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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2日 星期六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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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97,501,26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经营概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优秀的中国能源服务商,在当前国家能源结构向多元化转变的背景下,通过积极推进能源业务、科技研发与装备制造业务、供应链业务以及其他延伸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元的用能选择。公司深耕城市燃气业务,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气能力,稳中求进开拓燃气业务。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石油化工产品、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能源服务,并持续开展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氢能装备制造研发、管道检测、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等科技技术攻关。公司不断深挖能源产业链禀赋,创新业务模式,积极推进供应链业务,协同石化仓储、码头、运输等固有优势资源,为客户提供大宗商品资源、物流、仓储等一揽子供应链服务;此外,公司持续探索其他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工程服务、生活服务等延伸业务,努力推进绿色低碳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传统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国内天然气供应量49.07亿方,等值油品销售量191.88万吨。公司总资产为193.11亿元,较期初增长9.99%。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15.89亿元,同比增长23.70%。其中,供应链及其他业务收入为169.22亿元,同比增长72.17%。因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经营模式不断优化,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亿元,同比增长1.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8.08亿,同比增加13.81%,经营业绩保持双位数增长。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17.50亿,同比增加8.97%,现金流情况良好。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1)城市燃气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城市燃气业务,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气能力,稳中求进开拓燃气业务。建立了集资源采购、接收、储运、销售一体化的天然气业务模式,在基础设施、资源供应、客户结构、区域布局等方面具备一定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国内天然气供应量49.07亿方,其中工商业及贸易等用户占比约77.69%,居民用气占比3.85%,电厂用户占比14.99%,代管输量占比3.47%。
  基础设施方面,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气能力,同时兼顾发展与安全,公司立足当前,着眼长远,2024年持续推进天然气管网和场站建设,构建全市“一张网”的两级高压系统,实现全市天然气应急统一调配、应急储备一体化,提高佛山市天然气输配系统的供应及调度能力。
  1)管网完善,互联互通
  公司管网经过多年发展,区域市政管网建设成熟,基本完成辖区主要区域全覆盖,具备弹性、高效、可靠、安全的多级制输配供气系统。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系统已与多个上游管网连通,形成北西中三路管道气源接入通道。各区域间管网互联互通,输配调度能力强,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和预防能力,实现以广佛为极点辐射带动周边城市的高压管网互联互通、互济互保,建成国内领先的天然气供应系统。
  2)应急调峰,稳定保供
  公司立足城市燃气发展定位,建立自主可控的应急储备及调峰系统,保证供气安全,目前在佛山市多个镇街已建成LNG应急储配站和调峰站。在管网水力工况末端、主干管道沿线、用气负荷集中区域形成适应外部动态变化的弹性发展能力和适应能力,必要时可为佛山市天然气应急调峰,有效降低资源采购成本的同时积极筹划自有调峰储气库项目,实现紧急情况状态下应急保供。结合高压输配系统全市“一张网”,提高储备能力、调峰能力及应急能力。2024年5月,三水区南山LNG储配调峰站建成投运,是助力佛山北向战略的重要举措,满足未来发展的用气需求。
  3)智能管网,守护安全
  近年来,佛山市提出“数字佛山”的建设总体规划。在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架构下,公司结合全国、省燃气发展规划提出的“智慧燃气”发展要求,以“智慧综合管理+智能管网+智慧场站”的模式持续提升管网运营先进水平,建立了用户信息管理系统、SCADA系统、燃气GIS系统、智慧管网系统、泄漏报警在线监控系统和燃气调度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构建“设备网络化、监控智能化、管理科学化、数据可视化”的“智慧管网”系统体系,保证城市安全和服务城市发展。
  资源供应方面,公司坚持城市燃气行业的民生属性,大力提高民生用气水平,优先提升天然气普及率,同时加大天然气在商业、工业、制氢以及电力等领域推广使用力度,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和消费规模。
  1)资源采购多元,供应稳定扎实
  公司持续构建多元化气源结构,牢固资源保障体系,目前形成以国内资源供应为主,国外资源供应作为有效补充的气源供应格局,天然气供应扎实稳定。公司积极与国内外供应商探索中长期合作,目前已与广东大鹏、中石油、中海油气电、中石化等国内上游燃气供应企业以及碧辟(中国)、切尼尔能源、中化新加坡等国际供应商签订天然气采购合同,并与国内外LNG供应商进行合作,适时采购LNG。通过丰富气源结构,有效提升公司应对市场资源波动时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同时公司与周边区域城市燃气公司在资源调配,互供互保,应急调峰等方面强化合作,进一步保障公司供气安全。
  2)拓宽贸易渠道,陆海气源互补
  公司积极参与国际LNG贸易,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并深化合作关系。公司获穆迪Baa1和惠誉BBB+双投资级国际评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国际形象和影响力;上述评级充分反映国际评级机构对公司在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盈利能力、风险把控等方面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继续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发优质贸易伙伴,开拓国际贸易,提升议价能力。
  客户结构方面,在国家“碳中和”背景下,公司牢牢把握国家各项支持政策出台的窗口期,抓住经营区域内用能客户对多元化能源的需求,通过各类业务相互协同,深耕经营区域的综合能源市场,积极开展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业务,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强化公司天然气核心竞争力,实现与用户的全面深度合作。
  1)工业市场培育厚实
