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21日起,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如涉及),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同时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和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如涉及)等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3月2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说明(以工银瑞信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 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25年3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3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5年3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3月26日起可以查询,并可以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3月21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7、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8、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 9、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工银瑞信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A50”,扩位证券简称为“中证A50ETF基金”; 2、基金管理人在每季度对基金累计报酬率和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进行评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5年3月26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3月27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