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情况概述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已包括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此次申请授信期限为本议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本次授信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近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折合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同时,控股子公司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作为债务加入方,履行公司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0日期间,在江苏银行办理各类业务而实际形成的债务本金最高余额6,000万元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应付费用并签署《承诺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进展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子公司提供债务加入事项,系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