  广东省是全国首个经济总量破14万亿元的省份,佛山作为全国第17个、广东省第3个经济总量超万亿元的城市,也是万亿级城市中罕有的工业占比超五成的城市,在全省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得益于佛山市工业规模的优势布局,依托30余年来深耕城市管道燃气市场培育的底蕴与积累的经验,公司下游用户结构丰富,抗风险能力强,形成工业用户与居民商业用户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市场格局,辖区内拥有陶瓷、玻璃、铝型材、金属加工、纺织、家电等成熟稳健的大用户。公司坚持打造核心竞争力,通过严格控制成本,使单位运营成本有效降低。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持续巩固资源优势和渠道优势,深化“专业化”经营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聚焦于各类客户的用能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能源供应链服务,帮助客户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创造价值。此外,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并结合自身资源能力,持续优化创新商业模式,不断增强客户黏性。
  2)政策引领导向充分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第21号令,将“城市燃气”用户调整为“城镇燃气”用户,同时不再突出强调中大城市。公司积极拓展、加密城市供气管网,配合城市更新、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及乡村振兴等政策方案,重点建设产业聚集区、村级工业园区及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区、城中村配套燃气管道,分阶段开展不同类型的乡村气化工作,推进城乡服务均等化,实现管网覆盖。2024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规定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采用清洁能源,原则上不适用煤炭、生物质等燃料。推动全省玻璃、铝压延、钢压延行业清洁能源替代。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着力解决企业节能改造、金融服务、资本合作等难题,有效助力企业平稳过渡。随着国家对餐饮行业安全要求的逐步提高,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佛山市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环节风险排查治理和源头管控,鼓励公建商业用户将瓶装液化石油气改为管道天然气,公司大力推进餐饮客户“瓶改管”工作,推出“瓶改管”分期及租赁模式等优惠措施,推广使用高效安全清洁的天然气。
  3)气电发展具备潜力
  佛山市目前已建成投产福能电厂、华电顺德、华电三水、高明大唐热电冷联产等天然气电力项目,与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相比,天然气发电设施建设仍有较大发展潜力。2024年6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第21号令,“优先类”新增两项天然气发电项目,彰显天然气发电发展潜力。按照《佛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佛山市将加快推进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华电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园分布式能源站二期等天然气发电电厂项目的建设,稳步增长的市场需求将为天然气业务发展带来更多增长动能。
  区域布局方面,公司合计已拥有13个区域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在佛山市内,公司统一接收所有进入佛山市地域范围内的管道天然气,拥有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和顺德区的管道燃气独家特许经营权;在佛山市以外地区,公司分别获得了南雄市(不含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南雄燃气发电项目”的供气)、肇庆市高要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规划区域、恩平市(沙湖镇和横陂镇除外)、河北省武强县行政管辖区(城区除外)、肇庆市广宁县古水太和工业园区、湖南省浏阳市东南片区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公司在拥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地区内,向下游用户销售天然气,满足居民生活及采暖、工业、商业、发电、交通运输和分布式能源等多个领域的用气需求。
  (2)新能源业务
  1)冷热能业务
  公司积极推进燃气经营区域内的冷热能市场开拓。一是分布式供热业务方面,主要针对医疗、养老、学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用能需求,制定精准科学的节能措施,提供包括能源托管、集中供热、锅炉改造、中央供冷节能改造等多元化能源供应服务方案。2024年3月,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1号楼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及蒸汽节能改造顺利投产,为公司公共机构类节能项目树立了典范。二是集中供热业务方面,目前,以“电厂余热为主、备用燃气锅炉为辅”的模式为供热管网周边用热企业输送优质蒸汽。一方面通过蒸汽管网将附近燃煤热电厂所产的蒸汽输送至沿线客户及三水西南水都基地,另一方面利用天然气锅炉进行补充备用。通过实施集中供热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步推进蒸汽支线管网的建设,报告期内,新增供热管道DN150约700米,覆盖更多的沿线工业客户;公司向客户供应集中工业蒸汽约127万吨,供热(热水)约123万吉焦。
  分布式能源业务方面,通过深化天然气利用,为下游工商业用户提供热、电、冷等一体化能源供应服务。目前公司投资的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拟建设2×12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主要产品为电和工业蒸汽,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发电量9.85亿千瓦·时,项目已纳入广东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投产后将助力三水西南水都基地集中供热的推广,降低水都基地用能成本。
  2)光伏及储能业务
  公司依托燃气业务经营区域优势,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发展,精选优质用能客户开展光伏能源合作,实现合作共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2个,容量约2.5MW,累计持有光伏项目30余个,累计装机容量超过36MW。2024年全年累计发电量约3500万kWh。在售电业务方面,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售电市场的逐步开放,售电业务逐步向能源综合服务、节能减排咨询及清洁能源开发等多个领域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稳抓电力改革机遇开展售电交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用电方案和增值服务。
  在储能节能业务方面,公司紧密关注行业技术革新及成本变化,紧跟政府关于支持储能发电行业有序发展的产业政策,以燃气业务经营区域为依托,稳步拓展优质用能客户开展储能节能合作,为客户提供高效的能源供应服务及节能管理,实现能源高效利用、节约能源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储能项目向客户供应电能约44万kWh。
  (3)科技研发与装备制造业务
  1)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
  公司已组建以十余名博士及教授级高工为核心的60余人的SOFC专业研发团队。公司与国内知名SOFC电堆头部企业及境外知名SOFC系统设计公司合作共同推进SOFC系统样机的开发,现正开展样机组装与调试工作。此外,公司作为核心参与单位,联合国内SOFC电堆头部企业、清华大学等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项目已获批,公司正在积极开展首期300kW的SOFC热电联供系统示范应用的建设工作。在SOFC项目上,公司已累计授权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60项,软件著作权登记18项;并被认定为广东省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参与制定的SOFC行业标准以及多项团体标准也已正式发布并实施。
