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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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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5-02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12月11日,经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申请,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05破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5)。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948,756,523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加增至1,603,071,367股。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515,385,607股用于按前述方案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产业投资人及其指定的员工主体、财务投资人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受让;其余433,370,916股全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汉马科技及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五家子公司的普通债权。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划转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转增股票中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产业投资人及其指定的员工主体、财务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受让的515,385,607股股票,已全部划转至相应主体名下,股份性质为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转增股票中433,370,916股股票用于向债权人分配以清偿债务。公司于近日向法院申请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45,663,1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85%,向相应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剩余股份199,419,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
  三、其他事项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皖05破10号之二),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当前已完成重整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运营工作正常进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编号:临2024-057)。若公司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6条规定,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一)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本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若公司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6条规定,公司将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2025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2025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2025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及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因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1,300万到14,300万,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500万元到18,500万元,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5,500万元到-102,500万元。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为415,000万元到435,000万元。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99,700万元到419,700万元。预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25,700万元到328,700万元。本期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预测数据,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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