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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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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陈志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陈启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 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并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持有公司股份3,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5,110,995股,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7.05%。 2、广州万顺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除以下情形外无增持计划: 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96,880,000股,由广州万顺以现金认购拟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定向增发目前已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及2025年2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广州万顺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8、相关承诺: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广州万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63 %,增持金额 1,003.28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金额下限目标。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广州万顺持股情况如下: ■ 四、增持计划延期实施的原因及延期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广州万顺发来的《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其来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的主要原因及延期情况如下: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窗口期和春节、国庆节等多个非交易日影响,实际可操作时间大幅缩短。同时,为支持公司发展,广州万顺曾向公司提供大额资金借款用于经营,但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再加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融资渠道受限,广州万顺增持计划的实施面临较大困难,导致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 基于对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广州万顺决定继续履行增持计划,拟将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 五、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及陈渭安先生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3 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合法合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因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广州万顺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关联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4、特别提示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4月9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9日(其间交易日的9:00-11:00或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 7、传真登记号码:020-83628691 8、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应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20-83628691 传 真:020-8362869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 邮政编码:510610 邮 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请委托人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9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 股份比例触及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自2024年9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控制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延期实施的告知函》,知悉广州万顺于2025年3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50,000股,增持比例触及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注:上表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与总数之和或占比尾数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后尾差造成。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19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后,广州万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2023年7月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及亚太矿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签订了《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将其持有的32,177,295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9.95%)、兰州太华将其持有22,583,7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99%)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广州万顺取得公司控制权,并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4,760,99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94%,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无控股股东。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兰州太华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3%。本次强制执行完成后,广州万顺拥有表决权股份变为51,76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 2025年3月19日,广州万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6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持有公司控制权,其持股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 本次增持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后,公司认定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5.1条第(四)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 综上,广州万顺为持有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因此被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的认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独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运行,具备独立经营和发展的能力。本次认定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及资产完整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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