  2)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
  在国家双碳战略的引领下,公司紧抓工业燃烧与节能减排领域的发展机遇,致力于推广陶瓷工业窑炉数字智能化节能系统及热工装备的应用,同时提供专业的窑炉节能改造服务,助力陶瓷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报告期内,公司自主设计建造的首条低碳数字智能化窑炉示范线成功通过调试验收并投运交付用户使用,该示范线搭载了公司自主研发的整线热工数字智能控制系统,窑炉烧成能耗(含干燥)低至450 kcal/kg瓷,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新增10条窑炉生产线的节能改造项目,改造项目涉及窑炉数字智能燃烧系统、窑炉烟气及冷却带制品高效热回收系统等改造升级,已验收项目平均验收节能率超过7%,公司目前窑炉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至16个。
  基于前期的节能改造项目经验,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成功推出陶瓷整线热工数字智能系统V2.0及窑炉制品高效余热回收系统,并结合窑炉数智控制系统开展高温空气助燃燃烧器的研发,实现了300℃以上的高温助燃功能,进一步提升了节能率。
  3)管道检测
  公司以管道安全运营为切入点,密切关注检测市场的需求和发展趋势,持续对管道检测核心产品及装备进行研发优化,致力于提供专业的管道内检测、外检测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取得“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微型泄露检测无人机系统、车载智能巡线设备、阴极保护智能远传系统的研发与销售”相关的ISO“三体系”认证(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志着公司在检测业务综合实力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阴保智能采集仪”已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实现了网状管线智慧巡检功能,并在佛山市顺德区、三水区进行推广应用;“动态AI视觉巡检设备”正在国内多家企业开展试用;管道专用检测产品 “牵拉式三维陀螺仪”已投入使用,并实现同款产品的外采替代;“自动力三维测绘设备”已完成DN250~DN400口径燃气管道现场环境测试验证。
  4)氢能装备制造研发
  公司紧抓氢能装备产业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整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氢能设施与工程分会、中国城市燃气氢能发展创新联盟的资源,推动氢能高端装备国产化推广及应用。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公司积极推进顺风加氢站、南庄综合能源供应站及明城综合能源供应站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共提供加氢服务超过6400车次,加氢量超过6.8万公斤。
  在氢能装备方面,公司持续拓展市场份额,报告期间,与国内制氢行业头部企业一阳光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携手拓展能源装备领域业务,子公司佛燃天高再次斩获千万级氢能压缩机订单,体现了公司已具备承担大型氢能项目的实力。公司不断加快推进能源装备领域研发和创新,自主研发的90MPa隔膜压缩机已通过了应用场景运行测试,测试结果均达到量产机型标准,此外,还启动《可移动式高压天然气隔膜压缩机》与《余气回收隔膜压缩机系统开发》两项研发工作,进一步为技术研发和业务发展蓄势赋能。
  (4)供应链业务
  公司深耕经营区域内能源供应业务,持续聚焦于各类客户的用能需求痛点,充分发挥能源基础设施及资源优势,并协同石化仓储、码头、运输等优势资源,为涵盖央国企、地区性批发商、加油站终端等多种类型客户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供应链服务。未来,公司将积极打造涵盖端到端的产销衔接、库存管理、物流配送、价格管理和数字化服务等链条集成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平台,致力于成为全国一流的能源供应链管理者。目前,公司经营品类已从天然气扩大至成品油、燃料油、沥青、生物柴油、甲醇、再生资源等产业链上多个细分品种,经营网络以覆盖珠三角为主、辐射沿海地区为辅。
  1)石油化工供应链业务
  近年来,相关管理部门发布了系列税务调整及供应链优化政策,进一步完善石油产品市场流通规范化管理及环保石油产品流通,有利于公司发挥合规经营、企业品牌优势。
  公司在广州南沙小虎岛投资了综合能源石化仓储基地和石化码头,其中仓储基地占地750亩,总库容91.83万立方米,126个不同容量的储罐,能够高效装卸及存储多种能化产品,储存各类石油化工品种可多达39种。石化码头拥有11个泊位,是珠江口岸最大的专业石化码头,最大装船流量可达3000m3/h。公司通过发挥南沙仓储及小虎石化码头作为珠三角大型石化仓储基地和物流设施的优势,积极推进成品油、燃料油、甲醇、生物柴油、沥青等能源化工产品为主的供应链业务,逐步形成以南沙仓储为中心的供应链网络。公司长期开展集约化采购,通过与国内外大型炼厂、资源商签订长期购销协议,进一步提高资源端运营效率;同时持续推进物流供应网络敷设,在东莞、佛山部署成品油提货点,下沉市场开发终端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培育开展了生物柴油、保税燃料油进出口业务近10万吨;其中,南沙仓储作为库方联合船供油企业、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参与了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项目,顺利协同相关央企在南沙港区域开展B24生物燃料油加注业务,助力碳减排及清洁能源供应;成功促成了广东自贸试验区首单 “高低硫保税燃料油混兑”业务的顺利落地,进一步推动了自贸试验区的业务创新与实践探索。报告期内,公司等值油品和化工品销售量191.88万吨,同比增长67.35%。
  2)天然气供应链业务
  公司围绕天然气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立足国内终端天然气消费市场,积极参与国际LNG贸易,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并深化合作关系。公司以主营业务城市燃气及广泛的工商客户群为抓手,以自身良好的评级资信、资金获取、资源整合等能力,力争为佛山市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的客户群提供大宗商品资源、物流、仓储等具有竞争力的一揽子供应链整体服务,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跨越市场周期的风险对冲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新动能。
  (5)延伸业务
  1)工程服务业务
  工程服务业务涵盖燃气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施工、造价咨询等方面,主要为管道天然气等能源业务提供配套和支持。公司子公司华禅能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房屋建筑监理乙级资质,目前拥有GA1(覆盖GA2)、GB1、GB2、GC1(覆盖GC2)级别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设计、监理、咨询业务范围的压力级别、规模、种类等均做到了大幅度地扩展提升,业务范围从承接城市燃气管道设计向城市燃气管道设计、场站设计、热能工程设计、工业管道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等多向扩展,从单纯工程设计向工程建设程序全过程环节延伸,提供燃气工程建设的设计、监理、咨询等技术服务。公司子公司华燃能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压力管道GB1、GB2、GC2安装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资质,业务范围从承接城市燃气工程向城市燃气工程、热能工程、工业管道工程、充电桩工程、光伏工程和其他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多方面发展,为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管道燃气用户提供燃气管网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服务,并积极配合公司热能、光伏等新能源业务延伸,参与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子公司华睿能稳步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城市燃气业务外,还向光伏行业和建筑行业拓展业务。
