内部也处于落实整改及风险应对处理的修复期,在此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提议。公司长期以来注重与广大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2014-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约人民币10.53亿元、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一次,公司前三个盈利的会计年度(2021-2023)累计现金分红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0.43%,近两个盈利会计年度(2022-2023)累计现金分红占该两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0.10%。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稳健经营、可持续经营、为全体股东创造回报价值而经营,在公司经营情况有所改善后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5-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任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徐槟董事兼总裁回避表决。 其中,公司时任董事长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审计费用支付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版)的有关规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及年度审计机构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向上会所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90万元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7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标准与前一年度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审计费用支付的公告》(临2025-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照规定履行合同,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与关联方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关联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临2025-10)。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政、徐槟、曲滋海、李开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估值提升计划考虑到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所处行业情况及股东诉求,该计划具备合理性、探索性及可行性,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情况、理解公司投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临2025-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登记办法等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 议案2-3、6-9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阅事项: 1.《公司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履职报告》; 2.《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声明; 6.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富平先生、王琳琳女士和崔霁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声明。经核查,公司现任第九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于2024年内的任职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出具《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7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 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此项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本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而实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了确认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8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说明请见公告正文相关段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291,286,638.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4,954,236.6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97,995,135.65元,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03,040,899.04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公司因为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鉴于公司所处行业仍处于修复期,也需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预留资金,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及流动性需求,从长远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拟建议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关于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年度,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处于止跌企稳的调整期,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较大,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叠加公司因前期风险事件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及后续应对相关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等工作,公司内部也处于落实整改及风险应对处理的修复期,在此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提议。公司长期以来注重与广大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2014-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约人民币10.53亿元、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一次,公司前三个盈利的会计年度(2021-2023)累计现金分红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0.43%,近两个盈利会计年度(2022-2023)累计现金分红占该两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0.10%。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稳健经营、可持续经营、为全体股东创造回报价值而经营,在公司经营情况有所改善后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9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 及2024年度审计费用支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 ● 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系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改聘。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版)的有关规定,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达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年限,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授权公司审计部牵头启动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颖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4家,涉及的行业包括贸易与零售业、房地产、制造业等。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蓝锦芳先生,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文红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3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招标审计费用中公司本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68 万元整(含税),较2024年度本部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同比减少11.58%;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60 万元整(含税),较2024年度本部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同比减少14.29%。公司控股的下属各级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约为人民币154万元整(含税),各级子公司须另行履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聘任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所,截至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上会所已连续2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上会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上会所为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已达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版)规定的最长服务年限且已达过渡期期限,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于2024年下半年开展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上会所、安永华明进行了沟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所履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公司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11月启动相关招标工作,于2024年12月5日完成相关评标工作,确定安永华明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授权公司职能部门启动下一年度的会计事务所选聘工作,在公司审计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并没有发现选聘工作存在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况,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也积极参加相关评审工作。在比选工作完成后,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为众多国内A股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专业能力及团队实力雄厚,诚信、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有较好的保障,同意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提供审计服务。 第二部分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支付 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上会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本部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根据上会所相关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公司提议支付上会所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90万元,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70万元,该审计费用标准与前一年度相同。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触发情形: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估值提升计划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计划通过夯实经营,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强化公司治理及优化ESG体系,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研究资本市场工具及寻找资源整合机会等措施推动估值提升。 ● 本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项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须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的有关规定,因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属于须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况,现将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中2024年1月1日至3月26日,低于公司前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41元;2024年3月27日至12月31日,低于公司前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45元,属于须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况。 2024年度各期公司每股净资产及股价情况: ■ *以上股价信息摘自万得软件。 (二)审议程序 该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平稳有序发展,公司具体估值提升计划如下: (一)夯实主业经营,寻求发展机会 公司在房地产行业波动的环境下,顺应上实集团整体发展战略指引,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先,在房地产主业方面需要拓宽思路打开销售渠道,加速库存销售和低效资产处置力度,及时回笼资金,为公司后续发展打下基础;物业服务继续稳中求进,持续拓展业态、提升服务质量及行业地位;不动产事业科学经营为公司作出稳定贡献。在主业稳扎稳打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研究行业转型动态,把握变革机会,理性寻求再投资等发展机会,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上海战略,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倡导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外部融资成本和环境,股东回报诉求等因素,每三年制定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在保障公司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执行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每三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截至2024年末,公司近十年累计完成现金分红达人民币10.53亿元、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一次,近三个盈利会计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36亿元,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0.43%。