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至2025年9月29日,并对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和《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延长为“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9月29日”。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2年3月28日。 二、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针对延长存续期事宜的修改详见附件《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特殊开放期安排 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外,对本集合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在特殊开放期内,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在此期间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于特殊开放期内,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推广机构办理赎回事宜。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相关资料。 2、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更新)》、《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2025年第1号)》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3、风险揭示 (1)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9月29日,期限届满后可能存在资产管理合同终止的风险。 (2)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4、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311-95363,公司网站:www.953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附件:《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 ■ (二)《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本招募说明书一并更新集合计划管理人信息、托管人信息、相关服务机构信息、投资组合情况、投资业绩相关情况以及其他披露事项。具体请见更新后的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照公募基金运作)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提示性公告 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于2025年3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95363.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311-95363)咨询。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