  2)生活服务业务
  公司充分利用深耕佛山三十年的优质安全服务品牌形象,积极推动延伸增值业务的多元化发展:以“安全守护”概念为核心,从“单一产品销售”向“一站式全方位安全服务解决方案”进行战略转型,通过推广厨电、自闭阀、燃气报警器、烟感器、便捷式灭火器等安全民生产品,到提供全屋安全智能家居服务,逐步培养了居民用户及工商业用户的燃气使用安全意识,为用户创造了更为长远且实用的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6月21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佛燃能源主体及“21 佛燃能源 MTN003”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债项信用等级为 AA+,评级结果在受评债项的存续期内有效。2024年11月29日,东方金诚关注到佛燃能源已向“21 佛燃能源MTN003”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本金及最后一个年度利息,“21 佛燃能源 MTN003”已在银行间市场摘牌。鉴于“21 佛燃能源 MTN003”已全部偿还,且佛燃能源在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场无东方金诚评级的存续债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公司主体及“21 佛燃能源 MTN003”的评级,自公告出具日起不再更新关于公司主体及“21 佛燃能源MTN003”债项的评级结果。
  2024年6月19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佛燃能源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佛燃能源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19 佛山燃气 MTN001”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24年9月6日,联合资信根据佛燃能源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及提供的兑付凭证,“19佛山燃气 MTN001”已完成兑付,不再存续。根据有关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联合资信《终止评级制度》,联合资信终止对公司及“19 佛山燃气 MTN001”的信用评级, 并将不再更新公司及上述债项的评级结果。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中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8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任独立董事陈秋雄先生、周林彬先生、廖仲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徐中先生就《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现行总股本1,297,501,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98,425,290.03元(含税),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5年中期(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200,522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含存量及新增)。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以公司与相关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会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相关授信业务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继续支持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155,765万元,公司仍在存续期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63,529.1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新增与存量担保额度之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担保事宜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办理,会议同意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和以下两类子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按资产负债率对担保额度分别进行调剂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根据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文件为准。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报告出具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评结果,会议同意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
  关联董事尹祥先生、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评结果,会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2025年发展规划,同意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王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会议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其中提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10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办公室;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一83031246。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一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一83031246;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1”,投票简称为“佛燃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说明:1、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4月10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衡翔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现行总股本1,297,501,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98,425,290.03元(含税),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号)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更名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640,000.00元,扣除当时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8,725,192.45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731,914,807.55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7,032,57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14,882,235.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4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4,943,145.22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募集主体,也是收购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该项目原名为“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因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更名为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故相应修改募投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佛山市三水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肇庆佛燃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将拟使用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公司实施对应项目。
