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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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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0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0日 至2025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4月7日一4月9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6:3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传真:0591-8788122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5.5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065.75万元,实际金额以销户结清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将全部结项。 ●截至2025年3月18日,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45.5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065.75万元,实际金额以销户结清时专户余额为准),约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9.83%,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首发募集资金专户。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5.5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065.75万元,实际金额以销户结清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8,53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329,603.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04,396.22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3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①上述“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和“变更后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是经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原“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变更投资的项目及变更后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②“对应募投项目资金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是经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针织横机及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专户取得的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对应所属募投项目。 ③“变更后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是银行询证函费用和汇款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截至2025年3月18日,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45.5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065.75万元,实际金额以销户结清时专户余额为准),约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9.83%。相关情况如下: (一)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以较优的资金投入完成了募投项目的建设。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截至2025年3月18日,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合计6,894.51万元(含税),其中未使用的金额为4,065.75万元。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用途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本次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终止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分别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睿能科技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睿能科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睿能科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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