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8,16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为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8,16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9,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年3月19日,神驰机电与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北碚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神驰进出口在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北碚支行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31日内的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8,160万元。神驰进出口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745334523N 成立时间:2002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谢安源 注册资本:45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20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 销售发电机组。 神驰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 保证人(乙方):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债权金额:8,16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神驰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神驰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64,9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0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