  三、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881,965.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77号)。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3月9日置换完成。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9月8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其进行结项;会议同意公司结合工程建设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对“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进行终止;并同意公司将上述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36,498,095.20元(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上述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累计已转出36,529,140.13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4,943,145.22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高压管网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建设项目均为公司运营的现有高压管网系统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的改建、扩建和完善,目的是增加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区域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与现有高压管网和中压管网并网运行,因此日常发生的费用、产生的收入无法直接在原项目与改建、扩建和完善后的项目间直接进行区分,公司按照项目整体进行核算。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3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一、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表一: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6.81%,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11.26%,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注2: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及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为公司运营的现有高压管网系统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的改建、扩建和完善,目的是增加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区域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项目建成后与现有管网并网运行,用于向子公司供气,其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因此还未开始用气而未产生效益。
  注4:计算方法为:按照新增用户年销售额占相应公司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将该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非正常经营性损益后的余额作为募投项目实现效益。
  注5: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更名。
  注6:收购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对应的2024年实际效益为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3,134.52万元。
  注7: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因此无调整后投资总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累计已转出36,529,140.13元。
  注8: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75.78万元后,实际可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1,488.22万元。如按上述金额计算,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80.89%。
  注9:本专项报告及附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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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5:“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6.81%,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11.26%,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注6:计算方法为:按照新增用户年销售额占相应公司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将该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非正常经营性损益后的余额作为募投项目实现效益。
  注7:收购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对应的2024年实际效益为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3,134.52万元。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3,115,733.54元,未分配利润2,255,764,932.59元;母公司净利润711,170,395.41元,未分配利润703,347,830.28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03,347,830.28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71,117,039.54元。
