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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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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3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1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0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4.1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出现本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1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380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重整后续各项工作,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开展。如果公司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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