后续公司将在业绩平稳并保障公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法合理实施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强化公司治理,优化ESG体系 公司将以科学治理为目标,与时俱进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对标优秀公司治理企业,不断总结经验,持续调整并强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合理。另一方面,2024年3月公司在已连续15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后,发布了第一份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多年来公司在稳健经营的同时一直履行社会责任,近年来ESG体系也是上市公司的重要评价体系,公司在初步搭建ESG架构后将加强学习,不断深化公司全员对ESG体系的认识, 继续展现国企担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优化ESG结构,从不同维度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的价值。 (四)以信息披露为导向,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已搭建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日常信息披露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基础上,从形式上探索信息披露的丰富性、多元性、可读性,从内容上通过各类投资者互动平台和渠道切实了解投资者需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适当增加自愿性披露,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情况。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近年来通过网络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代表与广大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事项决策等开展交流解读,日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来电交流等形式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公司将以上述投资者交流形式为基础,总结优化上述交流形式并探索其他新型投资者交流形式,加强投资者与公司互动的便利性。 (五)积极研究资本市场工具,寻找资源整合机会 公司将积极研究各种资本市场工具。关于融资工具,在过往通过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等金融工具降低公司中期资金成本的情况下,后续将继续研究各种有利于公司经营的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关于市值管理工具,公司也将积极学习回购、增持等工具,研究市值管理工具的可行性。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鼓励上市公司整合优质资源,激发市场活力,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市场动态、企业动态,探索可以更好为主业赋能的资源整合机会,推动转型升级,助力公司长期平稳发展。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估值提升计划考虑到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所处行业情况及股东诉求,该计划具备合理性、探索性及可行性,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情况、理解公司投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评估安排 公司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调整完善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的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处行业平均水平的,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予以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项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须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5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 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材料以邮件/纸质文件送达方式送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0楼多功能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监事阳建伟、蒋道红、吕欣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阳建伟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相关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审计费用支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审阅了上会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该等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实际情况,以及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编制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方案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同时,该等关联交易未违背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1、2、5-7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6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执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对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结合相关资产的预期可回收状况、存货实际状况及可变现情况、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报告等资料,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测算和资产减值准备测试,并根据计算结果,于2024 年度: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约1.19亿元; 2.计提各类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约0.71亿元; 3.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0.07亿元。 其中,主要系 (1)计提长沙丰盛时代大厦项目存货跌价准备约1.02亿元 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长沙丰盛时代大厦”项目存货成本约4.71亿元,项目可变现净值约2.77亿元,由于该项目原累计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0.92亿元,公司本期计提该项目存货跌价准备约1.02亿元。 (2)计提母公司应收原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龙创)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0.67亿元 2024年度,法院裁定受理上实龙创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公司根据2024年10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实龙创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文龙及其他相关人员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关于对曹文龙没收财产、罚金、追缴违法所得等相关情况,综合判断公司收回上实龙创相关应收款项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公司本期计提上实龙创相关应收款项减值准备0.67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上实龙创相关的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3)计提上海实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0.07亿元 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实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宁波市鄞州帷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账面成本1亿元,历年累计已收回投资0.31亿元,该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约0.62亿元,公司本期计提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0.07亿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共减少公司2024 年度利润总额约1.96亿元。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相关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0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否。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集团”)、上实集团一致行动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实”)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关联企业等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约4,460.00万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约1963.89万元,在年度预计范围内。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并结合公司2025年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50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上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实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1)关联方名称: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冷伟青 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推进五大核心业务一金融投资、医药(全产业链)、基建(高速公路、水处理、固废处理、新能源)、房地产、消费品,并积极拓展养老、环保等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关联方名称: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59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冷伟青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3)关联方名称: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芊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4)关联方名称:上海上实金融服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益朋 经营范围:与资本、资产服务和管理有关的各类业务的投资、经营和咨询,国际招标、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5)关联方名称: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9,641.4318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秋华 经营范围:原料药和各种剂型(包括但不限于片剂、胶囊剂、气雾剂、免疫制剂、颗粒剂、软膏剂、丸剂、口服液、吸入剂、注射剂、搽剂、酊剂、栓剂)的医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疫苗)、保健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医药装备制造、销售和工程安装、维修,仓储物流、海上、陆路、航空货运代理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经营、提供国际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药品及相关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6)关联方名称:上实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阳建伟 经营范围:为投资方在国内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培训服务;从事信息及政策研究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7)关联方名称: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4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 法定代表人:郭箭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三、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四、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8)关联方名称:上海海外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沈晓初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科技开发和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9)关联方名称: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总股本:2,575,665,726港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BHK/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807) 公司董事长:周予鼎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涉及污水处理、供水、污泥处理、固废焚烧发电及其他环保相关领域。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2.公司董事/高管任职关联单位: (1)关联方名称:上海上实北外滩新地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6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黄海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任职董事单位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1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公司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现将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房地产业务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度土地储备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土地储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2024年度房地产项目建设进程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项目6个,其中桩基施工阶段项目3个;主体施工项目3个,该3个项目合计在建面积约9.18万平方米。报告期内竣工项目1个,竣工面积约1.95万平方米。 三、2024年度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2024年1至12月,公司累计实现合约销售金额约合人民币7.16亿元,同比增加约29.75%;实现合约销售面积约合4.1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约167.69%。 四、2024年度不动产租赁情况 2024年1至12月,公司实现包括写字楼、商铺、车库、厂房等业态的不动产租赁收入约为人民币6.14亿元,同比增加约53.80%,租赁面积约为43.5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约11.53%。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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