  公司拟以公司现行总股本1,297,501,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98,425,290.03元(含税),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22,800,605.28元,其中包括:(1)2024年特别分红预案(2024年第三季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4,375,315.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2月20日实施完毕);(2)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298,425,290.0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3.00%。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09.77%。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四、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分红责任,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5年中期(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155,765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810,765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45,000万元。公司仍在存续期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63,529.1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新增与存量担保额度之和,担保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因担保对象归还借款或担保到期结束,相关担保额度释放后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根据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类文件金额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一)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
  注:公司为佛山市三水蓝聚能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新加坡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30,000万元的担保,四家子公司共用担保额度230,000万元。
  (二)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
  注:公司为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80,000万元的担保,两家子公司共用担保额度180,000万元。
  上述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担保事宜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办理,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
  法定代表人:熊海燕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主楼第3层
  注册资本:32,575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企业管理咨询;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综合能源于2013年3月29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8,630.93万元,净资产为35,050.8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2,291.52万元,净利润为462.31万元。
  经查询,综合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源能”)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恩平道利园二期28楼28-56及28-57室
  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天然气的销售和进出口,天然气配套服务的相关咨询,成品油贸易,煤炭贸易。
  香港华源能于2020年1月8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燃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2,748.59万元,净资产48,845.5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113.34万元。
  经查询,香港华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昊能”)
  法定代表人:刘春明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唐园西一街16号3楼301室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
  佛山华昊能成立于2019年11月06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3,493.10万元,净资产89,277.0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37,059.47万元,净利润82.18万元。
  经查询,佛山华昊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州南沙华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华懋”)
  法定代表人:陈振佳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港荣一街1、2、3、4号3#408-2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成品油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同能源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
  南沙华懋于2024年5月21日注册成立,为佛山华昊能全资子公司,佛山华昊能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58.18万元,净资产为271.1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9.61万元,净利润为 -728.87万元。
  经查询,南沙华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科技”)
  法定代表人:阮鹏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五路25号一座202室
  主营业务:研发服务、节能效益分享、数字智能化产品研发及销售、气体压缩机。
  佛燃科技于2020年8月17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5,365.35万元,净资产为34,908.1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0,519.26万元,净利润为2,330.77万元。
  经查询,佛燃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华吉(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吉能源”)
  法定代表人:林文才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7号1203室(仅限办公)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
  华吉能源于2020年09月23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能”)和广东吉淅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公司,华兆能持股比例为51%,广东吉淅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94.88万元,净资产为 576.3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774.10万元,净利润为13.46万元。
  经查询,华吉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华翌(广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翌能源”)
  法定代表人:郭俊峰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13号-2 20C室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
  华翌能源于2020年07月06日注册成立,为华兆能和广东翌昇源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公司,华兆能持股比例为51%,广东翌昇源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03.45万元,净资产为530.9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155.53万元,净利润为22.51万元。
  经查询,华翌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佛燃能源(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常州”)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1幢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
  佛燃常州于2024年12月19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新设成立,目前尚未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经查询,佛燃常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新加坡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华源能”)
  注册地址:新加坡海滩路38号南海滩大厦29-11号
  主营业务:天然气贸易
  新加坡华源能于2025年1月9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燃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新设成立,目前尚未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经查询,新加坡华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仓储”)
  法定代表人:刘春明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石化工区
  注册资本:64,743.280871万元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仓储;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
  南沙仓储于2004年5月17日注册成立,南沙仓储的股东为公司、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70%,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9,385.00万元,净资产为-2,594.0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9,171.00万元,净利润为3,134.52万元。
  经查询,南沙仓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源能”)
  法定代表人:刘春明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唐园西一街16号3楼306室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等。
  佛山华源能于2019年9月18日注册成立,为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6,883.61万元,净资产为6,467.5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39,404.53万元,净利润为3,861.46万元。
  经查询,佛山华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佛燃”)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2栋1107
  注册资本:43,0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能、热能、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前海佛燃于2017年2月15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4,030.33万元,净资产为28,173.2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15,588.75万元,净利润为18,234.10万元。
  经查询,前海佛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佛山市三水蓝聚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聚能”)
  法定代表人:何文权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B30车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
  蓝聚能于2018年10月22日注册成立,蓝聚能为佛山市华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915.48万元,净资产为5,091.9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84,465.80万元,净利润为3,206.26万元。
  经查询,蓝聚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综合能源、香港华源能、佛山华源能、佛山华昊能、南沙华懋、佛燃科技、佛燃常州、新加坡华源能、前海佛燃、蓝聚能等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被担保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原则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沙仓储、华吉能源、华翌能源等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将股权质押给银行,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就上述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90,252.44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122,278.4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4.51%;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19日收到副董事长冼彬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冼彬璋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王颖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
  王颖女士简历
  王颖,女,中国国籍,1971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润五丰国通广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季华加油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广东汇源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广东烟草佛山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颖女士就职于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其多家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职务,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王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含5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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